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靳輔生於明崇禎六年(1633年)。其祖先原是山東濟南人,後於清朝初年從軍戍衛,從此在遼陽落戶。靳輔在順治六年(1649年)出仕,順治九年(1652年),由官學生考授國史院編修。康熙元年(1662年),升任郎中,康熙七年,升通政使司右通政。康熙十年(1671年)授安徽巡撫,加兵部尚書,在任共6年[參2]。
康熙十六年(1677年)三月,靳輔從安徽巡撫升遷為河道總督。靳輔在這一年是45歲。從這時開始,直到60歲身故時,靳輔這一段的人生歲月致力於治河。任總督時,浙江錢塘人陳潢是他的僚屬。靳輔對治河本無研究,所以凡治河之事,都向陳潢請教,同陳調查黃河、淮河形勢,連上八疏,以為「治河之道,必當審其全局,將河道、運道為一體,徹首尾而合治之,而後可無弊也」。靳輔治水大致遵奉明代潘季馴「束水沖沙」之法。治河十幾年所取得的成果,與陳潢的協助密不可分[參2][參3]。
靳輔出任河道總督時,正值黃河、淮河氾濫嚴重,使得江南的漕運米糧不能順利運往北京,靳輔首先在淮陰以東當時黃河的兩岸建造堅固的河堤,一直延伸到距離海岸線20里的地方,又在淮陰以西地區,加淝沿淮河與洪澤湖的一線的若干河堤、水壩,使之不再潰堤。如此一來,河水單純向前流動,增大了沖刷河底淤的力量,使黃河自我除沙的功能大為加強[參2]。
靳輔知道運河關係國家漕運,為了不讓黃河改道奪路而使其中斷,於是在黃河北岸開闢一條長達一百八十里,為了防止改道運河的黃河之水潰決大堤,靳輔在淮陰至江都治運河各縣興築若干「減水壩」[註1]。不但防止運河氾濫或缺口,又可以使用在運河周圍的農田灌溉[參2]。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靳輔與安徽按察使小于成龍[註2]不合,小于成龍主張開挖下游河道、疏通海口,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兩人多次激辯,小于成龍攻擊靳輔黨附納蘭明珠。康熙二十七年,御史郭琇告靳輔治河九年無功,靳輔被免職,陳潢病死獄中[參4]。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復職,是年即病逝。卒諡文襄。著有《治河方略》八卷、《治河奏績書》四卷、《靳文襄奏疏》八卷。
評價與爭議
靳輔為官清廉,除應得的俸祿外,治河公款分文不取,工程中的大小開支更是詳細記載,也時常親臨施工現場監督指揮,得到治河民工和兩岸百姓的一致稱讚[參5]。
靳輔治河雖然有所貢獻,治河的方法確實踏實可靠,然而直隸巡撫小于成龍等人卻認為靳輔治河的方法,斥資過大、曠日費時,靳輔以「治河無功」罪名,遭到免職[參5]。
靳輔身故後,此後,王新命、小于成龍、張鵬翮相繼任河道總督,基本上仍然沿用靳輔與陳潢的治河方法[參5],受到康熙帝的嘲諷[參6]。
註解
延伸閱讀
參考文獻
參見
藝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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