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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的喪殯習俗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做七,又稱作旬(臺灣話:tsò-sûn)、燒七、齋七、理七,是東亞的喪殯習俗,指人死後每隔七天舉行法事一次,七天為一期,最多為七期,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1]道教稱之為七七追薦, 佛教稱之為七七齋、七七忌、累七齋、七七日、齋七日。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2019年7月1日) |
「七七」為最後一個「七」,稱「斷七」、尾七、滿七或圓七[2]。
依佛教而言,人死後的神識,被稱為「中陰身」,在七七四十九天內必定入輪迴轉世,不能逗留。佛教傳六道輪迴有天道、修羅道、人道、畜生道、餓鬼道、地獄道。「天道」是大善少惡業者。「人道」是少善少惡者。「畜生道」是犯愚痴重業者。「餓鬼道」是犯重貪惡業者。「地獄道」是犯重嗔惡業者。「修羅道」有如天之善者,卻有大嗔業,故不得為天人,而生為與天為敵之修羅,可享如天之福,善報盡了,則又入輪迴,往往墮入惡趣。做七是為了餓鬼道眾生而作,餓鬼道是因貪惡業而生,故餓鬼道多數為貧苦飢餓(少部分餓鬼道眾生為有大神通的神靈。如鳩槃荼、夜叉、羅剎等),人間子孫若積福迴向,則可使餓鬼道眾生稍得福報,飽餐幾頓,暫免飢餓之苦。地府神職乃是由有善業的鬼道眾生,不受飢餓之苦,但還是有其他方面苦厄,善惡業是不能相抵的,都必須受報,因此雖有善業,但還是要轉世為鬼道眾生,直到惡業盡。若轉世為其餘五道,無法收受作七積福,不過積福本身也是為自己積福。輪迴轉世是由業力所決定,其為天地大道自發而成,公正無私,非一人所能執掌。
道教借鑒佛法中七七日內人將轉世的想法,故超度亡魂,起源於六朝道經中三國孫吳葛玄纂集《太上慈悲道場消災九幽懺》十卷及《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始》所見的齋儀,以深度懺悔為主,來消災度厄及超度亡魂。而做七的起源最早是出至於南朝的《太上洞玄靈寶業報因緣經卷之八》《生神品第十九》[3]。故民間傳說,地府是天庭下轄負責管理人間事務,共有十殿掌管不同事務。一旦人死後第七天,將來到地府第一殿接受審判,如此每逢做七、百日、對年、三年之期,依序送往地府各殿受審,民間謂為「過王官」、「參詳十王」。[4]
北魏時佛教借鑑道教的「七七追薦」改為「七七齋」。《北史.外戚傳》記載外戚胡國珍去世後,北魏孝明帝在七七日中為他設千僧齋,並度七人出家為僧。可知這樣的禮俗應是從佛法的輪迴觀念而來。
民間相傳,此時若無繼嗣為其作功德、積冥福,在生時又無種下善因,將審定其生前罪業,打入地獄受報;所以,陽世的親屬每隔七日為亡者辦法事、修功德,謂之「七七齋」或「七七追薦」。[5]
民眾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六日晚上到第七日早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頭七」習俗,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燒香奉祀。
有人認為,家人之後便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便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
除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全國性哀悼活動」以外,中國大陸為重大自然災害遇難者設立的全國哀悼日大多安排在頭七。
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做法和習俗。
這在福州喪俗中較為突出。舊時有錢的人「七七做,八八燒」,棺木放在家中要過七重漆,每漆一次耗時7天,漆與七,福州方言諧音,過七系一語雙關。貧窮人家只過一七,便將棺木抬上山埋葬。人死後每七天就要「祭」,稱「做過七」。至四十九天止,一共要做七次。孝男要戴孝,穿麻衣麻帽草鞋,腰扎草繩,麻帽上掛兩個棉球。
即在亡者去世後第七天開始進行祭祀,每七天拜祭一次,拜足七七共四十九天。
通常「頭七」、「三七」、「五七」、「尾七」都會請喃嘸師傅在道堂為先人打齋超渡,或於家中為先人設香燭祭品,自行拜祭 (俗稱做七)。以前在做完法事儀式,家屬都會招待親友一起食齋菜 (俗稱食七)。而做七,同時亦係代表「拜閻王」。
澳门
清治時期起,臺灣人通常只作法事至「尾七」即止,而不「作旬」,直接作「百日」,故臺灣本省漢族則直接稱「作七」為「作旬」。
作為教會本地化的一環,漢語圈的天主教會亦有「做七」的禮俗,其與傳統信仰的差別在於辦法會替換為獻彌撒,且不強迫信徒必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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