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瑪共和國(德語:Weimarer Republik)指1918年至1933年採用共和憲政政體的德國,於德意志帝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霍亨索倫王朝崩潰後成立。由於這段時間施行的憲法(一般稱之為《威瑪憲法》)是在威瑪召開的國民議會上通過的,因而得此名稱。其使用的國名為「德意志國」(Deutsches Reich)。它亦是德國歷史上第一個立憲聯邦共和國; 因此也非正式地宣布自己為德意志共和國 (Deutsches Republik)。「威瑪共和」這一稱呼是後世歷史學家的稱呼,從來不是政府的正式用名。與西德被稱為「第二共和國」(Zweite Republik)相對,威瑪共和國也稱為「第一共和國」(Ersten Republik)[2]。而用威瑪共和國以政府和議會所在地命名的方式,西德被稱作波昂共和國(Bonner Republik)[3]兩德統一後的德國即為柏林共和國。
德意志國 Deutsches Reic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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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1933年 | |||||||||
國歌:《德意志之歌》 Das Lied der Deutschen | |||||||||
首都 | 柏林 | ||||||||
常用語言 | 德語 | ||||||||
政府 | 聯邦議會共和制 (實際上半總統制) | ||||||||
聯邦大總統 | |||||||||
• 1918-1925 | 弗里德里希·艾伯特 | ||||||||
• 1925-1934 | 保羅·馮·興登堡 | ||||||||
總理 | |||||||||
• 1919 | 菲利普·謝德曼(首) | ||||||||
• 1932-1933 | 庫爾特·馮·施萊謝爾 | ||||||||
• 1933-1934 | 阿道夫·希特勒(末) | ||||||||
立法機構 | 國會 | ||||||||
• 上議院 | 聯邦上議院 | ||||||||
• 下議院 | 德國國會 | ||||||||
歷史時期 | 戰間期 | ||||||||
• 德國十一月革命 | 1918年11月9日 | ||||||||
• 納粹黨掌權 | 1933年1月30日 | ||||||||
• 國會縱火案 | 1933年2月27日 | ||||||||
• 授權法案 | 1933年3月23日 | ||||||||
面積 | |||||||||
1925年[1] | 468,787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25年[1] | 62411000 | ||||||||
貨幣 | 馬克(1919-1923) 地租馬克(1923-1924) 國家馬克(1924-1933) | ||||||||
ISO 3166碼 | D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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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瑪共和國法律上存在時期:1918年-1945年 |
威瑪共和是德國歷史上第一次嘗試實行共和制度,於德國十一月革命後而生,1933年因阿道夫·希特勒及納粹黨上台執政而結束。雖然1919年的威瑪共和憲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納粹黨政府在1933年採取的一體化政策已經徹底破壞共和國的民主制度,所以威瑪共和國在1933年已經名存實亡。
共和制的成立:被控制的革命
1916年開始,德意志帝國實際上由保羅·馮·興登堡為首的軍事獨裁組織—最高陸軍指揮所統治。當德國即將戰敗時,這個第三最高指揮要求成立一個文官政府,以求與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議和。同盟國之一保加利亞王國在9月已經退出陣營,故德國難以負隅頑抗。新任德國總理馬克斯·馮·巴登在10月3日向威爾遜提出停火協議。10月28日,德國政府修改1871年定下的憲法,讓它實行多年來拒絕接受的議會制。總理以後對議會負責,而非皇帝。
然而,將德國轉變為英國式君主立憲國家的計劃馬上失效,皆因德國漸漸陷入近乎混亂的狀態。大量身心受創德國士兵重返祖國,導致大量暴力事件發生。甚至連參加被右翼分子刺殺的領導人葬禮之左派勢力都產生內訌,大打出手。
軍事領導層在未經政府同意之下,竟然下令公海艦隊出擊。這在軍事層面上是不可能的任務,而且只會令談判失敗。結果,10月29日開始叛亂爆發。威廉港兩艘軍艦的水手首先兵變。當軍方拘捕一千名水手,並把他們送到基爾時,威廉港兵變發展成全國性叛亂。其他水手、士兵和工人都響應被捕水手起義,並仿照1917年俄國革命中的俄國工人般建立了工人和士兵階級之蘇維埃,並在很多城市裡奪取軍政權力,史稱十一月革命。11月7日,德國革命蔓延到慕尼黑,令巴伐利亞國王路德維希三世全家逃亡。
最初,蘇維埃只是要求軍方釋放水手,且蘇維埃沒有一個總書記,不像一年前的列寧領導的布爾什維克。然而,隨著蘇聯的崛起,起義令統治階層以至中產階級甚為恐懼德國即將成為社會主義國家。
當時,工人階級分成不同的政治派別。其中一個派別從傳統工人階級政黨社會民主黨分裂出來,自稱為獨立社民黨(USPD),並支持社會主義制度。支持議會制的社民黨勢力為了不損失影響力,便走向前線,於11月7日要求威廉二世遜位。11月9日,菲利普·謝德曼在柏林的德國國會大樓宣布共和國成立。兩個小時後,卡爾·李卜克內西也在柏林城市宮4號大門的陽台宣布成立一個自由社會主義共和國。
11月9日,首相馬克斯·馮·巴登將權力交給社民黨主席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可是,巴登的行為並未能滿足群眾。故此,翌日一個叫人民代表委員會的革命政府成立,由社民黨與獨立社民黨各三位代表組成,分別由艾伯特與胡戈·哈澤領導。雖然新政府獲得柏林的工人及士兵議會承認,卻為羅莎·盧森堡與卡爾·李卜克內西領導的斯巴達克同盟所反對。在艾伯特於12月16日至18日為議會召開的國民會議中,他所屬的社民黨奪得大多數議席。因此,艾伯特能夠馬上召開國民議會,以期擬定憲法,建立完善的議會制度,於是支持建立社會主義共和國的勢力減弱。 由1918年11月到1919年1月,德國實際上由人民代表議會統治。在這三個月之內,新政府出奇地表現積極,發布了大量政令。其活動多數限於幾個範疇,包括八小時工作天、家居勞工改革、農業勞工改革、公務員工會之權利、地方社會福利(分為國家與聯邦州層面)、國民健康保險、令被遣散工人復工、打擊強行遣散並加入上訴制度、薪金協議的管制,以及在地方和國家層面上實行一切階級的20歲以上人士之普選。在威瑪時代的德國,有時候宣傳單和海報會以德意志社會民主共和國稱呼威瑪共和政府,但該名字從來不是官方國名;1921年中華民國北洋政府與德國威瑪政府簽訂的《中德協約》中,稱德國為「德意志民國」。
艾伯特為了令自己剛剛成立的政府能控制大局,便與原為埃里希·魯登道夫領導、現在由威廉·格勒納領導的最高陸軍指揮(OHL)協議。艾伯特-格勒納協定規定,只要軍隊承諾保護政府,政府就不會嘗試改革軍隊。一方面,協定象徵了軍隊正式承認新政府,令中產階級安心;但是,左派的政府就被認為出賣了工人的權益。
以上的協議,也是令工人階級在社民黨與共產黨之政治代表分裂的第一步。共和國的命運,始終相當受到德國工人運動影響。社會主義運動的中堅分子往往遇到重大困難,總是憑著機會以感性的忠誠結盟,而不是根據真正的政治需要行事。如果沒有站在議會制度與極左勢力間的數百萬工人支持,社會主義分子根本難以共謀大事。政治混亂令極左與極右勢力容易展開激烈鬥爭。德國當時的政局可謂岌岌可危。
1918年11月23日,一個政治人物艾伯特要求最高陸軍指揮鎮壓柏林的兵變,令社民黨與共產黨正式分裂。士兵抓到柏林市的指揮官,並把人民代表議會的所在地德國總理官邸(Reichskanzlei)封閉。國防軍血腥鎮壓事變,導致左派以社民黨變成反動派為藉口,正式決裂。在僅僅七個星期之後,獨立社民黨就退出了人民代表議會。12月,包括獨立社民黨左翼分子與斯巴達克同盟的數個左派團體組成了德國共產黨。
1919年1月,柏林的工人企圖以更激進、血腥的方法實現評議會共產主義,卻受到由志願軍人組成的半軍事組織自由軍團鎮壓。其中,著名革命義士羅莎·盧森堡與卡爾·李卜克內西在1月15日被殺。後來,在艾伯特的批准之下,兇手只是交由軍事法庭懲辦,而非民事法庭,故此刑罰較輕,當然也沒有令左派更接受艾伯特。
1月19日,德國舉行國民議會大選。包括獨立社民黨與共產黨的左派政黨都是組織鬆散,結果讓溫和派奪得大多數議席。議會代表為了避免會議受到柏林的暴力事件影響,改在威瑪召開國民議會。德意志帝國威瑪憲法共和的非正式國名也由此而來。威瑪憲法創造了一個半總統制的共和國,並設置了由比例代表制選出的議會。民主社會主義及民主政黨得到八成選票。
1919年,威瑪政府與協約國簽署凡爾賽條約。德國其後成立了威瑪防衛軍,並按照條約限制陸軍人數為十萬人、海軍人數一萬五千人。雖然軍隊名義上變成共和國軍隊,但仍全由昔日帝國軍隊階層控制。於是,軍隊依然是保守勢力,而且獨立於政府,對共和國的影響甚巨。跟其他革命不同的是,德國革命竟然讓軍隊重新掌握權力。
國民會議進行期間,巴伐利亞蘇維埃共和國在慕尼黑成立,但迅速被自由軍團與正規軍推翻。這類保守勢力釀成極右運動與組織在巴伐利亞發展,包括新成立的納粹黨。街頭鬥爭仍然持續。在德國東部,保皇黨勢力企圖打擊共和國,而波蘭人則在波森省及上西利西亞分別發動大波蘭起義與三次西利西亞起義,爭取波蘭獨立。
政府在革命期間審慎制定的政治與社會法例,並不為工人階級所接受———共和國使這階級民主化與制定社會保障的目標從未實現。有評論指出,問題是基於社民黨在戰前的政壇中缺乏從政經驗。戰爭過後,政府難以解決雙重經濟危機。
威瑪德國的長期經濟危機,原因有數:德國工業出口量比戰前產量大幅下跌、原材料及食品之產量因亞爾薩斯-洛林、東部部分省份及殖民地之割讓而減少,以及巨額戰爭賠款與長期負債。雖然政府限制撤軍令失業人數持續達一百萬人,但軍事工業幾乎停止運作。
協約國只容許德國引進少量進口貨,但其價錢並非很多德國人所能負擔。經過四年戰爭與饑寒交迫,德國之境況可謂民不聊生。很多人都對資本主義失望。德國馬克大幅貶值。
威瑪政府的使團在法國簽署了凡爾賽條約,接受割地賠款、削減軍備與軍隊,並承認了極具爭議性的戰爭罪責條款。希特勒後來強烈譴責共和國及其民主性質,反對它接受如此苛刻的條約。
社民黨的弗里德里希·艾伯特是威瑪共和國的首任聯邦大總統(Reichspräsident)。1919年8月11日,艾伯特確認了威瑪憲法,令它在法律上生效。
早期危機與國內鬥爭
在極左派與右派極端分子的威脅下,共和國甫一開國就危機四伏:極左派指責社民黨因阻止共產革命而出賣工人利益;右派則反對民主制度,堅持要令德國返回昔日之帝制。而且,尤其包括軍方勢力的右派為了破壞共和,更聲稱它出賣了德國,令國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失敗(詳見刀刺在背傳說)。
1920年3月13日,自由軍團發動卡普政變,占領了柏林並推舉右翼記者沃爾夫岡·卡普為總理。威瑪政府撤退到司徒加特,並提倡展開大罷工。罷工令經濟停頓,故此卡普的政府在短短四天之後宣告崩潰。
大罷工同時也觸發了在魯爾區發生的共產起義。五萬人組成紅軍,企圖控制該區。在沒有政府的命令之下,正規軍與自由軍團再度鎮壓該行動。1921年3月,在薩克森與漢堡發生的類似事件都被成功鎮壓。
1923年,共和政府表示未能應付凡爾賽條約規定之戰爭賠款,並因此拖欠賠款。於是,在1月11日,法國與比利時的軍隊占領魯爾區,控制這個全德國最富饒的工業重鎮,並控制當地的礦井與製造業公司。德國政府鼓勵工人以罷工還擊,並沒有主動應付問題。罷工持續八個月,最後只是令經濟更衰落、入口貨物更昂貴。
政府負責資助罷工工人,故此它需要印製更多鈔票應付,導致惡性通貨膨脹。1923年8月,馬克兌一美元由4.2元跌至一百萬元;在11月20日,價值更跌至4.2萬億元(亦即4.2兆元)。12月1日,政府推出地產抵押馬克,以每1新馬克兌換1兆舊馬克。最後,德國成功繼續支付賠款,而魯爾區則重歸德國。
1923年,右派再度威脅共和政府的統治。希特勒在慕尼黑發動啤酒館政變。1920年2月,成立不久的德意志工人黨改為國家社會主義德意志勞工黨,亦即納粹黨。希特勒在1921年7月29日晉升為黨魁。1921年11月,衝鋒隊成立並作為希特勒的私人軍隊。1923年11月8日,三千名戰鬥聯盟成員在與埃里希·魯登道夫協議後,與右翼政客古斯塔夫·里特爾·馮·卡爾在慕尼黑一所啤酒館(Bürgerbräu)召開會議。雖然卡爾突然表示不支持他們,但希特勒打斷卡爾的演講,並堅持要發動政變。魯登道夫與希特勒宣布成立新政府,並計劃在翌日占領該城市。但最後失敗。希特勒與該三千人都被捕。希特勒被判監五年,但最後只是坐牢了九個月。此後,希特勒決定以合法途徑登上權力寶座。
在1924年-1929年期間,由於政治形勢穩定、經濟復甦,所以共和國能夠休養生息。被視為右翼自由派的德國人民黨黨魁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在1923年擔任德國總理,後來從該年到1929年就任外長,得到以2002年的英語傳記《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威瑪共和國最偉大的政治家》(Gustav Stresemann: Weimar's Greatest Statesman)等為代表的高度評價,書中將其1929年的逝世視為威瑪共和國政治的轉捩點[4]。
施特雷澤曼上台後首先推出地產抵押馬克,用以減輕惡性通貨膨脹對德國社會與經濟的禍害。由於他堅持拒絕發行更多鈔票,所以令問題迎刃而解。他為了振興經濟,更減少政府開支、簡化官僚階級並加稅。威瑪政府接受了美國的道威斯計劃,減少德國的戰爭賠款。
1922年,德國與蘇俄簽署拉帕洛條約,恢復外交關係。1925年,施特雷澤曼與協約國簽署了羅加諾公約,恢復德國在歐洲的外交地位。德國憑著確認其西部邊界,成功與鄰國修好。在施特雷澤曼的幫助下,德國在1926年加入國際聯盟並作為第六個常任會員國。德國也停止裁軍。
然而,1920年代初期的德國之所以經濟復甦,有賴外國貸款,故漸增本國國債,並令整體貿易額下跌、失業率上升
共和國的衰退與希特勒的崛起
1925年,德國總統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在任上逝世。保羅·馮·興登堡在1925年德國總統選舉第二輪投票中以微弱優勢擊敗德國中央黨(威瑪聯盟)的威廉·馬克思成為德國總統。1929年的大蕭條使德國重返政治動盪。作為總統的興登堡在認為有必要通過行使權力「恢復穩定」。同時,年老的興登堡在被稱為秘密顧問團的奧托·邁斯納、庫爾特·馮·施萊謝爾、弗朗茨·馮·帕彭、埃拉德·馮·歐登堡和其子奧斯卡·馮·興登堡等一眾親信的影響下,總統興登堡在權力的行使上也開始[5]逐漸偏離其作為總統的「憲法守護者」之身份,回歸其君主主義傾向[6],也就是說和初代總統、社民黨人艾伯特相比,運用其職權的過程中興登堡不會有意識地去維護社民黨主導下建立的威瑪體制,而在壯大中的左右翼反憲法勢力中,興登堡會偏向一貫地將德共及共產主義視作元兇,這尤其體現在1932年5月海因里希·布呂寧被解職、弗朗茨·馮·帕彭上台到1933年2月《國會縱火法令》通過後的這一段時期。而相比之下和君主主義者興登堡及其執政末期的保守盟友一道,同樣強調反共的希特勒即使不完全符合其期望但卻是一個更可選的選項。興登堡最後在1933年選擇了希特勒上台執政,之後的1年裡希特勒及其初期政權成功使興登堡將希特勒政權視作一種人民自由意志下進行維護德國傳統的選擇體現,這在1934年8月16日公開的政治遺囑《致德國人民和他們的總理》(„Dem deutschen Volke und seinem Kanzler. Mein Testament. Dieser Brief ist durch meinen Sohn dem Herrn Reichskanzler zu übergeben.")有所體現。這份遺囑首先由帕彭草擬大綱,興登堡過目後,授意魏迪格·馮·德·舒倫堡完成起草,最後興登堡確認並作修改後在信封上簽名,除去公開的《致德國人民和他們的總理,我的遺囑,這封信將由我的兒子交給帝國總理先生。》一封信件外,還有一封信件《致帝國總理先生,我最後的願望!》(„An den Herrn Reichskanzler. Mein letzter Wunsch!"),前者先引用興登堡1920年出版的回憶錄《我的生活》(„Aus meinem Leben")的最後一章「我的告別」,回顧德國的過往歲月曲折,最後肯定了德國在希特勒領導下重新團結,指出「我對我的德國人民抱有堅定的希望,即我在1919年所渴望的以及直到1933年1月30日才慢慢成熟的東西將成熟為我們人民的歷史使命得到充分實現和完成。」(Ich scheide von meinem deutschen Volk in der festen Hoffnung, daß das, was ich im Jahre 1919 ersehnte und was in langsamer Reife zu dem 30. Januar 1933 führte, zu voller Erfüllung und Vollendung der geschichtlichen Sendung unseres Volkes reifen wird.),後者以私人信件的形式,大致表明希望希特勒能在出自人民自由意志的國家團結下引導德國讓一個政治中立的君主擔當國家元首,與被公開的前者不同,《最後願望》很可能在被交由希特勒後直接被銷毀。而希特勒可能在此之前已得知遺囑內容,認為興登堡不會選擇自己成為國家元首(Staatsoberhaupt)的繼承人,從而在1934年8月2日興登堡尚彌留之際就直接通過了《德意志帝國國家元首法》(Gesetz über das Staatsoberhaupt des Deutschen Reiches),為自己成為元首鋪平了道路[7]。
威瑪共和國末期,德國政治比以前更加不穩定。威瑪憲法第48條授權總統在必要情況時行使緊急法令的權力,在威瑪共和國的最後幾年裡這項權力被多次行使。布呂寧、馮·帕彭、施萊謝爾與希特勒(1933年1月30日到3月23日)的五次「合憲而非議會」的內閣由於都是由總統興登堡授權得以組閣而繞過基於議會選舉結果和協商的民主程序上台,因此被稱為總統內閣。
1930年,1928年德國國會選舉占多數席位勝出上台的第二次赫爾曼·穆勒內閣因執政聯盟在關於失業救濟的分歧下破裂而倒台,成為威瑪共和國最後的合法多數政府。在庫爾特·馮·施萊謝爾代表軍方進行了幾個月的政治遊說後,總統保羅·馮·興登堡在1930年3月29日援引威瑪憲法第48條緊急法令授權財經專家海因里希·布呂寧組閣。因為新政府未能在議會取得多數代表支持,所以只能讓國家總統通過緊急狀態令行政,以致共和政權趨向保守。
1930年7月18日,布呂寧內閣的一項增稅減支的財政預算案在社民黨、德國共產黨、納粹黨與德國國家人民黨反對下,議會以微弱優勢否決了該法案。但興登堡援引第48條強行通過了該預算案,這被歷史學家認為標誌總統權力從幕後正式走向台前。
9月14日的1930年德國國會選舉中,納粹黨奪得18.3%選票,為1928年參選所得票數的五倍,但仍然大幅落後於社民-中央黨聯盟(威瑪聯盟)。布呂寧內閣雖然得到了議會最大黨社民黨的支持,但其對右翼勢力的曖昧態度和財政改革招致了不滿,在柏林布勞恩普魯士政府的積極倡導下,布呂寧傾向對納粹衝鋒隊等暴力組織採取管制。1931年鋼盔黨、德國國家人民黨、納粹黨、農業聯盟、泛德聯盟等反建制右翼以反對布呂寧內閣為目的在哈茲堡召開會議並結盟。隨著德國-奧地利關稅同盟計劃被常設國際法院裁定為違反1922年《奧地利重建協定》,第一次布呂寧內閣最終垮台,他被受命重新組建更為保守的新內閣。
布呂寧相信自由經濟理論,所以大幅減少政府開支和加稅,以刺激經濟增長。他預期經濟危機會及早停止,經濟會逐漸復甦。於是政府完全停止從1927年開始推出的義務失業保障金提供任何公帑,令工人更勤力工作、失業者得到的援助金減少。這樣的政策明顯是不太受歡迎的。但是德國銀行業陷入的危機令政府財政一直處在破產的邊緣。
1932年,年過八旬的興登堡得到包括作為政敵的社民黨(威瑪聯盟)選民策略性投票和布呂寧大力宣傳等支持。得以在1932年德國總統選舉中連任。同時,經濟衰落終於結束,經濟指標略見上升。歷史學家一般為如何評價布呂寧的政策而持不同意見,但是政策肯定令共和國漸漸衰退。
最初,德國右翼資本家與地主支持政府趨向保守。他們並非十分喜好布呂寧,只是相信保守分子可以維護他們的利益。但當工人階級與中產階級都普遍反對布呂寧的時候,資本家與地主都轉向支持布呂寧的政敵阿爾弗雷德·胡根貝格,甚至希特勒。5月13日,在布呂寧內閣任職的部長威廉·格勒納因支持取締衝鋒隊[8][9][10][11]受到希望能借衝鋒隊助力暗中實現重整軍備的國防軍將領庫爾特·馮·施萊謝爾[12]壓力被迫下台[13],30日布呂寧因為其提出的東部援助計劃實施方案中包括讓失業人士前往東部破產地主的土地上從事農業的細則而遭到農業聯盟的反對,失去了興登堡的支持最終下台。
5月31日,興登堡任命弗朗茨·馮·帕彭為新任總理組閣,這個內閣比第二次布呂寧內閣更為保守,成員多出身貴族。馮·帕彭上任後馬上取消了對衝鋒隊的禁令,用以取得希特勒支持。
馮·帕彭與工業家和地主關係密切,並主張與興登堡雷同的極端保守主義政策。他組織的內閣中,包括國防軍部長庫爾特·馮·施萊謝爾及其他擁有跟胡根貝爾格政見相同的人。這個新政府預期會與希特勒合作。由於共和派與社會主義派仍沒有行動,希特勒與胡根貝爾格勝算甚高。
7月20日,帕彭發動普魯士政變,解散了仍處在懸浮議會的普魯士自由邦社民黨-中央黨看守政府,由他作為帝國專員接管政府機關和警察機構。只有德國國家人民黨支持的馮·帕彭解散了議會並在7月31日召開選舉。納粹黨在議會取得最多議席,赫爾曼·戈林當選為議長,是首次有納粹黨員身居這一高職;德國社民黨與德國共產黨則分別是第二和第三大政黨。由於納粹黨未能取得大多數議席,故此議會再度被解散,直到有政黨取得大多數議席為止。
納粹黨當時是議會最大的政黨。只有它可以令政府穩定地運作。馮·帕彭嘗試勸諭希特勒擔任副總理並支持議會制政府。然而,希特勒拒絕他的請求,並表示正在考慮與帕彭以前所屬的德國中央黨會談。如果成事,希特勒將會與該黨聯手對付帕彭的政府。希特勒於是要求就任總理,但在8月13日興登堡拒絕讓這位「巴伐利亞二等兵」上台
1932年11月6日,議會再度舉行大選。納粹黨取得近三成票數。它的支持票數雖然比之前少了二百萬,但仍然取得最多議席。馮·帕彭下台,由國防軍將軍庫爾特·馮·施萊謝爾在12月3日接任。施萊謝爾多年來屬於保守勢力的陣營,但當時他的計劃就是:聯合其他政黨內的左翼工會團體,包括以格里哥·斯特拉瑟為首的納粹黨左派,以贏得在議會的優勢。雖然計劃作風大膽,但始終不成功。
在這兩個月期間,施萊謝爾扮演了「社會主義將軍」的角色,周旋在基督教工會、納粹黨左派,甚至社民黨之間。他的計劃就是組成一個由他領導的「工黨」政府。不過,由於國防軍將領完全未能準備支持計劃,以及工人階級不信任他這個未來盟友,此計劃也是失敗。另一方面,施萊謝爾也因計劃觸怒了資本家與地主,因為社民黨與共產黨可能會在柏林發動交通罷工。
1933年1月4日,帕彭在銀行家施洛德的家中會見希特勒。希特勒從馮·帕彭得知,這位將軍沒有解散議會的權力,大多數議席卻可以。當時,施萊謝爾的內閣(根據緊急法案以前的詮釋)沒有一個正常的議會支持,只能投票決定解散它本身。希特勒也知道,德國一些大企業會幫忙應付納粹黨所有以往的債項。由於馮帕彭不甘被迫辭職,故此與希特勒商量如何推翻施萊謝爾的政府。他們各懷鬼胎,同樣想爭取成為總理,所以會談沒有結果,但他們仍然繼續商量。
1月22日,希特勒威脅興登堡的兒子奧斯卡·馮·興登堡(Oskar von Hindenburg),表示會為總統在東普魯士的住所諾伊德克(Neudeck)之房產稅違規行為而展開訴訟(雖然不久後該住所面積增加五千英畝土地),藉此換取後者的支持。施萊謝爾由於在內閣問題上不敵馮·帕彭與希特勒,而且又失去了興登堡的信任,所以要求舉行選舉。1月28日,馮·帕彭向興登堡表示,希特勒不足為患,並建議他重組政府。現在,社民黨、共產黨、中央黨與納粹黨四黨對立。長此下去,一個類似布爾什維克的陣營便會形成並威脅共和國的統治。同一天,施萊謝爾辭職。
經過多番與希特勒討論後,馮·帕彭認為自己可以操控希特勒,於是支持希特勒成為新任總理。然後,他力陳他的計劃之優點,遊說總統府總裁奧托·邁斯納(Otto Meißner)與奧斯卡·馮·興登堡支持希特勒。三人在1月下旬不停向興登堡請求讓希特勒做總理。最後,馮·帕彭、希特勒與胡根貝爾格達成協議,決定由德國國家人民黨執政,希特勒為總理,馮·帕彭為副總理。
1月30日,興登堡任命希特勒為新一任德國總理。他也容許納粹黨取得內閣十一席中的三席,代表在議會的多數:納粹黨與胡根貝爾格的德國國家人民黨(196 + 52席)。中央黨與巴伐利亞人民黨(70 + 20席)希望希特勒作出憲法上的讓步(用以保護憲法),但被希特勒拒絕。希特勒更計劃要解散議會。
雖然興登堡懷疑納粹黨的用意,也對希特勒的個人誠信充滿疑慮,但他與馮·帕彭都相信由於納粹黨所得支持正在減少,故此可以限制希特勒作為總理的權力。
總結而言,馮·帕彭不甘被迫辭職,於是在施萊謝爾籌組執政聯盟失敗後,藉助與興登堡的友誼,讓施萊謝爾辭職後,與興登堡共同操控希特勒。但是,棋差一著,他們反而造就了希特勒掌權的開始。
希特勒成為總理:共和國的消亡,納粹德國的崛起
阿道夫·希特勒在1933年1月30日早上宣誓成為總理。有評論認為宣誓只是很簡單、象徵性的禮儀。2月初,當希特勒的任期剛剛開始時,政府已經開始鎮壓異己。左翼政黨被禁止進行任何會議;就連溫和派的人士也遭到恐嚇與襲擊。2月中,表面上合法的措施推出,用以制裁共產黨員和拘捕議會代表。
2月27日晚上,國會縱火案發生。希特勒的政府稱兇手是共產黨員,並要求興登堡總統同意簽署國會縱火法令,再度運用威瑪憲法的第48條,並取消了憲法中數項保障公民自由的條款,讓納粹黨可以迅速並嚴厲地打擊任何異議人士。
政府利用「奸細」策劃的縱火案與其他反共計謀,誘導總統使用緊急法令。有了這樣的圈套,希特勒無人可阻,可以任意捉拿和制裁共產黨員。
納粹黨在3月5日的選舉前逮捕了很多共產黨員,又不斷四處宣傳他們的政綱,用以吸引選民。但是,這次威瑪共和滅亡前德國的最後一次選舉並沒有令納粹黨大獲全勝。納粹黨獲得一千七百萬選票,但共產黨、社民黨與中央黨的票數沒有顯著下跌。
希特勒向不同意見的壓力團體力陳找出解決方案、確保共和國長治久安的必要。現在,他指出德國的問題全由共產黨引起,甚至在3月3日表示要殺光他們。前總理海因里希·布呂寧宣布他的中央黨會堅持反對修改憲法,並促請總統下令查出縱火案的真相。希特勒的計劃,就是要令失去共產黨支持的議會容許他與政府運用法律力量推出更多法令。在這個時候,總理獨裁需要一個法律改革來維持。
3月15日,納粹黨與國家人民黨召開第一次內閣會議。兩黨組成聯盟,是議會中的相對多數(288 + 52席)。根據紐倫堡審判,這次會議首先被提及的事宜是如何以憲法容許、需要議會三分之二絕對多數支持的授權法案完成。法案會、也最後令希特勒與納粹黨得到不受限制的獨裁力量。
在會議上,希特勒建議採用授權法案,讓內閣不需要得到會議同意而通過法例。這時候,只要天主教中央黨也支持授權法案,就表示有足夠議席支持通過法案。希特勒對此非常有信心。在紐倫堡審判上,國家人民黨被證實曾經向希特勒建議拘捕社民黨人,以穩操勝券,但為希特勒所拒絕。希特勒認為可以在選舉過後再拘捕其他人,而納粹黨事實上在事後扣押了26名社民黨代表。納粹黨連續幾天與中央黨領袖路德維希·卡斯主教和其他中央黨工會領袖會面,並拒絕讓他們積極參與政府事務,而且也成功就信奉天主教的公務員與教育問題達成協議。希特勒原本承諾以書信通知卡斯,作為中央黨支持授權法案的條件,但卡斯在此之前已經代表他的政黨表示支持法案。
卡斯在1928年開始擔任中央黨主席,並與當時梵蒂岡國務院長,亦即後來的教宗庇護十二世有密切關係。在討論授權法案之前的最後一次政黨會議上,卡斯沒有明確立場。但是,為了減少黨員因接受法案而生的反對聲音,卡斯在連同全體黨員支持法案之前,安排了由希特勒親自撰寫為憲法作保證的信件。
3月20日,希特勒與他任命的內政部長威廉·弗里克跟中央黨領導人卡斯及阿當·施特格瓦爾德等人展開談判。目標就是決定該黨支持通過法案的條件。由於納粹黨需要三分之二票數完成目的,故此需要中央黨支持。3月22日,雙方達成協議:希特勒承諾保留現存德國的邦國,而且不會利用新增權力修憲,並挽留屬於中央黨的公務員。同時,希特勒也同意會保護天主教專業學校、尊重與教廷、巴伐利亞、普魯士與巴登的政教協議,以及在法案的投票前向議會宣布上述承諾。
除了支持通過法案外,卡斯另一件令人難忘的事就是安排為羅馬教廷草擬德國一直要求的政教協定。路德維希·卡斯與馮·帕彭被認為是讓希特勒建立獨裁的最重要政治人物。[14]
3月21日,議會開幕儀式在波茲坦富有普魯士色彩的駐軍教堂(德語:Garnisonkirche)舉行。在約瑟夫·戈培爾的精心安排下,很多屬於昔日軍事階層的容克地主與代表出席典禮。戈培爾刻意將希特勒的新政府與以往的帝國拉上關係,並把國家社會主義描繪成國家的未來。舊時代的普魯士軍事精英深深體會到希特勒崇敬他們的傳統;而且,他的政府有軍隊這傳統保護者的支持。於是,很多人會漸漸重新相信保守主義,並期望它能解決現下共和國的問題,令國家穩定。而且,懂得審時度勢的希特勒更謙遜地向興登堡元帥鞠躬。
會議在3月23日正式開始。會議中段,希特勒以冷靜和希望和解的態度發表了一次歷史性的演講。最值得注意的是,他突然一改以往堅決反對天主教及其教義的立場,反而表揚教義為「保護德意志民族心靈的重要元素」,似乎他尊重天主教是指日可待。他承諾尊重他們的權益並宣布政府的目標是與教會達成和平協議,並改善與天主教會及其羅馬教廷的友好關係。由於演說特別重視教廷對新政府的承認,故此希特勒成功滿足了中央黨成員的要求,勸諭他們投票支持法案。卡斯也因此被認為曾經參與擬定演說內容。[15] 根據紀錄,早在1932年5月,卡斯曾經表示教廷希望以希特勒的勢力對抗無神論的俄國虛無主義。[16]
在投票前的辯論上,希特勒預先安排他的準軍事組織衝鋒隊在街頭活動以威脅議會成員,迫使他們不自願地投票支持法案,製造十足的政治威嚇。共產黨本來擁有81席,但自從議會縱火法案通過及政府採取其他措施後,他們全部議席都留空,減免了他們必定給出的反對票。社民黨議席也同樣從120減到少過100。縱然無濟於事,全場只有社民黨主席奧托·韋爾斯勇敢地發言反對希特勒的計劃,並指責他的政府從民主走向獨裁。希特勒氣得七竅生煙。[17]
希特勒一改臉上的冷靜,以他獨特、令人不安的語調咒罵韋爾斯,發誓要把消滅所有德國的共產黨勢力,甚至出言威脅韋爾斯領導的社民黨。在這個時候,希特勒早前擬定的保證書業已完成,並已交到卡斯手中,令中央黨無論如何都會支持法案。
授權法案最終獲得通過,表示希特勒與他的政府得到最高權力,可以在沒有議會的批准下通過任何法例,並可以獨立制定外交政策和違反憲法的規定。故此,希特勒可以用如此權力清除任何阻止他建立獨裁的任何力量。在往後的幾個星期內,希特勒的內閣通過數項法令,令德國人失去自由、革退任何非納粹黨員的公務員,以及將所有其他政黨與聯盟列為非法。第三帝國的統治開始。
納粹黨開始架空了人民黨部長控制國家的權力。在沒有警察的監控下,衝鋒隊進行各種形式的恐怖主義活動。共產黨人、社民黨人與中央黨人可謂無處容身,被趕盡殺絕。納粹黨也開始以暴力手段鎮壓猶太人;1933年夏,取締一切其他政黨與工會,就連人民黨也不例外。雖然納粹黨現在一黨專政,但國防軍完全不受影響。共和時期的軍政分立之勢仍然持續。同樣地,大資本家與地主的私產不受影響;行政與立法部門所受影響甚小。[18]
共和國失敗之原因
威瑪共和國悲慘的崩解,到今天仍然頗受爭議。雖然希特勒按照憲法的機制合法成為德國總理,而他的納粹黨也在1932年兩次議會選舉中得到大多數議席,納粹黨被認為在當時還沒有足夠力量上台。當一些歷史學者嘗試將某些意識形態合理化時,他們就在冷戰意味之上述事情的原因與歷史分析上意見分歧。其中一種推測就是,倘若當初希特勒沒有當上總理因而沒有政治與邏輯上的優勢,納粹黨在1933年選舉中的表現會如何。
納粹主義的崛起,從來沒有單一原因。最常為人所斷定的原因可以分為三方面:
西方民主歷史上,威瑪共和國所經歷的經濟問題是最嚴重的。惡性通貨膨脹、高失業率與生活素質大幅下降都是經濟衰退的主要原因。1923至29年,德國經濟略有復甦,但1929年開始的經濟大蕭條引發西方經濟嚴重受創。由於當時德國非常依賴美國的借貸,故首當其衝。1932年,德國大約有五百萬人失業。不少人將困境歸咎於共和國。當政黨在任何時候都想推翻共和,令議會無一政黨能夠取得大多數議席之時,情況就更加明顯。
1929年華爾街股災引發的大蕭條,令共和國深受其害。大蕭條以及其後的經濟不景加重德國對其債主美國的財政負擔。對脆弱的共和國而言,經濟大衰退無疑是大災難,也是納粹黨能夠當政的重要因素。
由於凡爾賽條約迫使德國交出資源豐富的國土和巨額賠款,大多數德國人認為其條款過於嚴苛與令他們的國家降格。雖然條約為德國經濟帶來的實際破壞難以估量,但懲罰性的賠款引起人們的驚慌與怨懟。縱然賠款金額巨大,德國最後只付出了八分之一的金額(參見洛桑會議)。然而,賠款的確令德國所得市場貸款減少,迫使威瑪政府以大量印製鈔票應付其赤字,結果引起惡性通貨膨脹。而且,德國軍隊本來在去年有機會取勝,卻突然失敗,故此在1919年德國戰敗後,失望、恍然大悟的軍隊返國並間接引起政治大亂。如此的混亂深深影響德國人的心理,而且可能因此造成以希特勒為代表的極端民族主義之崛起。
大部分歷史學家都同意,有很多德國的工業家將共和政府與工會和負責簽署條約的社民黨拉上關係。雖然有些學者認為希特勒被用作對付後者的工具,但在工業家願意支持希特勒之前,共和國已經非常不穩定。就連一些支持希特勒就任總理的人,也並非完全接受納粹主義;他們認為支持希特勒只是為了推翻共和國,但不是長遠之計。由於納粹黨支持者眾,更不乏原本擁護左派的工人,所以工業家的支持不是希特勒獲得大眾支持的唯一原因。
很多人都相信,1919年定下的威瑪憲法含有數項弱點,令諸如納粹黨勢力容易建立獨裁政權,但一個不同的憲法能否阻止納粹黨奪權卻是未知之數。1949年的西德憲法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被認為力圖消除這些弱點。
- 總統(Reichspräsident)的職位被認為是「替補皇帝」(Ersatzkaiser),意指雖然廢除了帝制,帝國總統卻依舊擁有相當於皇帝的權力,從而弱化了政黨政治的角色。威瑪憲法第48條賦予總統在「公眾秩序與安全受到嚴重騷擾或威脅」時候可以「採取任何必須的政策」。雖然第48條作為緊急法令,但在1933年前它常常被用來在沒有議會的批准下通過法案,令納粹黨更容易完成一體化,例如納粹黨就以第48條為基礎通過了國會縱火法令。
- 完全的比例代表制選舉制度意味著得到任何規模的支持之政黨都可以得到議會議席。結果,很多包括極端政黨的小政黨都按照這制度建立政治勢力。在戰後的德國聯邦議院中,只有得到5%以上票數的政黨才可以得到議席。不過,德意志帝國的帝國議會採取多數制,而議席的分配則與共和國的雷同。
- 德國國會(Reichstag)可以在未能決定總理繼任人時把總理革退。這種不信任動議令總理更替頻繁,令政治不穩定。故此,西德的基本法規定議會一定要預先選出繼任人才可以投票令現任總理下台。(參看建設性不信任動議)
- 憲法也規定,當總統辭職或死亡後,帝國總理會兼任總統,擁有總統的權力,直到選出新任總統為止。故此,1934年興登堡逝世後,希特勒兼任總理與總統。不過,當時希特勒的獨裁政權已經固若金湯,所以上述規定不應被視為引致納粹黨上台的單一原因。
有些學者轉而考慮個體及他們所作的決定。不過,這種看法帶來的問題就是究竟他們當時有什麼抉擇,故此引來臆測與假設。
1930至33年期間,總理布呂寧的經濟政策頗受爭議。政策令很多德國人認為共和政府刻意減少福利開支和支持極度自由的經濟體系。在經濟大蕭條的狂潮下,當時布呂寧有沒有其他方案是未知之數。
1925年,保羅·馮·興登堡元帥就任共和國第二任總統。這位支持帝制的將軍代表了過去君主立憲統治的德意志帝國,難以視他為支持共和國的民主派,但他從來不是納粹分子。同時,1930年代時八十多歲的興登堡已經老態龍鍾。如果興登堡堅持民主信念,他不會輕易以第48條架空議會權力,也不會簽署國會縱火法令。其實,興登堡經過一天半的考慮後才在1933年1月30日任命希特勒為總理,代表他當時曾經懷疑後者的誠信。有人認為,如果希特勒未能當上總理,納粹黨可能失去很多支持者。
作家約翰·康韋爾(John Cornwell)與伊恩·克肖(Ian Kershaw)是曾經研究路德維希·卡斯與庇護十二世關係的著名評論家。
紐倫堡審判曾經研究從1933年1月30日開始的德國歷史。對於萊茵-西發利亞工業巨頭與弗朗茨·馮·帕彭的角色,結論就是他們協助希特勒與納粹黨上台之事不構成「可檢控的罪行」。
邦國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德意志帝國的邦國為22個較小的君主制國家,三個共和制城邦以及帝國領地亞爾薩斯-洛林。在《凡爾賽條約》和1918–1919年革命之後,德國失去了一定領土,而剩下的邦國則作為共和國繼續存在。先前的韋廷家族恩斯廷系諸邦國在作為共和國存在一段時間之後於1920年被合併,成為新的圖林根邦(除薩克森-科堡併入巴伐利亞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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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納粹一體化進程之下,這些邦國事實上被廢除,重新整合為大區;而由於希特勒個人對呂北克存有偏見,1937年該市則在《大漢堡法案》下被併入普魯士。大部分剩餘的邦國在德國投降時被同盟國正式廢除,並最終重新整合為今日的德國聯邦州。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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