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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原住民委員會核定部落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特富野部落(邹语:Hosa no Tfuya),位于台湾嘉义县阿里山乡达邦村,是原住民族委员会核定的一个邹族部落,旧称知母𦛨社或知母𦛨大社,与达邦部落同为邹族现存的两大社之一[1]。
该部落范围今属台湾嘉义县阿里山乡达邦村8-12邻[1],位于曾文溪上游长谷川溪及伊斯基安那溪两支之间的河阶台地[2][3],与达邦部落之间有伊斯基安那溪相隔[4]。
关于特富野的早年历史,几乎都以口传历史的形式留下。在特富野的创世神话中,天神哈莫(Hamo)降落玉山后,摇落枫叶,创造了邹族人,并繁衍出了个氏族。后来发生大洪水,人们逃到玉山避难,洪水退去后,天神在山林中踩出脚印,族人便归随这些脚印定居,其中第一个脚印即是特富野[5]。根据特富野的口述历史,当时尼雅后撒氏族(Niahosa,今汉姓梁家、陈家)自玉山向西迁往南投县信义乡和社溪一带。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后,有一部分的族人南下穿越清水溪,翻越塔塔加鞍部,到达现今的特富野[3][6]。尼雅后撒家在此生根后,便于此地建立“库巴”(Kuba,男子会所),并邀请亚细卡纳氏族(Yaisikana,汉姓石家)、雅达乌犹卡那氏族(Yatauyongana,汉姓高家)、特士库家(Tosku,汉姓杜家)、汪家(Yavaiyaana)等氏族共组部落,而这些氏族在玛雅斯比(mayasvi)及收获祭(homeyaya)等祭典上,仍能有其特殊地位。而首先建立特富野社的梁家,也自然拥有对部落的实际领导权,成为“别雍西”(peongsi,部落领袖)[3]。然而梁家行事风格专断,且会欺压其他氏族,甚至在豆花之祭(mee fo'na)时当众侵犯民家少女,导致少女受辱而跳崖自杀[7][8]。后来汪家的阿给亚姆马(Ak'e yam'um'a)推翻梁家的领袖地位,自此汪家成为别雍西氏族迄今[3]。
在日治时期之前,邹族共有达邦(Tapangʉ)、特富野(Tfuya)、鲁富都(Luhtu)、伊姆诸(Imucu)四个大社,彼此之间处于时而分立又相互联合的状态[9]。在邹族族群政治结构中,大社(Hosa)为邹族的政治与祭仪单位,大社下面会领导数个小社(lenohi`u)[9]。大社必须要有能力举办所有的传统祭仪,和拥有独立的“库巴”[9]。后来鲁富都及伊姆诸逐渐衰亡,如今仅有达邦及特富野两座大社[1]。
隶属于特富野的小社有来吉(lalaci)、乐野(lalauya)、石埔有(cipu'u)、毋荖烟(meoina)、竹脚(pcopcoknu)等五社[10]。
特富野部落由各氏族(aemana)所构成[11],氏族内不可通婚,氏族下可能会有亚氏族的存在,其内也不可互相通婚[12]。
氏族 | (亚氏族) | 汉姓 | 备注 |
---|---|---|---|
尼雅后撒(Niahosa) | 梁 | ||
阿库亚亚纳(Akuyayana) | 陈 | ||
亚细卡纳氏族(Yaisikana) | 石 | ||
Voyuana | 石 | ||
雅达乌犹卡那(Yatauyongana) | 高 | ||
特士库(Tosku) | 杜 | ||
雅瓦伊亚纳(Yavaiyaana) | 汪 | 部落首领家族,因此又称为别雍西家族(peongsi) | |
亚细允古(Yasiyungu) | 安 | ||
慕噶纳纳(M |
武 | 自亚细云古家分出 | |
迪雅奇安纳(Tiaki'ana) | 郑 | 亚细云古家之养子、异族 | |
亚萨奇耶(Yasakiei) | 洋 | 自亚细云古家分出 | |
Teneoana | 田 | 亚细云古家养子 | |
Tuthusana | 朱 | ||
优路拿纳(Yulunana) | 汤 | ||
Luheacana | 罗 | ||
博伊哲努(Poiconu) | 浦 | ||
Yapsuyongana | 叶 |
目前特富野社尚保留的祭仪包含玛雅斯比(Mayasvi)、收获祭(Homeyaya)、播种祭(Miapo)。其中玛雅斯比属于全部落性的祭典,后两者则属于家族性的祭典[13]。
小米播种祭为邹族岁时祭仪中,每年最早举行的一个[14]。该祭仪属于家族性的祭仪,传统上以女子主持之,目前则无此限制。通常在圣诞节后至元旦期间举行,以小米播种仪式祈求小米丰收[13]。
小米(ton'u)为邹族人的过去主食,因此有许多配合小米生长时序的相关祭仪。而猎祭、河祭、路祭等其他重要祭仪,也是小米周期仪式为中心举办,这些祭仪接合称小米祭仪(mee ton’u)[15]。日治时期以前,特富野社的小米祭是在每年第七个月圆到第八个月圆间的一个月间举行,并会根据当年的事件,决定是否举行玛雅斯比[13][15]。过去小米祭的时长可达一个月,但在日本政府的管控下,祭仪时间方才逐步缩短[15]。如今特富野社的小米祭仅有一日,达邦社则为两日[14]。
玛雅斯比的时间约在二月或八月,在邹族中仅有达邦及特富野社举行。玛雅斯比举行的时机,大致有三种:其一是出草或征战归来,其二是修葺会所,其三是在小米收获祭后,视当年是否有重大变故或灾厄而举行[16][13]。在特富野部落,该祭仪会于“库巴”前的广场前举行,并祭祀天神哈莫(Hamo)、军神亚伐霏欧(yi'afafeoi)、司命神波送弗依(bosonfihi),以及过去遭到馘首的人头灵魂(hitsu)。祭典由迎神曲开始,在三天二夜的歌舞后,于最后一日午夜十二时吟唱送神曲结束[13]。
如今的玛雅斯比源自于早期的敌首祭仪(mee hangʉ),在邹族尚有猎首(yofngu)习俗时,特富野社会于小米丰收祭后举办路祭(smoceonʉ),修缮道路并出草猎首。如果有成功获得敌人的人头(hangʉ),便会将人头插在树上,并切下一小块猪肉放在另一根竹竿喂食人头,之后将竹竿插在神树上,并取下人头放在广场中央。此时猎得人头的战士会担任主祭者,以人头为中心跳舞,跳了五圈之后,众人再将人头放入库巴的敌首笼中。此时五大家族会将各自的小米酒倒在一起,用于祭祀敌首笼内的人头。经过一连串仪式后,会举办成年礼。日治时期的人类学者鸟居龙藏和森丑之助为当时曾分别进入特富野社和达邦社的库巴中,盗取两社敌首笼中的头骨带回东京大学标本室研究。森丑之助在偷了五颗头颅后,深感不安,在十一年后写了〈偷窃骷髅忏悔录〉一文[17]。
后来在日本政府的威逼利诱之下,邹族终于放弃了猎首行为,但仍以过去保存的人头继续进行猎首祭仪。1936年4月2日,特富野社在丸山警部补与其他职员的见证下,将过去保存的数百颗人头全数掩埋。在缺乏实质敌首的状况下,社群长搜集了部分相关祭仪,并将原先敌首祭仪重新撷取,整理成玛雅斯比(mayasvi)。“玛雅斯比”原先指的是敌首祭仪中轮舞的一部分,但后来以此称呼整个祭仪。到了1950年代,长老教会及真耶稣教会进入特富野部落,该部落遂于1957年停办,赤榕神树(yono)也被撒盐枯死,并被牧师砍除[18]。后来对原住民信仰相对较宽容的天主教来到部落,特富野天主堂的德国籍神父傅礼士(Fr. Rudolph Frisch)努力劝说部落恢复玛雅斯比,并于1976年在库巴举行弥撒。在傅礼士的劝说和返乡青年的努力下,长老及领袖汪光洋重新栽植神树,恢复了玛雅斯比。在玛雅斯比复办初期,尽管筹备会坚持以传统仪式办理,但在正典外也加入了山地文物展示、扩大歌舞节目、歌舞竞赛,及农产品摊位等等。长期的中断导致各氏族的传家歌曲遭到遗忘,也使特富野部落相较达邦部落的玛雅斯比,多了一层表演性质,神圣性与禁忌较不受重视[17]。
传说人物:
近代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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