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簡稱國務院總理或總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的負責人[2],是國家的最高行政長官[3],對外作為政府首腦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國務院總理全面領導國務院的工作,召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全體會議,可以簽署、公布國務院令。其職權主要來源於憲法、《國務院組織法》賦予其的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直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國務院總理每屆任期為5年,1982年後憲法規定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體制中,國務院總理屬於行政級別最高的第一級,為國家級正職。歷任國務院總理全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擔任,一般黨內排名僅次於中共中央主要負責人。
歷史
根據職責定位,國務院總理職位的前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此前的政務院總理職位並不是政府首腦)。國務院總理通常由執政黨中國共產黨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以上官員擔任。總理負責政府政策執行的具體技術細節。在理論上為議會制[註 1]的中國,國務院總理的重要程度強於一些總統制和半總統制國家的總理[4]。
在中國共產黨內,總理曾經是作為確定新一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員的過程的一部分,在現任和退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審議下選出的。根據這一非正式程序,近40餘年來,未來的總理人選幾乎都會首先被任命為副總理以熟悉適應國務院工作,隨後在下一次的領導層更替中正式當選為新任總理[5]。迄今為止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首任總理周恩來外,僅第八任總理李強未擔任過副總理而直接被任命為總理(但李強曾出任過省級地方政府首長,即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長)。
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務院總理有以下職權:
- 總理全面領導國務院工作,總理代表國務院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6];
- 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協助總理工作,並與國務院秘書長、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署審計長一起對總理負責[7];
- 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總理具有最後決策權;
- 總理有權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署審計長、國務院秘書長的任免人選。
- 國務院發布的決定、命令和行政法規,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的議案,任免行政人員,須由總理簽署,才具法律效力。
- 總理出國訪問期間,由負責常務工作的副總理代行總理職務。
- 總理召集和主持國務院全體會議。會議一般討論重大問題或涉及眾多部門的重大事項,全體會議一般每一季度或每半年召開一次。
- 總理召集和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討論國務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討論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案,國務院準備發布的行政法規,各部門、各地方請示國務院的重大事項等。會議一般每周召開一次。
- 總理可用自己名義發布國務院令,用來頒布和廢止行政法規、任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啟動及解除戒嚴等。
- 總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第七條在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中,必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或者國務院全體會議討論決定,例如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範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註 2][註 3]。
任免程序
- 程序上,國務院總理由國家主席提名,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投票通過,再由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的決定任命。
- 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有權力罷免國務院總理[8]。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免去總理的職務。[9]
- 「文化大革命」期間的《七五憲法》和《七八憲法》廢除了國家主席的職位,改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提名總理的人選。
誓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應進行憲法宣誓方得就任。宣誓詞內容如下[註 4]:
“ |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 | ” |
-
2018年3月,李克強被任命為新一屆國務院總理後,公開對憲法宣誓。
黨內排名
由於歷任國務院總理皆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擔任,因此政治排名都位於最前列。周恩來擔任總理時,黨內地位長期位處第二或第三位。華國鋒擔任總理時,由於身兼中共中央主席,是一把手,黨內排名第一。趙紫陽擔任總理時,在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至中共十二大之間排名為第七,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後趙紫陽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排名為第四位,比國家主席李先念靠前,1985年葉劍英退休後趙紫陽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排名升至第三。李鵬出任總理時期,是排名第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僅次於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和江澤民。在第九至十一屆國務院(1998年-2013年),朱鎔基和溫家寶兩位總理因為資歷關係,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排名中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之後[註 5]。到了李克強擔任總理後,排名重新升至第二位,恢復李鵬時期的排名[註 6]。2023年李強擔任國務院總理後,排名依舊維持在第二位。
歷任總理
任次 | 屆次 | 肖像 | 姓名 | 任期始於 | 任期終於 | 政務院/政府 | 國家元首 | 所屬政黨 |
---|---|---|---|---|---|---|---|---|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 | ||||||||
1 | 1 | 周恩來 | 1949年10月1日 | 1954年9月27日 |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 毛澤東 | 中國共產黨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 ||||||||
1 | 1 | 周恩來 | 1954年9月27日 | 1959年4月27日 | 第一屆周恩來政府 | 毛澤東 | 中國共產黨 | |
2 | 1959年4月27日 | 1965年1月4日 | 第二屆周恩來政府 | 劉少奇 | ||||
3 | 1965年1月4日 | 1975年1月17日 | 第三屆周恩來政府 | 劉少奇 → 空缺[註 7] → 董必武(國家代主席) | ||||
4 | 1975年1月17日 | 1976年1月8日 | 周恩來-華國鋒政府 | 朱德 | ||||
2 | 華國鋒 | 1976年2月2日 | 1976年4月7日 | 朱德 → 空缺[註 8] | ||||
1976年4月7日 | 1978年3月5日 | |||||||
5 | 1978年3月5日 | 1980年9月10日 | 華國鋒-趙紫陽政府 | 葉劍英 | ||||
3 | 趙紫陽 | 1980年9月10日 | 1983年6月18日 | |||||
6 | 1983年6月18日 | 1987年11月24日 | 第二屆趙紫陽政府 | 李先念 | ||||
4 | 李鵬 | 1987年11月24日 | 1988年4月13日 | |||||
7 | 1988年4月13日 | 1993年3月31日 | 第一屆李鵬政府 | 楊尚昆 | ||||
8 | 1993年3月31日 | 1998年3月17日 | 第二屆李鵬政府 | 江澤民 | 中國共產黨 | |||
5 | 9 | 朱鎔基 | 1998年3月17日 | 2003年3月16日 | 朱鎔基政府 | |||
6 | 10 | 溫家寶 | 2003年3月16日 | 2008年3月16日 | 第一屆溫家寶政府 | 胡錦濤 | ||
11 | 2008年3月16日 | 2013年3月15日 | 第二屆溫家寶政府 | |||||
7 | 12 | 李克強 | 2013年3月15日 | 2018年3月18日 | 第一屆李克強政府 | 習近平 | ||
13 | 2018年3月18日 | 2023年3月11日 | 第二屆李克強政府 | |||||
8 | 14 | 李強 | 2023年3月11日 | 現任 | 李強政府 |
時間線
在世前任總理
截至2024年12月,歷任國務院總理中有2位仍在世:
最近一位去世的前總理是李克強,於2023年10月27日去世,享年68歲。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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