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裸照事件(英语:Edison Chen photo scandal)又称香港艺人不雅照事件艺人床照流出事件等,在大陆又称为艳照门,是始发于2008年1月底香港娱乐圈及互联网的一件裸照事件,香港艺人陈冠希自行与十余名女性拍摄的私人亲密照片被违法外泄,并在互联网上透过电邮新闻组网络论坛广泛流传。[1]被害女性至少包括香港女艺人锺欣潼张柏芝陈文媛颜颖思陈思慧陈育嬬及圈外的杨永晴[2]由于牵连裸照事件的艺人公司先后报警备案,加上媒体多次异乎寻常的追访,随即引起了香港警方的调查及介入,香港警方要求国际刑警协助调查,引发关于言论自由以及执法不公正的争议。[3][4]

Quick Facts 日期, 地点 ...
陈冠希裸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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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照事件占据绝大部分杂志和周刊的头版封面
日期2008年1月 (2008-01) - 2008年2月 (2008-02)
地点 香港 中国大陆
参与者陈冠希
结果香港女艺人裸照在网上广泛流传后,陈冠希向公众及所有受害人道歉兼且承认自己拍摄大部分照片,并宣布无限期退出香港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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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期间,香港多份报章连续十多天以裸照事件而非新年市况作为头版新闻。[5]其中,《苹果日报》更连续21天(1月29日至2月18日)以头版大篇幅报道消息。同年2月21日,裸照事件主角的陈冠希召开记者会,用英语向公众及所有受害人道歉兼且承认自己拍摄大部分照片,并宣布无限期退出香港娱乐圈。2009年6月3日,陈冠希首次公开接受有线电视新闻网专访,谈论“艳照门”事件的诸多细节。[6][7]

此案一共十人被捕,[8]在维修电脑时盗取照片的电脑工程师被判刑八个半月。[9]

事件经过

裸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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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照事件的男主角陈冠希

2008年1月27日,匿名网民于香港论坛的成人贴图区内发布一幅色情照片。相中男子貌似艺人陈冠希,而女子则貌似艺人锺欣桐。网络管理员则于数小时后删除原帖,但网民把图片重贴或转载他处,因浏览者众多而引起香港各界关注[10]。当晚,一名匿名网民声称图片是由陈冠希修理中的手提电脑泄漏,并指名道姓指出相关图片涉及陈文媛和张柏芝。[11]

1月28日,陈冠希及锺欣桐所属的经理人公司英皇娱乐向传媒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图片为合成照片,而英皇娱乐已经报警求助。在声明中,英皇娱乐叮嘱公众不要发放、转载、转交与刊登上述图片,否则将以法律追究责任。[3][12]当晚,一个大陆部落格及时抓取图片并提供下载链接,促使网站访问量于6个小时内达到10万人次,一度挤破网站造成网站临时关闭。[13]

但英皇娱乐发布声明后,同日下午3时,网络上又出现一幅疑似陈冠希及疑似陈文媛的淫欲裸照。在同日晚上,陈冠希与英皇娱乐召开紧急会议,并透过律师向传媒发表声明表示发布“不雅色情照片”是“利用移花接木的手法制造”,是“恶作剧”与“不负责任”的行为,对发布者予以强烈谴责,英皇娱乐将向发布者追究责任。[14]英皇娱乐高层霍汶希向传媒重申已报警求助,而锺欣桐因病休假中,不便回应裸照事件。当日多份香港主流报纸以头版报导裸照事件,均倾向认为图片是伪造的合成图片。[10][15]

然而,1月29日,疑似张柏芝等人的多张色情图片被不知名人士继续发布,部分图片对比先前发布的图片分辨率高出很多,而且继续引起网络浏览热潮。[16]

英皇娱乐形容事态严重,而身为东亚娱乐(陈冠希所属红馆经理人公司的母公司,英皇娱乐主要竞争对手)大股东及陈冠希生意拍挡的林建岳介入,委派大律师胡汉清作出法律事宜,并向香港演艺人协会求助。同日,涉及艺人裸照事件的陈冠希采取迂回路线离开香港前往美国波士顿,据说陈冠希趁机探望女友杨永晴。同日霍汶希向传媒表示陈冠希现正休假,他因裸照事件而心情低落及失眠,并向艺人朋友道歉,他会逗留美国两星期至2月中才能返港。[16]

同样涉及裸照事件的张柏芝透过公开声明表示上传图片者必以法究治。身在上海的谢贤(张柏芝的家翁)否认有关张柏芝谢霆锋夫妇离婚的传闻,他表示对发放图片者极为愤怒,声言必重重严惩并且待返港作进一步打算。张柏芝的丈夫谢霆锋则透过霍汶希表示相信色情图片属于伪造的合成图片,而他处之泰然。为了不受到传媒的追访与滋扰,在农历新年期间休息的张柏芝与谢霆锋决定足不出户,也不上网浏览任何新闻,谢霆锋终日玩电子游戏消磨时间[17][18]

在警方声称抓获裸照源头的疑犯后,2月5日,再有四张新的裸照出现于网络上。[19][20]2月6日,一批超过200张的裸照透过电邮散播,照片中的女性增至6人,除疑似早前公开的陈文媛、锺欣桐、张柏芝3位艺人外,还出现了3位新艺人。这3位疑似的新艺人为模特儿颜颖思、已退出娱乐圈的歌手陈思慧和参加2001年国际华裔小姐竞选的落选佳丽陈育嬬[21][22]

颜颖思曾是陈冠希的绯闻女友,在2001年她与陈冠希一起参与过电影《特警新人类II》的演出。2月1日,颜颖思出席公开活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与陈冠希拍过性爱照片,但她承认拍过亲密照片,并且说不担心会成为下一个被刊登照片的目标。[23][24]陈思慧与陈冠希的姐姐陈见飞是同期新人,陈思慧出席陈见飞的生日派对时与陈冠希结识。[25]陈育嬬来自澳洲布里斯班,2001年她参加国际华裔小姐竞选时,陈冠希担任该届竞选的表演嘉宾,陈冠希曾公开表示看好陈育嬬。[26]有媒体曾把疑似陈育嬬的性爱照片女主角错认为疑似歌手梁雨恩[27]但梁雨恩表示从入行至今从未和陈冠希会面,而且也表示照片中的女主角并非她本人。[28]

2月9日,一批200多张新的裸照再度出现于网络上,让流出的照片总数达到400多张。这批新照片主要是疑似张柏芝的警服、性感内衣照和疑似锺欣桐的情趣内衣照。此外,还有三张是疑似陈冠希现任女友杨永晴的全裸浴照,让该裸照事件所流出的性爱照片中的女性增加到7人。[29]杨永晴是英皇娱乐集团主席杨受成的侄女,东华三院前董事局主席杨超成的女儿,其时在美国波士顿大学念书。[30]2月6日,杨永晴在波士顿大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绝对支持男友陈冠希,但她没有对该裸照事件作出任何评论。[31]其父亲杨超成在2月3日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全力支持女儿,不会干涉女儿谈恋爱的事情,并且相信女儿不会拍摄这样亲热的照片。[32]2月9日晚上,再有67张新的裸照流出网络上,相中女性疑似退出娱乐圈的陈文媛,其中还包括该名女性与疑似陈冠希的合照。[33]

在广东省深圳市,有人把照片刻录成光碟出售牟利,而影音店则把照片下载到客人的手机。[34]

裸照统计

以下列表展示照片出现数目:

More information 受影响艺人, 截至2008年2月15日 的照片数目[35] ...
受影响艺人 截至
2008年2月15日
的照片数目[35]
张柏芝 122
陈文媛 118
锺欣桐 94
陈思慧 48
陈育嬬 40
颜颖思 11
杨永晴 3
总数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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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受影响艺人,尚有至少五名身份未曝光的女艺人牵涉在内。[1]

网络舆论

自多张疑似艺人裸照发布后,报纸及传媒都倾向认为图片属于真的,但鉴于各艺人没有亲口承认身为裸照的主角,他们都在艺人名字前加上“疑似”两字,以免遭到艺人发出律师信控告他们。在网络上,网民大规模讨论图片或等待不知名人士发布新的图片。随着时间过去,愈来愈多网民倾向相信图片是真的,他们支持图片发放者的作为,批评警方为了遏止色情图片竟要求国际刑警协助的高调做法,是小题大作与偏袒艺人的处理方式。[36][37]

裸照事件亦令多个香港网络论坛创出历来最高浏览人数,包括首先发布疑似艺人裸照的香港论坛,在1月30日录得日计最高浏览人数103,858次[38];而同日高登论坛成为雅虎香港搜索排行榜第三名,紧接第一名的陈冠希及第二名的锺欣桐,而浏览人数达到10万至15万次。[39]

裸照图片流入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网络后,浏览人数不断急升,使网络爆红现象加剧。1月29日,大陆天涯社区首发的会员转贴有关“香港讨论”的贴文,被大陆网民争相留言,成为天涯社区建站以来回复速度最高的主题。相关图片在中国流通甚广,大陆网民为了获取第一手资料,加上农历新年将至,而且正值2008年中国雪灾,大量的访问使得伺服器负荷达到极限,让一些论坛暂时关闭。

由于警方要求香港网络论坛不要上传裸照,于是网络管理员纷纷删除已刊登的裸照和有关讨论裸照的贴文,让裸照在香港网络论坛中绝迹。相反大陆的网络警察与管理员几乎无甚管制色情图片,艺人裸照广泛流传,让未睹裸照的香港网民逆转驻守大陆网络论坛。[40]百度贴吧中的陈冠希吧和锺欣桐吧也因此事遭“爆吧”,[41]内容大多讽刺艺人裸照事件。香港和大陆网民亦制作大量针对裸照事件的恶搞图片。[42]

外地方面,日本新闻网站亦报导有关香港艺人裸照事件。[43]而韩国方面,由于涉及的艺人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在1月30日下午,艺人裸照事件分别成为韩国雅虎、《朝鲜日报》、《每日新闻》热门新闻头版,[44][45]涉及的艺人名字也位列搜索榜前列,《每日新闻》甚至误报容祖儿涉及艺人裸照事件。尤其张柏芝曾拍摄韩国电影白兰》,所以回响颇大,韩国收费电视台专程来香港跟进裸照事件,惟张柏芝和谢霆锋不作回应。[46][47]

警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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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方搜查的电脑店

有报导指,早于2007年7月出版的一本香港娱乐杂志,便有报道含沙射影指某男女明星“猩猩王”和“大眼”的性行为的裸照外泄,而且是早于2004年已被骇客盗窃,警方则回应现正调查早前事件是否属实。[48]

1月29日晚上,新的艺人裸照发布后,香港演艺人协会在1月30日召开紧急会议,对艺人裸照事件进行讨论,会长谭咏麟及前会长曾志伟均表示谴责发放艺人裸照者的行为,但他们对解决裸照事件感到毫无头绪,束手无策,随后香港演艺人协会发表声明表示:“这次裸照事件不但是娱乐圈的悲哀,也是香港人的悲哀,因为不良风气会荼毒年轻人。[49][50][51]”然而,这些声明引起各大香港网络论坛网民的不满情绪,网民指摘他们以“香港人的悲哀”的声明牵连毫不相关的香港市民,而且确实很多艺人根本其身不正,[52][53][54][55]后来谭咏麟再澄清“香港人的悲哀”是指鼓吹伤害艺人的风气而已。[56]

1月30日上午,新的艺人裸照又再被不知名人士发布于网络上,至此,该裸照事件引起警方高度重视,1月31日,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向传媒透露掌握艺人裸照事件的“突破性发展”,[57]警方就裸照事件在元朗区高姿态拘捕一名男士,调查仍然继续。警方并与网站供应商合作删除有关艺人裸照的资料,防止公众进一步流传照片。[58][59]被捕的网民锺亦天,29岁,无业,并拖欠近50万信用卡款项,警方表示从他的电脑搜获12张有关图片,不过,其后警方更正声明指出锺亦天并非发放艺人裸照的源头,纯粹他转载有关图片而被警方逮捕。[60]报道指出在警方警诫下,锺亦天承认上传一张艺人裸照,稍后他被送交屯门法院审理,被控一项发布淫亵物品罪名,法官不准锺亦天申请保释,需还押8个星期。[61]

屯门法院的判决再次引起网民哗然,他们表示所谓香港警方的“突破性发展”是指不能逮捕艺人裸照的源头,反而拘捕不涉勒索、也不涉盗窃电脑与纯粹转载艺人裸照的小市民的行动,在香港各网络论坛发布色情图片的人比比皆是,网民质疑锺亦天犯上一项发布淫亵物品的轻微罪名,竟然不获保释兼且需还押八个星期,相反,比较同类案件或更严重案件的判刑相对更轻,例如2005年一名辅警发布自己穿着制服手淫的色情图片,但发布者至今仍未被警方起诉,如此量刑标准的差异,网民认为警方严重偏袒艺人兼且质疑法律是否为富裕人士而制定。[62]

锺亦天被捕次日,再有多张裸照出现于网络上。同时,亦传出裸照当事者锺欣桐承受不住舆论压力而自杀的消息,女子组合Twins另一名成员蔡卓妍否认传言兼且表示锺欣桐未曾病愈还需休息,她希望公众体谅锺欣桐的状况,而她也会与锺欣桐保持联络。[63]2月1日下午4:20,涉及艺人裸照事件的陈冠希,在其部落格上展示两张林超贤执导的《神枪手》电影剧照,图中的陈冠希赤膊上身,持来福枪瞄准目标射击,题为“有人向我开火,我就会还击。[64]”,另在部落格主页刊上:“edc就是陈冠希……要恨就恨这场游戏,不要恨玩家……我一向很和睦……但是如果你伤害我,我也一定会回击……edc是战士……现你知道了……[65]”字眼,成为各大报纸头条[66][67][68]。结果陈冠希在2月2日澄清部落格内容与艺人裸照事件无关。[69]

同日,警务处助理署长(刑事)黄福全宣布在2月1日11:00PM至2月2日8:00PM,警方于香港各处拘捕介乎23岁至30岁之间的4男2女,他们互相认识,合计锺亦天的涉嫌者在内,艺人裸照案增至7人被捕,警方搜获超过1,300张的艺人裸照。[70]

警方调查所得,指陈冠希在2006年11月把粉红色的特别版苹果MacBook手提电脑拿到中环士丹利街50号地面的eLite Multimedia电脑店进行维修时,怀疑维修人员修理期间发现硬盘内存有裸照而私下复制。[71][72][73] 据报导大部分照片是在2003年及2006年间拍摄的。[74]

2月2日,多份报章均曾普遍报道受害女性超过10人,[75]但警方于2月4日公布裸照事件只有6名受害人,包括4名疑似女星。[76]让部分市民质疑涉及6人的1,300多张照片的说法是否准确,还是警方有所隐瞒事实。[77]

2月4日,警务处助理署长(刑事)黄福全召开记者会表示因案件事主将电脑交予电脑店维修期间,被人复制机内存储的图片,警方以“涉嫌不诚实取用电脑罪”起诉一名23岁男子,并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黄福全又表示1,300多张照片中,大部分均涉色情成分兼且涉及6名女事主,其中4人是公众人物。他解释拘捕锺亦天并非选择性执法,只因他涉及50万元信用卡诈骗案,屯门法院的裁判官才会宣布还押他八个星期,不过黄福全并无解释未曾起诉诈骗案与还押八个星期的做法是否合乎诉讼手续。[78]

2月15日,裸照事件的首名被捕疑犯锺亦天被还押15天后获撤销控罪,当庭释放。这是因明报于前一天报导他们较早前自行将数张照片提交淫亵物品审裁处评级后,继而揭发锺亦天所发布的一张照片只属不雅类别,律政司得悉评级结果后立刻检讨案情,最终律政司主动撤销控罪。[79][80]

2月23日,自艺人裸照风波爆发后,大陆网站成为有关裸照的“集散地”,有报道指首次大陆网民因发放相关照片而被捕,并遭行政拘留10天。[81]

7月24日,发布裸照的24岁郭姓被告被香港法院判处入狱2个月,缓刑两年。[82]

市民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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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2·10游行”的人士于维园集结高呼抗议口号

2月2日,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在出席香港电台节目《星期六问责》表示发布艺人裸照罪行严重,其中有网民和听众致函质疑警方对艺人裸照事件使用过度警力,当被捕者没有在互联网上传照片,何以涉嫌触犯“藏有可供发布的淫亵物品”的罪名,而其他诸如辅警发布自己穿着制服手淫的色情图片事件,也全无下文。[83]在节目中,邓竟成并没解释是否选择性执法,因而引起网民不满警方偏袒公众人物,他们向报馆和立法会议员发送达逾百封的投诉电邮。[84][85]

相反,网民表示同情被警方逮捕的锺亦天,认为他成为艺人裸照事件的代罪羔羊,大陆和香港网民发起捐款与协助锺亦天筹集律师费用的行动,[86]劳永乐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探望关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锺亦天,锺亦天表示感谢各界关心及仗义执言。[87]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绰号“长毛”)联同其他网民抗议警方滥捕网民,约有30名网民于2月3日出席前往湾仔警察总部门口的请愿行动,抗议警方制造网上的恐怖气氛,[88][89]而知名作家倪匡亦指警方执法不智。[90]

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单仲偕议员亦收到大量网民的投诉,于是他呼吁网民直接把投诉反映给警务处处长,[91]他和资讯科技界也担心市民因传阅不雅图片而误坠法网,其后警务处助理署长(刑事)黄福全声称:“你与好朋友之间传阅裸照,不是犯法的。如果他是你不相识的陌生人,你也传给他观看裸照,例如你把裸照张贴留言版上,让周围的陌生人观看裸照就已经犯法。”单仲偕要求黄福全在农历新年以后的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中交代他的言论。[92]

香港论坛网民于2月10日(年初四)发起“2·10大游行”,逾400名网民响应网上呼吁参加由维多利亚公园前往香港警察总部的抗议游行,示威者于抗议标语的“警”字多加一个口字来讽刺“警字两个口”的威权,抗议警方滥权处理裸照事件与选择性执法包庇权贵,损害香港法治及网络自由。[93]

在3月5日的立法会会议上,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表示警方搜集足够证据后才拘捕与检控锺亦天,而锺亦天应否获准保释与需扣押的时限并非由执法部门或检控人员决定,而涉案者没有被法庭定罪,也不能认为执法或检控人员处理案件程序不妥当,而警方按照有关法例要求及一贯程序处理此宗案件,当中没有刻意偏私或不公疏忽的问题,故此警方毋须负担赔偿或致歉。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则认为“不道德并非有罪”,他指出锺亦天无辜被扣押十八天的时间,明显属于一宗无罪的冤案,而立法会议员汤家骅也质疑警方为何不向所有网上的不雅作品采取相同的行动,李少光则回应警方并无足够人手担任网上警察,也不会扮演网上的道德审判者。

在3月19日的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多名立法会议员追问警方与律政司处理手法是否适当,而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麦伟德承认完全依赖警方的专业意见来评定锺亦天发布的照片属于淫亵类别,在检控锺亦天前,警方也没有把照片送交淫审处评审级别。他形容这是一件不幸事件并且承认处理该张照片的评级时,明显犯了错误,但是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黄福全仍然坚持警方没有犯错。立法会议员李柱铭询问黄福全倘若时光倒流时,他会否以同样手法处理案件。黄福全表示审定锺亦天发布照片的探员已经服务警队34年,其间他于科技犯罪部门工作5年兼且具备处理淫亵物品的4年经验。黄福全坚持没有改变“先检控,后评级”制度的任何原因,而立法会议员李柱铭则指摘他“坚持错误”。另外,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助理张达明批评警方与检控部门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检控锺亦天兼且拒绝他的保释申请,是很危险的做法,而检控部门与裁判官明显犯错。立法会议员刘健仪则质疑过去会有市民被控发布淫亵照片,后来淫审处才证实发布不雅照片,她不排除有无辜市民被定罪判罚。特区政府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蔡杰铭承认每张照片是否属于淫亵或不雅确实含有灰色地带,稍后特区政府将会检讨法例并向公众咨询意见。

明报自行将照片送检

2008年2月14日,明报报道该报于2月5日将其中5张照片送交淫亵物品审裁处,结果暂定评级中只有2张被评为淫亵物品,其余只属不雅物品。据法院的资料显示,锺亦天是因1月27日于互联网上发布一张淫亵照片而被控“发放淫亵物品”罪名;虽然警方拒绝透露锺亦天发布哪一张的照片,但明报推断于1月27日只有一张唯一广泛流传的照片,很可能就是锺亦天发布的那一张照片。因这张照片正是被评为只属不雅的其中一张照片,故此明报质疑警方是否使用了不当的罪名起诉他。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警方应尽快向法庭主动交代过程,而汤家骅认为警方做法操之过急,侮辱疑犯。另外香港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张达明质疑即使控方改控“发布不雅物品罪”的罪名,有关罪名是否适用于网上行为,这种做法可能引起争拗。[94]报道揭发有关照片只属不雅评级后,律政司立刻检讨控罪等事宜,结果锺亦天于翌日2月15日获撤销控罪,当庭释放。[80]

被害人回应

陈冠希道歉

2月4日晚上,陈冠希打破多日以来对裸照事件的沉默,将一段约90秒亲自向全体受害人(未有指名道姓)道歉的英语影片交给各电视传媒于各新闻节目内播放。在道歉宣言中,由于陈冠希改变以往英皇娱乐向传媒发表的公开声明内坚称图片为合成照片的说法,反而未有澄清涉案照片的真伪,外界普遍认为这是间接承认了照片的真实性。[95]内容中,除了陈冠希的致歉外,他也希望裸照拥有者将这些争议照片尽数销毁、使其不得流传;短片中,陈冠希身穿浅色衬衣,神情严肃、面容憔悴:[96][97]

“我已决定今天打破沉默,发表这份声明给传媒及所有牵涉这场奇异考验的人士。最近网上贴出的文件,蓄意伤害了不仅受害人,还有我们整个社会。我已将裸照事件移交警方,并自(裸照事件发生)第一天起就协助他们处理此案。由于调查仍在进行,我不能就此案做任何进一步评论。许多无辜者的生活已被这宗恶意与犯罪的行为影响,对此我内心充满痛苦、伤害与挫折。我特借此机会向任何已被这宗奇异与陌生考验影响的人道歉。现在我呼吁所有人帮助此案的受害人。如果你曾经下载过任何有关图像,请不要转发给任何人,请不要发送给任何人。如果你现仍持有这些图像,我促请你立即销毁图像。让我们一起帮助受伤者治愈她们的伤口。我促请你帮助受害人,不要让任何事情变得更糟。”

随着裸照事件愈演愈激烈,美国有线新闻网CNN亦有报道此次风波,更在片段内播出陈冠希的道歉声明。[98]虽然男主角陈冠希已透过短片向有关人士道歉,但大众普遍仍不原谅他,还指摘他只发出道歉短片却不出来说明裸照事件的卸责行为。部分人士说他的样貌相较以往消瘦,明显受到裸照风波的困扰。另一批网民则呼吁各界抵制陈冠希的音乐事业及与他有关的一切商业活动,并说他已完全违背传统中国人的道德观念,无论如何道歉也无补于事。[99]最后,他于2月21日回港召开记者会承认他拍摄绝大部分照片,而他声称拍照时并无公开照片的意图,陈冠希在发布会上向被裸照事件牵连的受害者及社会公众道歉,并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100]

锺欣桐公开回应裸照事件

涉及裸照事件的艺人锺欣桐于2008年2月11日首度公开露面,为裸照事件作出回应。锺欣桐在歌迷聚会后发表简短讲话,承认以前自己是“天真及很傻”,但如今已长大,就裸照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公开道歉,并向歌迷及支持者致谢。她表示未来将专心工作,积极面对人生。[101]

“大家好,新年快乐。今次这件事对我和我身边的人都造成很大困扰和伤害。我承认以前是是很天真和很傻,但现在已经长大了。很多谢公司、多谢家人,还有朋友对我的眷顾和支持。这件事,对于社会大众的影响,我深感抱歉。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努力工作,和积极面对我的人生,多谢传媒的关心,还有一群对我不离不弃的Fans(歌迷)。多谢。”

锺欣桐复工后饱受各界批评,她在2月17日出席地面电视台的节目《雪中送暖》,结果广管局接获逾1629宗投诉,[102]接近单一事件的最高纪录,[103][104]而她于2月20日亮相地面电视台的《劲歌金曲》,亦让地面电视台收到逾500宗破纪录的投诉。[105]在巨大的群众压力以及消息指出将会有人捣乱的情况下,最终她缺席了2月23日的宣传活动。[106]

陈冠希召开记者会

2月21日下午,陈冠希在香港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会议厅召开记者会,独自一人在台上就裸照事件进行公开道歉,全程以英语。他表示近期网上流传的大部分不雅照片是他所拍摄的私藏照片,但从未打算要在网上公开这些私人照片,只是遭人非法盗窃和流传。鉴于裸照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陈冠希在发布会上向被裸照事件牵连的受害者及社会公众道歉,并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107]以下为陈冠希于发布会上的声明内容(中文译本)

今日我回到香港站出来,自行交代裸照事件。我从来没有逃避自己的责任。在过去的几周,我与母亲、我的家属在一起,他们给我真诚的帮助,他们一直都支持和照顾我。我承认大部分网上流传的照片都是自己拍摄的,但这些照片都是非常隐私的,我从来没有打算把这些照片向他人展示,这些照片是从我这里非法盗取的,也未经我的同意就发放出去。毫无疑问,那些获取照片的人在网上传播是恶意的,这事件已恶化到令整个社会受到影响,对此我感到非常难过。

我现在想向所有人道歉,为他们所受到的伤害而道歉,我并向所有相关的女士和她们的亲属,为他们受到的任何伤害致歉,对不起,同时我也想向我的父母道歉,因为这数星期我给他们带来许多痛苦。最重要的是,我想向所有香港人道歉,我向你们诚恳的,毫无保留,衷心的向你们道歉。我知道香港很多年轻人都崇拜社会不同的偶像,在这方面我并无成为一个榜样,但是,我希望这事件能够教育每一个人,尤其是我们社会的年轻人,让这件事给大家作为教训,我所做的并非你们学习的榜样。

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我做出了很重要的决定,我将全心履行我所有的承诺,此后我将完全的退出香港娱乐圈,我作出这样的决定是想给自己一个机会,来治愈自己的伤口和灵魂,在几个月我将付出一些时间来做慈善工作,我将会完全的,无限期的退出香港娱乐圈。我从照片流传出来之后就一直协助警方,并会一直继续协助。在记者会之后,我有责任帮助他们进行调查,我也希望这个案件能够尽早结束,正如每一个人都有同样的希望,我想利用这个机会感谢警方,谢谢他们在这个案件中的辛勤工作,谢谢!我相信各位最希望的,我最希望的是制止现时的情况失控,我们需要保护所有无辜者与年青人。因此,我已向我的律师要求作出所有法律容许的方法,保护事件中所有无辜的受害者,我相信我的律师已经根据我的要求,在我发言的同时发出有关声明。

最后,我感谢各位今天的出席,聆听我的发言。我再一次向所有的相关女士及其家人、我的家人、所有香港人及社会人士致歉,我为事件深感难过。我亦感谢大家给予我机会表达自己的心底话,希望今天以后我能得到大家宽恕,我深感抱歉……希望大家接受我的歉意,给我一个机会。多谢!

陈冠希承认他拍摄裸照事件中的照片后,其代表律师声明陈冠希拥有照片著作权兼且呼吁传媒停止刊登有关照片。[108]2月24日,陈冠希向香港海关举报指他拥有照片著作权,而上传者涉嫌刑事侵权,希望香港海关遏止有关的侵权行为。[109]

其后,陈冠希在香港警方保护下暂住香港四季酒店,配合警方调查。调查期间,警方检获大批未曝光的裸照,并认出五名未曝光的“新面孔”,包括香港电视界的二三线女艺人、歌影两栖女星、已转战外地的女演员及颇具知名度的外籍女模特儿。[1]陈冠希一直留港至2月28日并透过律师发出声明,指他已于2月26日完成警方要求提供协助的调查,强调“警方详细调查后已确认陈冠希于本裸照事件中乃属证人身份”,间接否认裸照事件牵涉有人强迫别人、在别人不清醒下拍照而需要负担刑事责任。[110]

锺欣桐再回应裸照事件

裸照事件发生多月后,锺欣桐推出新书并初次接受传媒访问,为2008年2月的声明做了补充。[111]锺欣桐表示,召开记者会的目的是承认她曾拍过那些照片。她在发表声明前曾吞服半颗镇静剂;但面对现场记者时还是很害怕,因此令她当时的情绪不稳定。

锺欣桐指出,她认为陈冠希应该首先交代裸照事件,但他没有于第一时间站出来解释事件,因此自己才在恐惧下发表声明。而且,锺欣桐认为自己错爱了陈冠希,所以才在记者会上指自己“天真”和“很傻”。锺欣桐重申自己对歌迷、小朋友及家长感到非常抱歉。

各方意见

法律界

各法律系的人士的意见如下:

香港法律

香港警方在1月29日把案件列作“发布淫亵物品案”处理。在香港法例的审查制度禁止任何人发布淫亵物品,因此,倘若最后淫亵物品审裁处裁定有关裸照确是淫亵照片,在香港论坛上传或寄出女星裸照的大批网民,均可能触犯了最高可判监3年及罚款100万元的发布淫亵物品罪[115]

警方

香港

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在2月2日香港电台访问中表示市民即使藏有淫亵照片,都有可能构成犯法。[116]在裸照风波中,邓竟成还呼吁市民不要接触这些照片,以免触犯法例。[117]另外邓竟成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又表示,警方亦正联合境外的机关及国际刑警合作尽快铲除这些不雅及淫秽照片。

网民对“即使藏有淫亵照片都有可能构成犯法”的说法表达不满及紧张的情绪,其后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黄福全为邓竟成补述解释“即使藏有淫亵照片,都有可能构成犯法”的法律条文,他指出向公众人士发布裸照的行为,才算犯法,朋友同侪互相传阅是合法的,发言摘录如下:

如果你将这些色情物品发送给别人,而那人是你的老友,大家认识了很久,大家一起看,或者(你的老友)说‘(黄福全略带微笑)真好看!给我一个拷贝行不行?’(而你发送给了他)这是可以的,不犯法的。若你向公众人士发布裸照,就是犯法了!互联网上的网友是否你的老友?绝大部分网友都是公众人士,因为你不认识他们的。

2月13日,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回应批评时指出,“藏有裸照亦有可能构成犯法”是指藏有作发布用途,公众传媒误解他的意思,还指出“倘若矛头仍要指向我,也没有办法。不过,也有人觉得我说得对”,并说没因裸照事件感到压力。[118]

中国大陆

当图片流入中国大陆网络造成网络爆红现象后,中国吉林省公安厅于2月1日警告,依据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电脑资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第六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资讯,[119]大陆网民浏览淫秽色情图片行为亦属违法。[120]法律学者顾则徐认为这一警告是非常荒唐的。[121]以往中国大陆也有类似案例,例如2002年陕西延安的张秋林夫妇在新婚之夜在家收看色情光碟时遭当地警方刑事拘留[122]2004年四川宜宾两名网民因为浏览色情网站遭当地警方逮捕[123]当时这两宗事件都曾引发巨大争议和反响。

2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表明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或将图片放到部落格论坛上,都涉嫌违法。警方可以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而传播200张以上“艳照门”事件的“艳照”或传播到网上使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的人士,他们会被追究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刑事责任[124]

娱乐界

各演艺明星也就此事发言:

心理学界

  • 临床身心行为学家李宝能表示,陈冠希的行为犹如狩猎心态。这种人自恋自大及非常自我中心,为了达到目的才向女方示爱与表达关怀的说话,绝非出自真心真意的感情,这种人某程度上已经将女性物化,在社会上相当危险。[128]
  • 临床心理学家梁若芊表示,今次艺人裸照事件可作为子女对拍拖性行为价值观、人与人之间尊重隐私资料、电脑安全法律等问题的讨论。并按子女年岁讨论不同层次的话题。[129]

摄影及视频设计界

  • 在裸照事件见报首日,被《明报》访问的一名摄影师指出疑似锺欣桐女子的颈部与裸女部分的连接位元出现一条很直的斜线,故此他怀疑有人把锺的头部剪接贴到不相关的裸女身上,再做修正噪點及光源等工作制成合成照片。
  • 被《明报》同日访问的香港数码摄影学会会长伍振荣则表示,由于照片分辨率低劣,初步难以断言是否属于合成照片。[130]
  • 在裸照事件见报次日,被《明报》访问的著名摄影讲师冯汉纪表示,倘若照片属于“移花接木”的合成照片,重要的接驳位可能会露出破绽。但他看不出裸照事件的照片含有合成技巧的痕迹,他估计照片属于人工合成照片的机会极微,估计是真的照片。[131]

教育界

  • 教育评议会副主席何汉权认为要完全禁止学生接触艺人裸照为不切实际的做法,教师应为学生建立异性相处的正确价值观,并可让学生藉今次裸照事件反思需要检点个人私生活及不应公开别人的隐私资料。[129]

政界人士

各政界知名人士也前后出来发言评论裸照事件:

  • 汇贤智库主席、前香港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表示,陈冠希竟然有这样多“私人珍藏”,可能是天生搜集狂,而他在道义上应该向公众交代详情。[132]
  •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功能代表组别的立法会议员霍震霆表示,裸照事件已“破坏香港国际形象”,他已致函特首曾荫权要求关注裸照事件。曾荫权回复裸照事件非常严重并已责成警方全力跟进裸照事件。[118]

宗教界

以下是各宗教界人士的评论及意见:

  • 香港基督教组织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批评网民是非不分,以看好戏的心态伤害受害人。[133]
  • 香港大学佛学研究中心讲师衍空法师对裸照事件的受害者深表同情,表示“成年人闭门做什么也与其他人无关”,但他指若照片属实,当事人应挺身而出承认自己年少冲动,借此提醒时下年轻人要谨慎言行,同时让人知道即使跌倒,仍可翻身。[134]
  • 新任天主教香港教区助理主教汤汉以“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的训戒[135]呼吁教友不要传阅相关照片 。[136]
  • 基督教铭恩堂主任梁永善牧师于基督教网站《时代论坛》中发表题为“陈冠希与老鼠”的文章,文章指“陈冠希透过短片认错,但说话全部充满法律词汇,他没有真正承认犯错。”又批评被揭发裸照事件后一走了之的陈冠希将责任归咎于发放人士,好像老鼠一样没有承担责任的勇气。[136]

科技界

  • 香港互联网协会主席莫乃光表示外国出现类似裸照事件时,事主通常运用著作权平息裸照事件。惟在今次事件中,有一段长时间当事人没有出来解释裸照事件,让警方执法时进退失据。[137]
  • 美资电脑公司优利系统(Unisys)在2008年3月裸照事件发生后,进行“第4次香港安全信心指数调查”,发现港人对人身安全及电脑使用安全的意识较以往忧虑,近90%受访者表示最担心个人资料在未经授权下被盗取。[138]

影响

香港

警务处就此事作出高度关注,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在2月2日的言论引起市民哗然。由于香港警方的执法准则与触及言论自由的问题而引发了更多的争议。[139]

2008年10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表咨询文件,建议全面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检讨内容包括“淫亵”及“不雅”定义、审裁制度、物品评级制度等等。[140]

娱乐圈

香港

裸照事件发生后不久,陈冠希有通过发表视频和声明的方式向各受害者以及社会大众道歉;锺欣桐也曾在公开场合及电视节目上向粉丝和社会大众道歉,张柏芝则在2009年透过有线电视访问回应事件,至于在事件发生时已经离开娱乐圈的陈文媛则在2009年于《明报周刊》的专访中谈及事件[141]

有传媒于报导中分析不少裸照涉及某些疑似艺人长期与疑似陈冠希的关系,甚至对照这些艺人的裸照与她们历年的活动照片,他们有理由怀疑某些艺人即使拥有自身性伴侣,也同时与疑似陈冠希的男子维持性关系,让各疑似女艺人的清纯形象受到严重打击,甚至某些受害者因裸照事件而出现婚姻问题。例如张柏芝在此事件发生后,最终于2011年和谢霆锋离婚。

有网民认为今次裸照事件已严重影响各受害人的前途,尤其是陈冠希、锺欣桐及张柏芝这几位原本事业如火中天的艺人。受此事件影响,陈冠希曾一度宣布离开演艺圈。虽然之后低调复出,但人气已大不如前,网上甚至流传他已经被中国广电总局封杀而无法重回中国大陆市场,但此说法是否真实仍无从考证。

另一方面,张柏芝、锺欣桐的演艺事业也一度陷入低潮。特别是锺欣桐原本有份出演的电影《梅兰芳》最终被剧组删除所有戏份,所属团体Twins红馆演唱会因此需要取消举办,并由同公司的歌手容祖儿临时顶替其档期。即使事件已过去多年,不少观众对于她们的遭遇也趋于同情,但至今在网上仍不时会出现针对她们的恶意攻击。

事件发生后,艺人也更为关注自己电脑的安全问题,香港艺人吴雨霏曾经在电台节目上表示因为这次事件,即使自己的电脑已经发生故障,也不敢找人维修。[142]

亚洲电视本港台于2008年3月3日首播资讯节目《今日法庭》(陈启泰主持),以戏剧方式探讨法律观点,首集即以裸照事件的“锺亦天案”作为主题,由梁思浩饰演案中被告锺力添。

无线电视翡翠台于2020年5月22日播出的处境剧爱·回家之开心速递》中,第884集以裸照事件的“无限碌”作为主题,由陈浚霆饰演影射陈冠希的龙璟风。

马来西亚

在2015年,大马歌手黄明志写了一首歌曲(刚好是2009年写的歌)并给翁依玲演唱《我好天真我好傻》(当时黄明志并有翻唱)。歌名取自钟欣桐的话。但有网民炮轰新闻里黄明志写这首歌根本反射钟欣桐和陈冠希不雅照事件。[143]后来黄明志道歉后才知道原来这则新闻是假新闻。

台湾

此次裸照事件亦在台湾引起广泛报导。另外,以往多位诸如萧亚轩蔡依林与陈冠希传过绯闻的女艺人,亦被公众怀疑可能牵连今次裸照事件,但她们所属的经理人公司否认全部传闻,而蔡依林与萧亚轩更向外宣称悬红巨赏缉拿发放裸照的人士。

美国

虽然陈冠希以英语短片向全体受害人(未有指名道姓)道歉,但不少人也认为英语道歉短片的内容、词汇、语气近似法律声明,旨在向美国影片商交代声誉问题。先前传出影片商有意删除由他演出、冯德伦执导的电影《跳出去》的戏份,但该电影总监关锦鹏在香港影视娱乐博览会上否认此事,表明该电影正在等待送审。

互联网

  • 多个香港论坛的人流于祼照事件期间大幅增加,因网民希望得知裸照事件的最新发展及获取最新照片。随着香港警务处表示将有关照片发送给朋友的方式并不违法,发送照片的管道逐渐成为收集私人秘密的途径,但有中国大陆的论坛仍直接提供下载链接。另一方面,香港互联网供应商协会会长莫兆华表示已获悉部分网络供应商需向警方提交用户资料,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亦主动接触香港互联网供应商协会要求加强提醒成员删除不雅图片。现时他透露正与影视处研究制订新指引,不排除建议网络供应商或网站公司主动向警方举报张贴不雅图片的网民。[144]
  • 奇拿:由于案情酷似著名日本漫画死亡笔记》,故此网民们普遍将此裸照事件与漫画《死亡笔记》相提并论,并漫画化当中的角色[如发放床照的神秘人Kira被称呼为“奇拿”(Killer)],而“奇拿”这个称号亦渐渐被报章杂志采用。[145]
  • 闪卡:由于照片隔日逐张流出,网民收集照片时犹如童年时期收集90年代的明星、动漫人物闪卡,因此有关照片被网民戏称为“闪卡”。
  • 朋友(老友)香港警务处助理处长黄福全在2008年2月4日的记者会上解释《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指出在老友间分享并不犯法。[146]网民纷纷以黄福全所说的“老友间可以传阅”为挡箭牌,不断在论坛上称呼大家为“朋友(老友)”,上传者说“只限朋友(老友)下载”、“我当你朋友(老友)看待才给你的”等字句,发帖者和回帖者互相称兄道弟,明显讽刺黄福全的公开声明。

商界

深圳有人把握商机,表示将注册“艳照门秀”域名、“冠希”、“阿娇”等商标以助推广情趣用品[147][148]

派生文化

该事激起网民创意,引发大量二次创作恶搞,如改图、改编歌曲、改编电影与改编海报等。有网民更把裸照事件的人物代入《死亡笔记》的故事里,亦有网民改编艺人的歌曲讽刺裸照事件等。其后有作品“拉登狱照”与“兄弟之交/兄弟芝娇”成功上报,被传媒广泛报导这些另类创作。[149]

网传中国大陆地区的网络流行语“打酱油”来源于一则有关艳照门事件的民众采访,形容遇事敷衍、事不关己的心态。

类似事件

参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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