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五代史》,北宋薛居正等撰。原名《五代史》,又稱《梁唐晋汉周书[a]。原本已佚,今本乃邵晉涵等四庫館臣自《永樂大典》等文獻中輯出,是二十四史中唯一輯本。[1]:1

舊五代史》一共一百五十卷,比較詳盡地記載了五代50餘年的歷史。該書分為梁、唐、晉、漢、周五書,以「世襲列傳」「僭偽列傳」記十國政權,以「外國列傳」記周邊政權或部族,另有天文等十志。

歐陽修新五代史》刊行後,《薛史》遂廢。清乾隆年間,邵晉涵在《永樂大典》中輯錄舊文,參校《冊府元龜》等書,為《舊五代史》輯本。雖非原書,再加上內容有竄改之處,但輯本保留了大量史料,與《歐史》可互相補充,有相当的价值。

編纂

據《玉海》卷四十六引《中興館閣書目》的記載,宋太祖於開寶六年(973年)四月二十五日戊申,下令編修「梁、後唐、晉、漢、周五代史」,並令薛居正作監修,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等同修。薛居正是《舊五代史》的主編。當時他任參知政事一職,在編成之後獲升任為宰相。其下有劉兼李穆李九齡等人參與寫作。用時一年多,成書於開寶七年(974年)閏十月甲子。[1]:1-4書中還有一些開寶六年後的紀事,估計是成書後還作了一些技術性的加工,最遲的是《鄭珏傳》所引及的太平興國(976年—984年)年號。[1]:7

史料來源

《舊五代史》主要是依靠五代時期的各種實錄和范質的《五代通錄》而編纂的。雖然五代時期戰爭頻繁,但各朝皇帝依然重視編纂實錄之工作。《宋史·藝文志》中記載,可考之五代實錄有17種,後唐、後晉、後漢、後周都有其實錄[2]:417-418。學者認為,這些實錄有三百六十卷之多。[1]:8《舊五代史》中保留了本朝人的語氣,如「本朝」、「國初」之類,可見其編寫時相當依靠實錄。[1]:14

范質的《五代通錄》也是重要的編纂來源。據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此書六十五卷,范質因五代實錄繁冗,「節略而成此書」,其各朝的實錄合作一起,對編纂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2]:418

《舊五代史》因為編纂時間甚短,因此編寫體例繁蕪。在本紀方面,基本上都是依靠各代實錄而成。實錄的卷數甚多,寫作時不捨巨細,《薛史》編寫人員雖以取《實錄》之大意,或者是刪合瑣節,以及是對話、奏議等方式削成六十一卷,其內容依然過多,和紀傳體將事情具體細節放至列傳的做法有異。[1]:14-15

內容

清輯本目錄

全書共一百五十卷,記載了上至梁太祖開平元年(907年),下至後周恭帝顯德七年(960年)間的史事。其體例模仿了《三國志》,梁唐晉漢周五個朝代各至為一書,各朝的本記、列傳列於各書之中。五書之後另有《世襲列傳》、《僭偽列傳》、《外國列傳》以記載王朝本身之外的情況。列傳之後是志,記述了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典章制度。[2]:419據《玉海》卷四十六引《中興書目》,本紀六十一卷、志十二卷、傳七十七卷。清輯本的分卷只是大致推定,但和原書不會有太大差別。[1]:7

下據《大典》本列出其目錄:

梁書
唐書
晉書
漢書
周書
列傳
  • 卷139 志一 - 天文志
  • 卷140 志二 - 历志
  • 卷141 志三 - 五行志
  • 卷142 志四 - 礼志上
  • 卷143 志五 - 礼志下
  • 卷144 志六 - 乐志上
  • 卷145 志七 - 乐志下
  • 卷146 志八 - 食貨志
  • 卷147 志九 - 刑法志
  • 卷148 志十 - 選举志
  • 卷149 志十一 - 職官志
  • 卷150 志十二 - 郡县志

新輯會證本目錄

陳尚君新輯會證本《舊五代史》是对清輯本的重輯,內容上較原輯本有很大改動,參考多種文獻與金石碑碣改訂、增補史文近萬處。其除重新輯錄《梁太祖本紀》外,又重輯列傳五十二篇與《地理志》一篇,新增列傳六十篇,刪去清人誤收、誤錄者九篇,適當調整了原書部分卷次。[1]:77-79

現亦列出新輯會證本目錄以供參考比照:

梁書
唐書
晉書
漢書
周書
列傳
  • 卷139 志一 - 天文
  • 卷140 志二 - 曆
  • 卷141 志三 - 五行
  • 卷142 志四 - 禮上
  • 卷143 志五 - 禮下
  • 卷144 志六 - 樂上
  • 卷145 志七 - 樂下
  • 卷146 志八 - 食貨
  • 卷147 志九 - 刑法
  • 卷148 志十 - 選舉
  • 卷149 志十一 - 職官
  • 卷150 志十二 - 地理

流傳

《薛史》成書之後,有寧州楊及於天聖五年(1057年)進《重修五代史》,同年十二月秘書監致士胡旦進《五代史略》四十三卷,但此二書在後代近乎沒有任何影響。歐陽修撰《新五代史》時,其史料內容大多取自《舊五代史》。[1]:19-23北宋時期,《舊五代史》廣行於世。司馬光等編修《資治通鑒》的時候,「皆專據薛史,而不取歐史」。沈括夢溪筆談》及王欽若冊府元龜》亦大量引用《薛史》。[3]:40

至南宋,《新五代史》取代了《舊五代史》的地位。據《續資治通鑑》卷一五八的記載,金從大定(1161年—1189年)之後,學校所用正史一直並用薛、歐二史。金泰和七年(1207年),「詔新學令內削去薛居正《五代史》,而專用《新五代史》」。張元濟認為,南宋早在金人以前,朱熹上議設各科取士的時候,已經棄用《舊五代史》,「北朝文化自知不逮,故起而從其後」。雖然如此,南宋時期此書依然有不少記載,如趙希弁郡齋讀書後志》卷一、《直齋書錄解題》、《遂初堂書目》等。南宋時期著作徵引此書者,至少計有十數家。[1]:23-24

至元明時期,薛史已經罕有援引。元馬端臨《文獻通考》,元末明初王祎的《大事記續編》中依然有引用《舊五代史》,可見尚有小量流傳。入明之後,「惟明內府有之,見於《文淵閣書目》,故《永樂大典》多載其文,然割裂淆亂,已非居正等篇第之舊」。萬曆年間,胡應麟說《舊五代史》已經被廢置。明末刻書家毛晉也說《舊五代史》已「久不傳於世」。[1]:23-24

入清之後,《舊五代史》更是無人得見。吳任臣在編寫《十國春秋》的時候,曾向黃宗羲借《舊五代史》。《十國春秋》卷首《凡例》敘中採用書有「薛氏《舊五代史》」,似乎確實借有此書,但全祖望以為「借之而未得」。假設確有此書,黃宗羲的藏書也已經毀於火海,《舊五代史》也應隨之化為灰燼。明藏書家陳第曾藏有《舊五代史》,清代藏書家陸心源曾說嘉慶年(1796年-1820年)散出,杭州藏書家趙昱雖欲收藏,但未見。[1]:24-25

近代張元濟於1930年輯印百衲本《二十四史》時,曾刊登廣告,懸巨賞以徵集原書,然而未得一紙半葉。[1]:19-23

特色

體例完整

《旧五代史》断代为史,即将五代各朝独立成书。《薛史》模仿了《三国志》的编撰方法,梁唐晋汉周五个朝代各自为一书,体例完整。所涉朝代的本纪、列传分别编写并列入各书之中,五书之后,另有《世袭列传》《僣伪列传》《外国列传》记载中原王朝以外的情况。最后以天文、历、五行、礼、乐、食货、刑法、选举、职官、郡县十志,全面叙述了五代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典章制度。全书以五代为正,十国为伪,目的是凸显继承后周的宋代乃正统政权。[2]:419

内容丰富

《旧五代史》把五代各朝的重大事件都连贯地记录在各个皇帝的本纪里,材料相当充实,总体框架清晰,没有琐碎零散之感。在主要叙述中原地区的历史之外,也对其他地区的历史作了记述。此外,书中对礼乐及职官之制度、选举及刑法的沿革、食货和郡县的变化等也作了详细介绍。[2]:419-420

觀點可取

《旧五代史》在观点上也有不少可取之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在某些部分具有一定的唯物主义倾向,如在谈及后汉灭亡时,就否定了“天命论”,把统治者的残暴看作是王朝灭亡的重要原因,这是触及到问题本质的论述;二是在分析方法上也有一定程度的辩证因素,如卷九十六对有作为的帝王如周世宗,既赞扬他“神武雄略,乃一代之英主”,又批评他“禀性伤于太察,用刑失于太峻”;三是在对人民的态度上也比较宽厚,指出:“好利残民,夫何足贵!”对王周的“享性宽惠,人庶便之”和刘审交的“无扰于民,百姓歌之”,大加赞扬。[2]:420-421

版本

《大典》本

在明初編纂《永樂大典》的時候,編纂者將《薛史》的內容分散收入於其各韻之中。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朱筠上《謹陳管見開館校書摺子》,建議從《永樂大典》輯錄逸書,至次年二月開館。邵晉涵以大學士劉統勛薦,於開館初入充纂修官,專職史部,至四十年秋母喪南歸。在這兩年多時間,邵晉涵在參與編纂《四庫全書》的時候,在各書中引自(或他認為來自)《薛史》的條文,再加以編排、注釋編成《舊五代史》。當中,采自《永樂大典》者有822條、《冊府元龜》318條、司馬光《資治通鑑考異》6條、胡三省《資治通鑑注》12條、《太平御覽》2條、洪邁《容齋隨筆》1條。[2]:266-267

當時《永樂大典》藏於翰林院的典籍庫中。邵氏或其他纂修官會先簽出《永樂大典》中的佚文,將會將可以輯出的書目粘貼標識,然後由繕寫官抄出當中的散片。因為《永樂大典》不便移出移入,因此繕寫的工作都在翰林院裡進行。《大典》所缺者,則參照《冊府》等書以補其缺。遺文有脫訛衍者,館臣貯會在各紀傳上粘簽,以說明差異。熊羅宿影庫本時,粘簽尚完整,為統一規格,重抄影印附後。粘簽中所涉各項,與他書歧互者,邵晉涵重加考訂,編寫按語,作《舊五代史考異》五卷。[2]:287-290[4]:69-84

清輯本版本以熊羅宿影庫本和孔繼涵手校抄本最早,劉氏嘉業堂刊本次之,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次之。武英殿本最遲,在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對比各個版本,熊孔二本的諱改較少,劉本較多,文淵閣本和殿本則最劇。[2]:287-290

《大典》本的評價

《旧五代史》的辑本成就,梁启超曾给予肯定,认为,“极繁难者,例如《五代史》,散在各条,篇第凌乱,搜集既备,佐以他书,苦心排比,乃克成编。非得邵二云辈深通著述家法,而赴以精心果力,不能蒇事。此种工作,遂为后此辑佚家模范。”[5]陈尚君认为,邵晋涵《旧五代史》辑本取得的成就主要体现于四个方面:一,取材较为广泛。二,标明了史料来源,有利後世治史者校勘。三,考订细致。四,编次接近薛《史》原本面貌。[1]:28-42

清辑本的不足,主要有三。一、史料漏輯。據陳智超統計,現存《永樂大典》殘卷引《舊五代史》共72段,清辑本仅采用60段;《太平御览》涉及《旧五代史》者76条,清辑本只采用了2条:《资治通鉴考异》涉及266条,清辑本只采用了6条,而且还有误引;《资治通鉴注》涉及138条,清辑本只采用了12条;《容斋随笔》涉及10条,清辑本仅采用了1条。此外,引用《旧五代史》的其它文献,如《玉海》、《职官分纪》、《五代史阙文》、《通历》、《群书考索》、《通鉴目录》、《记纂渊海》、《锦绣万花谷》、《群书会元截江网》等书,皆未採用。二、篡改原文。陳垣在《舊五代史輯本發覆》中指出四庫館臣在輯校時有十忌:忌虜、忌戎、忌胡、忌夷狄等等,並指館臣會對這些字眼會作出修改。三、脫衍舛誤甚多,僅中華書局校點本《校勘記》就考訂出一千多條錯誤。[1]:28-42

中華書局校點本

中華書局校點本最初由劉迺龢在陳垣指導下負責,文革前已經完成大部份工作,後由復旦大學完成校點工作。參與點校的有朱冬潤等十一人,參與定稿的有五人,參與編輯整理工作的有陸楓等六人。1976年,由中華書局出版社發行。[1]:42-46

該校點本對當時能夠看到的清輯本系統的主要傳本作了通校,確定以江西熊羅宿影庫本為底本,參校了多種保存了《舊五代史》的書籍,如《永樂大典》、《冊府元龜》等作校勘,在清輯本之上作了一千七百多條校記。[1]:42-46

重輯

《舊五代史新輯會證》,陳尚君著,2005年由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全書12冊,150卷,300多萬字。和清輯本相比,《新輯會證》本擴大了佚文文獻的範圍,刪除了誤收佚文、重輯已有佚文,並在校勘上取得新的成果。[3]:49-50

《輯補舊五代史》,陳智超著,2021年由巴蜀書社出版。全書6冊。和通行本相比,《輯補舊五代史》新增補列傳113個,校正內容480處,增補了十志的內容,糾正了通行本的一些錯誤。[6]

評價

《四库提要》在评论《旧五代史》时指出:「虽其文体平弱,不免叙次烦冗之病,而遗文琐事,反藉以获传,实足为考者参稽之助。」(虽然《旧五代史》文体平弱,不免叙述繁琐重复的病,但遗文琐事,反而借此得以流传,有助考者參稽。)[7]

清代史学家赵翼评价《旧五代史》:「事实较详,盖欧《史》专重书法,薛《史》专重叙事,本不可相无」。[8]

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陈尚君认为:「五代虽还有《新史》,其长处在义例与文章,就史料的原始丰富来说,远不能取代《薛史》」。[2]:304

注释

參考資料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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