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藏部(梵語:dharmaguptaka;巴利語:dhammagutta、dhammaguttika),又稱曇無德部、法護部、法密部[1],是早期部派佛教的部派之一。公元前1世紀時十分興盛。法藏部的戒律四分律對漢傳佛教有重要影響。
dharma的意思是法,guptaka的意思是守護、看守,故法藏部的意思是守護法的部派。
《異部宗輪論》記載為佛滅後第三百年中由化地部分出。在法顯所傳的大眾部「律分五部」說法中,法藏部是上座部中最早與大眾部發生分裂而形成的部派。現代學者如渥德爾等稱法藏部可能起源於阿育王派往阿波蘭多國傳教的僧團,法藏部熱衷於向外傳教,在中亞發現的犍陀羅佛教原稿屬法藏部。
清辯《異部精釋》也將法藏部列為分別說部之一。多羅那他《印度佛教史》中,將法藏部列為分別說部四部之一。
《大比丘三千威儀》描述印度佛教五個部派使用的僧袍顏色:說一切有部著絳色(紅色),法藏部著皂色(黑色),飲光部著木蘭色,化地部著青色,大眾部著黃色。《舍利弗問經》也說到五部服色,但以說一切有部著皂色(黑色),法藏部著赤色,兩說相反。義淨傳來說一切有部律制,談到僧服顏色是赤色,應以《大比丘三千威儀》之文字為正確。[2]
但若根據真諦和道宣的說法,外國僧侶是穿著赤血色的僧衣,否定五個部派使用不同顏色僧袍的說法。真諦稱「十八部雖異義,但衣色是一」[3]。
根據法藏部的戒律規定,僧袍應該用不超過18塊布縫製而成,並該用厚粗布料。[4]
對法藏部的經典記錄語言,學者間已有共識,主要以犍陀羅語(Gāndhārī)、佉盧文及梵文記錄。[5] 現時被掘出的犍陀羅文獻大部份是屬於法藏部的。
在犍陀羅找到的文獻屬於法藏部,表明從化地部分裂的法藏部傳教的所在區域在印度西北部,大約在公元一世紀,佛教向中亞傳教的影响。佛教學者A.K Warder認為法藏部起源自印度西部邊界地區,這地區包括Kathiawad,Kutch 及Sindh。[6][7] 有學者認為法藏部取得傳法的成功是因為受到斯基泰人的支持,但後來該地區被貴霜王朝的迦膩色伽一世佔領,定都犍陀羅後,支持說一切有部。[8]
說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論》記載了法藏部的宗義[9]:
- 心、心所法於一剎那智能了知「相應」,因為「慧等能了相應受等」
- 世第一法,通三界繫及不繫
- 無相三摩地[10]能入正性離生[11]
《雜阿毘曇心論》記載了法藏部的四聖諦一時現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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曇無得等,說一無間等。……說一無間等者,彼說:於諦一無間等,何以故?信聖賢故,如世尊說:『比丘於苦無疑,集亦無疑,滅、道,亦如是。』如燈俱作四事,熱器、燒炷、油盡、破闇;如是一智,知苦乃至修道,是故一無間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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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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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部宗輪論》記載法藏部認為布施窣堵波會獲得比布施僧眾更大的果報,與制多部相對立,其他宗義大多同於大眾部:
《論事》之覺音註釋稱“阿羅漢之一切法是無漏”為北道派的邪執。
漢譯《舍利弗阿毘曇論》可能是法藏部的阿毘達磨誦本。該部所持律藏為《四分律》,傳至中國發展為南山律宗。
《佛本行集經》記載法藏部將佛傳稱為“佛本行”[18],有現代學者因而將其與《佛本行經》一起歸入法藏部。《三論玄義》記載傳說法藏部的經典稱為五藏,在三藏之外,又有菩薩藏(菩薩本生)及咒藏[19]。
日本學者平川彰認為:「在部派佛教中,上座部系的法藏部可說最接近大乘。」呂澂認為,法藏部的學說,對於現代上座部佛教有很大的影響。
呂澂認為法藏部與制多部就大天五事而產生的分裂,是在化地部與犢子部分裂之後,佛教的第三次上座與大眾分裂[20]。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法藏者。部主名。亦名法密。密之與藏義意大同。法藏、法密二義皆得。此師含容正法如藏之密。故言法密。從人以立部主名。此部師說。總有五藏。一經。二律。三阿毗達磨。四呪。即明諸呪等。五菩薩。即明菩薩本行事等。既乖化地本旨。遂乃部分。他不信之。遂引目連為證。菽者豆也。上古有人嗜綠豆。子采以為食。遂得成仙。目連是彼仙種。故言采菽氏也。或言。仙人食豆。此是彼種。氏謂族類。此部引目連說。有五藏證也。」
Kieschnick, John. The Impact of Buddhism on Chinese Material Culture. 2003
Heirman, Ann; Bumbacher, Stephan Peter, eds. (2007). The spread of Buddhism. Leiden: Brill.
Warder, A.K. Indian Buddhism.
Sashi Bhusan Chaudhuri (1955). Ethnic Settlements in Ancient India
"The Discovery of 'the Oldest Buddhist Manuscripts'" Review article by Enomoto Fumio. The Eastern Buddhist, Vol NS32 Issue I, 2000
《大毘婆沙論》:「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相應,如法密部。彼作是說:慧等能了相應受等。……為止如是他宗異執,顯自所說:諸心心所,不了自性、相應、俱有,補特伽羅性不可得,故作斯論。
世第一法,當言欲界?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復次、為止他宗差別執故。……若法密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繫及不繫,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既名世故,通三界繫,名第一故,亦通不繫。即彼部中復有別執:世第一法,非三界繫,亦非不繫,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名第一故,非三界繫,以名世故,亦非不繫。為止如是他宗別執,顯示己宗故作此論。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耶?答:應言色界繫。
云何作意入正性離生?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或有說:三三摩地,隨一皆能入正性離生;今遮彼意顯:唯二三摩地,隨一能入,而非無相,故作斯論。或復有說:唯無相三摩地,能入正性離生,如達摩毱多部說,彼說:以無相三摩地,於涅槃起寂靜作意,入正性離生;為遮彼執顯:唯無相三摩地,不能入正性離生,故作斯論。」
迦多衍尼子《發智論》:「又世尊說:『大目乾連!底沙梵天,不說第六無相住者耶?』云何名第六無相住者耶?答:隨信行、隨法行,名為第六無相住者,所以者何,此二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若苦法智忍,若苦法智,廣說乃至,若道類智忍,以此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故名第六無相住者。」
《大毘婆沙論》:「問:云何得知隨信、法行,名為第六無相住者?答:一切聖者,總有七種,底沙梵天,已說五種,未說隨信、隨法行者故,知此二合為第六無相住者。」
《大毘婆沙論》:「云何作意入正性離生?答:或無常,或苦,或空,或無我。由此則止三三摩地,及唯無相,能入正性離生者意。此中無常、苦作意,與無願三摩地相應;空、無我作意,與空三摩地相應。」
婆藪跋摩《四諦論》:「四相不同,云何一時而得並觀者?答:由想故,經中說:『修習無常想,拔除一切貪愛。』是想境界,即是苦諦;一切貪愛,即是集諦;拔除,即是滅諦;無常想,即是道諦;以是義故,雖四不同,一時得見。復次、由思擇故,如經言:『因無常等想,思擇五陰,貪愛,未生不得生,已生則滅。』此中五陰,即是苦諦;貪愛,即集諦;不生及滅,即是滅諦;無常等思擇,即是道諦;以是義故,一時得見四諦。復次、由觀失故,如經言:『觀結處過失,貪愛即滅。』結處,即苦諦;貪愛,即集諦;滅,即滅諦;過失觀,即是道諦;以是義故,一時見諦。
復次、一時見諦,譬如火,火者,是可燒等物,一時燒、熟、熱、照;觀者亦爾,害、生、靜、出,各各自相離滅,證、修,同在一時。復次、譬如日,日者,是可乾等物,謂:水、種、闇、花,各各異相,乾、熟、破、開,同在一時,觀諦亦爾。復次,譬如燈,燈者,是可燒等物,謂:炷、油、闇、物,各各異相,燒、乾、破、照,皆是一時,觀諦亦爾。復次、譬如船,船者,是可到等不同相物,謂:彼、此兩岸、物、流,到、離、載、斷,皆在一時,觀諦亦爾。
分別部說:若聚苦相觀,達生滅心,厭有為,修無願解脫門。若觀有為,唯有生滅,不見餘法,修空解脫門。若觀寂靜,不見有為,及生滅相,修無相解脫門。此中苦相,即是苦諦;相生,是煩惱業,即是集諦;相滅,即是滅諦;是法,能令心離相,見無相,即是道諦。若見無為法寂,離生滅,四義一時成。異此無為寂靜,是名苦諦;由除此故,無為法寂靜,是名集諦;無為法,即是滅諦;能觀此寂靜,及見無為,即是道諦;以是義故,四相雖別,得一時觀。」
真諦譯《部執異論》:「僧中有佛世尊。依藪斗陂起恭敬有勝報。恭敬大眾則不及。」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以別施佛。其心無簡別。但為施世尊。極上極勝。一心平等恭敬無差故。得福多。若佛在僧亦兼施者。即心寬慢。又復大慢又起。簡別佛為無上僧。為有上故。普施僧果。少別福。」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以佛舍利安在其中。見此處時如見於佛。其心既重故。得大果。以佛亦許供養舍利如佛無異故。果極大。法等亦然。不為無攝受便無大果。佛自開許攝受施故。」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無外道得五通者。以教邪故。通者。運轉無擁故。諸異生非佛弟子。汎爾坐禪亦不得通。不能無擁故。有能飛騰如住劫等事。皆是呪藥或鬼神等力之所加。非實通也。」
窺基《異部宗輪論述記》:「此有二義。一非漏依故。無學蘊不起漏故。二非漏境故。雖生佗漏不增長故。如滅道諦煩惱雖生不增長故。然無學蘊別有一類異有學等。得無學時方起現前故。設退無學住有學位起煩惱時。此有學蘊依緣得起煩惱等者。此非無學身之五蘊。無學蘊滅學蘊生故。然今此宗無學未必許有退義。然作此解於理無違。」
《佛本行集經》:「或問曰當何名此經。答曰。摩訶僧祇師。名為《大事》。薩婆多師。名此經為《大莊嚴》。迦葉維師。名為《佛生因緣》。曇無德師。名為《釋迦牟尼佛本行》。尼沙塞師。名為《毘尼藏根本》。」
《三論玄義》:「三百年中從正地部又出一部。名法護部。其本是目連弟子。得羅漢恒隨目連往色界中。有所說法皆能誦持。自撰為五藏。三藏如常。四咒藏。五菩薩藏。有信其所說者。故別成一部也。」
《三論玄義檢幽集》:「真諦云。法護是人名。此羅漢是目連弟子。恆隨目連往天上人中。六欲天子見目連。必共談說佛法。我曾說如此咒供養如來。或言。如來如是說菩薩修行法門。法護既隨師遊行。隨所聞者無不誦持。目連滅後。法護習為五藏。一經藏。二律藏。三論藏。四咒藏。五菩薩本因。即名菩薩藏也。」
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第二講部派佛學:「大曇無德的法藏派與大天的制多派之爭也名上座部與大衆部之爭。大天爲什麽也是大衆部呢?據當時派出傳教的大德都系正統的上座部,大天自不例外。這裏所指的大衆,當是這次爭論中又出現了多數派與少數派,案達屬多數派,因而大天也就成了大衆部,正如第二次分裂,化地與犢子之間,犢子是多數就曾被稱爲大衆部一樣。它們與第一次分裂和上座對立的大衆部,不是一回事。這次分裂,圍繞五事展開爭論是可能的,因爲在《論事》第一品首先提出的是補特伽羅有無的問題,接著第二品提出的就是大天的五事,可以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