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运用科(Use of English)是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高级补充程度(AS-level)科目,设立目的旨在测试考生的英语水平能否达到大学学位和工作的要求。
历史
英语运用科于1967年开设,但直至1988年为止,此考试是供香港大学作参考的“英语测试”,并非属于正式“高级程度”(A-level)科目,高考证书不会列出该科成绩,考生会另外获发英语运用考试证书。
1989年开始改革,至2013年为止,英语运用科考试的目的,为“考核中七毕业生的英语能力”,供专上学院及雇主参考。1994年课程改革以后,正式成为高级补充程度(AS-level)科目。
自1994年至2013年为止,英语运用科分别设有五份考卷以测试考生的聆听能力、写作能力、阅读能力及英语系统的认知、口语能力、实际运用到工作和学习的能力。在1994年课程改革前,本科并不设有口试。
2009年9月开始实施三三四高中教育改革,英语运用科的现行考试形式于2012−2013学年后,随高级程度会考的取消而废除。而香港中学文凭的英国语文考试试卷的设题形式,参考香港中学会考英国语文科在2007年以后所采用的考试形式而非本科的形式。
概述
在考生升读大专院校的角度上,英语运用科一直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各大专院校(不论有否参加大学联合招生办法(下称联招)或是否经联招申请)的收生一般规定,除非院校容许考生以指定的国际英语考试取代(一般为国际英语测试系统(IELTS)或托福(TOEFL)),否则以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报名的全部考生必须最少取得英语运用科E级方能报读各大专院校的学位课程。个别院校或学系的学位课程,甚至副学位课程或会指定“英语运用科成绩达到特定等级”(例如E级或D级)视同报名最低资格的一部分,又或对报名者于该科取得的成绩作出加权调整[1]。
试卷
全卷分四部分:
- Cursory Reading 速读(占全卷25%)
- Summary & Reading Comprehension 撮写及阅读理解(Summary占20%,Reading占10%,合共30%)
- Compositon 作文(占25%)
- Listening Test 听力(占20%)
当中速读、撮写及阅读理解、作文以一份试卷形式,合共3小时。考试会先进行速读部分,考生须以30分钟完成20多条选择题,阅读考材取自多份文章。其后试场主任宣布速读部分完结后,考生需于余下2.5小时完成撮写及阅读理解、作文两部分。而听力测验会安排另一日进行。当时入读港大英语运用科的最低成绩为E级。
自1989年开始,英语运用科考试进行改革。特别着重英语于日常生活、学习及工作的应用,让大专院校及雇主得知中七毕业生的英语水平。同时港大提高英语运用科的最低成绩至D级。 于1989至93年间,考试设四部分。各部分比重如下:
- Section A: Listening 听力(占18%)
- Section B: Writing 写作(占23%)
- Section C: Reading & Language System 阅读与语言系统(占24%)
- Section D: Practical Skills for work & study 应用技能(占35%)
1994年开始,因应预科制度改革,英语运用成为高级补充程度科目。维持原有四卷的设计及精神外,并加入口试,全面测试考生的聆听能力、写作能力、阅读能力及英语系统的认知、会话能力、实际运用到工作和学习的能力。各部分比重修订如下:Section A: Listening 听力(占18%)、Section B: Writing 写作(占18%)、Section C: Reading & Language System 阅读与语言系统(占18%)、Section D: Oral 说话能力(占18%)、Section E: Practical Skills for work & study 应用技能(占28%)
各部分的形式如下:
- Section A: Listening
- 聆听,1小时,占全科分数18%。聆听试卷时段内,会播放一段共分三节(2002年及以前为两节)以假设情景为背景的录音,只播放一次,录音内的各人以英文对谈。考生则需要依照录音内容完成卷内所有题目。录音播放中途不会有停顿,考生需一边聆听一边作答,有时只能记下关键词语,待每节录音播完后再整理,因此考生被指示要用铅笔作答。
课程没有明确规定录音分段形式。按历届试题录音,形式如下:
2002年以前 | 2003年以后 |
---|---|
播放考生指示 | |
播放情景说明 | |
播放第一部分说明 | 播放第一部分说明 |
阅读第一部分试题(5分钟) | 阅读第一部分试题(2分半钟)
(2003年至2004年:3分钟) |
播放第一部分录音 | 播放第一部分录音 |
整理第一部分答案(5分钟) | 整理第一部分答案(2分半钟)
(2003年至2004年:3分钟,2009年:2分钟) |
播放第二部分说明 | 播放第二部分说明 |
阅读第二部分试题(3分钟) | 阅读第二部分试题(2分钟) |
播放第二部分录音 | 播放第二部分录音 |
整理第二部分答案(2分钟)
(2009年:2分半钟) | |
播放第三部分说明 | |
阅读第三部分试题(2分钟)
(2003年:3分钟,2004年:5分钟) | |
播放第三部分录音 | |
整理全卷答案(10分钟) |
- Section B: Writing
- Section C: Reading and Language Systems
- 阅读及语文系统,1小时30分钟,占全科分数18%。试卷分两部分:阅读部分从报刊或杂志中拣选一篇文章(九百几十字)设多项选择题,占全卷分数的1/3,考评局建议作答时间为20分钟;语文系统部分设有包括文章单字选择、文句选择、句子前后配对、撮写文章填充、文章校对题目,以全面测试考生对英语文法的认知,占全卷分数2/3,考评局建议作答时间70分钟。
- Section D: Oral English(1994年起增设)
- 口试,20分钟,占全科分数18%。考评局会以三至四人为一组。试卷分两部分:首部分(Individual Presentation)考生需以十分钟阅读及摘记一篇约300字文章,再用两分钟限时描述文章内容。当全组讲述完毕后随即进入第二部分(Group Discussion),考生要用两分钟准备一条与文章内容相关的讨论题,其间不得作笔记,再进行讨论。讨论时间依每组考生数目而定,四名考生为十分钟,三名考生为八分钟。
- Section E: Practical Skills for Work and Study(改为AS前为Section D)
- 适用于工作和学习的实用技巧,1小时45分钟,占全科分数28%。试卷提供考生假设的身份和背景,考生需完成两至三个任务。试卷附有一本资料本(Data file),内有以不同形式呈现的资料,考生需从中选取适当资料完成任务。常见任务类型要求是写作报告、文章、信函、计划书或通讯等。
该考核模式亦曾在1996年至2006年会考英文科课程采用。
除Section D(早期于高考笔试科目开始前,后期于笔试科目全部结束后分成若干日和时段进行,一般为中学放学后的时间)外,英语运用考试分成两日进行,早期第一日上午考Section E和Section C,第二日上午考Section A,下午考Section B;后期第一日上午顺序应考Section B和C、下午为Section E。翌日则应考Section A。
在1996年及以前,Section A以录音带播放,由于UE考生人数远较会考英文课程乙考生人数少,只设一个时间进行。直至1997年高考聆听考试转用香港电台(最初为香港电台第四台,2003年后改为香港电台第二台)作电台广播。
异常事件
1986年4月12日举行的聆听卷,由于考试录音带制作出错,录音给出错误指示,部分试场自行中止考试。考试局决定所有考生在5月2日下午于原试场重考。
2000年的聆听卷,录音声带中插入了1994年的电台节目长约3分钟录音。因为该段录音声带音质明显较差,引起考生恐慌,以为自备的收音机接收出了问题。考试局试后按考生在试卷其他部分表现,调整该部分的分数。
2008年的聆听卷,有一题问可以携带的物件,试题指示考生以打勾或打叉表示,并附上一个打勾的例子,但没有说明勾号和叉号的意思。大部分考生以勾号表示可以携带,叉号表示不可以携带,也有考生只用勾号表示可以携带,不可携带物件的方格漏空。由于题意不清,考评局修改评卷参考接纳漏空的答案,引致考生不满,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
等级分布
以下用2007年首次报考的日校考生的等级分布为例子:
性别 | 等级 | A | A-B | A-C | A-D | A-E | A-F | UNCL | 总人数 |
---|---|---|---|---|---|---|---|---|---|
男生 | 百分率 | 0.6% | 2.9% | 12.2% | 37.5% | 71.3% | 88.1% | 11.9% | 12 679 |
女生 | 1.0% | 4.7% | 18.0% | 45.1% | 76.3% | 90.6% | 9.4% | 15 773 | |
全部 | 0.8% | 3.9% | 15.4% | 41.7% | 74.0% | 89.5% | 10.5% | 28 452 |
这组考生中曾应考2005年会考英文科者,按当年选择的会考英文科课程划分,那么英语运用科等级分布如下:
2005年会考选考 | 等级 | A | B | C | D | E | F | UNCL | 总人数 |
---|---|---|---|---|---|---|---|---|---|
课程乙 | 百分率 | 1.0% | 3.7% | 13.7% | 31.1% | 34.8% | 12.1% | 3.7% | 23 629 |
课程甲 | 0.0% | 0.0% | 0.1% | 1.9% | 19.8% | 32.4% | 45.8% | 4 623 |
成绩比较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作出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和IELTS的成绩比较的调查结果为:
HKASL | E | D | C | B | A |
---|---|---|---|---|---|
IELTS | 5.40 - 6.02 | 6.03 - 6.50 | 6.51 - 6.91 | 6.92 - 7.40 | 7.41 - 8.30 |
因为这个原因,部分大学也会把IELTS的6分视同于持有英语运用的及格成绩(替代条件)。
中文中学合格率低
2008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报告揭露,在2006年香港中学会考英文科课程甲取得合格的6200多名考生中,只有约1700人即28%在高考英语运用科取得及格,更有三分之一人只有U(不获评级)。[2]按教资会规定,中国语文及文化科和英语运用科都必须及格,才能报读大学本科课程,故此有逾七成考生因此科失去升大学资格。由于选考课程甲的都是中文中学考生,他们的低合格率引起社会批评,导致教育局修改母语教育政策,允许中文中学“微调”教学语言,不再强制全中文教学。[3]
评卷准则
考评局于2007年收到不少有关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卷E(Practical Skills for Work and Study)书写字数的查询。考评局回应,阅卷员评分时,主要考虑考生以下能力,包括:“内容重点”以及整体“表达能力”。按照现行的评分方法,考生答题若超过500字,其多写部分的“内容重点”将不会获得分数,即考生不能因多写字数,额外获取“内容重点”的分数。透过执行有关试题字数上限的规定,阅卷员更能准确地分辨考生撮写能力的水平。
若考生回答该试题时写作超过500字,阅卷员仍会根据考生在整篇信件之表现,决定考生在整体“表达能力”项目的分数。
考评局又强调,考生必须明白,中学会考和高级程度会考的评卷方法,均由试卷主席和助理试卷主席,按该年考生表现及试题类型作出一连串的讨论,按照他们的专业判断,才作最后定案。
另外,有考生亦表示关注到其他卷目的字数限制问题,考评局强调由于英国语文科各卷要求的写作类型及评核目的不同,因此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Section E中字数限制的试题指示,并不适用于英语运用Section B或中学会考英文科Paper 1B的写作题目。
参考文献
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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