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護衛者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人權護衛者(英語:Human Rights Defenders)[1],或譯人權維護者[2],揭露人權受政府侵犯的行為,並為受害者爭取權益發起社會運動[1],聯合國則有《人權維護者宣言》指出,「人人有責任增進和保護人權」;及第29號《概況介紹》鼓勵更多的人成為人權維護者[3]。 人權護衛者相信人生而有平等的權利,並堅持採取和平的行動方式來增進和保護人權[1]。歐盟有實踐關於人權維護者的指導方針[4],亦為整體歐盟人權機構在實踐《巴黎原則》的作法之一[5]。
人權護衛者(英語:Human Rights Defenders)[1],或譯人權維護者[2],揭露人權受政府侵犯的行為,並為受害者爭取權益發起社會運動[1],聯合國則有《人權維護者宣言》指出,「人人有責任增進和保護人權」;及第29號《概況介紹》鼓勵更多的人成為人權維護者[3]。 人權護衛者相信人生而有平等的權利,並堅持採取和平的行動方式來增進和保護人權[1]。歐盟有實踐關於人權維護者的指導方針[4],亦為整體歐盟人權機構在實踐《巴黎原則》的作法之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