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 ad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警务处处长(英语:Commissioner of Police,缩写:CP) 俗称“一哥”[注 1]或“一姐”[注 2],是香港警察职级中最高阶宪委级职级,相当于首长级公务员薪级D8;位于警务处副处长之上,为香港警务处首长。于主权移交后,根据《基本法》规定,警务处处长为香港政府主要官员,由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警务处处长由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若是需免除职务,则要由行政长官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其职务,在《香港政府宪报》中公布。
除非有特别原因令政府特别批准,否则警务处处长的退休年龄和一般警察一样都是57岁。因此任期和其他香港政府主要官员不一样。
警务处处长无法履行工作、缺勤、休假期间,由管理、行动、国安三位副处长顺序署任警务处处长职务。
警务处处长的衬衣为白色, 肩章为一枚双杖嘉禾花、一枚市花及嘉禾及一枚军星,领章为叶片纹,警帽有双条银色叶片边饰,权杖一枝。
因为早年香港政府负责翻译的人选每次皆不同,警察首长之中文官方译名亦时有不同。政府档案中曾经出现的中文译名包括总缉捕官、总差役和香港差头等等;时至1909年,官方名称首次定为香港巡警道,至1917年改称为警察司,至1930年再改称为警察总监。直至1935年,正式定为警务处处长,并且一直沿用至今。[1]
警务处处长
香港警务处长俗称“一哥”,源于其专车的1号车牌,没有任何英文字母。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香港人口比较少,属于殖民地管治模式,英国派驻香港的行政长官为总督,负责行使英国所制定的政策以及发出行政命令。当时的香港政府的结构非常精简,为总督对下仅次于辅政司拥有最大权力的第2号人物,即为治安首长(即当时的警务处处长)。管理范围包括领导警察、出入境事务、海关、消防和监狱管理及囚犯更生等等,并且执行所有一切与香港治安相关的行政及命令。
首批香港官员的车辆车牌号码可以参考到各人的重要性排列位置。在香港,于1907年共有6辆汽车登记。当时,香港车辆注册号牌由警察司(即现今的警务处处长)负责登记。
除1号车牌外,各司署的无字头车牌均已经售予私人拥有,就应否出售1号车牌的问题,曾经一度引起公众议论,时任警务处处长李君夏表示,出售1号车牌有违警队传统,并且打击警队士气,他强烈抗拒出售之。后期的警务处处长李明逵亦表示,1号车牌不是给警务处处长,是香港市民认为维持治安的警队最为重要,是给警队的。他认为如果警队表现不好,有20个1号车牌亦没有用处。故此他赞成保留,认为可以作为对警察的一种鞭策。[3]
香港警务处处长会获编配官邸,官邸位于香港岛马己仙峡道50号。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