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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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时置揭阳县,后有废置。《史记‧南越列传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对于揭阳县令史定载有相关的记载[1]。新朝时,王莽置南海亭[2]。根据《历代地理沿革表》的记载,秦朝置揭阳县,归南海郡;两汉及孙吴沿袭,于晋朝时废置[3]。北宋宣和三年(1121年),以海阳县的三乡置揭阳县。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废入海阳县。绍兴八年(1138年),复置,仍称治吉帛村,是谓“三阳”。属潮州[4]。元朝属潮州路[5]。明朝属潮州府[6]。清朝仍属潮州府,考评:繁难[7]。
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揭阳县直属广东省。1949年后,历属潮汕专区、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1965年,揭阳县与陆丰县拆分出揭西县。1970年起,历属汕头地区、汕头市。1991年,设立地级揭阳市,撤销揭阳县,设立榕城区,原揭阳县东部设立揭东县。
注释
- 杨守敬. 《水經注疏》卷三十七.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熊会贞. [2022-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3).杨守敬按:“《史记 南越传》有揭阳令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郦道元. 王先谦 , 编. 合校水經注 思贤讲舍刻本 / 2019年3月第6次印刷. 北京: 中华书局. 光绪十八年(1892年): 第三十七卷/第二十七页. ISBN 9787101064483. 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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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日期值 (帮助)揭阳县:王莽之南海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清]陈芳绩. 歷代地理沿革表. 中国广东: 广雅书局.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 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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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日期值 (帮助)卷四十四 ‧ 县表二十六 ‧ 第十二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