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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權組織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電子前哨基金會(英語: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也譯作電子前鋒基金會、電子前線基金會、電子前沿基金會,是一個國際知名的民權組織,旨在維護網際網路上的公民自由、提供法律援助、監督執法機構,總部設在美國。它的使命是:[1]
此條目翻譯品質不佳。 (2022年12月8日) |
簡稱 | EFF |
---|---|
成立時間 | 1990年 |
創始人 | 約翰·吉爾摩[*]、約翰·佩里巴洛、米奇·卡普爾 |
類型 | 非營利性組織 |
法律地位 | 501(c)(3)組織 |
總部 | 美國舊金山 |
服務地區 | 世界範圍[*] |
董事 | Ashkan Soltani |
重要人物 | 辛迪·科恩 |
收入 | 17,392,426 美元 (2017年) |
捐款 | 7,048,411 歐元 (2020年) |
員工數 | 79 (2017年) |
目標 | 法律、自由、隱私 |
網站 | www |
電子前哨基金會依靠捐款維持正常執行,總部設在加利福尼亞州的舊金山,在華盛頓特區亦有工作人員。他們也是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觀察員[2]和全球網路倡議組織的參與者[3]。
電子前哨基金會在多個方面採取行動:
為法庭上的辯護提供資金,為那些受到毫無根據或誤導的法律威脅(寒蟬效應)的新技術和個人進行辯護,支援那些揭露政府瀆職的行為,並為政府和法庭提供指導,組織政治行動、分發大量郵件,支援那些它認為能維護個人自由權利的新技術,維護相關新聞和資訊的網站和資料庫,監督和質疑那些潛在的它認為有侵犯個人自由和不合理使用的法律,並建立它認為為試圖濫用專利權利的名單。
電子前哨基金會由約翰·佩里·巴洛和米奇·卡普爾於1990年7月成立。1990年初,執法機構的一些行為促使他們成立該組織。因為當局對網路通訊的新形式[4]嚴重無知,而網際網路公民自由在該背景下越發必要。
1990年4月,巴洛受到美國聯邦調查局有關Macintosh系列ROM原始碼盜竊和分發的調查。巴洛將這次來訪描述為「由於聯邦調查機構對電腦技術的不熟悉,事件複雜化了。我立刻意識到,在我能證明我的清白之前,我必須首先向他解釋什麼才是犯罪。」巴洛認為,這次事件帶給他的教訓是「當政府處在一個認知混亂的時期,個人的自由將受到威脅」。
巴洛將這一段經歷發給了THE WELL線上社群,曾碰到過類似經歷的米奇·卡普爾和他進行了聯絡。兩人一致認為,有必要在網際網路上保護公民自由。卡普爾同意為這樣的辯護提供資助,這兩個人聯絡了紐約律師Rabinowitz、Boudin、Standard、Krinsky和Lieberman,為那些來自《Harper》雜誌論壇的電腦駭客和曾成為特勤局目標的人辯護[4]。這一做法得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約翰吉·爾摩和史蒂夫·沃茲尼亞克為這個組織提供財政支援。巴洛和卡普爾繼續研究政府和技術之間的衝突,並在1990年6月巴洛公布了「罪與罰」一文,在當時網上極有影響力。在這篇文章中,巴洛宣布,他和卡普爾計劃建立一個組織來「為教育、遊說和訴訟與網上言論相關的領域以及關於憲法進入網路空間的擴充籌集和支付經費。」[來源請求]
這篇文章反響更大,且為巴洛和卡普爾贏得了更多支援。當年6月下旬,巴洛主持了電腦行業主要人物在舊金山的晚餐[來源請求],並為這些明顯的威脅制定了一項協調一致的回應。巴洛認為:「在美國聯邦調查局和特勤處的行動是一個日益嚴重的社會危機出現的症狀:未來的衝擊。美國正進入對資訊傳遞本身沒有法律保護的資訊時代。」[5]巴洛認為,面對這些需要一個正式的組織,並聘請了凱西·庫克為新聞協調員,並開始建立後來的電子前哨基金會。
電子前哨基金會,由卡普爾、約翰·吉爾摩和巴洛,正式成立於1990年7月10日。初始資金由卡普爾,斯蒂夫·沃茲尼亞克和一個匿名人士提供。[6] [7]
1990年,邁克·戈德溫成為加入該組織的第一個律師。接著於1991年加入Esther Dyson和傑里·伯曼成為了電子前哨基金會的董事。到1992年,克里夫菲·加洛成為電子前哨基金會劍橋分會的新董事,傑里·伯曼於1992年12月成為代理執行主席。
該組織的成立是由美國特勤局在1990年年初對史蒂夫·傑克遜遊戲公司執行大規模搜查和扣押這一事件促發的。在當時,作為邦州聯合的Operation Sundevil行動的一部分,沒有法律支援的突然搜查在美國到處可見,然而,史蒂夫傑克遜遊戲公司案例,成為電子前哨基金會的第一個引人注目的案件,成為電子前哨基金會開始推動電腦和網際網路公民自由的主要著力點。1993年,他們的辦公室搬到華盛頓區,同年出版了題為「網際網路指南」,並提供免費下載。
電子前哨基金會的第二大案件是由Cindy Cohn主導的伯恩斯坦訴美國政府(Bernstein v. United States)。程式設計師兼教授丹尼爾·伯恩斯坦(Dan Bernstein)起訴政府許可分發他的加密軟體,Snuffle,而且提供了描述該軟體的檔案。
該組織最初是在米奇·卡普爾所有的公司在麻薩諸塞州劍橋的辦事處。到1993年秋季,電子前哨基金會主要的辦事處設在了華盛頓,傑里·伯曼為執行主席。在這段時間,電子前哨基金會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影響國家政策的工作,這項工作和該組織的關係不大,而且棘手。1994年,伯曼和電子前沿基金會分道揚鑣了,自己建立了民主和技術中心。電子前哨組織遷往城鎮,在那裡,德魯·陶布曼曾一度是執行主席。1995年,根據執行主席Lori Fena的主持下,通過裁員和重組努力,開始專注對以前關注領域的支援,並將辦公地點搬遷到舊金山,加利福尼亞州。在那裡,它了臨時搬到了John Gilmore的Toad Hall,隨即又搬到了1550 Bryant St的Hamm大廈。在Fena成為電子前哨基金會的董事會成員後,該組織由Tara Lemmey領導。在該組織搬到新的(現在的)辦公室之前,法律總監一直由Shari Steele擔任,到2009年末前,擔任執行主席。在2006年春天,電子前哨基金會宣布,在華盛頓區設有兩個新員工律師的辦事處[8]
2013年6月初,電子前哨基金會推薦了一個提供眾多自由軟體選擇指引的非盈利組織粉碎稜鏡(prism-break.org),以便讓人們取代參與美國國家安全局稜鏡計畫(監聽專案)公司的、以盈利為目的商業軟體來保護隱私,並防止向美國政府提供人們使用網際網路的任何材料。[9]
電子前哨基金會為了實現其目標和宗旨,定期在美國的各級法院帶來訴訟和辯護。最重要的和技術有關的案件,電子前哨基金會都會參與,包括MGM訴Grokster(MGM v. Grokster),蘋果公司訴Does(Apple v. Does)等等。
電子前哨基金會設定了兩個獎項,推廣符合其宗旨和目標的工作:
電子前哨基金會先鋒獎,每年頒發一次,以表揚在其個人「拓展了電子前哨的自由和創新」。2009年,獲此殊榮的是Limor Fried,Harri Hursti和Carl Malamud。
電子前哨基金會參與設定的計算獎項,旨在「鼓勵普通網際網路使用者幫助解決巨大的科學問題」,獎勵第一個個人或團體發現了一個具有重大意義的十進制編號的素數。該獎項的經費由匿名人士或團體提供。[10] 該獎項是:
基金會開發了多款軟體及瀏覽器擴充:Switzerland、HTTPS Everywhere和隱私獾。
基金會實施了名為「安全簡訊評比」的專案。該專案「基於從資訊傳遞過程中是否加密到代碼近期是否被審計的七種具體標準評價應用和工具」[13]。該專案已經在此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發布了1.0版本。到2017年4月21日時,改進版已經在開發中[13]。
該基金會收到來自其董事會成員[14]約翰·巴克曼(主席),帕米拉·薩繆爾森(副主席),約翰·佩里·巴洛,Lorrie Cranor,戴維·J·伯,愛德華·費爾頓,約翰·吉爾摩,布魯斯特·卡爾,喬·克勞斯和Brad Templeton的支援。該組織經常收到來自其他人的無償援助,如來自教授伊本·莫格林法律援助。
在2004年2月18日,電子前哨基金會宣布,它已收到了倫納德·朱布科夫地產商120萬美元的捐贈[15]。它將使用100萬美元為數位公民自由成立電子前哨基金會捐贈基金。
慈善導航(Charity Navigator)為電子前哨基金會的財政效率和能力給出了最高四星級的打分[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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