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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電信詐欺犯罪集團案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16年台灣詐騙集團成員涉嫌電信詐騙案,為一連樁位於肯亞、亞美尼亞等地涉嫌電信詐騙的刑事案件。2016年4月的一場由台湾詐騙集團成員在第三地被抓獲而引起的刑事案件。因牽涉到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電信詐騙集團成員或车手在國外犯罪所相关的管辖权、主權等问题而被臺灣媒体广泛关注。
2014年11月29日,肯亞警方在當地一民居內發現大量涉嫌用於電信詐騙犯罪的電子通訊設備,有28名台灣人、48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1名泰國人在肯亞因涉入電信詐騙案被捕,他們被指從肯亞首都奈洛比設立詐騙窩點,向北京、江蘇、湖南、四川等9省、直轄市撥打網路電話,冒充中國大陸公檢法機關大肆進行詐騙,[1]被騙群眾達100餘人,涉案總金額超過人民幣一億多元。
2016年4月5日,肯亞法院宣判第一批37名被告(其中23名為台灣籍,14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無照經營電信業」和「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無罪,但是需要限制住居並須於21日內離境。[2][3]
2016年4月8日,肯亞警方再破獲華人詐騙集團,包含19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2名台灣人,肯尼亚执法部门经审查,决定将上述人员中的32名大陆犯罪嫌疑人和45名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4]。
2016年4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机关介入[5],其中8名在肯尼亚獲判無罪的台灣人被送往中国大陆的廣州市,由大陆公安部門進行逮捕及審訊[6][7],而留在肯亞的15名台灣人,中华民国外交部向肯亞法院申請禁制令、暫時留在警局,等候至4月13日聽審。
2016年4月12日,該15名台灣人遭肯亞警方無視肯亞法院禁制令攻堅,抵抗兩小時無效後,連同第二批22名台灣人被北京当局工作人员帶至北京,其中1名獲判無罪的泰國人被遣返回泰國。[8]
中華人民共和國籍犯罪嫌疑人 | 中華民國籍犯罪嫌疑人 | 中華民國籍且持有美國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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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4月9日) | 2人 | 7人 | 1人 |
第二批(4月13日) | 30人 | 37人 |
2016年8月26日詐騙集團的成員在亞美尼亞落網,且被查扣相關電信器材與護照[9]。2016年9月7日,亞美尼亞警方將129名涉及跨境電信詐騙的嫌犯(其中包含78名台灣詐騙集團成員,約佔總遣返人數的百分之六十,51名成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全數遣送中華人民共和國[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認為该事件中的受害人全部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适合其司法管辖权[11],否認強行帶走的說法。
中華民國政府將该事件定調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强行带走台湾居民。
肯尼亚政府表示,由于这些人在肯尼亚属于非法入境,故而会遣送回抵达肯尼亚前的出发地,也就是中国大陆。此外官方也否認攻堅時有打破拘留所牆壁,並投以催淚彈,強行將15名被拘留台灣人遣送中國大陸的說法。[18][31]
由於遣送的嫌疑人中有一人持有美国国籍,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克·托纳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正在针对肯尼亚的遣送政策,了解具体的情况。[32]
中国大陆和马来西亚在2016年3月在当地一同查获5处电信诈欺机房,逮捕嫌犯119人,其中台湾籍52人,大陆籍65人,马来西亚籍2人。4月15日,中華民國行政院緊急協調相關部門與中國、馬國溝通後,將其中20名台人遣返回台,20名涉詐成員當晚回台後,刑事局派20名警力到機場盤查,但因罪證已交中國,缺乏具體事證,下機確認身分帶往各警局了解後,即讓他們回家。 [35][36]国台办表示抗议,而陆委会则表示已成立专案小组,并准备派遣人员赴大陆商讨建立未来两岸合作打击跨第三地犯罪案件通案处理模式。[37]
2016年4月21日,台中警方將馬來西亞詐騙案中18名被認為有確切事實及再犯之虞者收押,另兩名因否認犯罪而限制出境。[38]
2016年4月30日,马来西亚将涉电信诈骗的32名台湾嫌犯遣送至大陆,台表示抗议及深切遗憾,行政院长张善政召集法务部、陆委会研商,尽速与大陆协商。
2016年6月中旬以來,中國公安機關與柬埔寨警方展開3次偵辦行動,緝捕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40名(台灣25名,大陸14名,柬埔寨1名),「受害人均為大陸民眾」。6月24日下午5時左右25名台灣人被柬埔寨政府遣返大陸。[39]
2016年8月4日,印尼警方在雅加達逮捕了31名電信詐欺嫌犯,其中11人是台灣人。[40]
2016年8月5日,肯亞案5名台灣人被指控涉嫌非法利用電信網絡、實施和參與有組織的詐騙犯罪,審判主審法官認為,案件所出示的證據不足以定罪,判無罪遣返。[41]法庭判決後,肯亞警方將全部嫌疑人羈押至警局安置,把中國大陸使館與台方人員都趕離現場。[42]
2016年8月8日,中國大陸專機在中原時間清晨4點30分起飛,將肯亞案5名台灣人全部遣送中國。
2016年8月26日,78名台灣人在亞美尼亞疑涉電信詐騙,被亞美尼亞警方查扣護照與通信器材並限制人身自由,中華民國外交部透過駐俄代表處及委任律師前往亞美尼亞了解情況,但亞美尼亞卻拒發簽證給外交人員[43]。
2016年9月7日,亞美尼亞的台灣嫌犯被強行遣送中國,台灣的陸委會接獲大陸方面通知後表示,立即向中國大陸方面表示遺憾並嚴正抗議。[10]
2016年10月27日,馬來西亞警方會同中國大陸公安逮捕並拘留涉及跨境電信詐欺台灣嫌犯21人及中國大陸籍6人。
2016年11月29日,馬來西亞將21名台灣嫌犯強制遣送中國大陸。[44]
2017年12月15日,西班牙国家法庭决定让121名中国大陆和台湾电信诈骗嫌犯引渡至大陆,无视中華民國政府方面的抗议[45]。
2017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对涉案的被告做出重判。审判分三轮。首批33名被告中有13名是台湾人,而张凯闵、林金德两名台湾籍主嫌被判有期徒刑15年[46]。第二批17名被告中有徐伟伦等9人是台湾人,分别获有期徒刑1年9个月到3年不等,并处罚金。第三批有22人是台湾人,获刑3至13年不等[47]。
2011年2月7日,菲律賓破獲跨國詐騙集團,成員包括兩岸,其中台籍佔14名。由於被害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菲律賓政府應中國大陆之要求,移送台灣嫌犯至大陸,引發台湾朝野譁然。但中华民国前副總統呂秀蓮指出,整起案件是「不涉主權的跨國犯罪行為」,而且如果要是真的遣送回台,台灣恐怕也是無法可罰,最後還是只能釋放;她呼籲各界理性思考,不應意識形態化。[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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