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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古(蒙古語:ᠠᠷᠤ
ᠮᠣᠩᠭᠣᠯ,鮑培轉寫:aru mongγol,西里爾字母:Ар Монгол,有「背/後蒙古」的意思,蒙古語中以蒙古對中原的視角是「〈山[可疑]〉後蒙古」或「〈戈壁〉後蒙古」),是清朝後期對漠北蒙古諸部的稱呼,由外札薩克蒙古喀爾喀四部衍生而來[1]。
清代初年尚無「外蒙古」之名,稱漠北為「喀爾喀」或「外喀爾喀」(蒙古語:ᠠᠷᠤ
ᠬᠠᠯᠬ ᠠ,鮑培轉寫:aru qalq -a,西里爾字母:Ар Халх)。清代中期以來,又有「卡外喀爾喀」[2]、「外三路喀爾喀」[3]、「外四盟蒙古」[4]等名稱。嘉慶年間重修《大清一統志》,因無統一名稱可用,故將烏里雅蘇臺將軍統領的廣大地域籠統地稱為烏里雅蘇臺統部。清末,外蒙古取代「烏里雅蘇臺」等,漸成通稱,範圍有時亦含包括科布多和內屬之唐努烏梁海。
宣統三年(1911年)武昌起義後,杭達多爾濟、車林齊密特等蒙古王公喇嘛擁立庫倫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為皇帝,宣佈獨立,成立「大蒙古國」,是為外蒙古獨立。中華民國拒不承認,仍稱其為外蒙古。1912年,外蒙古軍隊攻陷科布多城,佔領科布多全境,並乘勢西進阿爾泰,後來又控制達里岡厓牧場,俄國承認其獨立。1913年,中華民國與俄羅斯帝國簽訂聲明文件及另件確定,承認外蒙古自治權,自治區域為清末庫倫辦事大臣、烏里雅蘇臺將軍與科布多參贊大臣管轄區域[5]。俄羅斯承認中國對外蒙古的宗主權。1915年,外蒙古取消「獨立」,改為自治。1919年,北洋政府由徐樹錚領軍出兵占領外蒙古。1920年代,蘇聯支援蒙古人民革命黨控制外蒙古,事實脫離中國統治。1921年,君主立憲制的「大蒙古國」成立。1924年5月,蘇聯承認蒙古為中國一部分。同年7月,大蒙古國改國號為「蒙古人民共和國」。1928年,國民政府將外蒙古改稱為蒙古地方。1946年,中華民國政府承認外蒙古為獨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國,放棄對外蒙古的主權宣稱。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建交。
因該稱呼為俗稱而非正式稱號,狹義上包括土謝圖汗部、賽音諾顏部、車臣汗部和札薩克圖汗部[6],其地大致相當於今蒙古國除蘇赫巴托爾省[註 1]、科布多省、巴彥烏列蓋省、烏布蘇省[註 2]、庫蘇古爾省[註 3]以外的大部分地區。土謝圖汗、車臣汗二部由庫倫辦事大臣管轄,賽音諾顏、札薩克圖汗二部由烏里雅蘇臺將軍(定邊左副將軍)管轄,由理藩院統籌蒙古事務。辛亥革命之後外蒙古的範圍逐漸擴大到蒙古獨立運動和俄羅斯勢力所能控制的全部地區[7]。
清代外蒙古喀爾喀四部:
1913年《中俄聲明》另件第五款確定外蒙古自治區域,尚包括唐努烏梁海與科布多[註 4]:
蒙古宗主部落察哈爾萬戶的衰落的同時,喀爾喀先後有了三位汗,全喀爾喀也隨之分裂為三個汗部。喀爾喀萬戶長阿巴岱於1580年稱「賽音汗」,喀爾喀蒙古始有汗號,第一代「土謝圖汗」是其孫袞布。1596年,被阿巴岱立為汗的喀爾喀右翼長賚瑚爾汗之子素巴第被推舉為「扎薩克圖汗」,成為第一代扎薩克圖汗。在1630年前後林丹汗覆滅的同時碩壘成為第一代「車臣汗」。此外和托輝特部也短暫出現了阿拉坦汗。喀爾喀三汗對後金-滿清政權採取敵視態度,1640年在扎薩克圖汗素巴第的主持下與四衛拉特會盟,共同應對滿洲勢力的威脅,車臣汗碩壘等人還曾策應漠南蒙古騰機思叛清。[8]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出現蒙古獨立運動,庫倫的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等在俄羅斯帝國的支持下,宣布脫離清朝統治,建立「大蒙古國」。1913年俄羅斯與中國北洋政府簽訂《中俄聲明》。聲明規定:俄羅斯承認中國宗主權,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承認外蒙古自治。中國承認外蒙古對科布多的管轄,同時不得在外蒙古派駐軍隊,不得移民。1915年6月7日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圖簽定《中俄蒙協約》,將此聲明具體化。據此,同年6月9日,外蒙古宣布取消「大蒙古國」的獨立。1917年俄國革命爆發後,蘇俄忙於內戰,無暇東顧,外蒙古王公向北洋政府求援,情願撤銷自治,恢復清代外蒙古舊制。1919年,北洋政府以皖系將領徐樹錚為西北籌邊使兼西北邊防軍總司令,派兵佔據外蒙古。
徐樹錚駐兵外蒙古後,無視外蒙古當地的文化宗教傳統而強行改革,招致外蒙古人民的強烈民族情緒,從而引發新一輪的獨立運動,其中以求助於白俄軍援的哲布尊丹巴的傳統宗教派和求助於蘇俄軍援的蒙古人民黨的新興共產派這兩大民族獨立勢力,都將中國北洋政府的軍隊視為侵略者。1921年2月11日,恩琴指揮的俄國白軍攻入庫倫,驅逐中國守軍;同年3月18日蘇赫-巴托爾、喬巴山領導的軍隊擊敗買賣城的中國守軍。蘇俄軍隊於同年5月開進外蒙古,與蒙古人民軍一道於7月6日進入庫倫,擊敗恩琴的白俄軍隊,中國軍隊被逐出外蒙古。此後,蘇聯將唐努烏梁海改組為獨立的唐努-圖瓦人民共和國;1944年直接併入蘇聯,成為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一個自治共和國。
1921年7月11日,外蒙古組建君主立憲政府。1924年哲布尊丹巴活佛逝世之後,外蒙古政府於11月26日宣布廢除君主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定都庫倫,改城名為烏蘭巴托。外蒙古第二次獨立後,中國北洋政府及接續的南京國民政府對蒙古的獨立地位始終未予承認。1928年,國民政府在行政區域上將外蒙古改為蒙古地方。直至1945年8月14日中國國民政府簽署《中蘇友好同盟條約》,雙方外交部長的換文聲明:第一,「最多三個月足為完成(蘇軍從東北)撤退之期」;第二,「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證實此項願望,中國政府當承認外蒙古之獨立」。
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就獨立問題進行全民投票。這次投票是在蒙古人民革命黨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小呼拉爾主席團領導和具體組織下進行的,雖然名義上國民政府派出全權代表、內政部次長雷法章觀察。據當時蒙古人民共和國中央投票委員會公布:「全國投票擁護蒙古人民共和國的國家獨立的有487,409票,即全部參加公民投票的人數的100%,投反對票的一個也沒有。[9]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政府發布公告,正式承認其獨立國家地位。[10]
1953年,已經遷往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宣布廢止《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單方面撤回對外蒙古獨立的承認。在黨國時期台灣所出版的中華民國全圖上,例如國民大會秘書處自民國68年(1979年)5月至民國80年(1991年)10月所編的《會議實錄》所附的《中華民國全圖》,仍宣稱法理的中華民國疆域包括外蒙古。[11]但是1961年蒙古加入聯合國,中華民國放棄使用否決權,這使得1953年控蘇案的成果毀於一旦。
1990年之後,李登輝主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默認蒙古國的客觀存在;2002年民進黨執政後,進一步於蒙古國設立代表處,並在外交部網站的各國介紹中加入蒙古國[12],至此再次承認外蒙古獨立。而蒙方亦於2003年在台北市設立代表處。
2012年5月21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表新聞稿,表示「民國35年我國憲法制定公布時,蒙古(俗稱外蒙古)獨立已為我政府所承認,因此,當時蒙古已非我國憲法第4條所稱的『固有之疆域』。」[13]正式否定外蒙古為中華民國法定領土,重申蒙古為一個主權國家。至此中華民國在實際與法理上均已徹底揚棄對外蒙的聲索。目前台灣市面上所發售的中國地圖和世界地圖,均已將外蒙古排除在中國之外作為獨立國家標示,教科書亦然。包含外蒙古在內的「中華民國全圖」(俗稱「秋海棠」)則已相當罕見或不再發行。
1945年,中華民國和蘇聯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中共對此表示支持。
1949年1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夕,毛澤東曾非正式向蘇聯提出外蒙古回歸問題,遭到蘇聯的拒絕。
1949年10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建交。
史達林去世後,1953年周恩來非正式地向後來的蘇聯領導人赫魯雪夫提出外蒙古回歸問題,再次遭到拒絕。
196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蒙古人民共和國正式劃定邊界。中蘇關係緊張後,蒙古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也隨之冷卻。直到1980年中期,兩國關係得以緩和改善。
1990年兩國元首首次實現互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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