传国玺或传国玉玺,作为中国皇帝信物的玉玺,亦被历代视为正统皇权的象征。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相传由和氏璧所雕成(一说是蓝田玉),根据记载和流传的拓片,玉玺字迹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以及“受(昊)天之命,皇帝寿昌”三种说法。
秦以前,民众喜欢用金属玉石雕刻为私人印信,按照个人喜好通常都有龙或者是虎作为装饰。秦以后,政府禁止皇帝以外的人以金玉作为私人印信,皇帝所用的印信被称为“玺”。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后制成传国玺,替代遗失的“九鼎”作为天子的象征,[1]又命丞相李斯在传国玺(一说是蓝田玉)上写八个鸟虫篆字,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以及“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三种说法,由玉工孙寿刻于其上,又称之为“天子玺”。北魏时崔浩开始将秦始皇所琢传国玺与和氏璧联系起来。秦二世死后,秦王子婴将传国玺献于汉高祖刘邦。王莽篡汉后,向孝元皇太后逼索玉玺,皇太后大怒,掷玉玺于地,摔崩一角,王莽命人以黄金镶补,尽管手艺精巧,但玉玺终究留下缺角之痕。王莽败亡后,玉玺落入更始帝刘玄手中,后来刘玄被赤眉军打败,玉玺落入刘盆子之手,后赤眉兵败,献玺于汉光武帝刘秀处。[2]
东汉末年各路诸侯讨伐董卓时,爆发讨伐董卓之战,孙坚军率先攻入洛阳城,《后汉书》、《山阳公载记》、《吴书》、《资治通鉴》皆记载孙坚军进入洛阳后获取传国玺[3],但后来被袁术夺取,作为称帝的凭据[4],袁术死后被荆州刺史徐璆携玺至许昌,当时曹操得汉献帝,挟天子以令诸侯,至此玉玺得以重归汉室[5]。虞溥和裴松之认为孙坚发现传国玺之事为假。虞溥在其著作《江表传》中表示,根据《汉献帝起居注》的文字“天子从河上还,得六玉玺于阁上”,说明玉玺又回到汉朝皇帝手中,另外太康初年孙皓向晋朝投降时交出的是六枚金玺,没有玉玺,表明孙坚发现传国玺这件事是假的[6][7][8];裴松之也认为从孙皓投降未有玉玺一事可看出孙坚获得传国玺一事为假,还认为孙坚在反董义军中最有忠烈之称,若得传国玺而潜匿不言,则为阴怀异志,怎么能称得上忠臣[9]。虞喜、赵一清则支持孙坚发现传国玺,虞喜《志林》认为天子六玺和传国玺并不是一个概念,传国玺不在六玺之列,皇帝平时使用六玺办公,并不使用传国玺[10];赵一清批驳裴松之忽视了范晔《后汉书》中徐璆盗袁术传国玺献给曹操一事,还以吴亡不见传国玺为由反驳是得其一而忘其二[11]。但不论如何最终传国玺仍从汉室手中传给曹魏,之后西晋篡魏使玉玺归晋。
西晋以后传国玺的下落有多种说法:
- 西晋永嘉之乱后,晋怀帝被俘虏,玉玺归前赵,后赵石勒灭前赵得此玺;其字迹为“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后于玉玺右侧加刻“天命石氏”,并于五胡处流传,最后传到冉魏[12]。冉魏因战祸求乞东晋军救援,玉玺又归于东晋。东晋时从五胡处夺回后便流传于南朝[13]。
- 前秦苻坚被姚苌所杀时,玉玺被苻坚所埋藏。
- 北魏太武帝时于泥像中找到二方玉玺,字迹皆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中一方旁边还加注“魏所受汉传国玺”[14]。
- 北齐在侯景败亡后辗转得到他在南朝梁所夺取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玉玺[15]。
隋朝统一后,传国玺为隋朝所承袭[16]。后来隋炀帝杨广被杀于江都,萧皇后带玉玺逃入漠北突厥处。唐贞观四年(630年),李靖率军讨伐突厥,同年,萧皇后与隋炀帝之孙杨政道背返归中原,传国玺归到唐朝,至五代十国之后失去踪影。
有关玉玺的失踪之说,现时有多种说法:
- 五代十国后唐末帝李从珂自焚之时失踪。
- 五代十国后晋出帝被辽太宗在公元946年俘虏时丢失。
- 辽朝保大二年(1122年),辽天祚帝遗失传国玺于桑干河[17]。
- 宋哲宗时,曾有人宣称发现了传国玺,送至朝廷,直到靖康元年(1126年),靖康之祸,徽宗、钦宗被俘虏,金兵攻破大梁,“传国玺”也被金兵掠走,从此销声匿迹。
- 元朝记录曾获宋金之玉玺,元顺帝逃回漠北时失踪。据传被后金获得,然而根据清朝史料记录,其获得的并非秦传国玺而是来历不明的“制诰之宝”[18][19],元编《辽史》也不支持此说法[20],且清乾隆皇帝也否认自蒙古得到的是真正的传国玺。
明军攻入元大都,“俘获诸王子6人,玉玺两枚,元成宗玉玺一枚,元朝共11个皇帝,其它皇帝玉玺均没有缴获。” 据《二十五史纲鉴》载:公元1370年5月,明军横扫塞北直捣应昌之时,缴获元顺帝出逃所带到漠北的一批珠宝,但其中既没有元朝诸帝的玉玺,亦没有传国玺。
由于传国玺下落不明,明、清两朝均没有传国玺。是故明朝开国时,明太祖朱元璋有三件憾事,其中首件就是“少传国之玺”[21]。
北宋绍圣三年时,农夫段义宣称无意间发现了疑似传国玺的玉印,经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认定是始皇帝所制传国玺,但是朝野不少有识之士怀疑它的真伪。靖康之乱时,金兵进入汴京,这块“传国玺”也消失无踪。
明弘治十三年,陕西巡抚熊翀进献白玉玺一方,书小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礼部尚书傅瀚奏曰其不合《辍耕录》所载传国玺受命宝,且人君治天下以德不以玺,高皇作玺亦足以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万世,请不用此印。明孝宗从其言,藏而不用。
明崇祯八年,多尔衮出兵征服察哈尔蒙古,最后苏泰太后持玺出迎并投降,被投降后金的汉臣孔有德、耿仲明等人吹捧为所谓的“传国玺”[22],次年皇太极据此称帝,但事实上这方常见于皇太极圣旨的宝玺,其印文是小篆文“制诰之宝”[23][24],并非《辍耕录》所载之鸟虫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玺受命宝,也非元朝常用的叠篆印玺,仅是标榜身份正统性的政治操作,此印于乾隆朝废而不用,但后又宝于盛京凤凰楼,为盛京十宝之一。
清乾隆三年,督河高斌进献碧玉玺一方,书鸟虫篆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雕刻古泽可爱,颇有秦汉古意,与《辍耕录》所载传国玺受命宝也颇为吻合。然而清高宗认为其材质并非玉质,且推定其应不是秦代流传下来的传国玺,只是好事者仿古所作,并表示“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仅当作玩物而未用作国宝。[25]
元代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的卷二十六中,刊载了三种版本的传国玺印文及玺印的螭钮,流传十分广泛:
- 《斧声烛影》,吴蔚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和氏璧》,吴蔚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郑成功密码》,张国立着,读瘾出版社
《文献通考》卷一百十五·王礼考十:秦以印称玺,以玉,不通臣下,用制乘舆六玺: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又始皇得蓝田白玉为玺,螭虎钮,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文献通考》卷一百十五·王礼考十引注卫宏曰:秦前民皆佩绶、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群下莫得用。其玉出蓝田山,题李斯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高祖入咸阳,秦王子婴以玺降,其玺乃始皇蓝田玉玺、螭兽钮,在六玺之外。帝既诛项籍,即天子位,因服其玺,世世传受,号曰“汉传国玺”。平帝崩,孺子未立,玺藏长乐宫。及王莽即位,请玺,太后不肯授莽。莽使安阳侯舜谕指,太后怒骂之,且曰:“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变更正朔服制,亦当自更作玺,传之万世,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我汉家老寡妇,旦暮且死,欲与此玺俱葬。终不可得。”太后因涕泣,左右皆垂涕,舜亦悲不能止良久,乃谓太后,“臣等巳无可言,莽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邪?”太后闻舜语切,恐莽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地以授舜,曰:“我老且死,而兄弟今族灭也。”舜既得玺,奏之。莽大说;《后汉书》卷四十八引注卫宏曰:秦以前以金、玉、银为方寸玺。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腢下莫得用。其玉出蓝田山,题是李斯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号曰传国玺。汉高祖定三秦,子婴献之,高祖即位乃佩之。王莽篡位,就元后求玺,后乃出以投地,上螭一角缺。及莽败时,仍带玺绂,杜吴杀莽,不知取玺,公宾就斩莽首,并取玺。更始将李松送上更始。赤眉至高陵,更始奉玺上赤眉。建武三年,盆子奉以上光武。
《三国志》卷四十六引《吴书》曰:坚入洛,扫除汉宗庙,祠以太牢。坚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莫有敢汲。坚令人入井,探得汉传国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方圜四寸,上纽交五龙,上一角缺。初,黄门张让等作乱,劫天子出奔,左右分散,掌玺者以投井中;《资治通鉴》卷六十·汉纪五十二:坚进至雒阳,击吕布,复破走。坚乃扫除宗庙,祠以太牢,得传国玺于城南甄宫井中;分兵出新安、渑池间以邀卓。
《后汉书》卷七十五:又少见识书,言“代汉者当涂高”,自云名字应之;又以袁氏出陈为舜后,以黄代赤,德运之次,遂有僭逆之谋。又闻孙坚得传国玺,遂拘坚妻夺之;《三国志》卷四十六引《山阳公载记》:袁术将僭号,闻坚得传国玺,乃拘坚夫人而夺之。
《后汉书》卷四十八:术死军破,璆得其盗国玺,及还许,上之;《后汉书》卷四十八引注卫宏曰:孙坚从桂阳入雒讨董卓,军于城南,见井中有五色光,军人莫敢汲,坚乃浚得玺。袁术有僭盗意,乃拘坚妻求之。术得玺,举以向肘。魏武谓之曰:“我在,不听汝乃至此。”时璆得而献之
《三国志》卷四十六引注江表传曰:案汉献帝起居注云“天子从河上还,得六玉玺于阁上”,又太康之初孙皓送金玺六枚,无有玉,明其伪也。
《拾遗记》卷八:至晋太康元年,孙皓送六金玺云:“时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宋书》礼五:吴无刻玉工,以金为玺。孙晧造金玺六枚是也。又有麟凤龟龙玺,駞马鸭头杂印,今代则阙也。
《三国志》卷四十六裴松之注:臣松之以为孙坚于兴义之中最有忠烈之称,若得汉神器而潜匿不言,此为阴怀异志,岂所谓忠臣者乎?吴史欲以为国华,而不知损坚之令德。如其果然,以传子孙,纵非六玺之数,要非常人所畜,孙皓之降,亦不得但送六玺,而宝藏传国也。受命于天,奚取于归命之堂,若如喜言,则此玺今尚在孙门。匹夫怀璧,犹曰有罪,而况斯物哉!
《三国志》卷四十六引注虞喜志林曰:天子六玺者,文曰“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此六玺所封事异,故文字不同。献帝起注云“从河上还,得六玉玺于阁上”,此之谓也。传国玺者,乃汉高祖所佩秦皇帝玺,世世传受,号曰传国玺。案传国玺不在六玺之数,安得总其说乎?应氏汉官、皇甫世纪,其论六玺,文义皆符。汉宫传国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且康”“永昌”,二字为错,未知两家何者为得。金玉之精,率有光气,加以神器秘宝,辉耀益彰,盖一代之奇观,将来之异闻,而以不解之故,强谓之伪,不亦诬乎!陈寿为破虏传亦除此说,俱惑起居注,不知六玺殊名,与传国为七者也。吴时无能刻玉,故天子以金为玺。玺虽以金,于文不异。吴降而送玺者送天子六玺,曩所得玉玺,乃古人遗印,不可施用。天子之玺,今以无有为难,不通其义者耳。
卢弼《三国志集解》卷四十六:赵一清曰孙坚于井中得传国玺。坚死,袁术逼其夫人而夺之。术死军破,徐璆得而献之。《后汉书徐璆传》云得其盗国玺,及还许上之是也。章怀注引坚事以证之。而裴世期犹以吴亡不见此玺相诘难可谓得其一而忘其二也。
《晋阳秋》曰:冉闵大将军蒋干以传国玺付河南太守戴施,施献之,百僚皆贺。玺光照洞彻,上蟠螭文隐起,书曰“(旻)〔昊〕天之命,皇帝寿昌”。秦旧玺也;《后汉书》卷三十引注徐广曰:传国玺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
《宋书》卷十八:高祖入关,得秦始皇蓝田玉玺,螭虎纽,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高祖佩之,后代名曰传国玺,与斩白蛇剑俱为乘舆所宝。传国玺,魏、晋至今不废;斩白蛇剑,晋惠帝武库火烧之,今亡。晋怀帝没胡,传国玺没于刘聪,后又属石勒。及石勒弟石虎死,胡乱,晋穆帝代,乃还天府。
《魏书》卷四下、《北史》魏本纪第二:夏四月甲申,车驾至自长安。戊子,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北齐书》卷三十八: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二汉相传,又传魏、晋。怀帝败,没于刘聪。聪败,没于石氏。石氏败,晋穆帝永和中,濮阳太守戴僧施得之,遣督护何融送于建邺。历宋、齐、梁,梁败,侯景得之。景败,侍中赵思贤以玺投景南兖州刺史郭元建,送于术,故术以进焉。
《隋书》卷十一:天子六玺:文曰“皇帝行玺”,封常行诏敕则用之。“皇帝之玺”,赐诸王书则用之。“皇帝信玺”,下铜兽符,发诸州征镇兵,下竹使符,拜代征召诸州刺史,则用之。并白玉为之,方一寸二分,螭兽钮。“天子行玺”,封拜外国则用之。“天子之玺”,赐诸外国书则用之。“天子信玺”,发兵外国,若征召外国,及有事鬼神,则用之。并黄金为之,方一寸二分,螭兽钮。又有传国玺,白玉为之,方四寸,螭兽钮,上交五蟠螭,隐起鸟篆书。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凡八字。
《清史稿列传十九》“旋自察哈尔得元传国玺,承先请命工部制玺函,卜吉日,躬率戝臣郊迎入宫,仍以得玺敕示满﹑汉、蒙古”;《朝鲜列传》“九年,平察哈尔林丹汗,得元传国玺”
《清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二四“庚辰,出师和硕墨尔根戴青贝勒多尔衮……等征察哈尔国,获历代传国玉玺。先是,相传此玺藏于元朝大内,至顺帝为明洪武帝所败,遂弃都城,携玺逃至沙漠,后崩于应昌府,玺遂遗失。越二百余年,有牧羊于山冈下者,见一山羊三日不啮草,但以蹄跑地,牧者发之,此玺乃见。既而归于元后裔博硕克图汗,后博硕克图为察哈尔林丹汗所侵,国破,玺复归于林丹汗。林丹汗亦元裔也。贝勒多尔衮等闻玺在苏泰太后福金所,索之,既得,视其文,乃汉篆“制诰之宝”四字。璠玙为质,交龙为纽,光气焕烂,洵至宝也……”
见明 陈建《皇明通纪》:高帝谓天下一家,尚有三事未了。一,少传国玺;一,王保保未擒;一,元太子无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