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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给(日语:相給 Aikyuu */?),又称分给、分乡、相知、入会知行、相知行,是日本江户时代的知行的一种形态,意思是由不同的领主共同管治同一条村,按村的地头数目称为多少给,例如三人同时管治的话,便称为三给,如此类推。分布上主要集中在江户、实施知行的藩、寺社领和公家领,大名领和幕府领则相对较少。相反地由一名领主管治的地方称为一圆知行[1]。
一般情况下,每条村只有一位名主,但是在实行相给的村,名主的数目则跟领主的数目相同,这种情况在旗本领较多的关东地方和近畿地方尤其明显[2],在实际划分上也分为同一区域均属于单一领主管治,或是按照每栋住家来分配给各领主,两种方法都希望尽可能平衡到百姓的建筑物规模和数量、领地的种类和等级,让知行可以得到平均分配。原本田地也是按照百姓来划分,可是在江户时代百姓的田地所有权已经变得错综复杂,同一块田地可能有数名以上的百姓共同耕作,这种田地也由百姓各自所属的领主来共同管治[3]。
在室町时代,相给又称合给,是指将同一个地方授予不同的人,因此室町幕府规定,先取得下文的一方先得,如果寄进予寺社的话,给人便要与寺社平分知行[4]。天正18年(1590年),德川氏入主关东地方后,授予旗本的领地便采用了相给的形式,下野国有些村达到20给。地方知行和公家领原则上也是以相给的形式来授予,冈山藩领备前国尾张村是26给,公家领山城国吉祥院村甚至达64给[1]。寛永10年(1633年)和元禄10年(1697年),江户幕府先后进行了大规模宽永地方直和元禄地方直后,关东地方和中部地方大量村也采用了相给,村内的田地和屋敷则按照石高比例来作分配[5],幕府在宽永地方直时向1,000石以下的旗本大番、书院番和小姓组番全员加增100石,以知行地替代藏米,让旗本的收入变得稳定。元禄地方直时,藏米500俵以上的幕臣均改为授予知行地[6],幕府通过以相给的形式授予旗本知行,重新将江户周围生产力较高的地区纳入幕府领,从而达致管理年贡,重建幕府财政和强化幕府权力的目的[7]。另外,大名也实行相给,从而切断了给人与领地之间长久的连系,并且设立平均免,让给人失去年贡的决定权,更剥权了给人处罚、劳役给地农民的权力。17世纪中叶,实施藏米知行制度的藩日渐增多,藏米知行制度让大名直接管治领内,并且按照俸禄来授予其藏米,本来的给地则实际上变成藏入地,确立了大名的一圆知行。按元禄(1688年-1704年)初年成书的《土芥寇仇记》记载,243位大名中仍然采用地方知行制只有16%,共42家,其中大多是边境的外样大名,因此所领规模达到55.37%。尽管如此,这些外样大藩所实施的地方知行制仅限于上级家臣,给人的知行权非常有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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