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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錫豪粵語Ng Sik-ho;1930年—1991年9月8日),綽號跛豪Limpy Ho),生於廣東省汕頭市達濠,於1960年代初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年困難時期期間偷渡到香港,為1960至70年代的販毒集團首腦,活躍香港泰國台灣等地。1975年,他因為販毒罪名成立,被最高法院判處監禁三十年。跛豪的一生極具傳奇色彩,其落網是香港政府整頓腐敗,反黑緝毒的重大轉折點。

快速預覽 吳錫豪, 出生 ...
吳錫豪
出生1930年 (1930)
 中國廣東省汕頭市達濠
逝世1991年9月8日(1991歲—09—08)(60—61歲)
 英屬香港香港島南區瑪麗醫院
國籍 英國屬土
別名跛豪
活躍時期1960年代-1970年代
刑事指控販毒
刑事處罰30年
配偶鄭月英
定罪1975年
被捕日期
1974年11月12日
關閉

生平

早年

吳錫豪於1960年代初中國三年大饑荒期間偷渡來香港,成為香港居民,最初居住於木屋區,[1]石硤尾字花檔起家,之後改為販毒。以吳錫豪為首的國際販毒集團屬「潮州幫」,活躍於泰國、香港、台灣等地,在1960年代後期至1970年代初期販賣毒品(包括生鴉片嗎啡磚)超過30噸,價值3億元以上,被稱為香港毒販「四大家族」之一。其集團更與香港警隊高層勾結,同時亦牽涉多次殺人滅口等嚴重案件。

1974年11月12日,吳錫豪由台灣返港後被皇家香港警隊毒品調查科拘捕,被控以販毒。同時被捕者包括集團內另外8人。經過接近2年的審訊,吳錫豪被判入獄30年。同案其他被告則被判入獄7至25年。[2]

判刑

1975年5月16日,《香港商報》頭版接近全版報道「跛豪等九人判囚共一百廿四年」,要點如下:

其妻鄭月英其後亦落網,1976年2月23日被判入獄16年,罰款100萬元,至1992年獲釋。

晚年

1991年8月,吳錫豪由於患上末期肝癌獲得香港總督衛奕信爵士特赦出獄,由於他病重,8月14日實際上只是由羈留病房轉移到二等病房,在出獄後半個月不治去世。

影視媒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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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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