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表函子是在數學中範疇論里的概念,指從任意範疇到集合範疇的一種特殊函子。這種函子將抽象的範疇表達成人們熟知的結構(即集合與函數),從而使得對集合範疇的了解可以儘可能應用到其它環境中。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範疇的可表函子是隨範疇而生的。因此,可表函子理論可以視作偏序集合理論中的上閉集合以及群論中的凱萊定理的極大的推廣。
設 為局部小範疇,並記集合範疇為 。對 中的每個物件 以 指代將物件 映到集合 的Hom函子。
函子 是可表的當存在某個 中的物件 使得 自然同構於 。而滿足
為自然同構的對 則稱為 的一個表示。
從 到 的反變函子 不過是(協變)函子 ,常被稱作預層。與協變的情況相似,預層是可表的當它自然同構與某個反變的Hom函子 ,其中 是 中的某個物件。
根據米田引理,從 到 的自然轉換與集合 一一對應。給定自然轉換 ,與之對應的元素 由
給出。反之,給定元素 ,可以如下定義自然轉換
其中 是 中的任意元素。為了得到 的表示,我們需要確定 誘導的自然轉換何時會是同構。這引導出如下定義:
- 函子 的泛元素是由 中的物件 與 中的元素 組成的一對 ,使得對於任意滿足' 的對 ,都存在唯一映射 使得 。
泛元素還可看作從單點集合 到函子 的泛態射,又或者看作 的元素範疇中的始物件。
這樣,由元素 誘導的自然轉換是自然同構若且唯若 是 的泛元素。由此可以得出 的表示與 的泛元素之間的一一對應。為此,泛元素 常常也被稱為表示。
函子的表示在同構的意義下唯一。換言之,如果 與 表示同一個函子,那麼存在唯一的同構 使得
作為從 到 自然同構相等。這一事實可由米田引理簡單得出。
用泛元素的語言表述如下:如果 與 表示同一個函子,那麼存在唯一的同構 使得
可表函子自然同構於Hom函子,因而享有許多後者的性質。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協變)可表函子保持所有極限。由此可得,未能保持某些極限的函子都不是可表的。
相似地,反變可表函子把餘極限映到極限。
泛態射和伴隨函子這兩個範疇論概念都可以用可表函子表達。
設 為函子, 為 中的物件。那麼 是從 到 的泛態射若且唯若 是函子 的表示。由此可知 帶有左伴隨(記為 )若且唯若函子 對於任意 中的物件 都可表。此外,伴隨正由自然同構 給出,即:
對於所有 和 都是(自然的)對射。
與之對偶的陳述也成立:設 為函子, 為 中的物件。那麼那麼 是從 到 的泛態射若且唯若 是函子 的表示。由此可知 帶有右(記為 )伴隨若且唯若函子 對於任意 中的物件 都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