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簡稱立法會,英文:Legislative Council,LegCo)係香港嘅立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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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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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國政 • Portal:政治 |
立法會而家有90個議席,每屆任期 4 年(香港主權移交後第一屆立法會嘅任期係兩年)。喺政權移交前叫做立法局。響香港基本法草擬期間,亦有指佢做立法機關。
歷史
英國殖民地
香港由1841年1月26號起一直到1997年6月30號都係英國嘅殖民地,第一份憲法係由維多利亞女皇以《英皇制誥》形式頒布,叫做《香港殖民地憲章》,1843年6月26號喺總督府公布。呢份憲章訂定成立立法局,授權「在任嘅總督……喺取得立法局嘅意見後……制定同埋通過為維持香港嘅和平、秩序同良好管治……而不時需要嘅所有法律及條例。」。喺1917年頒布取代咗1843年憲章嘅英皇制誥,喺份文本入面嘅「的意見」之後加入「及同意」呢類重要字眼。
立法會最初成立嗰陣叫做定例局,後來改做立法局。最初係由三個部份組成,分別係嚟自政府三司嘅「當然議員」、由政府官員出任嘅「官守議員」,同埋由民間人士出任嘅「非官守議員」。除咗當然議員之外,其餘成員都係由港督委任。
1843年8月砵甸乍總督宣布委任官守議員加入立法機關。三位官守議員(即係話擔任緊某種官職咁解)分別係莊士敦(前護理總督)、摩理臣(商務總監中文秘書兼傳譯員)同埋金尼(首席裁判司)。
1844年1月11號,立法局舉行第一次會議。1844年2月26號,通過咗第一條香港法例。1845年3月7號,立法會跟據《1843年皇室訓令》第6條,制定同時通過咗第一份《香港立法機關會議規則及常規》。
1850年,委任兩位太平紳士代表大衛·渣甸同約瑟·艾德格成為頭兩位非官方議員。1857年,再委任多兩位官方議員同一位非官方議員。1884年,擴大立法局嘅成員人數到七位官方議員同五位非官方議員,其中包括一位華人伍才(又叫做伍廷芳)。1896年,進一步擴大立法局嘅成員人數到八位官方議員同六位非官方議員。1929年,立法局總共有10位官方議員同八位非官方議員,其中包括三位華人同一位葡籍人士。
1960年代,香港經歷因文革而引發嘅六七暴動,政府一方面推出香港節呢類文化活動嚟安撫民心,另一方面又籌備代議政制,令市民有參與政制嘅機會。1967年,立法局成員人數增加到26位,官守同非官守議員各佔13位,之後1972年加到30人,比例仍然各佔一半。1976年,人數增加到41位,同時非官守議員數目第一次超越官守議員。1981年,增加到50位。喺1984年政府推出代議政制綠皮書,詳細列出立法會民主化嘅過程,重正式就立法局引入民選議席諮詢公眾。
1985年立法局搬到位於中環嘅舊最高法院大樓,重第一次推行間接選舉。由於立法局嘅間接選舉同埋當時主要由民選議員組成嘅市政局都極為成功,好多泛民主派成員都要求政府喺1988年引入直接選舉議席,當時叫做「八八直選」。不過政府最後推出嘅代議政制白皮書將第一次直選嘅時間推遲到1991年,令泛民主派失望。1985年,通過《立法局(權力與特權)條例》,令立法局嘅權力大大提高。1991年,成員人數增加到60位。
1991年立法局第一次直接選舉舉行,香港第一個政黨香港民主同盟(即係今日嘅民主黨前身)成立。由於聯票效應,令泛民主派大獲全勝。立法局入面嘅非官守議員為咗對抗泛民主派,以免議會被泛民主派控制,成立咗「啟聯資源中心」,即係今日嘅自由黨前身。
彭定康政改方案
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喺1992年上任後,第一份施政報告就出咗份政改方案,喺1995年,即係最後一屆香港立法局選舉入面大幅度增加直選議席,又加多咗九個功能組別(即係所謂嘅「新九組」),令中方好不滿,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魯平重鬧彭定康係「香港歷史上嘅『千古罪人』」,宣佈放棄「直通車」(即係話原本中英雙方協議最後一屆立法局議員可以全部過渡成為特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重決定「另起爐灶」,喺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之下成立預備工作委員會,同埋成立香港臨時立法會(簡稱臨立會),用嚟喺第一屆特區立法會成立之前,可以通過晒一啲特區成立時「必不可少」嘅法律。但係臨立會喺1996年成立一直到香港主權移交之前,港府都唔承認呢個會,結果呢個會變咗做非法組織,令到參加臨立會會議等如非法集會,所以喺回歸之前臨立會要走到上深圳開會,搞到好多議員都要深港兩頭走。
年份 | 官守 | 非官守委任 | 選舉團 | 功能組別 | 民選 | 總共人數 |
---|---|---|---|---|---|---|
1946-1947年 | 8-10 | 6→7 | 14-17 | |||
1948-1950年 | 9 | 7 | 16 | |||
1951-1964年 | 10 | 8 | 18 | |||
1964-1970年 | 13 | 13 | 26 | |||
1970-1972年 | 14 | 14 | 28 | |||
1972-1976年 | 15 | 15 | 30 | |||
1976-1977年 | 19 | 22 | 41 | |||
1977-1979年 | 21 | 24 | 45 | |||
1979-80年 | 22 | 25 | 47 | |||
1980-81年 | 23 | 26 | 49 | |||
1981-82年 | 24→23 | 27 | 51→50 | |||
1982-83年 | 23 | 27 | 50 | |||
1983-84年 | 19 | 30 | 49 | |||
1984-85年 | 17 | 30 | 47 | |||
1985-88年 | 11 | 22 | 12 | 12 | 59 | |
1988-91年 | 11 | 20 | 12 | 14 | 59 | |
1991-95年 | 4→3 | 17+1 | 21 | 18 | 61→60 | |
1995-97年 | 10 | 30 | 20 | 60 |
中國特區
九七政權移交
1997年7月1號,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立法局改名做立法會。最後一屆殖民地時期立法局議員全部「落車」,中國政府成立臨時立法會。
政權移交後
1998年,舉行第一屆正式立法會選舉,雖然功能組別、地方選區同選舉委員會仍然維持「3:2:1」嘅比例,但係選舉委員會嘅組成由區議員互選變成由選特首嘅選委互選;原先功能組別入面嘅「新九組」亦都有大變動,大減選民人數嘅有,直頭取消嘅都有,呢兩個舉動都係透過改動選民資格,大幅縮窄民意基礎,令議席緊緊控制喺親中派人士手上。同時,地方選區方面,政府亦都將選舉制度由「單議席單票制」改為對親中派比較友善嘅「比例代表制」,結果民主派由1995年時攞到過半嘅31席,跌到20席,僅僅守住三分之一關鍵少數。
2000年,舉行第二屆立法會選舉,選舉委員會由10席減到6席,4席轉到地方選區。2004年,舉行第三屆立法會選舉,選舉委員會界別取消,地方選區同功能組別各佔一半。
2005年,香港為2008年立法會係咪要實行全面普選而發生好多爭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同附件二進行解釋,指出香港如果要改變行政長官同立法會嘅選舉制度,除咗要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三份之二立法會議員同意之外,重要得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先可以實行,間接否決咗2008年普選嘅可能。
2010年,立法會通過香港2012年政改方案,由2012年第五屆立法會開始,議員數目加到70人,地區直選有35席,超級區議會有5席,其餘30席為傳統功能界別。
2021年3月30號,為咗落實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出嘅「愛國者治港」要求[1],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2],確定立法會議席由70席增加到90席,立法會嘅90個議席以40、30、20比例分配議席,又叫「四三二方案」。具體係選舉委員會界別40席;傳統功能界別30席;地區直選20席,而且形式由比例代表制改為雙議席單票制[3][4]。由於直選議席數目大減,參選門檻又大幅提高,重有審查委員會篩走唔同政治立場嘅人,社會普遍認為立法會已經淪為「橡皮圖章」[5]。
組織
喺1998年嘅第一屆立法會選舉度,30席由功能組別產生,10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20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產生。2000年嘅第二屆立法會選舉,增加咗由地方分區直選嘅議席,減少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嘅議席,其中30席由功能組別產生,6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24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產生。2004年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廢除咗由選舉委員會選出議席嘅制度,將6席改為由地方直選產生。其中30席經地方分區直選產生,其餘30位經功能組別選舉產生。香港基本法第68條講明最終目標係全部議席都由普選產生。
主席
立法會主席(President)由立法會議員互選一人出任。第一屆至第三屆主席都係范徐麗泰,而第四同第五屆就由曾鈺成擔任。至於第六屆,就由梁君彥擔任。
委員會
立法會轄下有3個常設委員會,分別係財務委員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同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另外重設有18個事務委員會,定期聽取政府官員嘅簡報,同埋監察政府執行政策同措施,議員可根據需要加入一個或幾個事務委員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係為立法會提供行政支援及服務,委員會之下設有議會事務部、資料研究同圖書館服務部、翻譯同傳譯部、公共資訊部、申訴部、總務部及法律事務部。
職責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立法會主要職責有:
選舉組別
選舉組別大致可分為地區組別、功能組別同選舉委員會。
地區組別
由1998年第1屆香港立法會選舉開始,全港分為五個選區,議員由普選產生,頭六屆選舉制度係比例代表制。登記選民大約有3百多萬。由1998年到2016年,地區直選議席逐漸增加。2021年開始,選舉制度改做雙議席單票制,地區直選議席減到20席。
地方分區 | ||||||
1998 | 2000 | 2004 | 2008 | 2012 | 2016 | |
香港島:中西區、灣仔區、東區、南區 | 4 | 5 | 6 | 6 | 7 | 6 |
九龍東:黃大仙區、觀塘區 | 3 | 4 | 5 | 4 | 5 | 5 |
九龍西:油尖旺區、深水埗區、九龍城區 | 3 | 4 | 4 | 5 | 5 | 6 |
新界東:北區、大埔區、沙田區、西貢區 | 5 | 5 | 7 | 7 | 9 | 9 |
新界西:荃灣區、屯門區、元朗區、葵青區、離島區 | 5 | 6 | 8 | 8 | 9 | 9 |
共有 | 20 | 24 | 30 | 30 | 35 | 35 |
功能界別
2012、2016年嘅選舉有29個功能界別,分別代表香港社會各界別。每一界別有1至5位議員,夾埋有35位議員。各界別係:
23個功能界別採用「領先者當選法」(First Past the Post),合資格嘅選民以一人一票選出代表。
勞工界每人可以投三票;鄉議局、漁農、保險、運輸就採用「選擇消去法」(preferential elimination system)。
至於俗稱超級區議會嘅區議會(第二)就採用比例代表制。
2021年嘅選舉有28個功能界別,每一界別有1至3位議員,夾埋有30位議員。各界別係:
除咗勞工界每人可以投三票之外;其餘27個功能界別採用「領先者當選法」(First Past the Post),合資格嘅選民以一人一票選出代表。
選舉委員會
1998年第1屆香港立法會選舉,800人選委會選出10位立法會議員,2000年第2屆香港立法會選舉,800人嘅選舉委員會選出6位立法會議員,比1998年少咗4個議員;2004年第3屆香港立法會選舉至2016年第6屆香港立法會選舉,再無立法會議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選舉委員會成員嚟自四個界別(各200人):
大部份委員由本身嘅界別中選出。委員由800人入面選擇,每人可以選擇嘅候選人以議席數目為限,得最多票嘅6個委員當選立法會議員。
2021年第7屆香港立法會選舉,選委會界別鹹魚翻生,1500人選委會選出40位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成員嚟自五個界別(各300人):
大部份委員由本身嘅界別中選出。委員由1500人入面選擇,每人可以選擇嘅候選人以議席數目為限,得最多票嘅40個委員當選立法會議員。
福利及待遇
參考
睇埋
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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