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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詩人、書法家 (1045–1105)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黄庭坚(1045年—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豫章先生,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九江市修水县)人,亦自称为南昌人。北宋诗人、书法家,江西诗派祖师。书法亦能树格,为宋四家之一。庭坚笃信佛教,亦慕道教[2],事亲颇孝,虽居官,却自为亲洗涤便器,亦为二十四孝之一。黄庭坚与张耒、晁补之、秦观都曾习艺于苏轼,并称苏门四学士。一生陷入新旧党争,被新党诬害、流放,官至知州。绍兴初年,宋高宗追封其为太师、龙图阁直学士,谥文节。
其名庭坚,出于古贤人八恺之名。嘉祐六年,年轻的黄庭坚跟随舅舅李公择游学淮南。治平三年,两次为乡贡,都名列前茅。[3]
黄庭坚是治平四年(1067年)许安世榜进士[4],调任汝州叶县县尉,一直在任到熙宁五年。元丰元年,黄庭坚时任大名府国子监教授,初次与苏轼通信往来。教授卸任后,黄庭坚回京至吏部改官,得到吉州太和(今江西泰和县)知县的官位。元丰四年癸亥,庭坚自太和前往德州德平镇,路途中于南安军负责考试举人。元丰八年四月丁丑,新即位的宋哲宗以秘书省校书郎的职位将黄庭坚上召京师。[3]
元祐元年十月,黄庭坚除神宗实录检讨官,加集贤校理,主持编写《神宗实录》。元祐二年(1087年)正月,迁著作佐郎。元祐三年,苏轼负责当年的贡举事宜,黄庭坚当时与李公麟等人为苏轼的副手。黄庭坚在史馆的这段时期,正好与苏轼相唱和,为一时文化盛事。元祐六年三月,《神宗实录》修成后,黄庭坚被提拔为起居舍人。六月,遭母丧,丁忧。[3]
绍圣元年,吕大防推荐黄庭坚出任《神宗正史》的编修,但黄庭坚推辞,乞求给予宫观官的闲职待遇。朝廷授予宣州、鄂州的州官官位,黄庭坚也不赴任。最终,黄庭坚被授予管勾亳州明道宫的闲职,居住在太平州的芜湖。被章惇、蔡卞等新党人士指为修史“多诬”,黄庭坚逐一答辩,但依然于当年十二月甲午日被新党贬为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移戎州。这一事件由蔡卞主导,卞亲自到史馆看书,整理出千余条与王安石、宋神宗相关的语句,声称编者,即黄庭坚等人,中伤、诋诬神宗,且说话没有证据。与黄庭坚同时被贬谪的还有范祖禹、赵彦若二人。[3]
绍圣二年四月二十三日,黄庭坚到黔州,居住在黔州开元寺摩围阁。元符元年,黄庭坚的表兄张向担任夔州路常平官,为了避嫌亲戚,黄庭坚得诏迁至戎州。元符三年五月,宋徽宗即位。黄庭坚旋即恢复了宣德郎的散官待遇,监鄂州在城盐税,结束贬谪生活,放还。十月,改为奉议郎,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这年黄庭坚自戎州动身返回中央。[3]
建中靖国元年三月,黄庭坚改任舒州知府。四月,黄庭坚旅行至荆南,朝廷又召为吏部员外郎。这时的黄庭坚大病初愈,无力任官,请求出任太平州官。崇宁元年,由岳鄂路回到洪州分宁,任领太平州事,九日即被罢免,改为主管玉龙观。九月,黄庭坚来到鄂州,在此寓居超过一年。黄庭坚昔年与赵挺之不睦,赵挺之执政,部下陈举诬害黄庭坚,指控黄庭坚写的《荆南承天院记》涉及诽谤,黄庭坚被放逐到宜州(今广西宜山县)。[3]
崇宁三年三月,黄庭坚再次长途跋涉,经过潭州、衡州、永州、桂州等地,于五月至六月之间到宜州贬所,家属则住在永州。黄庭坚初租民房,后迁伽蓝,都被官府刁难说他不应该住在城关之内,黄庭坚于是只得抱着被子留宿在子城之南。[3]崇宁四年五月,被迫搬到城头破败戍楼里栖身,人不堪其忧,庭坚终日读书赋诗,举酒浩歌,处之泰然。宜州人民敬其旷达高洁,许多人慕名前往求诗求书,向他请教学问,他也尽量满足来访者的要求。崇宁四年(1105年)九月三十日病逝于戍楼,终年61岁。大观三年(1109年)春,由苏伯固、蒋伟护柩归葬修水县双井祖坟之西。
庭坚性至孝,亲自为母亲洗涤便溺之具。母病一年,他日夜察问母病,宵衣旰食,母丧,他筑庵守孝于墓旁,哀痛成疾,几至死亡。
庭坚笃信佛教,四十岁时曾写《发愿文》,发愿素食,戒除女色、饮酒:“今日对佛发大誓:愿从今日尽未来也,不复淫欲、饮酒、食肉。设复为之,当堕地狱,为一切众生代受头苦。”
庭坚好饮茶,以茶代酒二十年,多次规劝外甥洪驹父戒酒,富弼称其为“分宁一茶客”又说,“人生莫非求禄色,惟有山谷茶一杯”[5]。洪州双井茶即因黄之推广而闻名[6]。
庭坚自称有香癖。对用香之道颇为了解。其诗有云:贾侯怀六韬,家有十二戟。天资喜文事,如我有香癖。
《登快阁》
“ | 痴儿了却公家事,快阁东西倚晚晴。 落木千山天远大,澄江一道月分明。 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 万里归船弄长笛,此心吾与白鸥盟。 |
” |
黄庭坚诗名尤盛,与苏轼并称苏黄[7],朱弁《曲洧旧闻》:“东坡文章至黄州以后,人莫能及,唯黄鲁直诗时可以抗衡。”黄庭坚为江西诗派之祖,有《豫章黄先生文集》、《山谷琴趣外篇》。其弟子任渊著有《山谷诗集注》二十卷,《后山诗注》十二卷,《山谷精华录》八卷。钱锺书对任注作了补正与纠谬达四十条。[8]
黄庭坚在诗歌上主张袭用古人章句,以创新其意义,其手法多侧重在“点铁成金”与“夺胎换骨”等形式,影响后世深远[9]。
“点铁成金”与“夺胎换骨”本来是道教术语,“点铁成金”原本指炼金术,把铁炼成黄金,在此的意思是把古人的诗文或小故事加以变化,如增删字句,变换语序等,增加文句的韵味。如黄庭坚:“寄雁传书谢不能。”就用了两个典故,一是苏武“雁足传书”,二是“雁到衡阳而止”的小故事。
“夺胎换骨”中“夺胎”,是道教仙人死后,灵魂还想继续留在人世,于是附到孕妇腹中,将原本的胎儿魂魄驱离,以凭此胎而出生。此即模仿古人诗文的形式,但是另以词句形容。王羲之《兰亭序》:“俯仰之间,已为陈迹”,被黄庭坚改为“俯仰之间已陈迹。”“换骨”是说,古人认为“骨浊不能成仙”,仙人利用法术让门下弟子变成“仙风道骨”。在此即撷取古人诗文之意,而另用他语。如王安石:“只向贫家促机杼,几家能有一絇丝?”黄庭坚改为“莫作秋虫促机杼,贫家能有几絇丝?”
黄庭坚书法别树一格,擅行书、草书,尤善草书,其作品有《诸上座帖》、《李白忆旧游诗帖》、《花气诗帖》、《松风阁诗帖》、《寒山子庞居士诗》、《赠张大同卷跋尾》等,被后人评为纵横奇倔,波澜老成,且收放自如,突破方正均匀的体例,因而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
“宋四家”虽然都以行书见长,但只有黄庭坚的草书雄视当世。由于黄庭坚心胸豁大,不择笔墨,遇纸即书,直到纸尽为止,所以他的草书不为旧规矩所束缚。正因如此,黄庭坚被视为继怀素、张旭之后,宋代最重要的草书大家,明代沈周更称他为“草圣”[10]。
其作品《砥柱铭》在2010年保利春拍卖会上以总成交价4.368亿元人民币创中国艺术品的世界拍卖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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