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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惜珍(1938年—2015年6月15日),又名馬奕盛,男,廣東潮陽人,英屬香港黑幫成員與商人,為三合會福義興成員[2],與兄長馬惜如合創東方報業集團。1978年被控販毒,棄保潛逃至台灣,後一直被香港政府通緝。馬有三名兒子:馬澄坤、馬澄發、馬澄財,香港富豪馬廷強為其侄兒。
馬惜珍與其兄馬惜如生於中華民國廣東省潮陽和平鎮里美鄉。其父母早逝,由其大伯撫養長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偷渡至香港,加入潮汕幫,從事字花攤賭博生意。後加入三合會,從事毒品走私,而成為富豪,人稱「金馬」。
1969年,馬惜珍與其兄馬惜如一同創辦《東方日報》,由於馬氏兄弟與國民黨的關係良好,被視為親國民黨的「右派」,立場傾向中華民國政府及港英政府。
馬氏兄弟一直被視為有「跛豪」之稱的大毒梟吳錫豪之副手。1974年,吳錫豪終被警方毒品調查科拘捕,被判入獄30年,成為當時的香港司法史上最長的判刑。1977年,馬惜珍之兄馬惜如被控在1968年至1974年期間偷運700噸鴉片入口,馬惜如在警方執行逮捕令前潛逃至台灣,卻因台灣與香港並無引渡安排,最終未能拘捕歸案。1978年7月,馬惜珍涉嫌販賣毒品及行賄被捕,但在被扣留護照的情況下成功棄保潛逃至台灣,長期被香港政府通緝[3][4]。
根據香港《快報》1977年9月11日、1978年9月20日及21日連續多日頭條報導,馬家相關的疑犯亦悉數逃離香港前往台北。當馬惜珍乘船到達蘇澳後,被中華民國政府以「持用假文件非法入境」為由予以逮捕,判處一年有期徒刑[5][6][7] 根據《星期日泰晤士報》以及當年香港報章的報導,馬惜珍從1978年起就定居台灣,運用不法所得的收益開了好幾家合法公司。馬惜珍的合法事業,在香港和全世界繼續賺取收入,這些事業包括在歐洲、北美洲和澳洲的商業不動產,他們在英國的財產極多,在倫敦市中心金融區和西敏區擁有一整排的辦公大樓[5]。其東方報業集團現時是遠東最大規模的報業集團之一,由馬惜珍的兒子馬澄坤主持。惟其父馬惜珍一直不能返回香港,香港警方當年下的通緝令實行30多年[4]。根據1978年9月20日《大公報》載,高等法院開審大販毒疑案前夕,馬惜珍突潛逃。
律政司控告馬氏兄弟偷運之700噸鴉片,比「跛豪」吳錫豪被控偷運數量的30噸多23倍,根據律政司控告「跛豪」的罪名內容,30噸鴉片時值3億港元,以此推算,馬氏兄弟偷運之鴉片應值70億港元,以六七十年代及2010年代港幣購買力比較(保守估計為1比50),相當於今日3,500億港元。這已比中國大陸首富王健林2016年資產333億美元(約2,600億港元)高一大截。由於馬氏兄弟成功將資產轉移,經過多年的投資,因此馬氏家族資產應該不止此數。故可說馬氏兄弟才是華人首富。
此後,馬氏家族希望香港政府能特赦馬惜珍,於是創辦《東快訊》,嘗試捐錢予英國馬卓安政府。然而,馬惜珍仍然一直未能返回香港,《東方日報》隨後以大篇幅報導馬卓安政府收取馬氏家族不少金額,引起英國一時哄動[3][8]。
2013年1月25日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指,前特首曾蔭權曾答應馬澄坤讓其父親馬惜珍回港,但曾蔭權並未實踐其諾言,結果東方報業與曾蔭權結怨,天天狠批曾蔭權;2012年該報又揭發曾蔭權涉貪,此後報道均以「貪曾」罵之。劉夢熊向馬指,唐英年上場等如「曾二世」。
2014年4月14日,馬惜珍的代表律師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撤銷通緝令,指馬惜珍患有心臟病,而其死前心願是希望能回到香港。而律政司一方則指如馬惜珍回港答辯,已無足夠證據作出起訴,他會被判無罪釋放,但這不代表他是無辜的。並指若法庭批准申請,會向社會發出錯誤訊息。最終法官駁回此申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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