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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清朝作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曹雪芹(1715年5月28日—1763年2月12日)[1],名霑,字夢阮或芹圃,號雪芹或芹溪居士,清朝小說家、詩人、畫家,是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的作者。生於江蘇省江寧府(今南京市),祖籍遼陽,清內務府正白旗包衣世家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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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傳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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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 |
申報地區或單位 | 北京市海淀區 |
分類 | 民間文學 |
序號 | 1030 |
編號項目 | I—86 |
登錄 | 2011年 |
曹雪芹的先祖在明代為瀋陽中衛世襲軍戶,[2]明朝天啟元年(1618年),努爾哈赤攻占瀋陽、遼陽,曹雪芹的天祖父曹錫遠、高祖父曹振彥等被後金軍俘虜,後來編隸佐領於正白旗包衣之中,成為了貝勒多爾袞和胞兄阿濟格的門人。曹振彥頗受多爾袞賞識,授為佐領之職,曾參與平定姜鑲起義。入關後,改任文官,歷任山西吉州知州、大同府知府、兩浙都轉運鹽使等官職。
順治八年(1651年),順治帝將多爾袞的正白旗收為己管,曹家成為內務府包衣,也就是奴才,家奴,負責打理宮廷雜務。這時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璽,也由王府護衛升任為內廷二等侍衛。曹璽之妻孫氏是康熙帝的奶媽,因此受到康熙的特別照顧與寵信。康熙二年(1663年),曹璽任命為江寧織造,負責主管採辦皇室江南地區的絲綢,並監視南方各級官吏。康熙對曹璽極為重視,曾賞蟒袍,並親手寫「敬慎」的匾額賜給他,曹璽死後追贈工部尚書,並在約半年後南巡時,親自慰問曹氏家屬。
曹璽過世後,祖父曹寅也歷任蘇州織造、後又繼任江寧織造和兩淮巡鹽御史。曹寅是著名的藏書家、刻書家、美食家,精通詩詞、戲曲和書法。此時,曹氏家族極為顯赫,康熙六次南巡,有四次由曹寅負責接駕。曹寅二女均被選為王妃。但就因這個關係,曹寅晚年負債累累,虧空公家白銀數萬兩,但幾次彈劾都不被康熙批准。
曹寅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病故,康熙命其兒子曹顒接替江寧織造職務,曹顒只任三年即去世,康熙特准曹寅之妻過繼一個兒子曹頫[音同「府」](曹寅的弟弟曹荃之子)繼承江寧織造職務,康熙仍然對待曹家虧空,抱寬容態度。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帝駕崩後,雍正帝即位。受政治鬥爭牽連,曹家逐漸失寵沒落,幾次由江寧織造貢入的織物不合格,受到雍正帝訓斥。
後來監察御史匯報朝廷,曹頫任由管家監工,自己不理政事,並且虧空銀兩。最終因其解送織物上京師,勒索財物,被山東巡撫彈劾,雍正帝批示「本來就不是個東西!」雍正六年(1728年)元宵節前遭到抄家,曹頫以「行為不端」、「騷擾驛站」和「虧空」罪名革職[註 1],下獄治罪,「枷號」一年有餘,催交虧欠,所有家產奴僕都賞給新任江寧織造隋赫德,新織造將京師順天府房產17間和三對家僕贈與曹寅之妻以供生活,即今崇文門外磁器口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隨著全家遷回京師居住。曹家從此一蹶不振,日漸衰微。雍正十三年(1735年)乾隆帝即位後寬免其欠銀,但曹家已然沒落。
在被抄家以後,曹雪芹隨家一起遷居北京,曹雪芹曾在虎門「數晨夕」,「虎門」即北京西單牌樓北石虎胡同(今西單小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學,在這裡他結識了張宜泉及敦敏、敦誠兄弟等人。曹雪芹住處附近有好友敦敏在太平湖畔北的槐園,即今天太平湖東里北鄰的西太平街;北邊不遠處還有敦敏之弟曹雪芹密友敦誠的西園,即宣武門內西單牌樓北甘石橋馬尾巴斜街(敦誠居住的馬尾巴斜街不是東城區地安門處東不壓橋曾經的馬尾胡同,而是西單牌樓北的甘石橋,清代甘石橋附近有石虎胡同、馬尾胡同或馬尾巴斜街),因敦敏位於西太平街的槐園正好在敦誠西單牌樓附近西園的南邊不遠處,故槐園亦稱南園。曹雪芹和敦誠、敦敏時常在此處活動。曹家有姻親的克勤郡王府、鑲紅旗滿洲都統衙門、以及後來的醇親王府南府皆在附近。大致是清代鑲紅旗、鑲藍旗界限內。咸、同朝時期曹雪芹曾祖母孫氏後裔桂明、桂齡及子達春即在敦誠隔壁的東太平街住。
關於《紅樓夢》的創作過程以及曹雪芹的中、晚年生活,文獻資料極少。從曹雪芹晚年的好友張宜泉、敦敏、敦誠等人的零星記載,僅知道曹雪芹多才多藝、工詩善畫、嗜酒狂狷,對黑暗社會抱傲岸的態度。張宜泉的《傷芹溪居士》云:「其人素性放達,好飲,又善詩畫」。曹雪芹的詩,有創新獨特之處,風格接近唐代詩人李賀。[註 2]他的友人敦誠曾贊道:「愛君詩筆有奇氣,直追昌谷破籬樊。」[註 3]又說「知君詩膽識如鐵,堪與刀穎交寒光。」
曹雪芹又是一位畫家,喜繪突兀奇峭的石頭。敦敏《題芹圃畫石》說:「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見此支離。醉余奮掃如椽筆。寫出胸中塊壘時。」
曹雪芹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潦倒,常「舉家食粥酒常賒」(敦誠《贈曹芹圃》),靠著賣畫過日子。據一些紅學家考證,曹雪芹就是在這樣極端困苦的條件下進行了「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的《紅樓夢》創作。這部巨著耗盡了他畢生的心血,但全書尚未完稿,曹雪芹因貧病無醫而「淚盡而逝」(亦有紅學家考證認為《紅樓夢》的創作時間應該是曹雪芹在右翼宗學裡的那段時間,無論是生活條件和思想交流的條件都無出其右。根據脂硯齋等批語顯示《紅樓夢》應該是全部完成,但只是後半部大約三十回「被借閱者迷失」)。留下新婚不久的遺孀,終年還不到五十歲。
對於生年,胡適曾考證為1715年。馮其庸也贊同這種主張。另外,據吳新雷推測,曹寅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報得孫喜訊,友人張雲章贈《聞曹荔軒銀台得孫卻寄兼送入都》一詩,此孫也可能為曹雪芹。(另外周汝昌認為,《紅樓夢》書中主人公賈寶玉的生日「餞花節」是農曆節氣中的「芒種」。公元1724年的農曆四月二十六恰好是芒種,很有可能為曹雪芹的生日。)
對於卒年,紅學界有三種普遍的看法,即是「壬午說」(1762年)、「癸未說」(1763年)及「甲申說」(1764年初春)。胡適憑甲戌本「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的脂批,認為曹雪芹卒於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註 4]周汝昌提出「癸未說」,是根據《小詩代柬寄曹雪芹》一首詩:「東風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駕,來看小院春。詩才憶曹植,酒盞愧陳遵。上巳前三日,相勞醉碧茵。」詩前三首《古剎小憩》下有「癸未」兩字紀年,即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註 5]可以肯定的是,在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春末,曹雪芹已病故,享年四十七歲。1776年曹頫去世。
《紅樓夢》是中國長篇小說的一座高峰,很多學者都認為曹雪芹為《紅樓夢》的作者,而且認為《紅樓夢》是一部帶有自傳性的小說,因此書中賈家與曹雪芹真實家族的事跡有很大的關係。許多紅學家認為曹雪芹是在寫曹家的歷史,但亦有人認其是為寫清朝時期有名詞人納蘭性德之歷史。
《紅樓夢》早期抄本流傳以來,作者並未署名。[3]自1921年胡適發表《紅樓夢考證》以來,一般認為《紅樓夢》原作者為曹雪芹。
曹雪芹為《紅樓夢》作者的證據,主要來自脂批與書中第一回,書曰:「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脂批也多處明確指明作者與「雪芹」為同人,如甲戌本第一回批語:「若云雪芹披閱增刪,然則開卷至此這一篇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猾之甚。」後來發現的脂批與曹家的線索相符,因此廣泛被主流紅學所接受。
清代詩人明義在其詩《題紅樓夢》序中說道:「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蓋其先人為江寧織府。其所謂大觀園者即今隨園故址。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余見其鈔本焉「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三絕句 (姓曹)」。
吳恩裕於1973年在《文物》雜誌上發表《曹雪芹的佚著和傳記材料的發現》一文,指出《廢藝齋集稿》為曹雪芹所作,引起了廣泛爭議。《廢藝齋集稿》是一部集中介紹了金石、風箏、編織、脫胎、織補、印染、雕刻、竹製器皿、扇股、烹調等手藝的書籍,據稱為曹雪芹所作,現僅存《南鷂北鳶考工志》殘稿,其中有一篇序言署名為曹雪芹。[4]
據說,曹雪芹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曹氏風箏」流派的創始者,曹氏風箏傳承人孔祥澤從日本人高見嘉十借抄《廢藝齋集稿》中的《南鷂北鳶考工志》,根據其中記載風箏的起放原理、扎糊技法、繪畫要領,經研究臨摹複製其工藝精華,定名為「曹氏風箏」。
儘管國學名家胡適是開近代曹雪芹和《紅樓夢》研究之先河者,但他本人對曹氏及其作品的評價並不很高。他認為:「如果拿曹雪芹和吳敬梓二人做一個比較,我覺得曹雪芹的思想很平凡,而吳敬梓的思想則是超過當時的時代,有著強烈的反抗意識」。[5]他還在給高陽的信上說:「《紅樓夢》在思想見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學技術上比不上《孽海花》、《老殘遊記》...」而他之所以考證《紅樓夢》,只是為了打破王夢阮、徐柳泉、蔡元培為代表的「索隱派」對《紅樓夢》的穿鑿附會;要證明紅樓夢不過是曹雪芹一家的私事而已;他最終目的就是「要教人疑而後信、考而後信、有充分證據而後信」的「思想學問的方法」。[6]曹雪芹在寫紅書作後,自評:「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云作者癡,誰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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