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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官修的《清史》是指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撤退到台湾以后,由官方出资进行大规模整修《清史》的工作,总计有三次:第一次由国防研究院主持,以关内本《清史稿》为蓝本重新整理出版,定名为《清史》;第二次由国史馆、国立故宫博物院合作,就关外本《清史稿》进行校注,完成《清史稿校注》;第三次由国史馆依据《清史稿校注》,以及清代国史馆档案与清史馆档案,推动纂修的《新清史》。
中国二十四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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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序 | 书名 | 作者 | ||
姓名 | 时代 | |||
1 | 史记 | 司马迁 | 西汉 | |
2 | 汉书 | 班固 | 东汉 | |
3 | 后汉书 | 范晔 | 刘宋 | |
4 | 三国志 | 陈寿 | 西晋 | |
5 | 晋书 | 房玄龄等 | 唐 | |
6 | 宋书 | 沈约 | 萧梁 | |
7 | 南齐书 | 萧子显 | ||
8 | 梁书 | 姚思廉 | 唐 | |
9 | 陈书 | |||
10 | 魏书 | 魏收 | 北齐 | |
11 | 北齐书 | 李百药 | 唐 | |
12 | 周书 | 令狐德棻等 | ||
13 | 南史 | 李延寿 | ||
14 | 北史 | |||
15 | 隋书 | 魏徵等 | ||
16 | 旧唐书 | 刘昫等 | 后晋 | |
17 | 新唐书 | 欧阳修等 | 北宋 | |
18 | 旧五代史 | 薛居正等 | ||
19 | 新五代史 | 欧阳修 | ||
20 | 宋史 | 脱脱等 | 元 | |
21 | 辽史 | |||
22 | 金史 | |||
23 | 元史 | 宋濂等 | 明 | |
24 | 明史 | 张廷玉等 | 清 | |
相关 | 东观汉记 | 刘珍等 | 东汉 | |
相关 | 新元史 | 柯劭忞 | 民国 | |
相关 | 清史稿 | 赵尔巽等 | 民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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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史稿》完稿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内部就有应重新编写清史之声,但因战乱而无法实行。国府迁台之后,于民国43年(1954年)召开了第一届国民大会。会上,一百多位代表联名敦请中华民国政府延揽史家,从速编纂清史。其后,几位监察委员于民国48年(1959年)又提出“敦促政府迅修清史案”。民国49年(1960年),在第一届国民大会第3次会议上二百多位国大代表联名提出“请政府迅速编成清史以维护文化传统案”,针对当时中国大陆开始考虑纂修清史的新情况,声称“大陆确已着手编拟清史,显有篡窃之企图,故此事刻不容缓”。
在这一波波声浪之下,中华民国总统兼国防研究院院长蒋中正终于同意纂修清史,并在国防研究院成立了“清史编纂委员会”,张其昀为主任,萧一山为副主任,彭国栋任总编纂,但这部《清史》被定位为“献礼工程”。张其昀决定于民国50年(1961年)“元旦出版第一册,双十节出齐,以为庆祝五十年国庆之贡献”,仅留给修史者一年的时间。
经过内部讨论并征求各方意见,国防研究院“清史编纂委员会”首先拟定了21条凡例,后来成为台版《清史》卷首的叙例。凡例中明确此《清史》将以《清史稿》为蓝本,主要是修订而非撰写。之后修史人员明确各自分工,除23位编纂委员以外,又外聘了几位专家参加撰稿和修订工作,最后由主任并口总编纂负责统稿。一年后,全书告成,以国防研究院和中国文化研究所合作名义刊行《清史》,共计8册。
该书除以《清史稿》(关内版)为蓝本进行编纂外,以“正其谬误,补其缺憾”,对《清史稿》的内容进行了部分订正。一方面,史家修改用词,使其笔法较为客观。如书中有关明清战争的内容,《清史稿》中称明朝“寇”、“犯”等字样,一律修改为“攻”。其他如在行文中根据情况将“诛”改为“杀”、“僭号”改为“建号”,“为乱”改为“举事”等。另一方面,增补了一些史事,改正了部分错误,这在纪、志、表、传各部分中都有所体现。如本纪中,史家根据《清实录》等书的记载,对一些错误的时间记载加以修改,还增补了一些重要史料。《天文志》中增补了一些天象记录,《灾异志》中删除了一些荒诞不经的内容和并不罕见的三胞胎记录等,其他地理、职官、艺文、邦交各志也有一些修订。表的方面,对部分年表进行重新规划,更正了《清史稿》原表中的几千处错误,还重写了《大学士年表》和《疆臣年表》的序言。传的方面,《后妃传》中不再避讳,客观记录了清代帝王诞生后的名字,如“太祖生”改为“生努尔哈赤”、“太宗生”改为“生皇太极”等等,又删除了宣统退位后在民国年间给予旧臣的封号、谥号,其他各传增订或改正的地方还有很多。
其次,还新编了《南明纪》、《明遗臣列传》、《郑成功载记》、《洪秀全载记》和《革命党人列传》。这部分内容大多源于国府撤台引发的政治需要和学术兴趣,虽然由于政治取向问题使得某些史评未必客观,但台湾学者对这一部分下了很大工夫。他们广泛收集史料,增补了许多史实。从彭国栋《清史纂修纪实》一文所见,仅《南明纪》就引用了五十五种史料,《郑成功载记》亦引用数十种。仅从保存大量史料这一点来看,就有其史学价值。
但从总体上看,台版《清史》未能摆脱原著弊病,错漏层出,刘振东曾义愤填膺地三次质询。身为总编纂的彭国栋自己也承认,台版《清史》十分之八沿用《清史稿》,因仓促付印,没有时间详加考证,该书本纪中的时间错误还有许多地方没有修正。又如《天文志》中正文与附表内容不符,《清史稿·地理志》中原来就缺少的察哈尔一卷仍没有补入等等。诸如此类问题,不一而足。即使是修史者本身非常重视的新编部分也有问题,有些提法在清史范畴里显得不伦不类、有些地方不合体例。例如《革命党人列传》四卷,第一、二卷是编年体,第三、四卷是传记体,名为列传并不合适。此问题虽被提前发现,但是因为该书的目录早已印出,为了前后一致而没有更名,造成了名实不符的错误。
台版《清史》留下的诸多遗憾,除了当时台湾缺乏清廷档案文献资料、修史条件并不理想等客观因素外,和主事者未按学术规律修史,忙与大陆纂修清史抢时间、打造“献礼工程”有着很大关系。短短一年时间,无论如何也编不出一部规模宏大、能够涵盖近三百年史事的学术精品。此前只有同样为人诟病的《元史》编纂如此仓促,无怪乎张其昀在台版《清史》序中声明“依新史学之体例与风格,网罗有清一代文献,完成理想中之新清史,则寄厚望于后来之作家”。
全书共有550卷,包括本纪25卷、志136卷、表53卷、列传315卷,补编21卷,为《清史稿》关内版的改订本。删除了反对、诬蔑中华民国的记载。补编包含南明纪(5卷,以南明政权人物为主)、明遗臣列传(2卷,以反清的明朝旧臣为主)、郑成功载记(2卷,以台湾郑氏政权人物为主)、洪秀全载记(8卷,以太平天国人物为主)、革命党人列传(4卷、以反清的革命家为主)
1978年至1984年,在史学家钱穆、蒋复璁等人的倡议下,由国史馆与国立故宫博物院合作,陆续出版了《清史稿校注》十五册,另附录一册。该书采取“不动原文,以稿校稿,以卷校卷”的方法,就关外本《清史稿》进行校注,在基本上不更动《清史稿》原文下,取两馆所藏清代档案官书以及各类官私史料等,进行检校、查考、补注与订正,其校注处皆清楚注明出处与所引文字资料。《清史稿校注》除对《清史稿》具有补正效果外,对读者而言,检索是书更可管窥两馆所藏珍贵史料,故深获研究者之肯定[1][2][3]。
1991年以后,国史馆拟依据《清史稿校注》,以及清代国史馆档案与清史馆档案,继续推动纂修《新清史》的计划,国史馆清史组先后完成全部的〈本纪〉及部分的〈志〉,并印制成书[4]。
2000年中华民国政府政党轮替以后,政府对国史的内涵重新定位,将国史馆的工作重心转移至台湾史,新修清史的计划无疾而终。
2020年10月,总统府主管(不含中央研究院)110年度单位预算评估报告提到,国史馆不应编纂官方历史,认为民主时代不应该有所谓“官史”或“正史”,由政府制定单一史观之正史、评断历史定位,显然无法具备客观性或权威性,也无法取信于民。根据国史馆网站简介,目前工作重心为民国史料维护与历史文化推广,未见新修清史计划[5]。
全书预定600卷,1000万字[6],已完成的有本纪33卷。志方面,可见的有〈地理志〉27卷及〈礼志〉12卷、〈乐志〉8卷(以上皆内部印行本,未在市场发售)。独立出版的有王恢主编的《新清史地理志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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