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事件是一场发生于1912年(明治45年)5至6月之间的抗日事件,地点是台湾嘉义厅大埤头庄土库仔(今云林县大埤乡)。当地人笃信一个已故乩童柯象的肉身佛像,当地的业余乩童黄朝即假托柯象降乩指示,将由自己担任“台湾国王”,号召民众一同驱逐日本统治者。但黄朝尚未举事,本案即爆发,黄朝在逮捕过程中持菜刀杀伤警察,被捕后死于狱中。其余从犯一一被捕,连柯象的肉身神像,也被日本官员没收。
简历
黄朝是一位居住在嘉义厅大埤头庄土库仔、以苦力劳动为生的三十一岁男子,他同时在当地的北极殿担任乩童;黄朝的舅父黄老钳则同是苦力,年五十三岁;二人常在工作中受日本人欺压,因而经常与之发生冲突,因受中国革命党启发,1912年5至6月之间,黄朝称柯象封他为“台湾国王”,号召平日不满日本人行径的同伙们聚集 ,并预定在八月起义武装抗日,届时会有“清朝”的大军来一同共襄盛举。
黄朝以利诱手法号召信众,还威胁说如果不信仰他,会遭到洪水灭顶之灾,只要喝了就可以得到神灵加持,黄朝还告诉信众,日本也即将被洪水淹没,中国也来了两位进士宣称要杀光日本人,黄朝就是大王,黄老钳则为副王。
不久,当地区长张兵、保正张加高、甲长张龙等人随即得知相关消息并将之呈报警察机关;警察圆崎群治等随后差遣台湾人巡查补陈读前往黄老钳住处搜查,并命令解散信众。警察离开当地后,黄朝再度现身召集群众商讨起义事宜。
不待黄朝行动,警察根据情报搜捕黄朝、黄老钳等十六人,并决定将黄朝带至派出所讯问;但是,黄朝在逮捕过程中持菜刀杀伤警察圆崎氏,并马上被众警压制。
同年6月30日,黄朝暴毙于看守所。
同年9月3日,台南地方法院依《匪徒刑罚令》 宣判该案主事者死刑,其余则分别为无期徒刑二人、有期徒刑十二人、行政处分一人。[来源请求]
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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