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豐阿(蒙古語:ᠬᠠᠹᠣᠩᠭᠠ;1908年3月6日-1970年11月29日),漢名滕續文,內蒙古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腰力毛都蘇木人。1945年至1947年時期的內蒙古東部地區民族自治運動的領袖人物;文革前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
童年和學生時代
哈豐阿出生在內蒙古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腰力毛都。據哈豐阿本人的回憶,他在家境是一個擁有200多頭牛、羊、馬的中等富裕牧民家庭,父親是仁欽寧布(漢名:滕海山)。在哈豐阿八歲那年,因當時的東北軍閥張作霖開墾牧場,盜匪蜂起並與軍閥沆瀣一氣四處劫掠蒙古人的牲畜,家中的牲畜大部分被盜,後又遭到當時縣政府的敲詐,家畜所剩無幾。不得已移居他鄉改為經營農業。後來在滿洲國期間,仁欽寧布曾擔任當地警務署長。
哈豐阿八歲時候,被父親送到當地的一家蒙文私塾念蒙文,十歲以後又在漢文私塾念漢文。八年私塾所學的經書以及父母對藏傳佛教的信仰等影響,哈豐阿幼小時萌發了第一想做一個好人;第二想當一個好官的志向。1929年就讀於瀋陽東北蒙旗師範學校,該學校是內蒙古人民革命黨人的達斡爾人郭道甫以「欲以造就為蒙古民族奮鬥之人才」為宗旨而創辦的。在校就讀期間,哈豐阿深受其影響,曾賦詩:「瀚海何浩大,橫分內外蒙。思揮五丁斧,開鑿使之通。」
滿洲國時期
1931年「九一八事件」爆發。在東北呈現動亂之時,哈豐阿、阿思根、吉爾嘎朗等東蒙地區的青年活躍分子,組織自己的軍隊,試圖在自己家鄉展開民族自治活動。但日本關東軍將東蒙地區劃入滿洲國的一部分後,馬上就開始壓制東蒙地區的民族自治活動,而東蒙民族自治活動的活動組織也在關東軍的威脅下被迫解散。那些不願受日本人統治的蒙古青年離開了東蒙地區,或去投奔在德王主導下開展民族自治運動的內蒙古西部地區,或去了外蒙古。在日本統治滿洲期間,東蒙古民族自治運動不得不轉入地下。1932年在從莫斯科東方大學回來的朋斯克、特木爾巴根等人的影響下,哈豐阿秘密加入內蒙古人民革命黨。
為了更有效地管控東蒙地區和安撫那些留下來的蒙古青年活躍分子,日本人將哈豐阿這些青年活動家們安排在滿洲國的軍政部門工作[1]。1933年哈豐阿先後入興安西省、興安局、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興安總省公署任秘書、參事官;1941年初直至1943年夏,作為外交官被派往滿洲國駐日大使館,任學務理事官,負責管理留學生工作。據哈豐阿回憶說,當時留日的滿洲國學生有一千多人,其中內蒙古留學生有一百多人。哈豐阿被推選為「蒙古留日學生同鄉會」會長,針對當時絕大部分留學生反感日本分制蒙古的情況,在東京期間哈豐阿通過同鄉會的聚會、聯歡等活動,號召蒙古學生團結起來,學好本領,為建設蒙古而奮鬥。並明確強調:「國家雖然是兩個,民族永遠是一個。」以激發蒙古留學生們的蒙古民族統一感情。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
1945年8月18日,日本投降後,哈豐阿等人在王爺廟(今烏蘭浩特)發表了《內蒙古人民解放宣言》,組織「內蒙古人民解放委員會」,恢復組建了內蒙古人民革命黨東蒙黨部,提出實行民族平等、聯合中國革命力量,爭取民族解放以及內外蒙合併等項政治主張。之後派出大批青年分赴各盟旗,發展內蒙古人民革命黨各級組織,同時進行「內外蒙合併」簽名活動。與此同時為了建立民族武裝,與阿思根一道,經過與蘇聯軍隊的協商,釋放了被俘的興安軍中的蒙古士兵,組建了民警隊和警備隊以維持當地的治安,後來,以這支武裝為基礎成立了東蒙古人民自治軍騎兵第一師。
1945年10月哈豐阿、特木爾巴根、博彥滿都等內蒙古民族自治運動領袖們拿著10萬人的簽名前往烏蘭巴托,面見外蒙古領袖喬巴山,提出了內外蒙古合併結成一個獨立國家的訴求[2]。從蒙古人的角度來講,外蒙古雖然也有與內蒙古統一合併成一個國家的民族願望,但是受到外部大環境的制約,卻不得不將內外蒙古統一合併的要求拒之門外。這是因為二戰結束前夕的1945年2月蘇美英三方達成的雅爾達協定中,將蒙古人民共和國領土範圍維持現狀不變作為會談內容之一確認下來;在1945年6月至8月之間,史達林與當時的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宋子文和蔣經國舉行了多次談判。在外蒙古獨立問題上,中華民國最初希望蘇聯撤銷對外蒙古獨立的支持,而史達林不但拒絕了中華民國的要求,反而打出內外蒙古合併統一運動這張牌,迫使中華民國是承認外蒙古獨立現狀還是承認內外蒙古合併成立統一蒙古國之間做出選擇。談判的結果,中華民國政府最終向蘇聯做出了讓步,同意在外蒙古獨立問題上,經外蒙古全民公投後,承認其表決的結果;另外,蘇聯政府雖然支持外蒙古獨立,但是也擔心內外蒙古的統一引發「泛蒙古主義」影響到蘇聯境內的蒙古人居住的布里亞特地區,同時又顧忌到來自美國方面的牽制[3],因而也並不願意看到內外蒙古的合併統一。為此,對懷著與外蒙古統一希望的哈豐阿一行代表團,外蒙古領導人只好給他們潑了冷水,而且勸說:「由於雅爾達協定,我們剛剛在以現有的疆域為邊界的條件下得到了承認,怎麼再能越境來干涉鄰國的問題呢?……不過我們還可以通過黨與黨之間的關係,告訴中國共產黨注意到內蒙古的問題,你們為了今後也應多與中國共產黨聯繫[1]。」
與外蒙古統一無望,回到王爺廟的哈豐阿和其他的東蒙民族運動的領導人一道,在內蒙古東部地區開展了自治運動。1946年1月東蒙民族自治運動在王爺廟成立了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哈豐阿任秘書長。在東蒙人民自治政府施政綱領中明確提出:「聯合支持各少數民族自治、自決以及東蒙人民自治政府的政黨,建設自由、民主、和平的新東蒙人民自治政府,為宗主國的繁榮、發展而奮鬥;成立東蒙獨立銀行,發行獨立貨幣;成立組建為保衛東蒙人民的自治權和東蒙人民自治政府的軍隊」等一系列方針。
東蒙人民自治政府的成立,對剛剛承認外蒙古獨立的中華民國政府衝擊很大,國民黨政府認為這是蘇聯和外蒙古試圖分裂中國的陰謀,因而拒絕承認東蒙自治政府[4]。另外一方面,國共兩黨都在為即將到來的國共內戰而做準備,東北地區是國共兩軍勢在必奪的戰略要地,共產黨在還沒有把握勝局的情況下,為了結成「統一戰線」對付國民黨政府,將內蒙古民族運動力量爭取的自己陣營當中,當時的中共東北局、西滿分局向東蒙人民自治政府發出了賀電,並對內蒙古民族自治運動展示了「尊重民族自治」和「反對國民黨政府的大漢族主義」這一未來的政策方針。同時,蘇聯外貝加爾方面軍總司令羅季翁·雅科夫列維奇·馬利諾夫斯基元帥也向中共發出指示,要中共大力支持東蒙自治政府[5]。
另一方面成立後不久的自治政府也沒有放棄與國民黨政府的溝通管道。1946年2月中旬,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派瑪尼巴達拉為首、桑傑扎布為秘書的一個代表團,經北平試圖去重慶晉見國民黨主席蔣介石,闡述內蒙古民族所希望的自治訴求。但是由於其他原因,代表團的重慶之行未能實現而滯留在北平。1946年3月17日在重慶召開的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通過了《邊疆問題決議案》。對這項決議案儘管內蒙古人看法不一,但是都認為這項決議案比中日戰爭之前的國民政府對內蒙古問題的解決要開明了許多。但是對這個決議案傅作義、熊式輝等這些與內蒙古相關緊密的邊疆大吏表示這是黨的文件不是政府的法令,對他們沒有約束力,他們沒有遵從的義務[1]。東蒙自治政府的代表團空手而歸,使得東蒙自治政府對國民政府徹底失望,國民黨政府在對待內蒙古民族自治所做出的表現將東蒙自治運動完全地推到了中共陣營方面[6]。
雖然中國共產黨對東蒙民族自治運動的態度與國民黨不同,但對東蒙民族自治運動所表現出來的民族主義傾向以及哈豐阿的活動卻一直予以關注。不過因面臨與國民黨即將展開的內戰,中共對東蒙的民族自治運動的態度非常謹慎,其目的在於避免將該自治運動力量推向敵對陣營[7],與此同時又將烏蘭夫為代表的「中共延安派」的勢力伸展到內蒙古東部地區,通過烏蘭夫來掌控內蒙古的民族自治運動。1946年的3月30日至4月2日在承德召開的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會議上,以博彥滿都、哈豐阿為代表的東蒙自治政府與烏蘭夫、劉春為代表的「中共延安派」就東西內蒙古自治運動的整合、如何實現自治、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的未來等一些列問題,經過激烈的爭論[8]之後於4月3日確定了東西內蒙古自治運動的合併[9]、解散東蒙自治政府、停止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的活動等一些列決議。「四三會議」意味著中共開始掌控了內蒙古民族自治運動。「四三會議」後,哈豐阿也於當年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但是在中共的看來,東蒙政府內部瀰漫著不滿中共的情緒,對外宣傳自治,內部卻依舊抱有主張接近獨立的高度自治的想法[10]。中共因而擔心東蒙地區的領導人不能履行其會議宗旨,當時的西滿分局書記兼西滿軍區政委李富春特意將西滿軍區政治部主任張平化派遣到王爺廟以進行監控[11]。
1947年4月底,在王爺廟召開了內蒙古人民代表大會和成立內蒙古自治政府的有關事宜。會後第3天,就地召開了內蒙古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通過了烏蘭夫的政治報告和內蒙古自治政府自治宣言、施政綱領、組織大綱等文件,選舉產生內蒙古自治政府臨時參議會及組成人員,烏蘭夫等121人當選為參議員,其中蒙古族、達斡爾族96 人,漢族24人,回族1人,婦女5人。代表大會選舉政府委員21人,成員中有3名漢族委員。烏蘭夫當選為內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哈豐阿當選為副主席。博彥滿都為議長,吉雅泰為副議長,內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哈豐阿還任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委員、東北行政委員會委員及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等職
無論是1945年成立的東蒙自治政府還是1947年成立的內蒙古自治政府,其施政綱領都體現了在聯邦國家的框架下實現高度自治的構想。1947年10月在《內蒙古自治報》上連續刊登的專題文章闡述了這種理念[12]。施政綱領中規定:內蒙古的蒙古民族各階層聯合內蒙古境內的各個民族,實施高度自治的民主政府;內蒙古自治政府是內蒙古各盟、旗的自治區域,是中國民國的組成部分;內蒙古自治政府充分保障蒙古民族的土地所有權、保護牧地……合理解決蒙漢之間的土地所有權,實行減租增資和互助活動,改善人民的經濟生活;擁有獨自的土地政策和獨自發行貨幣的權利等。在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前夕,烏蘭夫在向中共中央的提案中,提出建立少數民族的地方憲法、保留武裝、擁有國家正規軍中組織由少數民族單獨構成的軍團等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1949年10月以後隨著內戰的勝利和政權的鞏固,對中共政府來說,內蒙古民族自治運動已不再具有內戰時期的「統戰價值」。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高度的民族自治政策就被中國政府束之高閣。隨著以後中共的歷次政治運動的衝擊和愈來愈嚴的控制以及大量內地漢族人移民內蒙古地區,民族自治現狀已經離當初的設想愈來愈遠,自治區已經變得有名無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哈豐阿雖然還擔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以及兼教育廳廳長,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委員,自治區科學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職,但是實際權利完全由自治區主席兼黨委第一書記烏蘭夫掌握。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文化大革命。
文革迫害
1966年文革爆發後,烏蘭夫等共產黨正統派被收押,被扣上的一條罪名就是「長期以來包庇民族分裂主義分子哈豐阿」。1967年5月滕海清接替烏蘭夫成為內蒙古自治區的新任領導人,他上任後不久,就在內蒙古開展了以「挖肅內人黨」為名義的大規模迫害活動。對這場大規模迫害,後來的官方統計是死於這場迫害達16,222人、受傷致殘達87,188人、受牽連人數達346,220人[13]。內人黨事件是蒙古民族歷史上所遭受的前所未有的大劫難。曾經作為內蒙古人民革命黨領袖人物的哈豐阿自然被捲入到了這場大劫難,當年內人黨運動這段歷史成了他的主要罪狀而被關押和整肅,在關押期間遭到百般虐待。1970年11月29日哈豐阿在呼和浩特的關押看守所去世,終年62歲。文革結束後,雖然中國政府於1979年4月17日為他舉辦了追悼大會以示平反昭雪,但是由於他所領導的內蒙古民族自治運動的這段經歷以及他所懷有的內外蒙古民族統一的理想,使得哈豐阿成為一個被中國當局所忌諱的歷史人物。對他領導東蒙自治運動的這段史實,中國官方所公開的史料也諱莫如深[14]。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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