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暴雨警告信号是香港出现暴雨或预测将有暴雨时,由香港天文台发出的警告信号。此警告系统独立于其他气象警告,可以与其他警告同时生效(例如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强烈季候风信号、雷暴警告、山泥倾泻警告及新界北部水浸特别报告),但由于暴雨下不会出现结霜,因此此警告不会与霜冻警告同时生效。与火灾危险警告、寒冷天气警告或酷热天气警告同时生效时的机会甚微,因为非风季和雨季时节(天气干燥、寒冷)或酷热天气时甚少出现暴雨。暴雨警告信号将透过香港各电台及电视台广播,其中电视萤光幕会在节目播出期间出现颜色雨云标志。发出暴雨警告信号目的是及早提醒市民香港将会下大雨,可能造成严重混乱,并确保各紧急服务机构及部门都已经准备就绪,随时处理因暴雨可能造成的紧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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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暴雨警告定义及应变措施
香港暴雨成因
香港的暴雨成因大多为低压槽,据天文台统计,在1998年更改暴雨警告系统后至2023年间发出的27个黑色暴雨警告当中,其中十四次的成因均为低压槽[1],其次是热带气旋,共有九次,两次受西南季候风影响,高空扰动及活跃偏南与偏东气流在珠江口汇聚各占一次,同时,高空扰动所造成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为有纪录以来最短的一个[2]。
历史
为教育市民在恶劣天气下的应变方法,天文台早在1967年4月设立暴雨及雷暴警告信号,其中暴雨警告信号表示过去一小时已经录得50毫米的雨量[3]。不过该信号只供政府部门内部使用,以提高政府部门对自然灾害的预防能力,而不作公开发布。
1992年5月8日早上,受徘徊于华南的低压槽影响,香港出现暴雨,天文台录得由早上6时至7时的一小时内降雨量达109.9毫米,打破当时纪录(该纪录已先后在2006年7月16日、2008年6月7日及2023年9月7日被打破)[4],市面在没有停工停课安排下出现严重混乱。事件后不久天文台建立新一套暴雨警告系统,取代1967年起使用的旧警告,最初分绿色、黄色、红色及黑色四个级别。第一阶段的绿色及黄色暴雨警告具有预报成分,但与旧警告一样,只会向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发出;而第二阶段的红色及黑色暴雨警告则根据香港境内实际录得的雨量而发出,向市民公开发布。其中首三个级别的颜色是源自交通灯的绿、黄、红三色组合,当中黄色灯号实际上呈橙黄色,英文以amber表示,因此黄色暴雨警告的英文名称亦对应采用Amber[5],与黄色火灾危险警告采用Yellow有所不同。
1997年6月4日早上香港受暴雨影响,天文台在早上7时05分发出红色暴雨警告信号[7]。由于红雨警告在学生上学途中发出,而当时的教育署亦并无宣布停课,情况颇为混乱。1998年3月,天文台接纳申诉专员公署就暴雨下上课安排的调查报告的建议[8],开始向市民公开发布黄色暴雨警告信号,绿色暴雨警告信号同时被删除,以及将黑色暴雨警告的定义修订至现行制度。修改后三个级别的暴雨警告信号均具有预报成分,并一直沿用至今。
由1999年起,天文台尽可能会在广泛地区下大雨之前,在“每小时温度湿度报告”指出未来一段时间香港广泛地区可能会受大雨影响。2011年起透过“特别天气提示”显示,而天文台微博及Twitter则显示为“大雨预报”。当暴雨警告信号发出后,相关提示便会取消。
由2024年起,天文台加强有关恶劣天气(包括暴雨)信息发放。若有需要,会在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期间另外发出特别天气提示,提及将会更改信号之时间,或改发更高信号之可能性[9]。此外,当香港部分地区录得一小时雨量远超70毫米,即雨势发展至大暴雨或特大暴雨程度时,亦会另外发出特别天气提示提醒受影响地区的市民需高度戒备[10]。
争议及误解
虽然现行暴雨警告系统中包括了预报成分,天文台亦争取在上班上课时间大雨出现前一两小时发出黄雨警告,并在雨量达到指定水平前发出红雨及黑雨警告[11],但暴雨警告信号的预警时间一般极短,2006年、2010年、2014至2015年、2020年更发生所有级别的暴雨警告信号在1小时内全部发出之情况(当中2006年更两度出现)。由于雷雨区的强度变化急剧和难以预计,很多时候雨势在信号发出后即减弱,令外界普遍感觉天文台预报暴雨能力不高。
发出暴雨警告信号多次引起争议,亦与信号与停工停课安排挂钩有关。近年不少市民会在暴雨情况下,直接致电香港天文台表达对发出信号安排的不满[12]。不少市民甚至雇主不明白暴雨影响时间一般远比热带气旋吹袭为短,误以为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的应变措施与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时的措施相同,以为在发出信号后即时下班回家,未有依照当局呼吁留在安全地方暂避,结果导致更多不便及混乱。现任天文台助理台长的徐杰志曾于2013年在网志提到:当雨势稍为减弱,但天气仍然持续不稳定时,已生效的暴雨警告不一定会随之改变,以免信号经常“又上又落、又落又上”,造成更多的混乱[13]。
另一方面,发出暴雨警告信号的准则亦被质疑着重市区、轻视新界(特别红色及黑色暴雨警告信号)[14],即雨势集中在港岛及九龙且预计或已经达指定雨量时,便会发出相应警告;但当雨势集中在新界时则不会发出相应警告,甚至不发出暴雨警告信号,若新界北部雨势较大则发出新界北部水浸特别报告[15]。天文台则指是参考全港雨量站数据,作为发出暴雨警告信号的参考基础。而雨量站的分布密度因地区而异,布局考虑了不同因素,在水浸风险、山泥倾泻风险、人口密度较高的区域,雨量站会较密。若果大雨在雨量站较密的地方出现,录得高雨量的站数自然较多,发出暴雨警告的机会亦会增加[16]。而据渠务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及政府统计处数据,近年严重水浸个案、山泥倾泻地点及人口分布均以九龙及港岛较为密集,因此该区雨量站密度亦较高,录得高雨量的站数几率相对较多,因此大雨影响该区时发出暴雨警告的机会相应增加。加上香港各区雨量差异大,天文台发出暴雨警告信号期间会与市民感受到的情况不符,亦引起市民不满。有意见认为应推出分区暴雨警告,而天文台认为不可行分区警告,因为暴雨发展与移动有时相当迅速,短时间内可以有很大变化,需不断更新瞬息万变的警告,对跨区活动的市民会造成信息混乱[17]。而天文台亦因应不同地区的雨量差异,加强分区雨量资讯,先后推出“局部地区大雨提示”、“大雨及雷暴区域资讯网页”及“定点大雨资讯通知”。
局部地区大雨提示
2016年4月13日早上香港受暴雨影响,天文台在早上6时半发出黄色暴雨警告信号。惟市民根据当日的降雨情况,认为天文台应发出更高暴雨信号。但根据天文台当日雨量纪录,大部分地区一小时雨量只有50毫米以下;早上6时45分至7时45分期间,只有元朗、屯门及大埔录得超过50毫米雨量;而7时45分至8时45分期间,亦只有离岛和南区录得超过50毫米雨量。天文台解释当时的雨量未达到发出更高暴雨警告信号的标准,而期间雷雨带移动速度快且逐渐减弱,加上影响范围不广泛,故天文台根据准则只维持黄色暴雨警告信号[14]。但天文台事后亦因应不因地区的雨量差异,在同年7月28日起推出“局部地区大雨报告”服务[18]。当香港个别地区录得每小时雨量达到或超过70毫米,有可能引致严重水浸并构成危险,但如当时雨势未扩展至香港广泛地区并达至须要发出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的指标时,天文台会发出局部地区大雨报告并透过“特别天气提示”显示,列出受影响分区及已录得的雨量,提醒市民有关地区可能已经因大雨而引致水浸,以作出相应的防御措施。由于新界北部已有新界北部水浸特别报告提醒该区(包括北区及元朗区东部)市民大雨可能引发之水浸风险,因此“局部地区大雨报告”只适用于香港其他地区。
随后天文台在2021年5月14日推出“局部地区大雨提示”,以取代“局部地区大雨报告”,并会参考录得雨量以及临近预报系统的雨量预报发出[19]。而该提示适用于全香港地区;惟新界北部水浸特别报告生效时只适用于新界北部以外的香港其他地区,即与之前“局部地区大雨报告”适用范围一致。
另一方面局部地区大雨提示可能会与黄色暴雨警告信号同时发出,但当天文台预计大雨有机会扩展至广泛地区并达至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的指标时,则会发出有关暴雨警告信号,并取消局部地区大雨提示。
发出纪录
暴雨警告纪录之最
参考文献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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