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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情報區(英文: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縮寫:FIR)是由國際民航組織所劃定,區分各國家在該區的航管及航空情報服務的責任區。[1][2]範圍除了該國的領空外,通常還包括了鄰近的公海上方空域。與防空識別區不同的是,飛航情報區主要是以航管及飛航情報服務為主,有時因為特別的原因會切入鄰國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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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情報區的命名,並不以國家、省份名稱命名,而以該區的飛航情報區管制中心(區管中心)所在地或區管中心的名稱為命名,例如管制香港及澳門空域的「香港飛航情報區」、管制兩廣地區空域的「廣州飛航情報區」、管制日本空域的「福岡飛航情報區」、管制臺灣的「臺北飛航情報區」等。亦有例外情況,如廈門管制區的管制中心設於廈門市,而廈門管制區卻另由上海飛航情報區管理。
1953年1月,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以「觀察員」身份重返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賴遜岩代表參加東南亞及太平洋空中航行第18屆理事會。會議決議劃定台北為國際空中飛航管制中心區之一。同年8月,正式命名為台北飛航情報區[3]:149。
1971年,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取消對中華民國的承認。197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行使代表權。1975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中國民航飛航情報區的劃分方案》,將全國劃為上海等8個飛航情報區。1984年,中國民航根據實際情況,將台北飛航管制區範圍單獨劃分為飛航情報區。因此,名義上擁有了9個飛航情報區[4]。
香港回歸後的1999年,修訂《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將全國劃分為10個飛航情報區,將香港飛航情報區囊括在內[4]。2000年起,開始籌建三亞飛航責任區,並與相鄰的胡志明、河內、香港等管制中心,簽訂管制協調移交協議。2001年11月2日,啟用三亞飛航責任區。2006年6月8日8時整,三亞飛航責任區轉為三亞飛航情報區[5]。
以下列明其他的飛航情報區,每個飛航情報區設有一個區域管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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