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米爾·萊斯槍殺案於2014年11月22日發生在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事件造成了時年12歲的男孩塔米爾·萊斯(Tamir Rice,2002年6月25日-2014年11月23日)死亡。
事故中,兩名警察,26歲的蒂莫西·魯曼(Timothy Loehmann)和46歲的弗蘭克·賈姆柏克(Frank Garmback),在接到排程中心關於城市公園中「有一名黑人男性坐在鞦韆上用手槍瞄準路人」的報告後趕往現場[1][2][3]。一名報警人在電話中描述了一名男性在庫德爾休閒公園(Cudell Recreation Center)拿著「手槍」隨機地瞄準行人。在報警電話開頭和中間,報警人兩次提到手槍「有可能是假的」[4]。在報警電話的結尾,報警人認為「他可能是未成年人」[4]。儘管如此,這些資訊沒能在排程中心第一次與魯曼和賈姆柏克聯絡時被回饋給二人[5][6]。兩名警官後來在報告中表示,萊斯在他們到達現場後有將槍從腰帶中拔出的動作。在到達現場兩秒鐘後,魯曼在警車停穩之前向萊斯開槍兩次,擊中了萊斯的軀幹部位[2][7][8][9]。兩名警察在開槍後均沒有對萊斯進行現場急救。萊斯在事發後第二天在城市健康醫療中心(MetroHealth Medical Center)去世[10]。
萊斯的槍後來被證實是沒有橙色記號的軟氣槍(仿真槍槍口有橙色記號),而不是真的手槍[11][12]。4天之後,也就是2014年11月26日,警方公布了現場的監控資料[13]。2015年6月3日,警長辦公室發表聲明,表示他們對於事件的調查已經結束,相關的資料已經轉交給了公訴機關。公訴人向大陪審團展示了這些證據,但是陪審團作出了無罪判決[14][15]。
在這件事發生以後,有媒體報道魯曼之前在俄亥俄州獨立市擔任警察期間曾被診斷為情緒不穩定,不適合入伍或者任職警察[16]。這一事件得到了美國和世界媒體的關注,其中部分原因是這件事件發生的時間距離之前幾起警察槍殺黑人男性的事件間隔不久。
事件過程
一名坐在公園隔壁露台的報警人向911描述道:有一名疑似青少年的人在庫德爾休閒公園(Cudell Recreation Center)拿著「手槍」隨機指向周圍的人。報警人曾兩次提到「手槍」可能是假的[17]。警方發言人表示在接到排程指示時,不清楚兩名警官是否得知手槍的真假。事後,經過調查,除了提到「手槍」以外,排程員並沒有向兩名警官解釋槍的真假[11][18]。根據事件報告的描述,在下午3時30分左右派遣警員之前,911接線員曾兩次詢問萊斯是白人還是黑人[17][19]。真實的電話錄音則顯示:911接線員曾三次詢問持槍者是黑人或者白人。但是,報警人當時只描述了萊斯衣服的顏色[20]。報警人隨後離開了露台,而萊斯不久後便進入露台並坐在其中[18]。
根據事發當天克里夫蘭巡邏警察協會主席傑弗里·福爾莫(Jeffrey Follmer)接受媒體採訪時所說:「(魯曼和賈姆柏克)將車停在了停車場並且看見一些人坐在公園隔壁的露台里。(魯曼)看到桌上有一把黑色的手槍,並且看到萊斯將槍從桌子上拿起來插在了腰間。」[21] 在同一天,克里夫蘭副總警監湯姆巴(Tomba)表示:「當時警察走出車外並且讓萊斯舉起雙手。萊斯將手伸向腰間、拔出手槍。(魯曼)向萊斯射擊兩次。」根據副總警監湯姆巴的描述:「萊斯沒有口頭或者身體上威脅兩名警察。」[11][12][21] 11月26日,也就是監控錄影被公開的當天,副總警監湯姆巴表示:「當萊斯向警車走來時,魯曼在車中向其喊話三次,要求他的雙手處於可見狀態。」[2] 整個事件的發生過程不超過2秒[22]。兩名警察隨後發現萊斯的手槍為仿真槍,是真槍的仿製品,用於射擊非致命性的BB彈。但是槍口上的橙色標記已被移除。萊斯於事發後第二天在城市健康醫療中心(MetroHealth Medical Center)去世。院方表示:萊斯的死因是由於子彈擊中軀幹,造成主要的血管、腸道和骨盆破裂[10]。凱霍加郡(Cuyahoga County)醫學鑑定官員的屍檢報告顯示:萊斯身高5英尺7英寸(170厘米),體重195磅(88千克)[23]。
在公眾和萊斯家庭的壓力下,警方在2014年11月26日公布了一份沒有聲音的監控影片[13]。影片顯示:萊斯在公園中走動,偶爾將持有被認為是玩具槍的右手和手臂前伸,與其他人用手機通話和曾坐在露台中燒烤桌的旁邊。影片中還顯示:一輛巡邏警車高速從公園的草坪駛來,突然停在露台邊。魯曼跳出警車並立刻從距離萊斯10英尺(3米)遠處向萊斯開槍[17][18][24]。法官羅納德·阿德林(Ronald B. Adrine)的判決書中顯示:「本法庭仍然對於這個事件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變成致命事件而感到震驚...影片中,魯曼警官和賈姆柏克警官居然在車還沒停穩的情況下就開始向萊斯開槍。」[8]
兩名警官均沒有在射擊後對萊斯進行搶救[25]。大約4分鐘後,一名警探和一名在附近調查銀行搶劫案的聯邦調查局探員趕到了現場並對萊斯進行了搶救。又過了3分鐘,醫務人員趕到了現場,並將萊斯送往城市健康醫療中心(MetroHealth Medical Center)[26][27][28]。
萊斯的母親稱那把玩具槍是在警察到達之前的幾分鐘前一位朋友送給萊斯的。槍殺事件發生後,警察當時將她按在地上並且給她14歲的女兒帶上了手銬。警察還威脅萊斯的母親如果她不冷靜下來就要將她逮捕。[29]
另一份由東北俄亥俄傳媒集團(Northeast Ohio Media Group)取得並在2015年1月7日發布的影片顯示:槍擊發生兩分鐘之後,在嘗試跑向弟弟的途中,萊斯14歲的姐姐被帶著手銬強行按在地上,隨後被關進了警車。影片還顯示,槍擊過後4分鐘,警方才對萊斯進行搶救。[30]
參與事件的警員
槍擊事件後,媒體公布了兩名警員的背景資料。兩人均被給予行政休假的處分。[31]
2015年12月28日,陪審團裁定兩名警員無罪。[32]
開槍射殺萊斯的警員魯曼與2014年3月開始任職克里夫蘭警局。2012年,他曾在位於克里夫蘭以南13邁(21公里)的獨立市警察局工作過5個月,包括在警察學校學習的4個月。
事件發生後,在一份被公開的獨立市人力資源主管的備忘錄中,獨立市副總警監吉姆·波拉克(Jim Polak)寫道:考慮到自己情緒容易波動,不適合擔任警察的工作,為了避免被警局辭退,魯曼選擇了主動辭職。波拉克提到魯曼難以遵守「基本的工作要求」。他特意參照了在一次射擊訓練中發生的「情緒爆發的危險行為」。在那次訓練中,魯曼的訓練成績很不理想。並且,很明顯地,由於情感問題的影響,他表現的「心不在焉且十分傷感」。那份備忘錄的結論部分寫道:「如果單獨拿出來看,這些事件都不是十分嚴重。但是,當它們被聯絡起來看時,這些事件說明他不夠成熟、行為輕率且不能遵守指令。我不認為時間或者訓練能夠改善或者矯正這些問題。」隨後,又有報道指出,在僱傭魯曼之前,克里夫蘭警察部門從來沒有覆核過其在獨立市的個人檔案[16]。
賈姆柏克是當時警車的駕駛員。他自2008年起就在克里夫蘭警局工作。2014年,克里夫蘭市向一名當地婦女支付了10萬美元用以和解一項針對賈姆柏克過分使用武力的指控。在那名婦女的指控中,賈姆柏克「衝向她並且從背後掐住她的脖子、將她放倒在地、扭住她的手腕並毆打她」,「這些輕率的、荒唐的且蓄意的過分使用武力造成了她身體受傷」。當時,這名婦女由於一輛車擋住了她家的車道而報警求助[33]。這個和解案件並沒有出現在賈姆柏克警局檔案中[34]。
事後發展
魯曼和賈姆柏克均向克里夫蘭警察局提交了事件的報告。報告中,兩人聲稱他們正在尋找更多的事件目擊者,包括事件發生以前公園中和萊斯走在一起的一位男性。
2015年1月1日,美聯社報道稱:克里夫蘭警局正在尋求第三方來調查事件的經過和應對今後有可能發生的所有類似事件。[35]
2015年5月15日,《瓊斯母親》雜誌稱:在萊斯死後6個月,儘管警方宣布他們基本上對於事件的經過有了結論,兩名涉事的警官卻從沒有接受過來自凱霍加郡警長辦公室調查員的問詢。該報道還稱當時駕駛警車的賈姆柏克並沒有接受刑事犯罪的調查。[36]
2015年6月3日,凱霍加郡警長辦公室發表了一份聲明。聲明稱:針對警察射殺萊斯事件的調查已經完成,他們已經將調查結果轉交給了公訴人蒂姆·麥克金蒂(Tim McGinty)。麥克金蒂將會審閱這些報告並且決定是否將這些報告呈現給陪審團[15]。作為對於市民情願的回應,2015年6月11日,市法院法官羅納德·阿德林(Ronald B. Adrine)同意「魯曼應該受到多項罪名的指控,其中最嚴重的一項是謀殺,其他還包括誤殺、慫恿殺人、過失殺人和瀆職」。阿德林法官還發現一些以「過失殺人和瀆職」起訴賈姆柏克的合理可能性(probable cause)。他的觀點被轉達至市和凱霍加郡公訴人麥克金蒂那裡。當時,麥克金蒂並沒有決定是否將證據呈現給陪審團[37]。
2015年6月13日,凱霍加郡公訴人麥克金蒂公開了一份節選後224頁的調查報告[38]。這份報告包括了27人的證詞,其中包括萊斯的老師、朋友和報警人。魯曼和賈姆柏克拒絕接受訊問[39]。
報告中,多名證人證實在警察開槍之前沒有聽到任何警告。這與警局的申明中所述魯曼曾三次警告萊斯「舉起雙手」相違背[40]。
凱霍加郡公訴人辦公室收到了兩份第三方專家的調查報告。一份來自前聯邦調查局探員金伯利·克勞福德(Kimberly Crawford),另一份來自科羅拉多公訴人S·拉瑪爾·西姆斯(S. Lamar Sims)。兩份報告均認為在事件發生時,射殺萊斯的選擇是合理的。[41]
下面4處解釋的警方部分均來自副總警監艾德·湯姆巴(Ed Tomba)在監控影片被公布之前的表述:[21]
2014年12月5日,萊斯的親人以「非正常死亡」在美國俄亥俄北區聯邦地區法院對魯曼、賈姆柏克和克里夫蘭市提起訴訟。在長達8頁的起訴書中,魯曼和賈姆柏克被指控行為「不理智、不負責且魯莽」,如果兩位被告「當時合理的接近萊斯、調查萊斯手中的槍,他們就毫無疑問的能夠發現...那把槍其實是仿真槍,而且萊斯其實並未成年。」起訴中還包括了針對克里夫蘭市沒能適當地訓練兩名警官、疏於核查獨立市針對魯曼的備忘錄的指控[45][46][47]。 一個聯邦地區法院將會與2015年6月召開聽證會來決定是否由於刑事調查尚未結束來延遲萊斯親人的訴訟[48]。
事件發生後不久,克里夫蘭就爆發了規模有限的遊行示威和公眾抗議行為。但是2014年11月25日,在大陪審團裁定不起訴槍殺麥克·布朗(Michael Brown)的警察之後的第二天,克里夫蘭抗議遊行活動的規模開始變大。當天大約有200名抗議者從公共廣場(Public Square)行進至克里夫蘭紀念岸邊道(Cleveland Memorial Shoreway),造成了後者被臨時關閉[13][28]。萊斯的親人呼籲抗議者保持冷靜:「再一次地,我們希望大家保持冷靜。請和平地、負責任的進行遊行示威。」[49]
2015年12月5日,俄亥俄州州長約翰·卡西奇組建了一支隊伍專門應對類似於萊斯事件之後的這種警民關係。[50]
萊斯的死亡被認為是一系列警察殺人案件中的一起。這些案件「激發」了全國範圍內「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51][52][53]
這個事件得到了美國全國乃至全世界媒體的關注。其中部分的原因是其發生時間距離發生在密蘇里州弗格森市的麥克·布朗命案、發生在紐約市史泰登島的埃里克·加納死亡案、發生在紐約市布魯克林的阿凱·格利死亡案和發生在俄亥俄州代頓市的約翰·克勞福德三世死亡案以及由這些事件引發的騷亂事件很接近。
萊斯的葬禮於2014年12月3日在西乃山浸信會教堂(Mount Sinai Baptist Church)舉行。大約250人參加了他的葬禮。葬禮上,萊斯被描述為「一個有做布丁天分的人和一個喜愛畫畫、熱愛籃球、積極參與學校鼓隊且受歡迎的孩子。」萊斯的親人指責魯曼在造成萊斯的死亡的事件中反應過於迅速。[56][57]
另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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