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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饮品企业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加多宝,是加多宝集团的凉茶品牌。加多宝集团是一家以香港为基地的饮料生产及销售企业,主要产品为红色罐装加多宝凉茶和“昆仑山雪山矿泉水”。[1]该集团先后在广东东莞、浙江绍兴、福建石狮、北京、青海、浙江杭州、湖北武汉等地设厂,并有多处原材料生产基地。加多宝凉茶行销中国国内、东南亚和欧美国家。
加多宝集团的创办者陈鸿道出生于广东东莞,早年从事批发生意,后到香港寻求发展,创立了鸿道集团。1990年,陈鸿道前往位于香港的王老吉“百年祖铺”洽谈秘方和商标使用事宜,与王老吉传人王健仪达成合作协议,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凉茶的秘方与商标生产饮料。
1992年,陈鸿道开始在广东东莞设厂生产凉茶并在大陆销售。但由于早在大陆商标法正式实施的1983年,广药集团前身羊城制药厂就已注册了“王老吉”商标生产药品,所以陈鸿道生产的凉茶在大陆只能以“清凉茶”命名。
1994年,陈鸿道找到广药集团要求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1995年3月,双方签订了第一份商标许可合约。香港和大陆两支“王老吉”通过鸿道集团,在分割80余年后第一次建立起联系,三方达成“瓜分”市场的协议: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约,批准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在大陆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易拉罐装凉茶饮料权,由香港王老吉后人王健仪提供配方。根据双方合约,广药集团许可鸿道集团从即日起到2003年1月期间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不得使用对方产品的任何包装装潢。鸿道集团第一年向广药集团交付商标使用费60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因商标关系,香港王老吉后人持有的香港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产品也不能在内地销售。[2]而在当时,羊城药业从未生产过红罐包装的王老吉。广药自己在后来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以示区别。自此,鸿道集团旗下的广东东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开始生产红罐王老吉,并扩展至整个内地。[3]
1997年2月13日,双方重新签订协议,鸿道集团1997年支付商标使用费200万元,1998年起每年支付250万元。2000年双方再次签署合约,规定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权利有效期至2010年5月2日截止。[3]2002和2003年,鸿道和广药又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分别延长至2013和2020年。[3]
2002年11月,广药亦从王健仪手中获得10年的王老吉“海外商标使用权”。[4]2004年3月4日羊城药业更名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年8月,邀王健仪入股,双方各占48%的股份,与广州医药并列为第一大股东,合作期至2014年结束。[5][4]然而,王健仪曾对外宣称,广药违背了将商标拥有权转移至王老吉药业的承诺。2011年初,广药宣布由王老吉药业代售白云山制药生产的“白云山凉茶”,并将该产品整合入王老吉销售渠道,激怒王健仪。王在3月首次公开表示支持加多宝,肯定其对王老吉品牌的贡献。[6][4]
2005年,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而入狱,他于两次补充协议签订前收受了鸿道集团总裁陈鸿道总共300万港币的贿赂。[7]
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对王老吉在大陆的推广做出了很大贡献。加多宝在2003年投入1亿多元广告后,红罐王老吉销量突然激增,年销售额增长近400%,从1亿多元猛增至6亿元人民币,2004年则突破10亿元,同年广药的绿盒装销售额仅为8000万元。在红罐拉动之下,2007年绿盒王老吉销售额达到7.1亿(此时已为合资公司)。2008年,红罐装销售突破100亿元。[6]2002至2009连续8年间,王老吉凉茶的年均增长率达到96%。[8]2007年至2009年,红罐王老吉连续三年在中国大陆罐装饮料市场销量第一。[2]到2010年王老吉销售额增加到150亿元,几乎是2002年的十倍。随着红罐王老吉年销量跳跃式增长,广州王老吉药业自产的绿盒王老吉借着加多宝重金铺就的美誉和渠道轻松取得市场份额。2011年绿盒王老吉的销售额已接近20亿元。
王老吉的品牌,在2006年的“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中排行第五,品牌价值达22.44亿元人民币。[9]同年,包括王老吉在内的18个凉茶品牌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加多宝捐款1亿元。[6]2009年2月18日,加多宝的王老吉成为2010年广州亚运会的高级合作伙伴,知情人士估计赞助费至少达2亿元人民币。[11]
2011年4月11日,加多宝集团在北京发布声明称广药集团(非广州王老吉药业)并没有取得王老吉粥类产品的商标许可。由于其外形为红色包装,与红罐王老吉包装相似。加多宝认为,广药集团授权广粮集团生产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莲子绿豆爽等产品的举措是侵权了其包装及装潢权。加多宝也谴责广药集团借王老吉商标跨越饮料行业甚至是跨越食品行业进行盲目多元化发展,是不符合百年沉淀的王老吉专注凉茶生产的品牌内涵,也背离了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权威性指导。[12]广药也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关于“王老吉”商标的仲裁申请,主张2002和2003年的补充协议因当事人行贿受贿而无效。2011年12月,该案进入仲裁程序。2012年5月9日,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结果,认为两份补充协议均无效,之前有效的合约于2010年5月2日过期,因而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在此日期后已无权使用“王老吉”商标。[13]加多宝则声称有协议指双方到2013年才到期。[14]
自2011年起,加多宝公司出品的红罐已逐步改名,2011年至2012年5月的红罐产品印着“加多宝出品王老吉”,2012年5月之后其红罐产品以“加多宝”为名。加多宝公司还在各种广告中中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已改名加多宝”,“不再使用过去十七年沿用的商标”[15],“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2012年5月,广药集团成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商标争议的仲裁结果出来几天之后,广药通过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非绿盒王老吉药业)也发布了他们自己的红罐王老吉,装潢几乎完全沿用加多宝时期的包装风格,例如写上“凉茶始祖王老吉”,字体和原来加多宝使用多年的几乎一样。电视广告语也使用加多宝之前广泛宣传的“怕上火,喝王老吉”。[16]在平面广告上也使用了加多宝时期的风格,并宣传“红罐王老吉从未更名”,“任何宣传红罐更名均属虚假信息”。因生产线不足,广药的红罐已授权实达轩(佛山)饮料有限公司、广西宏邦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市西部天元食品公司、深圳市深晖企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代工生产,并声称不排除授权更多企业代工的可能性。[15]
2012年1至4月,加多宝一共向电视、报刊、户外等媒体投放了11.74亿元人民币的广告,同比增长了52.6%,而广药的广告投放仅为700万元。[17]
起初,由于广药生产的王老吉并无于港澳、台湾及海外地区出售,因此这些地区销售的鸿道产品仍然沿用王老吉商标。直到 2013 年初,香港及台湾销售的王老吉亦相继改名加多宝。而海外(例如马来西亚)生产的王老吉则继续沿用王老吉商标,英文称为 Wong Lo Kat Herbal Drink。
2006年,广东省食品(饮食)文化遗产工作组领导小组向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颁发证书,称“根据广东省食品文化遗产凉茶秘方、专用术语及品牌拥有企业的历史资料、传承谱系、后发优势及保护发展措施,由广东省文化厅、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文化局共同申报并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凉茶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你单位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凉茶10、11、12、13、14、15号秘方及专用术语。”2007年,广药王老吉又获得凉茶102号秘方及专用术语。
但有报道指,1956年当局以高压的环境下强迫王恒辉后人上交了秘方。但时至今日,在秘方的真伪上,广药毫无话语能力,而王家在大陆一脉王恒辉的后人则对于秘方之争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他们可以宣布当年上交的配方为伪,合法地阻击广药的贪婪,逼出虽已迟到、但却真实的赎买,还自己一个公道。[18]在2012年5月加多宝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王恒裕的香港传人王健仪首次以加多宝集团名誉董事长身份登台声援加多宝,声明:“王氏家族独有的王老吉正宗凉茶祖传秘方已经独家传授给加多宝集团,加多宝生产的凉茶是受我独家授权配方的,过去是,现在是,未来还是”。[19]
2013年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因为法院认为这可能存在“虚假宣传”。[20]2013年2月4日,加多宝在其微博上连发四条主题为“对不起”的自嘲系列文案,并在上面配以幼儿哭泣的图片,引发上万网友转发,被称为“对不起体”。当天傍晚,王老吉也发出样式相同的“没关系”的回应,事后王老吉澄清并不是其所为,而是网友恶搞。之后,“对不起体”红遍网络,其中,网友“哇-林芬”代可口可乐以相同形式恶搞了“都怪我”系列,而网友“鞋骨”则代百事可乐做了“少得意”系列。与前两个并齐。[21]一位接近本次事件的人士日前称:“广告图中哭泣的小宝宝让很多网友对加多宝的遭遇倍感同情。”加多宝方面或希望用网络营销为自己达到“未赢官司,先赢民心”的效果。[22]
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判令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广告语,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等1081万余元,并在媒体上道歉[23]。而加多宝公司则当庭表示将发起上诉[24]。
2015年4月20日,加多宝宣布将市面上销售的凉茶包装由红色包装更换为金色包装[25]。
2017年10月31日中粮包装向清远加多宝草本植物科技注资20亿人民币,从而持有30.58%股份,成为加多宝第二大股东,此外,王老吉公司亦将向清远加多宝草本增资30亿元,占该公司45.87%股份;现有股东智首于增资后,于清远加多宝草本持股降至23.55%。完成增资后,清远加多宝草本注册资本由4000万美元增至近1.7亿美元。
2018年6月15日,加多宝宣布红罐加多宝重新上市销售,届时红罐版加多宝、金罐版加多宝将同步在市场销售[26]。2018年8月27日,中弘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公告》,称加多宝参与到其债务重组计划。但是8月28日,加多宝通过官网宣布否认签署[27]。8月30日,媒体调查发现加多宝在香港注册处信息显示已经解散[28],而其咨询和活动均为总裁李春林。深圳证券交易所因此向中弘控股发关注函,要求解释加多宝情况[29]。
2023年7月10日,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3.17亿元。加多宝发布声明称,对此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0]
2015年,加多宝在网络营销中与网络大V作业本营销炒作,涉事双方恶炒邱少云为“单面烧烤”,遭到网友质疑和不满[31][32][33]。后在公众的质疑下,加多宝方面表示歉意,但辩称自己被竞争对手恶意攻击诋毁[34][35],在互联网上一片斥责加多宝侮辱先烈搞营销的声音中,南都周刊则在官方微博上支持加多宝,称“一场正能量,够大气,又温暖的营销,点个赞”[36][37]。但事后仍有网友对加多宝的道歉不予认可和接受,而《北大商业评论》杂志更是发起“替加多宝写道歉信”活动对加多宝加以讽刺。[38][39][40]
事发后的2015年6月30日,邱少华(邱少云的弟弟)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孙杰(微博“作业本”)和加多宝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大兴法院于2016年7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16年9月20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就邱少华诉孙杰和加多宝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且连续刊登五日,要求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人民币,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法院认为孙杰发表的言论是对邱少云的人格贬损和侮辱,而加多宝公司的言论及互动在网络平台上迅速传播,遭到了广大网友的谴责,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再次给邱少云的家属造成了精神损害[41]。同日,微博“作业本”发微博发布道歉文章,称接受法院判决,并向邱少云亲属致歉,而加多宝方面对于判决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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