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名為劉文恪的其他人物,請見「
劉文恪」。
劉於義(1675年3月2日—1748年4月5日),字喻旃,號蔚岡。[1]江蘇武進(今屬常州市)人,清朝翰林,政治人物,學者。
Quick Facts 劉於義, 籍貫 ...
Close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壬辰科會試會魁,殿試位列第二甲第五名進士出身,選翰林院庶吉士。敕封文林郎。
五十二年(1713年),散館,授翰林院編修,以編修在武英殿、御書處行走。
雍正元年(1723年),以編修充日講起居注官。升左春坊左中允,敕授承德郎。隨即升翰林院侍讀。以侍讀充山西學政。
三年(1725年),升右春坊右庶子。
四年(1726年),升翰林院侍講學士。超擢順天府府尹。
五年(1727年),改詹事府詹事。擢倉場侍郎,兼順天府尹。
八年(1730年),改吏部左侍郎。以吏部左侍郎協辦山東巡撫印務。升直隸河道總督。
九年(1731年),升刑部尚書,兼署直隸河道總督。任內大修河道堤閘。改署理直隸總督。
十年(1732年),以刑部尚書兼署陝西總督。
十一年(1733年),改吏部尚書,仍兼署陝西總督。
十三年(1735年),因用兵青海,以欽差大臣差赴西北,駐肅州專理軍務儲備。
乾隆元年(1736年),以吏部尚書署川陝總督印務,兼署甘肅巡撫。誥封光祿大夫。
三年(1738年),大學士查郎阿彈劾承辦軍需道沈青崖等人「私運侵帑」,劉於義遭連坐革職。
五年(1740年),起復署理直隸布政使。
七年(1742年),升授福建巡撫。[2]
八年(1743年),調山西巡撫。隨即升戶部尚書。
九年(1744年),改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充經筵講官。
十年(1745年),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署理直隸總督,兼管戶部尚書事,仍充經筵講官。進加太子少保。
十一年(1746年),以太子少保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署理直隸河道總督,仍兼管戶部尚書事。
十三年(1748年),因奏事在養心殿,跪良久,起身站立時誤踏衣袂,仆倒而暴卒。諡文恪。有誥敕五道,諭祭、諭葬。
- 在翰林院文譽甚著,凡有撰擬諭旨,都稱合皇帝旨意。
- 雍正三年(1725年),雍正帝諭「留心民事」,山西大飢而無儲糧,奏請每年用耗羨銀四萬兩在太原、平陽、潞安、大同買米儲存,「春糶秋補」,上命巡撫伊都立實行。
- 直隸河道總督任內奏天津截留漕糧,省津貼費用,但給地方官耗米百分之一。奏請青龍灣停建雞心水閘,「請展壩面使無礙水道」。
- 直隸總督任內,處置盜賊不分首從一律斬首。大名強盜案數百人,於義發現兇器為農具、贓物為米穀,只是饑民借糧爭奪而從輕處置。
- 陝西總督任內,奏西北軍需造成糧價高昂,兵餉不足養兵,請播種籽農具於瓜州屯墾,並教導回民農事。時用兵西北,多建堡壘、廣開灌溉水渠、重修蘭州浮橋,招募流民,設甘、涼馬廠,皆條劃有序。「部署西師往返,凡四年,屯田築堡,安集流移,輸送軍糧戰馬,其勞最多。」
- 福建巡撫任內裁減閩鹽加派,逮捕謀亂的漳州陳作謀、台灣王永興。
- 乾隆九年(1744年),以協辦大學士會同直隸總督高斌勘查河工,第一年完成疏通子牙河口、鳳河、塌河淀、正定諸泉,開白溝河、西淀河支流,東淀河截彎取直,修復營田渠閘,修築河堤。第二年完成還鄉河截彎取直,築運薊河堤,開鑿張青口支河、新安新河道,拓寬廣利渠,裁永定河灣。第三年完成疏通天津賈家口、靜海蘆北口、慶雲馬頰河、鹽山宣惠河,引塌河淀洪水入薊運河。乾隆十二年夏全部完工。
武進西營劉氏第十一世。祖父劉漢卿。父劉一夔。子劉復。
皆正室所生。
- 長女,適監生徐楫。
- 次女,適監生、考授縣丞莊一駿。
- 三女,字監生楊紳,未嫁。
- 四女,適乾隆二年恩科探花任端書。
- 繼女,候選縣丞浙江平湖袁鑄。
- 《清史稿》卷三百七.列傳九十四
- 劉琛、劉善強等修,《武進西營劉氏家譜》(1929年)卷三·世表·葉二百七十一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藏《清國史館傳稿》5644號、5765號、7776號
- 《清國史館國史大臣列傳》卷一百十五至一百十六·國史大臣列傳正編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內閣大庫檔案》010425號,011440號,013718號,016154號,026101號,027668號,053939號,072029號,117654號,117704號
More information 官銜 ...
官銜
|
前任: 岳濬
|
山東巡撫 (1730年12月8日) 即日起以吏部左侍郎協辦
|
繼任: 岳濬
|
前任: 初任
|
直隸河道總督 (1731年1月6日-1731年10月18日)
|
繼任: 沈廷正
|
前任: 勵廷儀
|
刑部漢尚書 (1731年10月18日-1733年5月17日)
|
繼任: 唐執玉
|
前任: 唐執玉
|
直隸總督 (1731年10月27日-1732年9月2日) 以刑部尚書署理
|
繼任: 李衛
|
前任: 查郎阿
|
陝西總督 (1732年9月2日-1736年1月14日) 以吏部尚書署理印務
|
繼任: 查郎阿
|
前任: 勵廷儀
|
吏部漢尚書 雍正十一年四月乙卯-乾隆三年四月丙戌 (1733年5月17日-1738年5月22日)
|
繼任: 孫嘉淦
|
前任: 許容
|
甘肅巡撫 (1736年4月14日-1737年3月23日) 以吏部尚書署理
|
繼任: 德沛
|
前任: 王恕
|
福建巡撫 (1742年4月15日-1743年3月5日)
|
繼任: 孫嘉淦
|
前任: 喀爾吉善
|
山西巡撫 (1743年3月5日-1743年12月5日)
|
繼任: 阿里袞
|
前任: 徐本
|
戶部漢尚書 乾隆八年十月己巳-乾隆九年正月辛巳 (1743年12月5日-1744年2月15日)
|
繼任: 張楷
|
前任: 史貽直
|
吏部漢尚書 乾隆九年正月辛巳-乾隆十三年三月乙未 (1744年2月15日-1748年4月8日) 期間於1745年6月27日-1747年8月20日兼管戶部尚書事
|
繼任: 陳大受
|
Close
宅邸 - 劉綸舊居(
志王府) ·
近園 ·
青果巷劉氏宗祠 ·
劉海粟舊居
始遷祖
本家族樹僅列出家族中進士及博鴻(黃底)、官七品以上者、女性文學家(粉紅底),以及對譜系關聯較重要的人物,其餘子女未包括在內。
【註1】璠子早卒,以親甥張崟改姓入嗣。 【註2】楫無嗣,以樞次子繼留入嗣。 【註3】應朝無嗣,以胞兄應明四子啟藻入嗣。
【註4】謹之無嗣,以弟種之三子用錫入嗣。 【註5】延濬無嗣,以堂兄延英次子道鈞兼嗣。 【註6】遵路無嗣,以胞弟詔次子方澍入嗣。
【註7】汝剛無子,以胞弟汝誠子炳照兼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