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角收押所 (英語: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 )是香港 懲教署 轄下的一所高度設防 的收押所 ,亦是監獄的中轉站,因為所有被法庭判入獄或上訴失敗需再次入獄的囚犯(被判有期徒刑不少於12年的甲級重犯會直接囚禁於赤柱監獄 ),都會先囚禁於本懲教院所,然後再按囚犯的特質(如刑期,背景,身體狀況等)編配至合適的懲教院所服刑,院所位於九龍 蝴蝶谷道 5號。該所1977年投入服務,現收容下列男性成年人士:[ 1]
各類還押犯;
等候判決的疑犯;
剛判刑的囚犯,以等候編配合適的懲教院所服刑(被判12年或以上的甲級重犯會直接囚禁於赤柱監獄 );
根據《入境條例 》受羈押的人士;
上訴人(被判終身監禁的囚犯除外);
上訴失敗而需入獄完成餘下刑期的囚犯,以等候編配合適的懲教院所服刑(被判12年或以上的甲級重犯會直接囚禁於赤柱監獄 );
成年的初犯及積犯(被判終身監禁 的囚犯除外);或
按照《戒毒所條例 》還押的人士。
事实速览 地址, 狀態 ...
荔枝角收押所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 荔枝角收押所主樓
地址 九龍 蝴蝶谷道 5號狀態 使用中 安全級別 高 监狱容量 1,484人 启用时间 1977年 管理机关 香港懲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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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懲教所
荔枝角收押所囚車 出發點
晚上的荔枝角收押所
荔枝角收押所起源自1932年落成的荔枝角監獄 ,啟用時主要收納女性犯人,是二戰 前香港三大監獄之一,其餘兩間是域多利監獄 和赤柱監獄 。荔枝角監獄在二戰期間遭到破壞,要到1947年10月才重新運作。[ 2] 為解決女性犯人增多而造成的容量問題,監獄署1969年在大欖監獄 (今大欖懲教所)旁邊興建大欖女懲教所 ,並將荔枝角監獄內的犯人調遷到後者,調遷後該監獄變為荔枝角教導所 。[ 3] 1972年,荔枝角教導所正式關閉並原址重建,以擔當原域多利監獄中的收押功能,在1977年落成及更名為荔枝角收押所後運作至今。[ 4]
1995年1月4日,位於荔枝角收押所以南的懲教署職員會所啟用,會員超過10000名。
2006年7月,懲教署將荔枝角收押所附近的已婚職員宿舍部分用地(A至F座),及荔枝角九巴訓練場舊址合併改建,成為新的中度設防懲教設施「荔枝角懲教所」,以重置已於前一年關閉的域多利監獄及收容成年女性犯人。院所內有五座多層建築物,包括收押室、探訪室、囚倉等。[ 5] [ 6] 不過,荔枝角收押所仍然不敷應用,須在2010年8月將女性犯人遷至羅湖懲教所 及關閉改建。[ 7] 收押所的附翼擴建部份於2012年3月啟用,額外提供400個懲教名額,收容成年男性在囚及還押人士。[ 8]
由於收押所設施老化及環境擠迫,政府在2023年提出分階段重建荔枝角收押所,拆除現有的五座建築物,再於原址興建三座大樓,預計2031年完成。[ 9]
簡炳墀 :已故香港賽馬會 著名練馬師 ,2011年在上水 鄉委會 選舉中賄選 被捕,於荔枝角收押所候判。2012年11月24日被判監3個半月。簡不滿裁決提出上訴 ,被高等法院 駁回,須即時還柙服刑,後來律政司不服,經上訴庭覆核聆訊後改判監禁12個月。
季炳雄 :香港「三大賊王」之一,與張子強 及葉繼歡 等悍匪齊名。曾為八,九十年代省港旗兵 頭目。被送往赤柱監獄 服刑前曾被拘留於此。及後於2005年5月被香港法庭判處監禁24年。扣除假期,已於2020年1月刑滿出獄。季炳雄沒有香港 身份證 ,但持有美國 護照 。因此,出獄後已即時被港府 在特警護送下抵達香港機場 ,遞解出境到美國 。
曾蔭權 :前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因曾蔭權涉貪案 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被判20個月,後來提出上訴,雖然上訴庭裁定上訴失敗但減刑至12個月。
梁國雄 :前立法會議員 (新界東 ),2014年6月,因2011年衝擊香港政府 舉行的遞補機制 論壇,被控刑事毀壞等罪成被判囚2個月,後減刑至囚4周,並即時入獄;7月5日被釋放。[ 10]
暗角七警 [ 11] ,分別為總督察 黃祖成(50歲)、高級督察 劉卓毅(31歲)、警長白榮斌(43歲)、警員劉興沛(39歲)、陳少丹(33歲)、關嘉豪(33歲)及黃偉豪(38歲),被控於2014年10月15日毆打前公民黨 成員曾健超 ,被區域法院 法官 杜大衛裁定「蓄意導致身體受嚴重受傷」罪名不成立,但交替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則罪名成立。而陳少丹因在中區警署 內掌摑曾健超同時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
陳竹男:台灣 電騙 犯,2009年被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期間猝死,揭發身上有逾百處瘀傷,曾遭3名懲教員凌辱及毒打,更懷疑遭侵犯。該3名懲教員因嚴重傷人罪名被判囚16個月。[ 12]
東北十三子:分別為梁曉暘、黃浩銘 、劉國樑、梁穎禮 、林朗彥 、朱偉聰 、郭耀昌、招顯聰 、陳白山及黃根源,因參與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 非法集結罪罪成,經上訴庭覆核聆訊後改判監禁8至13個月。
雙學三子:分別為周永康 、黃之鋒 和羅冠聰 ,因重奪公民廣場 事件非法集會罪罪成,在律政司覆核刑期下改判黃之鋒即時監禁6個月;羅冠聰即時監禁8個月;周永康即時監禁7個月。黃之鋒佔旺藐視法庭罪成,監禁3個月,後來就刑期提出上訴,減刑至2個月。[ 13]
陳海平 :涉及五歲女童陳瑞臨虐殺案,2021年4月被判謀殺 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文子星 (英文:Ramanjit Singh):印度裔 港人,國際甲級通緝犯,2018年2月因涉及搶劫 案被收押,另被揭發在印度涉及劫獄 案和恐怖活動 有關,正被國際刑警 通緝 。[ 14] [ 15]
梁天琦 :本土民主前線 前發言人,旺角暴動案被告,暴動罪成,判有期徒刑6年。
盧建民 :旺角暴動案 被告,暴動罪成,被判囚7年。
容偉業 :旺角暴動案被告,暴動罪及襲警罪成,被判囚3年。
吳文遠 :社會民主連線 主席
朱經緯 :前香港警務處警司,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被判監3月。
佔中九子:陳健民 及戴耀廷 判監16個月,邵家臻 、黃浩銘 判監8個月。
譚得志 :藝名快必,人民力量 前副主席,因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等3罪及4項「發表煽動文字」罪,被判囚40個月,罰款5000元
胡志偉 :前立法會議員 (九龍東 ),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指違《港區國安法》被捕後申請保釋時發現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違反另一案煽惑他人參與七一遊行保釋條件而還押,不許保釋。
楊明 :2020年8月8日於馬己仙峽道駕車發生意外,涉嫌醉酒駕駛被捕,及後他被控告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前兩控罪罪名成立,並因屢次犯案而被判囚18天和停牌兩年。2022年12月22日上訴被駁回,須即時入獄及被押解到荔枝角收押所。[ 16]
台灣男子陳竹男(33歲),2009年8月因出老千 在香港被捕,還押香港荔枝角收押所,3天後離奇死亡,家屬懷疑遭性虐待致死。香港警方經過調查後,2011年逮捕三名所方懲教人員梁盛志(46歲)、蘇嘉瑋(34歲)、鄧旭波(48歲)各被判刑16個月。[ 17]
曾任輔警 的男子溫皓竣(45歲)曾開設公司提供「代客探監」收費服務,派員工訛稱是囚犯的朋友入荔枝角收押所,為未被定罪人士帶煙及傳口訊等。2013年警方派出臥底 ,假扮囚犯及顧客破案,溫及五名員工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成,各判10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 18] 被告上訴至終審法院 ,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 19]
為聲援反修例事件 的被捕人士,有網民發起於2019年12月20日晚上8時在荔枝角收押所外舉行「和你撐手足」集會 ,大會表示有3800人參與,警方說高峰期有1200人。[ 20] 大會呼籲集會人士用呼聲告訴被拘留者自己並不孤單,收押所內有 79 名被拘留抗爭者,市民由晚上 8 時起聚集,舉起「和勇不分」的標語,高叫口號「毋忘手足」、「手足我撐你」等。[ 21]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 期間,元朗區議會 議員方浩軒 被指從在囚人士收取一個由懲教署分發的口罩,並將其帶出荔枝角收押所,兩人共同被控「將未經授權的物品引進監獄」。在囚人士在警誡下表示口罩質素參差,所以才將口罩交予方浩軒。方浩軒經審訊後脫罪,而在囚人士則罪成,被判監禁8週。[ 22]
公務員事務局法定語文事務部. 懲教事務 . 香港2005.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0-02-20 ] . (原始内容存档 于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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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振軒. 部分懲教所過於擠迫 (PDF) . 成報. 2011-01-27 [2020-02-20 ] . (原始内容存档 (PDF) 于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