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
中國作家、人權活動家,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劉曉波(1955年12月28日—2017年7月13日),吉林省長春人,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中國大陸作家、社會活動家、文學評論家、人權活動家,獨立中文筆會會長、《民主中國》網刊主編、《零八憲章》主要起草人之一。
Quick Facts 劉曉波, 出生 ...
劉曉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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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55-12-28)1955年12月28日![]() |
逝世 | 2017年7月13日(2017歲—07—13)(61歲)![]() |
國籍 | ![]() |
職業 | 作家、主編、時政評論家 |
配偶 | 陶力 (1982年結婚—1989年離婚) 劉霞 (1996年結婚—2017年結束) |
兒女 | 劉陶(1983年出生) |
獎項 | ![]() |
學術背景 | |
教育程度 | 吉林大學中文系學士 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碩士 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文藝學博士 |
學術工作 | |
研究機構 | 奧斯陸大學 夏威夷大學 哥倫比亞大學 |
施影響於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主運動、八九民運、《零八憲章》、《民主中國》網刊、獨立中文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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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畢業於吉林大學中文系本科,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碩士、文藝學博士,曾擔任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講師、獨立中文筆會第一屆及第二屆會長、《民主中國》網刊主編,曾經參與六四事件,後被捕入獄。他畢生致力於宣傳政治改革及參與旨在終結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的運動而多次被拘捕判刑。1995年被北京市公安局以「監視居住」的形式關押。1999年以「擾亂社會秩序」被處勞動教養三年。2009年,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逮捕,並於同年12月2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2010年,劉曉波獲得挪威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頒發的諾貝爾和平獎[1][2],成為第一位獲得該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a][3][4]。劉曉波是繼德國的卡爾·馮·奧西茨基(1935年)和緬甸的翁山蘇姬(1991年)之後,第三位在服刑或拘禁期間獲得諾貝爾獎的人[5],也是諾貝爾獎歷史上唯一一位從獲獎至辭世未能恢復完全人身自由的諾貝爾獎得主。2017年6月,劉曉波因確診肝癌晚期而獲中國政府批准保外就醫[6][7],其後於瀋陽的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在與外界隔離的狀態接受治療。7月13日17時35分,醫院宣布劉曉波病情惡化並因多重器官衰竭,經搶救無效逝世,享年61歲[8][9][10][11][12]。他的遺體在北京時間2017年7月15日約6時30分火化,當天中午海葬[13]。
![Thumb image](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a/aa/2013_Hong_Kong_new_year_march_10.jpg/640px-2013_Hong_Kong_new_year_march_1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