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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社会民主连线(英语:League of Social Democrats),简称社民连(LSD),是香港一个以左翼为意识形态的民主派政党。社民连成立于2006年10月1日,机关刊物是《抗命》,现时于香港立法会及香港区议会没有议席。
现任党主席为陈宝莹,外务副主席为周嘉发,内务副主席为余炜彬。
社民连主张议会、街头及司法三线抗争,以群众运动推动社会变革,多名成员因参与公民抗命被捕或入狱。在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中,社民连取得三席,一度成为泛民主派第三大党[1]。
社民连有3点宗旨[2]:
社民连主要成员在2006年4月17日于乌溪沙青年新村举行路向营,表示该组织将以香港泛民主派左翼政治光谱为号召,辅以基层路线,并打出反政府作为鲜明旗号。政党口号:“没有抗争,哪有改变!济弱扶倾,义无反顾!”引自马丁·路德·金的言论:“改变不会自动到来,而是需要经过不断的抗争。”[3]
2006年4月17日,陶君行在网络电台节目《风波里的龙门阵》节目中透露,该组织曾在年前接触政见偏左的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张超雄,但张超雄在2006年初已答允加盟政治光谱中间偏右的公民党,并成为该党副主席。
2006年10月1日,社会民主连线正式成立。2006年10月29日,社会民主连线选举第一届行政委员会,时事评论员黄毓民当选主席,两位分别是卫生服务界的前立法会议员麦国风及医学界前立法会议员劳永乐当选副主席。而党秘书长则由黄大仙区议员、民主派压力团体“前线”前秘书长陶君行出任,副秘书长则是前港大学生会会长、公民党党魁余若薇前助理邓徐中出任;司库则是风水师马礼华。行政委员会常委包括: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陈伟业,香港职工会联盟副主席锺松辉、浸会大学宗哲系教授陈士齐、东区区议员曾健成以及民运人士刘山青等。
2007年3月18日,泛民发起普选游行时社民连发起“抢咪行动”。社民连副主席麦国风及两名女成员陈宝莹和李伟仪在公民党人士发言时“抢咪”,触发泛民主派内部矛盾。多名民主派成员直言此事令他们跟社民连将来很难合作,包括何俊仁、单仲偕、冯检基、司徒华等,司徒华直指行动是“粗暴行为”,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和民协主席冯检基均要求社民连高层作出合理解释。事后社民连副主席麦国风批评他们“没有资格做民主派”,扬言社民连要与泛民“割席”绝交,[4]
2007年9月,劳永乐代表社会民主连线参加立法会港岛区补选泛民主派初选,并与陈方安生辩论,投票结果陈方安生得分77.3分赢对手劳永乐得22.7分,陈方安生胜出。同月,党员柳玉成因直接参加港岛区补选而不遵守泛民主派初选规定,被开除党籍。
2007年11月,社民连派出30人参选2007年香港区议会选举,其中有六人为现任区议员,九龙东占10人,新界西9人等。最终取得6席。
2007年12月24日,社民连位于香港九龙尖沙咀的办事处总部,一直是使用江湖人士物业,而该名江湖人士就是与黄毓民关系密切,身为黑社会“新义安”成员的人物李育添。外务副主席劳永乐认为投诉指控严重,即使租约合法,仍可能影响社民连的公信力。
2007年12月29日,社民连突然宣布接纳劳永乐辞去副主席和退会的决定。突然辞退的劳永乐回应,主席黄毓民一直也没有交出会址的租约,及承认该会址是不用交租的。劳永乐批评,政党应负起社会责任和保持最高的道德标准,言行合一,要有诚信,他对社民连感到极度失望,所以决定辞职。社民连则发表声明,批评劳永乐近日不断发表不当和不实的言论,严重影响社民连形象和声誉,并感到震惊、惋惜和遗憾。
2008年4月1日,社民连为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招募义工及在5月2日发起“社民连第二届行政委员会就职典礼暨立法会选举千人起动大会”开始展开其选举工程。
2008年7月,社民连成立九龙西临时竞选总部及派出6位党员参选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分别是陈伟业(新界西)、梁国雄(新界东)、黄毓民和李伟仪(九龙西)、陶君行(九龙东)及曾健成(港岛区)。最后陈伟业、梁国雄成功连任,黄毓民首次参选亦晋身立法会。社民连黄毓民在选举过程中不断“狙击”公民党,最后公民党毛孟静被传媒揭发有中联办支持的梁美芬击败,社民连的“狙击”间接帮了建制派梁美芬一把,抢去原先看高一线毛孟静的一席。[5]公民党本已对社民连甚为忍让,是次事件一度使他们决裂。不过,于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后,黄毓民要求与公民党合作。在泛民内部抽签决定由他出任中大校董时,和公民党商议了协调配合,但公民党梁家杰和吴霭仪未有按协议,并支持医学界议员梁家骝,黄毓民大为不满称这是“小人所为”,当中梁家杰立时解画说自己不知道要协调,属无心之失,吴霭仪则说她有选择的自由。[6][7]
2008年12月1日,社民连行委锺松辉涉嫌盗取工会的会务经费而被警方拘捕[8],惟已被销案。其后,锺松辉退出社民连,转投工党担任第一届执委会司库。
2010年5月6日,特首曾荫权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举行前,三十多名公民党及社民连成员在门外向曾荫权请愿,期间有社民连成员向曾荫权掟豆腐,抗议政改方案是“豆腐渣”,曾的保镖用伞挡开豆腐,但三名立法会保安却中招,警方事后拘捕两名社民连成员彭义恍与卢嘉杰,涉嫌普通袭击,获准保释候查。[9] 其时,正值公社两党参与五区总辞、变相公投。
2010年1月,社民连与公民党发动“五区总辞、变相公投”,五名立法会议员辞去立法会议员职务再参加补选。5月16日五人成功再次当选,由于“五区总辞”运动,民主党不参与,其后走入香港中联办进行谈判,最终通过新增五名区议会功能界别及五名地区直选的政改方案,黄毓民及陈伟业认为民主党出卖公投派、出卖选民,开始提倡要在明年11月举行的区议会选举追击民主党,倡议“票债票偿”运动。但黄、陈的立场和社民连主席陶君行、党员吴文远、梁国雄等有明显分歧,部分社民连成员反对追击民主党,黄陈考虑退出社民连。
2011年1月23日,黄毓民及陈伟业连同社民连200多名党员于“社民连非当权派集思会”宣布退党,即场退出社民连,并即时另起炉灶成立人民力量,社民连在立法会议席由3席减为1席。[10]
2011年香港区议会选举,曾参与“五区总辞”的政党社民连、公民党、人民力量皆失利,主席陶君行宣布承担败选责任,辞任主席一职,由副主席邓徐中署任,后经会员大会再选出梁国雄出任。
2011年9月,两名社民连成员黄俊杰及黄浩铭,被控向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示威时扰乱公众秩序,获判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指裁决的法律观点不正确,决定以案件呈述方式向原讼法庭提出上诉,但在2013年5月放弃上诉。[11]
2012年1月,两名社民连成员周诺恒及黄轩玮,被控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他们在“港铁竞步赛2011”活动中撒溪钱,并冲上台抢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咪打断其发言。及后被裁定罪成,分别判罚款2000元及3000元。[12]
2012年3月,社民连前主席陶君行等4名抗议人士,被控协助组织及参与非法集会罪。他们在2011年3月6日反预算案游行中,涉嫌停留在中环德辅道中阻塞交通。及后陶君行和黄浩铭承认控罪,分别被判罚款1,000及2,000元。[14]
2012年3月,社民连成员马云祺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他于2011年8月在反外佣居港权游行中,与一批反对种族歧视的示威者图阻截游行队伍,其间与警方推撞。及后马承认控罪,终被罚款2000元。[15]
2012年3月,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等五人被控公众地方扰乱秩序和刑事毁坏等四项罪名。他们于2011年9月冲击递补机制咨询会。及后罪名成立,梁国雄被判监两个月。[16]
2012年4月,立法会以25票反对,19票赞成,否决按《议事规则》取消社民连主席梁国雄的议员资格。他因2011年9月冲击替补机制咨询会场,被判监两个月,然后旅游界立法会议员谢伟俊提出罢免动议。[17]
2012年5月,梁国雄连同两名人民力量议员黄毓民及陈伟业,就《立法会议席出缺安排草案》展开拉布战。[18]
2012年5月,梁国雄就议席出缺条例草案中止辩论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高等法院拒绝受理,梁遭立法会收取二十万堂费。 [19]
2012年6月,梁国雄就《竞争条例草案》再次拉布。[20]
2012年6月,社民连十多名示威者到港铁总部大楼抗议港铁加价,部分人搭升降机到港铁首席执行官韦达诚办公楼层时,港铁保安突“锁升降机”。三男两女示威者报称被“禁锢”十多分钟,至消防员到场才获释。[21]
2012年7月,新界东的梁国雄、九龙东的陶君行、新界西的曾健成及香港岛的吴文远决定参选2012年香港立法会选举。 [22]最终梁国雄在立法会选举当选,得票48,295票,但其他候选人皆落选。
2012年9月,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及五名社民连成员,被控非法集会及协助组织非法集会。他们于2011年七一游行后号召市民占据中区马路,继续集会,令昃臣道及干诺道中西行车线交通瘫痪,及后被判罚款1500元,后期被改罚4500元。[23]
2012年11月,长者生活津贴提交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梁国雄议员准备提交百项动议拉布。[24]
2013年1月,梁国雄就行政长官梁振英僭建涉嫌在选举中作出“虚假陈述”,提出选举呈请及司法复核,上诉终审法院失败。[25]
2013年2月,警方以涉嫌“企图以焚化方式侮辱区旗”及“非法集结”等罪名,要求社民连3名成员到警署接受调查。他们于2012年4月游行至中联办抗议其操控特首选举。案件开审日期为2013年7月11日。[26]
2013年3月,社民连成员严敏华被控袭警。她于2012年7月在维园外马路上,咬伤一名女警长的左臂。等候判刑期间,她已被收押了廿一天。裁判官其后判她入更生中心服刑,且不准她保释等候上诉。[27]
2013年3月21日,社会民主连线联同其他香港泛民主派及团体成立真普选联盟。
2013年4月,社民连副主席吴文远,被控在公众地方犯下妨扰罪。他于2012年6月乘前中共总书记胡锦涛访港期间,向警方护送的车队抛下一件“旺阳T恤”。裁判官裁定吴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28]
2013年4月,社民连及人民力量等将共提出764项修正案,拉布争取政府实施全民退休保障。[29]
2013年6月,社民连成员马云祺被控侮辱区旗。他于2012年4月1日企图公开焚烧区旗。及后罪名成立,被判230小时社会服务令。[30]
2013年7月,社民连5名成员被控违反道路交通条例。他们于2012年6月,藉前中共总书记胡锦涛访港期间,在北大屿山公路下车,尝试向胡锦涛示威。其中3名被告认罪,案件押后至2013年8月判刑。[31]
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社民连共派出3张名单,参选人数共4人,吴文远和陈德章原打算出战九龙西,后来因为确认书风波,成员陈德章提出司法复核挑战确认书合法性,决定只派出主席吴文远参选,副主席黄浩铭与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伟业合作,出选新界西,梁国雄代表出战新界东名单,其中只有梁国雄当选,直选得票率3.27%,得票70,935张。
社民连以“会员大会”及“行政委员会”组成。“评议会”及“纪律小组”为常设的辅助架构。
年度 | 主席 | 外务副主席 | 内务副主席 | 秘书长 | 副秘书长 | 财政 |
---|---|---|---|---|---|---|
2006-2008 | 黄毓民 | 劳永乐 | 麦国风 | 陶君行 | 邓徐中 李伟仪 |
马礼华 |
2008-2010 | 陶君行 | 麦国风 李伟仪 |
符伟乐 | 杨国雄 马愉生 |
麦国风 | |
2010-2011 | 陶君行 | / | 吴文远 | 季诗杰 | 容乐其 | 彭义桄 |
2011-2012 | 邓徐中 | 黄俊邦 | 关文翰 | |||
2012-2014 | 梁国雄 | 吴文远 | 邓徐中 | 麦国风 | 何慇荣 刘卓文 |
徐子晋 |
2014-2016 | 黄浩铭 | 陈德章 | 麦国风 黄永志 | |||
2016-2018 | 吴文远 | 黄浩铭 | 陈德章 | 陈宝莹 | 关兆宏 周嘉发 | |
2018-2020 | 周诺恒 | 周嘉发 | ||||
2020-2021 | 黄浩铭 | 岑子杰 | 梁国雄 | 吴文远 | 陈宝莹 | 麦国风 |
2021- | 陈宝莹 | 周嘉发 | 余炜彬 | / | / | / |
职位 | 姓名 | 年龄[32] | 简历 |
---|---|---|---|
主席 | 黄浩铭 | 31 | 政策研究干事 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及行政学士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政策文学硕士 |
外务副主席 | 岑子杰 | 32 | 彩虹行动成员 民间人权阵线前召集人 沙田区议会议员 |
内务副主席 | 梁国雄 | 63 | 四五行动成员 前立法会议员 |
秘书长 | 吴文远 | 43 | 企业策略顾问 澳洲墨尔本大学机械工程荣誉学士 精算及财务商学士 |
副秘书长 | 关兆宏 | 28 | 香港专业进修学校社会工作学系副学士 多媒体文宣干事 |
副秘书长 | 陈宝莹 | 63 | 社运及妇运人士 |
财政 | 麦国风 | 64 | 精神科护士(经理) 香港精神健康护理学院院长 澳洲卧龙岗大学荣誉院士 卫生服务管理学硕士 顾问及训练公司董事 |
常务委员 | |||
曾健成 | 64 | 东区区议会议员 | |
邓晓文 | 26 | 社会行动干事 | |
刘伏枥 | 35 | 社区干事 香港浸会大学中国研究系学士 | |
锺硕殷 | 33 | 大学高级副研究员 英国华威大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硕士 | |
陈皓桓 | 23 | 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 社会行动干事 | |
马云祺 | 26 | 外佣及少数族裔团体干事 | |
辛浩铭 | 27 | 社会行动干事 | |
吴耀驹 | 27 | 社会行动干事 | |
潘艺天 | 31 | 社会行动干事 |
截止2021年7月,社会民主连线在区议会没有任何议席。
2004年至2007年,社会民主连线在5个区议会共有7个议席,议员包括:
2007年至2011年,社会民主连线在3个区议会共有4个议席,议员包括:
社会民主连线在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中,在2个区议会当选2席区议会议员。
2021年7月8日,社民连表示,在多番思虑及讨论后,副主席岑子杰(沙田沥源选区)及行委曾健成(东区乐康选区)决定即日辞退区议员职务。社民连指,二人早前已分别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及“煽惑未经批准集结”,刑期在前,取消资格在后,并在破产威胁当前作出如此决定,又指二人未能完成整届任期服务市民,就此向两区选民致以至大至诚歉意。[35]
选举 | 民选得票 | 民选得票比例 | 地方选区议席 | 功能界别议席 | 总议席 | +/- |
2008 | 153,390 | 10.12% | 3 | 0 | 3 / 60 |
3 ▲ |
2012 | ▼87,997 | ▼4.86% | 1 | 0 | 1 / 70 |
2 ▼ |
2016 | ▼70,935 | ▼3.27% | 1 | 0 | 1 / 70 |
0 ━ |
选举 | 民选得票 | 民选得票比例 | 民选议席 | 委任议席 | 当然议席 | 总议席 | +/- |
2007 | 28,601 | 2.51% | 6 | 0 | 0 | 6 / 534 |
6 ▲ |
2011 | ▼21,833 | ▼1.85% | 0 | 0 | 0 | 0 / 507 |
6 ▼ |
2015 | ▼6,526 | ▼0.45% | 0 | 不适用 | 0 | 0 / 458 |
0 ━ |
2019 | ▲8,384 | ▼0.29% | 2 | 不适用 | 0 | 2 / 479 |
2 ▲ |
2011年至今,社民连成员多次于示威及游行后被警方控告,罪名不一。[36][37] 社民连副主席吴文远表示 ,警方及律政司以法律程序消耗示威者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是一场典型的政治打压”[38]。
政府于示威及游行活动后数个月才检控示威者,遭受示威者质疑检控的动机。2012年6月29日,社民连5名成员向访港的时任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示威,事隔5个多月在检控期限即将届满前,才收到传票。被告之一陶君行认为,政府是想尽办法检控异见人士。
政府利用《公安条例》第18条“非法集结”罪行检控示威者,例如社民连成员马云祺于2011年8月反外佣居港权的游行后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组织香港人权监察指[39],“非法集结”罪行的定义广阔含糊,启动检控“非法集结”罪的门槛很低,容易成为“百搭”控罪,对付稍有混乱的任何请愿或示威活动。
有示威者认为,律政司选择性执法,只针对反政府的示威者,对于支持建制派人士的违法行为却没有检控。社民连成员马云祺批评[40],律政司不检控被拍到醉酒驾驶和切双白线的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他们和平示威却遭检控。
日期 | 案件编号 | 涉案成员 | 案件简介及控罪 | 刑罚或堂费 | 最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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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3日 | ESCC 1341/2011 | 曾浚瑛 | 在2010年10月1日到中联办示威,期间警方阻止示威者将一个迷你棺材抬到中联办门外引起冲突,初以《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拘捕,后改控更严重的《袭警罪》 | 罪成,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29/6/2011) | 案件完结 |
2011年4月29日 | HCA 708/2011 | 梁国雄、曾健成 | 美孚新邨居民发起“千人瞓街行动”阻止发展商在邨内兴建屏风楼,发展商成功申请禁制令,梁国雄及曾健成提出上诉 | 原审时败诉,估计梁曾二人需付讼费四百万元,上诉庭同时下令曾健成先付45万元讼费保证金始可继续上诉 | 曾健成已上诉至终审庭,2013年7月25日开审。若败诉将需付讼费至少400万元,可能要破产(22/3/2013) |
2011年5月5日 | KCCC 1792/2011 | 黄俊杰、黄浩铭 | 在2011年3月1日在辛亥革命纪念百周年向行政长官曾荫权示威,被控《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 | 无罪释放(2/9/2011) | 案件完结。律政司在2011年9月7日提出上诉,案件拖延近2年后,于2013年5月7日正式放弃上诉 |
2011年4月27日 | ESCC 2132/2011 | 姜灵彰 | 在2010年12月28日于中联办门外声援结石宝宝之家的赵连海时投掷粉末,被控《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 | 无罪释放(10/10/2011) | 高等法院驳回律政司上诉(14/6/2012) |
2011年8月9日 | ESCC 3256/2011 | 黄轩玮 | 在2011年4月10日抗议港铁加价,上台抢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咪高峰,被控《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 | 高等法院上诉庭将判囚两周改为罚款3000元(20/7/2012) | 终审法院批准控辩双方提出上诉(27/11/2012),终审法院驳回律政司上诉 (18/11/2013) |
2011年9月2日 | ESCC 3678/2011 | 陶君行、黄浩铭 | 在2011年3月6日堵塞德辅道中,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协助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 承认控罪,罚款1000元(黄)及2000元(陶)(14/3/2012) | 案件完结 |
2011年9月21日 | HCMA 234/2012 | 梁国雄、容伟棠、黄永志 | 在2011年9月1日冲击替补机制论坛,被控《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及《刑事毁坏》 | 梁国雄被判囚两个月,容伟棠被判囚三星期;黄永志在审前被撤销控诉(9/3/2012) | 上诉至高等法院,排期候审 |
2012年1月5日 | KTCC 4298/2012;ESCC 1560/2013 | 梁国雄 | 在2011年7月1日堵塞干诺道中,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协助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 承认控罪,罚款1500元,政府上诉后,法院改判罚4500元(14/1/2013) | 案件完结 |
2012年3月14日 | ESCC 1000/2012 | 马云祺 | 在2011年8月21日高举反种族歧视标语,抗议反对外佣争取居港权团体,被控《非法集结》 | 承认控罪,罚款2000元 | 案件完结 |
2012年5月17日 | CACV 123/12 | 梁国雄 | 就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动用立法会议事规则第92条“剪布”入禀高院申请临时禁制令及申请司法复核许可 | 高院拒绝复核申请,上诉亦遭驳回。梁入禀要求豁免讼费,或只支付其中一部分 | 上诉庭判决梁国雄须支付立法会及律政司的讼费,金额估计数以十万计(30/4/2013) |
2012年7月 | FAMV 21、22、25、33/2012 | 梁国雄 | 就梁振英僭建涉嫌在选举中作出“虚假陈述”提出选举呈请及司法复核 | 高等法院判决败诉,更被判需代梁振英缴付过百万堂费。其后,何俊仁上诉终审法院,终审法院改判免缴讼费,但因梁国雄没有参与上诉,故依然要支付梁振英的讼费。(12/7/2013) | 案件完结(12/7/2013) |
2012年12月5日 | ESCC 4568/2012;HCMA 153/2013 | 严敏华 | 在2012年7月1日高士威道维园17号闸外与女警发生争执,被控《袭警罪》 | 罪名成立,还柙三星期后被判入更生中心,后获保释。其后,高等法院改判入狱,抵销还柙时间后当庭释放 | 案件完结(3/6/2013) |
2012年12月22日 | TWCC 3362/2012 | 吴文远 | 在2012年6月28日中共总书记胡锦涛访港期间,把一件印有李旺阳肖像的衣服,抛向胡锦涛的车队,被控《公众地方妨扰罪》 | 裁判官曾考虑修改控罪,在辩方反对下放弃。最后获判无罪,但须负担讼费 | 政府已提出上诉(30/4/2013) |
2012年12月27日 | TWS18892-18893/2012 | 林森成、陶君行、马云祺、黄浩铭、陈德章、 | 在2012年6月28日中共总书记胡锦涛访港期间,在大屿山公路附近停车,并走上山坡展示示威口号,被控《道路交通条例》[41] | 林森成、陶君行、马云祺认罪,黄浩铭和陈德章不认罪,于2013年8月12日宣判,五人罪成被罚款18000元。[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案件完结 |
2013年2月1日 | ESCC 1890/2013 | 黄浩铭、张锦雄、吴文远、马云祺 | 2012年4月1日,吴黄张游行至中联办后门示威,期间有示威者冲击警方铁马,三人被控《非法集结》 | 黄浩铭及张锦雄罪名成立,罚款5000元;吴文远及马云祺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 案件完结 |
2013年2月1日 | HCMA 482/2013;ESCC 918/2013 | 马云祺 | 2012年4月1日,马云祺疑于中联办后门助古思尧烧国旗,被控《侮辱国旗》 | 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即时还柙,不准保释。直至上诉高院方获保释候判。其后,裁判官宣判230小时社会服务令(27/6/2013) | 马云祺提出上诉,但被高等法院驳回,改判110小时社会服务令 [5]
其后马云祺再诉终审法院,终审法院驳回上诉[3] |
2013年4月25日 | ESCC 3591/2013 | 黄浩铭、林翰飞 | 黄浩铭及林翰飞在《财政预算案》拉布争取“全民退休保障”期间,干扰立法会升降机,被控“企图妨碍议员罪”及“妨碍议员罪” | 二人承认控罪,黄浩铭罚款1500元及林翰飞罚款3000元 | 案件完结 |
2013年12月7日 | ESCC 2355/2014;HCMA 741/2014 | 陈德章 | 2013年12月7日,陈德章及曾浚瑛在北角社区会堂的《施政报告》及《财政预算案》地区咨询会上,向台上的梁振英投掷鸡蛋及“路姆西”豺狼公仔,结果鸡蛋误中曾俊华额头,被控“普通袭击” | 裁判官裁定罪成,判囚3周;陈德章不服上诉至高等法院,结果维持原判,判囚3星期 | 案件完结 |
2014年5月4日 | ESCC 1508/2015 | 黄永志 | 参与由青年重夺未来举行的“毋忘反高铁,誓反大白象”游行发生冲突,黄永志被控“参与非法集结” | 黄永志承认控罪,罚款5000元 | 案件完结 |
2014年6月11日 | ESCC 2219/2015 | 黄浩铭 | 黄浩铭与陈伟业、黄之锋、罗冠聪到中联办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被控以“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 | 黄浩铭自辩成功,四人无罪释放 | 案件完结 |
2014年6月13日 | ESCC 3347/2014 | 曾浚瑛 | 社民连及其他团体发起反东北集会,群众冲入立法会,曾浚瑛与立法会保安发生冲突,被控“妨碍立法会人员执行职务”,交替控罪“袭击立法会人员” | 罪名成立,被判100小时社会服务令 | 案件完结 |
2014年6月13日 | ESCC 3658/2014;HCMA 229/2016;FACC 5/2017;CAAR 3/2016;FAMC 43, 50, 51, 53/2017 | 黄浩铭、刘国梁、梁晓旸、朱伟聪 | 黄浩铭、严敏华及其他抗争者在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前期工程拨款”期间,参与抗争行动,一共13人分别被控“参与非法集结”、“企图强行进入”及“妨碍立法会人员执行职务”罪名 | 罪名成立,黄浩铭、严敏华等11人“非法集结”罪成,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认罪的黄根源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陈白山则被判150小时社会服务令(17/12/2013);律政司复核刑期成功,黄浩铭等不认罪者改判13个月监禁,认罪的黄根源改判8个月监禁;13人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最后13人上诉得直,终审法院推翻上诉庭判刑,改判13人已服刑的刑期结案 | 案件完结 |
2014年7月2日 | 未有 | 黄浩铭等十四名社民连成员 | 学联发动公民抗命,预演占中,于七一游行后留守遮打道,最后共511人因“参与未经批准参会”罪名被捕 | 未有 | 暂时释放,案件仍在调查 |
2014年7月6日 | ESCC 37/2015;ESCC 373/2015; | 梁国雄 | 出席城市论坛,发言期间被一名女士从后拍打骚扰,梁国雄与该女士争执,被控“普通袭击” | 裁判官判处无罪,但遭律政司提出复核,后改判罪成,罚款3000元 | 案件完结 |
2014年9月26日 | 未有 | 梁国雄、黄浩铭、马云祺、陈伟成、施城威 | 学联及学民思潮发动罢课最后一日,号召群众冲入公民广场,众人因“强行进入”及“非法集结”罪名被捕 | 未有 | 暂时释放,案件仍在调查 |
2014年10月15日 | HCMA 570/2015 | 李善芝 | 雨伞运动期间,警方清除龙和道占领群众,本会李善芝坐在人行道上无反抗下被抬走,及后被控“阻差办工” | 区域法院判处罪成,李善芝上诉至高等法院,维持原判,罚款3000元 | 案件完结 |
2014年11月26日 | HCMP 783, 784, 788, 798/2015;CACV 259/2017 | 黄浩铭、陈宝莹、关兆宏、赵志深 | 旺角占领区清场,黄浩铭、关兆宏、陈宝莹、赵志深先后被捕,被控“刑事藐视法庭” | 罪名成立,黄浩铭被判监4月15日;陈宝莹、赵志深被判监2个月、缓刑18个月、罚款1.5万元;关兆宏被判监6星期、缓刑1年及罚款1.5万元 | 黄浩铭已获法援上诉至终审法院;陈宝莹、赵志深则正申请法援上诉至上诉庭 |
2014年11月26日 | 未有 | 周嘉发、施城威 | 旺角清场后,运送物资到金钟,周嘉发、施城威以“藏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被捕 | 未有 | 律政司放弃提告,案件完结 |
2014年11月30日 | 未有 | 吴文远、周嘉发 | 学联号召行动升级霸占龙和道,吴文远及周嘉发以“非法集结”被捕 | 未有 | 暂时释放,案件仍在调查 |
2014年12月10日 | ESCC 993/2017;DCCC 480/2017 | 黄浩铭 | 2014年12月10日,金钟清场前晚上,被警方以在雨伞运动期间“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上门拘捕;其后,2017年3月27日被警方改以“公众妨扰罪”检控,同案被告包括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锺耀华及李永达 | 未有 | 案件2018年9月17日预审;11月19日正审 |
2014年12月11日 | 未有 | 梁国雄等名社民连成员 | 警方清除雨伞运动金钟占领区,学联学民号召群众留下参与公民抗命等待被捕,众人以“阻差办公、非法集结”罪被捕 | 未有 | 暂时释放,案件仍在调查 |
2015年1月15日 | 未有 | 梁国雄 | 被警方以在雨伞运动期间“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预约拘捕 | 未有 | 暂时释放,案件仍在调查 |
2015年3月3日 | 未有 | 曾健成 | 被警方以在雨伞运动期间“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预约拘捕 | 未有 | 暂时释放,案件仍在调查 |
2015年5月15日 | ESS 38962/2015;HCMA 652/2016 | 梁国雄 | 社民连与其他团体到伊利沙伯体育馆向林郑月娥示威,及后梁国雄被控《文娱中心规例》 | 罪名成立,被判监禁7日 | 获准保释上诉至高等法院,正等候宣判 |
2016年5月17日 | TWS 13210、13211/2016 | 曾健成 | 中共政治局常委张德江访港,驾驶汽车至大屿山被查截并扣留车辆,被控违反交通条例 | 罪名成立,罚款1680元 | 案件完结 |
2016年6月23日 | DCCC 546/2016 | 梁国雄 | 廉政公署指梁国雄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向立法会隐瞒他于2012年5月22日透过壹传媒前主席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从黎智英接受一笔港币25万元的款项,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 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 案件完结 |
2016年9月2日 | KTS 15786/2016 | 黄浩铭 | 2016年4月7日,在荃湾港铁站内反对港铁加价,被控“遵从告示” | 无罪释放 | 案件完结 |
2016年9月28日 | KTS 16721/2016 | 马云祺、陈德章、曾健成 | 2016年4月8日,在旺角港铁站内反对港铁加价,被控“遵从告示”、“禁止张贴招贴等” | 三人罪名成立,各被罚款1500元 | 案件完结 |
2016年11月6日 | ESCC 1301/2017;WKCC 3654/2017 | 吴文远、陈文威、周嘉发 | 反对人大释法游行至中联办,在中联办外攀越铁马,企图突破警察防线到中联办正门,吴文远以“煽惑他人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行为罪”被捕,陈文威及周嘉发以“非法集结”及“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被捕,周嘉发加以“阻差办公”被捕 | 未有 | 案件正在审讯 |
2016年11月15日 | KTS19843/2016 | 陈文威 | 2016年6月3日,在深水埗港铁站内派发六四单张,被控“禁止张贴招贴等” | 罪名成立,罚款1000元 | 案件完结 |
2017年2月16日 | WKCC 3628/2017 | 吴文远 | 在立法会选举当日向到场投票的特首梁振英掟臭鱼三文治,以“普通袭击”被捕 | 罪名成立,被判监禁3星期 | 获准保释上诉至高等法院,正候审讯 |
2017年4月3日 | ESCC 1036/2017 | 吴文远 | 2016年,吴文远举报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买卖物业涉嫌利益输送,廉政公署以涉嫌违反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等资料的罪行”被捕 | 罪名成立,还柙17日后被判监禁4个月 | 获准保释上诉至高等法院,正候审讯 |
2017年5月15日 | ESS 16969/2017 | 梁国雄 | 2016年11月15日,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在立法会会议中,抢去时任发展局局长马绍祥的文件,因此被指违反第382章《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c)条“藐视罪” | 裁判官严舜仪认同议员须在不怕承受刑责下作辩论,裁定《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不适用于起诉议员(5/3/2018) | 律政司代表称会就裁判官的裁决提上诉,案件因而无限期押后,等候上诉结果 |
2018年4月4日 | ESCC 883/2018 | 梁国雄 | 2017年4月12日,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被指在立法会示威区与“珍惜群组”成员刘必泉争执时袭击对方,控以“普通袭击” | 未有 | 2018年10月12日宣判 |
2018年7月5日 | 未有 | 陈文威 | 2018年1月16日(年初一)凌晨,陈文威于维园年宵被两名男子袭击,警方当时以涉嫌在公众地方打架拘捕该两名男子,但陈文威却亦被控以“在公众地方打斗” | 未有 | 2018年9月13日正审 |
五区公投最初由社民连于2009年7月提出,是指五个香港立法会选区,即香港岛、九龙东、九龙西、新界东及新界西,每区均有一位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辞职,产生五个空缺席位,然后按照香港《立法会条例》第36条必须进行补选。在补选中,公民党与社民连以争取“尽快实现真普选、废除功能组别”作为选举议题,并以“五区公投、全民起义”作选举口号,将补举当作为变相公投让市民投票。假如总票数多过对手及逾五成投票率,即代表提出的普选议题有相当的民意基础,借此行动,希望对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造成压力,并引起国际媒体广泛关注。
2010年1月26日,五位立法会议员向立法会秘书处递交辞职信,五个选区辞职议员包括港岛区陈淑庄、九龙东梁家杰、九龙西黄毓民、新界东梁国雄、新界西陈伟业。补选在2010年5月16日举行,五位辞职议员均顺利当选,惟投票率只得百份之十七,是历届立会补选中最低的。理由是本身香港人对补选兴趣不大。
事后,支持是次政治行动的香港《苹果日报》社评刋出李怡的“苹论:承认失败,才能从中吸取教训”,提出“从‘公投’的意义来说,应该说这次变相公投运动是失败了”、“17.1%投票率,是无论如何不算成功的。”等看法。[42]但两党表示公投没有失败,并指责港澳办言文威吓、政府冷处理、特首带头不投票和建制派杯葛选举,是投票率大跌原因。有市民亦指香港人一直对议会补选没兴趣。五区公投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使泛民主派一度陷入互相争辩状态。[43][44]
2012年11月,政府提交长者生活津贴计划(俗称“特惠生果金”)予立法会审议,梁国雄提出过百项修订,阻止计划如期通过。他指出,长者生活津贴需要入息审查是对长者不敬,“指本港20年前已讨论全民退保,但回归以来毫无寸进”[45],又指若泛民提出中止待续动议遭否决,他唯有“被迫拉布”,因为当长者生活津贴方案通过,立法会便不能再争取提高资产上限、撤销资产审查制度等不合理内容。同时,他呼吁不满原方案的建制派加入,“责任不只在我身上,民建联和自由党,你们要求将资产上限提高至30 万元、50 万元,不拉布如何得到?人人也知道方案过了就不会有得倾。”[46] 有政党建议政府修改追溯期至10月1日,拉布就不会影响长者领取津贴,但被政府反对。行政长官梁振英认为政府必须遵守财政纪律,开先例是危险做法。[47]
同年12月7日,政府突然提交修订,删除文件中涉及逾25亿港元的追加拨款,只申请2300万拨款供社会福利署开设职位。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张宇人裁定修订为新文件,故此梁国雄于早前递交达302项的修订全部作废。经过两个多小时会议后,以24票赞成、3票反对及3票弃权通过长者生活津贴涉及的人手的开支拨款,政府称等同通过整个计划[48] 。泛民议员对表决过程表示不满,他们曾提出押后讨论,但不获通过。自由党亦对政府做法表示失望,田北俊批评张宇人做法损害行政立法关系。张宇人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都否认互相配合,张建宗强调政府“绝无偷袭”[49],强调局方以高透明度和跟足议会程序处理拨款。
2013年4月,梁国雄因不满行政长官梁振英首份财政预算案,未有提及任何关于全民退休保障的拨款,在4月24日的2013至2014年拨款条例草案投票当日,与人民力量采取拉布策略,直至政府承诺推出全民退休保障为止。[50]他指出,特区政府拥有2.6万亿元储备,但拒绝将其中500亿元拨作落实全民退休保障,“做法不能接受”[51]。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指出,“‘拉布’不单会消耗政府同事大量精力处理修订,如果时间拖得太长,当然会影响政府正常运作”。她呼吁议员不要提出无意义的修订。民建联主席谭耀宗指,如果六月开始财政预算案仍未通过,“政府就会无钱,届时所有支付公务员薪酬及公共服务则会全部停顿,后果非常严重”。[51]
5月10日,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与发起拉布的社民连及人民力量议员会晤,游说他们停止拉布。会面后,议员指曾俊华对每人派发一万元及推行全民退休保障等诉求没有提出让步,连展开咨询时间表也没有,因而宣布谈判破裂 。[52] 拉布前后历时近三星期,期间,社民连及人民力量四名议员多次要求点算出席人数,其中有一次因出席人数不足流会。5月14日,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以瘫痪立法会,加上“拉布”没有作用为由,引用议事规则及两条《基本法》条文作依据终止辩论及就修正案进行表决。[53]最后,立法会以38票赞成,16票反对,1票弃权,三读通过财政预算案。[54]
社民连一直关注领汇私有化、上市及营运情况。梁国雄在领汇公开发售期间,协助公屋居民卢少兰向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提请司法复核,阻止公共资产私有化;而陶君行与一批立法会议员和学者,筹备组织“领汇监察”,长期跟进领汇运作,监察领汇外判商会否剥削工人。[55]
2006年8月20日,由社会民主连线、领汇监察及多名区议员发起的慢驶游行,到黄大仙领汇总办事处外抗议。陶君行批评领汇出尔反尔,违反当初“五年不变、加租不超过一成”的承诺,又指增加停车场租金,直接加重租户的生活负担。[56]
2009年10月10日,领汇加租引发商户接连罢市游行,其中牛头角乐华邨商铺及街市档熄灯罢市4小时,不满租金增加三成至一倍,有经营10多年商户被迫结业,领汇又巧立名目大幅加3,000元管理费等。社民连社区干事杨国雄说,商场内精品铺乐惠店租金本为18,000元,但早前被领汇疯狂加至36,000元,东主被迫结业,“o依家都要减价清货”。 [57] [58]
社民连成员先后在立法会内,要求政府回购领汇股份,以及要求政府密切监察领汇的营运情况。陈伟业批评领汇加租“已达到失控地步”,令小本生意无法经营。[59]
2008年12月16日,梁国雄于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称领汇的行径犹如“吸血鬼”,并批评政府无力监管领汇加租,无法履行当初为公屋租户提供设施的承诺。[60]
2012年11月21日,梁国雄提出没有约束力的议案,促请政府回购领汇不少于25%的股份,以发挥影响力,迫使领汇兼顾社会责任。他指出,领汇商铺超过一半被连锁店垄断,小商户被“扫地出门”,令居民别无选择,被迫高消费。但是,在新民党、民建联反对下,议案最终以地区直选22票赞成、12票反对、以及功能组别14票赞成、20票反对遭否决。[61] [62]
自政府准许港铁上市,并实施可加可减机制后,港铁就不断加价。社民连多次在公开场合示威,要求港铁减价,反对公用事业私有化,并要求政府回购港铁。
2011年4月10日,社民连成员周诺恒及黄轩玮在“港铁竞步赛2011”活动中撒溪钱,并上台夺去时任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咪,大叫“港铁加价可耻”口号。[63]
2011年4月25日,陶君行和梁国雄联同十多名社民连成员到港铁九龙塘站,抗议港铁于2011年6月加价2.3%,并在站内张贴贴纸。稍后,社民连乘搭列车到九龙湾港铁总部抗议,沿途向乘客派发和张贴贴纸。[64]
2012年6月18日,社民连十多名示威者到港铁总部大楼抗议港铁加价,部分人搭升降机到港铁首席执行官韦达诚办公楼层时,但港铁保安突然“锁升降机”,阻止示威者表达意见。[65]
在第四届立法会任期,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调查显示市民最熟悉的十大议员中,社民连三位立法会议员皆榜上有名,得分介乎32.8至38.5分,大多排末席。[67]社民连于2009年7月提倡的五区公投,于2010年5月16日举行补选,当日约有58万人投票,气氛冷淡,总投票率比过往为最低,和以往其它补选差不多,所有辞职议员赢得议席,重返立法会。据资料显示,社民连议员在立法会的发言次数最多,而且发言片段[68]被网友上传至Youtube平台,直至2010年11月9日,点击率达十万。
2022年2月,俄罗斯派兵入侵乌克兰,造成大量乌克兰人死伤。社民连响应由反战组织“STOP THE WAR”发起的反球反战行动日示威,于2022年3月6日派代表到俄罗斯驻港领事馆抗议,期间为俄乌战争中的乌克兰死者默哀一分钟。社民连主席陈宝莹谴责俄罗斯入侵乌克兰,促俄方无条件从乌克兰撤军。她亦支持乌克兰民众自我组织自卫行动,抵抗俄罗斯。[69]
2007年末,有报密者向传媒宣称,社民连位于香港九龙尖沙咀金巴利道78号金辉阁2楼A座的办事处总部,一直是使用江湖人士的物业,该单位的业主是一间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是曾经于1996年被判监8个月,身为三合会“新义安”成员李育添[70][71]。
2007年12月24日,社民连知道此事曝光后,多位成员指责投诉无理,包括社民连主席黄毓民、秘书长陶君行、常委陈伟业等等。陈伟业更极力维护社民连,怒斥投诉是抹黑及无稽,不过他承认业主与黄毓民是好朋友现在没有犯事。[70]但外务副主席劳永乐认为投诉指控严重,即使租约合法,仍可能影响社民连的公信力,希望尽快开会及向公众澄清,但他的说法不被社民连核心成员接纳,他们均认为做法无问题。[72]黄毓民向记者亲口承认与业主是好友,但坚持他是合法租用该单位。陶君行代表社民连表示会接受任何以匿名方式捐赠的款项,强调不会歧视任何类别的捐款者,不过就不会因某人捐款而答应为他做事。[72]
中大亚太研究所副教授王家英指出,虽然政党人士使用帮会人物的单位并不违法,但香港市民普遍对政客或政党的道德要求,远高于法律要求的最低门槛。他认为社民连应该即时与江湖人物划清界线,搬离现有的会址,事件难免令社民连的形象受损,影响将来的选举。[70]
2007年12月29日,社民连突然宣布接纳劳永乐辞去副主席和退会的决定。[73]劳永乐回应指主席黄毓民一直没有交出会址的租约,黄毓民并承认此物业一直没有交租。[74]劳永乐批评,政党应保持最高的道德标准,言行合一,要有诚信和道德操守,他因为与社民连存有严重分歧,所以决定辞职。[73]社民连则发表声明,批评劳永乐近日不断发表不当和不实的言论,严重影响社民连形象和声誉,并感到震惊、惋惜和遗憾。[75]
2008年10月15日,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立法会议事厅宣读新一份《施政报告》,行政长官宣读有关生果金(高龄津贴)的部分时,为回应各政党要求提高生果金的声音,特首宣告拟将生果金由每月$625或$705,划一调升至$1000,政府称人口日趋老化,而财政资源有限,有需要考虑将来对70岁或以上的申请者加设某种形式的审查机制,使资源集中分配到有需要的申请者手上。有关审查的提议引起在场的两名社民连议员陈伟业及黄毓民表示入息及资产审查违反生果金孝敬长者原意,先后表达不满,并打断了特首宣读《施政报告》。其后两位被要求离场时,黄毓民突然向曾荫权站立的主席台前投掷三只香蕉以示愤怒。这是香港有史以来在立法会的首宗议会激进抗争事件,事件成为香港新闻焦点,引起各界市民热烈讨论。约一周后,特首曾荫权宣布取消入息及资产审查,事后引发了多个后续事件,包括有长者模仿黄毓民的掷蕉行为,亦有不少长者对社民连能成功争取无入息审查生果金与黄毓民等合照表支持。此行径亦引起社会部分人批评社民连是“搅事”(捣乱)份子,社民连澄清只为市民发声,并值此争取传媒报导,让更多市民知道政府的恶行。
2010年2月12日,社民连于年宵摊位寄卖由网民创作的“民建联礼义廉”T恤,以讽剌“民建联无耻”[注 1]。后来民建联指有关T恤涉嫌触犯《版权条例》及《商品说明条例》而被海关没收扣查,引来各方炮轰打压言论自由[76]。其后社民连主席陶君行引述海关指,不会检控社民连,但没有解释原因。社民连又不满海关依法不发还已充公的T恤,打算以法律途径争取领回T恤。[77]
2020年,社民连的摊位设有“警暴展览馆”,布置写上“反滥捕”、“独立调查”大标语,并摆放展板展示反送中运动的时序表。结果被食环署职员张贴警告信,指违反《2020年宵市场特许协议》第2附表第1条规定,要求社民连必须于1月20日凌晨1时前停止,否则终止《特许协议》。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批评当局“政治审查”。最后食环署决定终止租约,要求他们在下午3时前离开。[78]
2023年2月27日,社民连接获汇丰银行信件,称经过深入检视后将在一个月内取消其全部共三个银行户口。社民连曾要求与汇丰会面及作解释,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直至4月25日,汇丰以书面回复社民连主席陈宝莹,指经过全面检视及复核后,维持终止提供银行服务的决定,并就此致歉。汇丰在信中表示,在作出决定前已审慎考虑各项因素及进行详细评估,未有交代具体原因。汇丰回复传媒查询时称,所有银行包括汇丰在内都会定期检视客户户口状况及活动,以履行尽职审查责任。汇丰会就所得的结果,或决定不能继续为某些客户提供银行服务。社民连副主席周嘉发表示,银行户口被取消对日常运作有一定影响,包括应对支出,以及未能提取网上捐款等。他称如汇丰是因为受到政治压力,便只能“一起无奈”。但周嘉发指如汇丰只是捕风捉影,就明显不负责任,促对方清楚交代。另有至少四名社民连成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同遭取消,涉及汇丰、恒生及中银。[79][80]
6月6日,社民连五人到中环汇丰总行抗议,警方原安排五人于扶手电梯前的空地进行,但社民连要求在铜狮子像前抗议。开始前,约有十名警员现场戒备,警方先向主席陈宝莹等人诵读“在没有预先申报的公众活动向有关负责人的提示”,内容包括如发现参与人士参与违法或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必须立即通知警方。提示又引述《禁止蒙面规例》,指任何身处公众集会或游行人士,不得使用任何相当可能阻止识别身份的蒙面物品。五人拉起印有“见钱眼开”、“助纣为虐”、“取消户口无理”、“国际金融中心蒙羞”、“反对社会信用体系输港”的横额,在铜狮子前高叫口号,包括“取消银行户口,软性政治迫害”、“取消银行户口,杀人唔见血”、“国际金融中心,人人自危”、“反对政治迫害 ”、“反对践踏结社权利”。社民连副主席周嘉发形容事件是严重政治迫害,并非单纯商业操作,认为动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以及自由营商环境。周嘉发促请汇丰与社民连正式会面,真诚解释。周嘉发向记者表示,社民连储备足够营运一至两年,社民连没有全职员工及办公室,主要开支是法律诉讼开支。被问到哪位社民连成员私人账户遭终止,周嘉发表示不方便透露,但自己的汇丰账户仍然运作,而外务副主席余炜彬的中银户口则遭取消。社民连一直使用汇丰银行账户接收捐款,周嘉发称将失去数千元定期月捐,形容不能在街站筹款,再失去网上捐款渠道如同“等死”,他们将商讨其他收取捐款的渠道[81]。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兼汇丰银行慈善基金主席王冬胜在出席另一个活动时,被记者问及事件时,称不便评论个人或公司户口。他只重申集团服务全球60多个国家或地区,尊重每个地区的法律,汇丰亦有本身的合规政策[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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