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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的传说王朝、传疑时代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鸿庞氏(“鸿庞” ,越南语:Hồng Bàng,又作“鸿厖”),是越南传说时期中最古老的王朝,也被视为越南国家的开端。传说鸿庞氏存在于公元前2879年至前258年 [1],君主的称号为“雄王”、“雒王”或“碓王”,曾使用“赤鬼国”、“文郎国”等国号。中国古籍中所提到的骆越(又作雒越),就与鸿庞氏的传说相关。
越南历史系列条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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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期(东山文化) | |||||||||||
传说时期(鸿庞氏、瓯貉) | |||||||||||
第一次北属时期 前207–40 | |||||||||||
(秦、南越、西汉、新、东汉) | |||||||||||
东汉:征氏姐妹 40–43 | |||||||||||
第二次北属时期 43–544 | |||||||||||
(东汉、吴、晋、宋、齐、梁) | |||||||||||
吴:赵妪 248 | |||||||||||
前李朝(万春国)544–602 | |||||||||||
第三次北属时期 602–905 | |||||||||||
(隋、唐、武周、唐) | |||||||||||
唐:梅叔鸾、冯兴、杨清 | |||||||||||
越南自主时期 905–938 | |||||||||||
(唐、后梁、南汉) | |||||||||||
静海军:曲家、杨廷艺、矫公羡 | |||||||||||
吴朝与十二使君时期 938–967 | |||||||||||
丁朝 968–980 | |||||||||||
前黎朝 980–1009 | |||||||||||
李朝 1009–1226 | |||||||||||
陈朝 1226–1400 | |||||||||||
胡朝 1400–1407 | |||||||||||
第四次北属时期 1407–1427 (明) | |||||||||||
明:后陈朝 1407–1413 | |||||||||||
后黎朝前期 1428–1527 | |||||||||||
莫朝 1527–1592 | |||||||||||
南北朝 1533–1592 |
莫朝 | 后黎朝 后期 | |||||||||
后黎朝后期 1533–1789 | |||||||||||
后黎朝后期 郑阮分治 1627–1672 1774–1775 |
郑主 1545–1787 |
阮主 (南进) 1558–1777 | |||||||||
西山朝 1778–1802 | |||||||||||
阮朝 1802–1945 | |||||||||||
法属时期 1884–1945 (北圻、中圻、南圻) | |||||||||||
法属印支:保护国阮朝 | |||||||||||
日属时期 1940–1945 (法属印度支那政府) | |||||||||||
日属:保护国阮朝→越南帝国 1945 | |||||||||||
越盟 | 法属时期 1945–1954 | ||||||||||
法属印支:南圻国、山地国、越南临时中央政府 | |||||||||||
越南民主共和国 1945–1976 |
越南国 1949–1955 | ||||||||||
越南共和国 1955–1975 | |||||||||||
越南南方共和国1969–1976 |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1976至今 | |||||||||||
越南主题 | |||||||||||
根据《大越史记全书·外纪·鸿厖纪》、《岭南摭怪·鸿庞氏传》等越南古籍的说法,鸿庞氏系出中国传说里的炎帝神农氏。神农氏三世孙帝明在南巡五岭时,娶婺仙女,生泾阳王(名叫禄续)。帝明有意将帝位传给泾阳王,但本身已有长子帝宜,泾阳王“固让其兄”,放弃继承权,帝明便决定由帝宜继位,统治北方,并将泾阳王封到南方,实行统治,国号赤鬼国(Xích Quỷ),以“壬戌年(公元前2879年)”为元年。[2][3]
据《岭南摭怪》所说,泾阳王具有“能行水府”的神力,并娶了“洞庭君龙王”的女儿,生貉龙君(越南语:Lạc Long Quân;名叫崇缆,越南语:Sùng Lãm)。其后,泾阳王“不知所终”,由貉龙君“代治其国”。[3]
在传说中,貉龙君 “事神术,变现万端”,拥有法力,并能出入“水府”(水中宫殿),又将领地治理得井井有条,“教民耕稼农桑,始有君臣尊卑之等,父子夫妇之伦。”貉龙君“或时归水府”,人民须要帮忙时向他呼唤,就会“龙君即来,其显灵感应,人莫能测”。[5]
传说,貉龙君娶神农氏帝宜之孙,帝来之女妪姬,两人生下一胞,“胞中开出百卵,一卵生一男,乃取归而养之。不劳乳哺,各自长成。秀丽奇异,智勇俱全,人人畏服,其非常之兆”[6],“是为百粤之祖”。[2]但由于貉龙君是“龙种,水族之长”,要经常出入“水府”,便与妪姬商量:“吾将五十男归水府,分治各处。五十男从汝居地上,分国而治。登山入水,有事相闻,无得相废。”![6]
妪姬带领五十位儿子居于峰州,推举“雄长者为主”,称号为“雄王”(越南语:Hùng Vương),并使用“文郎”(越南语:Văn Lang)为国号。[7][6]此后,鸿庞氏延续了十八世[8],再加上泾阳王和貉龙君,君王凡20位。
除了泾阳王和貉龙君之外,其他十八世雄王的名号皆不见于越南的正史。日本学者岩村成允在其所著的《安南通史》,将雄王世系列举如下:[9]
近代越南学者陈重金(即陈仲金)对鸿庞氏世袭的传说有所质疑,认为“纵观自泾阳王至雄王18世,君王凡20易,而从壬戌年(公元前2879年)计起至癸卯年(公元前258年),共2622年。若取长补短平均计算,每位君王在位约150年!虽系上古时代之人,也难有这么多人如此长寿。观此则足可知道,鸿庞时代之事,不一定是确实可信的。”[10]
现代的越南学者则认为,十八世雄王事实上指的是十八个王朝,这些王朝分别属于不同的文化时期。在青铜器时代,雄王以水稻文明而兴起于红河三角洲。雄王时代晚期发生了数场战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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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岭南摭怪》里的越南传说,中国殷代时,雄王因“缺朝觐之礼”,而招来殷王率来袭(又称“殷寇”;而《大越史记全书·外纪·鸿厖纪》则说是“雄王六世”时期的“国内有警”)。正当大军压境时,仙游县(或作武宁县)扶董乡的一位三岁童子自动请缨,带领雄王军队来到殷军阵前,“挥剑前进,官军(雄王军)后从。殷王死阵前”,而童子亦随即“脱衣骑马升天”。其后,雄王尊该名童子为“扶董天王”,立祠拜祭。[13][7]
近代越南学者陈重金(即陈仲金)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指出中国殷朝入侵的传说“实属谬误”,理由是:“中国殷朝位于黄河流域一带,即今之河南、直隶、山西和陕西地区。而长江一带全是蛮夷之地。从长江至我北越相隔路途甚为遥远。即使当时我国有鸿庞氏为王,无疑也不会有什么纪纲可言,无非像芒族的一位郎官而已,因此他与殷朝无任何来往,怎能引起彼此间的战争。而且,中国史书也没有任何之处记载此事。因此,有什么理由说殷寇就是中国殷朝之人呢?”[14]因此陈重金将之视作“有一股贼寇称为殷寇”而已。[10]
中国古籍里的越裳氏献白雉于周的说法,亦被越南传说所吸收,并与鸿庞氏拉上关系。据《岭南摭怪》所说,“周成王时,雄王命其臣称越裳氏,献白雉于周。”亦即是说,鸿庞氏的君主派出使节,以“越裳氏”之名,入贡于周。一如中国的古籍,周公认为自己德行不足,于是退回了这次贡物,并赐以重赏,将来使送回。[15]这越裳其实是掸族。[来源请求]
据越南古籍《越史略·卷上·国初沿革》所说,中国春秋时代的“越王勾践尝遣使来谕,碓王拒之。”亦即是说,越王勾践有意招揽鸿庞氏的国君,但遭拒绝。[8]按照这条资料,中国信史中的越王勾践与越南传说中的鸿庞氏,处于不相统属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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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征氏姐妹 40–43 | |||||||||||
第二次北属时期 43–5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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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赵妪 2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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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黎朝 980–1009 | |||||||||||
李朝 1009–1226 | |||||||||||
陈朝 1226–1400 | |||||||||||
胡朝 1400–1407 | |||||||||||
第四次北属时期 1407–1427 (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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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黎朝前期 1428–1527 | |||||||||||
莫朝 1527–1592 | |||||||||||
南北朝 1533–1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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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黎朝后期 1533–1789 | |||||||||||
后黎朝后期 郑阮分治 1627–1672 1774–1775 |
郑主 1545–1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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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朝 1778–1802 | |||||||||||
阮朝 1802–19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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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说,鸿庞氏亦有一套官僚制度。在雄王以下置相,称为“貉侯”,将领称为“貉将”(又称为“雄将”)。王子称为“官郎”,王女称为“媚娘”。官员则称为“蒲正”(又作“蒲政”或“蒲廷”)。而臣仆奴隶称为“稍称”,臣称为“瑰”。世世父传子,称为“父道”(又作“逋导”)。[7][16]
一些越南的古老风俗,都被越南古代史家认为是始创自鸿庞时代。例如,上古先民以渔猎为生,经常被“蛟龙”所咬伤,雄王便命人在身体上刺画龙、水怪等图案,令“蛟龙”不敢咬人,于是开始有“百粤文身之俗”;传说当时越南“民用未足”,于是人们就“以木皮为衣,织菅草为席,以米汁为酒,以榔桄棕桐为饭,禽兽鱼鳖为鰔(鱼露),姜根为盐”;还有上古时候越南人农作时“刀耕火种”,在山川活动时“剪短其发”,初生婴儿“以蕉叶卧之”,别人死后将其遗体“以杵舂之,令邻人闻得来救”等等的风俗习惯,都被视为鸿庞氏时所有的。[16]
据传说,雄王共传了十八世[8],到公元前257年,蜀泮因为先祖向鸿庞氏要求通婚被拒,便籍此兴兵入侵。[18]鸿庞氏的最后一代雄王自恃兵强将勇,说“我有神力,蜀不畏乎!”于是疏于防范,饮酒作乐。结果雄王因酒后“沉醉未醒,乃吐血堕井薨,其众倒戈降蜀。”至此,鸿庞氏被蜀泮取而代之。[19]
越南的各部史籍,对于上古越南民族或鸿庞氏的势力范围,有着略有不同的说法。
在中国古籍中,亦有与鸿庞氏有关的记载,称之为“骆”或“骆越”。根据司马迁《史记‧南越列传》的记载,赵佗在华南、越北一带称王称霸时,就用“财物赂遗”骆越,并将之“役属”。司马贞“索隐”引《广州记》,对这里提到的“骆”加以解释:“交趾有骆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为‘骆人’。有骆王、骆侯。诸县自名为‘骆将’,铜印青绶,即今之令长也。后蜀王子将兵讨骆侯,自称为安阳王。”[23]郦道元《水经注》卷三十七引《交州外域记》有大致相同的记载,但将各阶级人物及事物称号写成“雒王”、“雒侯”、“雒将”、“雒民”、“雒田”等等。[24]《广州记》及《交州外域记》的说法,与越南传说里的雄王及蜀泮灭鸿庞氏的事迹大抵上吻合。
“骆越”在中国古籍里,不单以远古王朝的姿态出现,并且成为了越南地区里长期存在的部落。据范晔《后汉书‧马援列传》所载,东汉大将马援平定二征起义后,“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自后骆越奉行马将军故事。”[25]这个记载表明,到了中国的秦汉时代,“骆越”虽然丧失了自立自主,但仍是越南地区里的一支较有代表性的部落。
此外,《水经注》卷三十六引《林邑记》,有一项与文郎有关的记载:“朱吾(位于今越南广平省洞海南)以南,有文狼人,野居无室宅,依树止宿,鱼食生肉,采香为业,与人交市,若上皇之民矣。县南有文狼究,下流迳通。”[26]中国学者戴可来对这里提到的“文狼人”、“文狼究”作出解释:“文狼究(河流名)或因文狼人而得名。所说皆指文郎人,无‘文郎国’。且‘依树止宿,鱼食生肉’,‘若上皇之民’,显然是原始民族,尚未达到阶级社会建立国家的水平。”[27]
越南近代史家陈重金(陈仲金)认为,“从吴士连开始,自15世纪以后,我国的历史才记述了有关上古时代的传说。由此足可得知,有关这个时代的事情是难于确凿可信的。不过,历史学家却也收录了这些俗传的荒唐无稽的故事,它们全属神仙鬼怪之说,完全违背自然的法则。但是,我们应该知道。任何国家都是如此,在混沌初期,谁都希望从神话之中寻找自己的根源来光耀自己的民族。无疑也因为这个道理,我国的史书记载鸿庞氏为‘仙子龙孙’云云。”另外,陈重金又强调:“现在,我们根据旧史而叙述了各种故事,读史者应该分辨何为真实的,何为捏造的,这样才对学习历史有益。”[28]
1970年代越共学术机关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的学者,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认为“文郎国开始分化成为有阶级的社会”,以及它的“各个部落组成部落联盟,其首领是雄王。部落联盟经过了一个暂时的过渡阶段,逐渐带有国家的萌芽形态。”[29]此外,越共学者有另一种独特的见解,就是鸿庞氏时期里,“由母系社会转变成父系社会的过程中,越南社会仍保持着一个相当稳固的传统──母亲、妇女在家庭中和社会上起重要作用。这些优良的传统在越南社会上还长期保留着。”[30]另外,现代越南史家又将考古学上的东山文化与传说里的鸿庞氏拉上关系,认为前者是“雄王时代的极盛时期”。[31]
中国的越南历史学家戴可来认为鸿庞氏传说不足凭信,指出它是越南人杂糅了中国古籍里的传说及故事,并加以演绎及嫁接而成。例如鸿庞氏是炎帝神农氏的说法,是源于中国古籍称炎帝“以火德王”,是南方的帝王;“貉龙君生百男”的说法,是从中国古籍里有关百越的记载而演绎过来;“文郎国”的疆域是按百越的分布区域描述的,其所辖“十五部”的名称,都是中国汉代至唐代在越南所设的郡州县名称,因此,文郎国的传说大概为唐代以后才编造出来。即使《水经注》引《林邑记》提到过“文狼人”,也只不过是原始民族,并未达到“阶级社会建立国家”的水平。戴可来又指,越南著名学者如陶维英、陈重金(即陈仲金)等,均认为鸿庞氏传说并不可信,只有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越南当局,利用该传说来大做反华文章,从而使之“完全堕落成为替地区霸权主义服务的伪史学”。[32]
在现今的越南,把每年的农历三月初十,定为祭祀雄王的节日(越南语:Giỗ Tổ Hùng Vương 或 lễ hội đền Hùng ),全国放假一天,进行盛大的拜祭活动;政府官员会前往富寿省越池市的雄王庙参加祭典。[33][34]
2012年,越南政府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将富寿省的雄王祭祀信仰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年12月获得批准认可。[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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