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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思想流派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墨家,是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的哲学流派,诸子百家及九流十家之一。法家代表韩非子称墨家和儒家为“世之显学”,而儒家代表孟子也曾说“天下之言,不归杨(杨朱,道家代表人物)则归墨(墨子)”等语,证明了墨家思想曾经在中国的辉煌。战国后期,墨学的影响曾与孔学分庭抗礼。
至汉初,因为墨家思想独有的政治属性,兼之西汉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官学政策,墨家逐渐失去了存身的现实基础,墨家思想在中国逐渐灭绝;直到清末民初,学者们重新发掘出墨家,近年来经过一些新墨者的努力,墨家学说中的一些观点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
墨家逻辑是中国古代第一个逻辑学体系,全球三大古典逻辑体系之一[1],主要以三物论为代表,三物分别为故、理、类。《墨辩》是墨家逻辑的主要著作。
《汉书·艺文志》认为墨家源于巫祝,“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 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历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尚同。”。当中“清庙之守”,指的是巫祝。
墨家创始人为墨翟,或称墨子。《元和姓纂》中认为墨子的祖籍是孤竹国[2],童书业考证认为墨子是宋国贵族公子目夷的后人[3]。《淮南子》称墨子幼时师从儒家[4]。墨子曾担任宋国大夫,也曾长期居住在楚国和鲁国。后来反感于儒家追求的繁文缛节、森严的等级制度、宗法制度和靡财耗日的丧礼,遂背离儒术。墨翟背周道而用夏、殷之政,强调要学习大禹刻苦俭朴的精神,复殷人之传统,否定了儒家的“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而创立墨家[5]。墨子广收开徒,弟子达数百人。
中国华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学科黄世瑞教授、学者管役夫、中国现代政治学家萧公权等学者均认为,尽管墨家常假托于夏禹,但其思想体系实际上是对殷商文化的继承和发展。[6][7][8]俞正燮在《癸巳类稿·墨学论》中认为“墨者,宋君臣之学也”。墨子及其后学的思想体系建构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宋国承袭的殷商遗俗的影响。[9][7][10]
殷人是一个以质朴著称的民族,注重实际效益,无繁琐的礼仪和形式主义,亦无严格的宗法制度从而无“久丧之制”,墨家在这基础上延伸出了节用、节葬、非乐等思想。墨子所主张的“木为桐棺”的薄葬方法也始于殷商。[11]墨家的尚贤、尚武、崇材尚力、功利主义观也是殷商文化的重要特征[7]。殷人重视工商业和严刑法治的传统也被墨家沿袭[12][13]。墨家的宗教鬼神观念与殷商的祖先神崇拜和自然神信仰很接近,却抵制周人神道设教下的天命观[7][14][15]。墨子的“兼爱”是一种平等的博爱,不辨血缘关系之亲疏;而殷墟甲骨文中体现有“多父制”和“多母制”的习惯,在商代氏族共权传统的昭穆式亲属结构中,子对父并无特别亲近的关系,生身父亲和氏族中父辈的成员并无显著差别,因此《尚书·高宗肜日》称“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墨子·法仪》则称“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孟子则批判墨子“墨氏兼爱,是无父也”,认为墨家的“二本”之说异于儒家的“一本”之说[16][17][18][19]。墨家不反对女子从军,且获军功同样受赏,其主张的生活礼仪规范约束上也不存在明显的男女差异,而商朝女性地位显著高于周代以后,墨家的妇女观和兼爱主张都具有殷商母权制遗留的痕迹[6][10][20][21][22]。
墨徒直接攻击门阀阶级,大倡机会平等之“尚贤”主张,将“殷人尚质”的传统发扬广大,打破周礼的宗法等级秩序,虽然在渊源上比儒家更旧,但却更加适应了战国时代社会大变动的发展趋势,从而成为显学且更加新潮。[8]
儒家,墨家同为春秋战国时期显学派系[23],当时有“不入于儒,即入于墨”之说。先秦时期,儒、墨两家曾分庭抗礼[24]。战国后期,墨家已分为秦墨、楚墨、齐墨三个学派,而此时墨学的影响甚至一度在孔学之上。
墨家在战国时期高度发展主因在于墨家子弟深谙守城战,是当时唯一能亲身投入战场作战的学派,故比起了解虚无飘渺的哲学思想,各国君王对得到墨家的守城援军更有兴趣。
墨子第一个把名、实关系当作哲学范畴提出。主张“取实予名”,认为纠缠概念难以分清是非,只有客观实际地才能判断是非。提出立论要有“本”(根据)、“原”(证明)、“用”,这是著名的三表说[注 1],是中国最早期有关归纳法的论述。
战国后期,后人以墨子的三表说作为基础,建立起逻辑分析诸理论,发展出认识论、逻辑学、几何学、几何光学及静力学等研究,是谓“墨家后学”。
“墨家后学”是中国古代第一个逻辑学体系,全球三大古典逻辑体系之一,主要以三物论为代表,三物分别为故、理、类[25]。《墨辩》是讲解墨家逻辑的主要著作。
近代有大量学者如钱临照钻研《墨经》,发现《墨经》几乎涵盖了哲学、逻辑学、心理学、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自然科学等多个学科内容。胡适说:“墨家论知识,注重经验,注重推论,看《墨辩》中论光学和力学的诸条,可见墨学者真能做许多实地实验。这正是科学的精神,是墨学的贡献”[26]。墨家把推理称为“说”,《经上》曰:“说,所以明也”;《经下》云:“在诸其所然未然者,说在于是推之”。《小取》中还提到“或、假、效、辟、侔、援、推”七种推理形式。墨子常批评儒者答非所问,墨子问儒者,“何以为乐”,答曰:“乐以为乐也”。墨子批评道:“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今我问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27]。
墨子在力学、几何学、代数学、光学等方面,都有贡献。《墨经》精到地阐述了经典力学中力的概念和力矩原理,提出“力”、“动”与“止”的定义。关于杠杆原理,亦提出了“重”、“权”(力)、“称头”(重臂)、“称尾”(力臂)等概念[28]。《墨经》中提出了“端”、“尺”、“区”、“穴”等概念,大致相当于近代几何学上的点、线、面、体。墨子和他的学生做了世界上最早的小孔成像实验,在当时就知道了光的直线传播[29]。他也提出了“原子论”的雏形,关于“端”的论述,指出“端”是不占有空间的,是物体不可再细分的最小单元。
墨家同时被视为中国最早的民间结社组织,有着严密组织和严格纪律,其领袖称为“钜子”[31]或“巨子”[32],墨家的成员都自称为“墨者”,所谓“墨子之门多勇士”[33]。一般认为,墨翟未曾担任过“钜子”。“钜子”由上代指定,代代相传,在团体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34]。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育目的,“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尤重艰苦实践,“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35]。“以裘褐为衣,以跂𫏋(草鞋)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汤蹈刃,死不还踵”,意思是说至死也不后转脚跟后退。墨者中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游侠者,称“墨侠”。[36]墨者必须服从钜子的领导,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37]。例如钜子腹䵍的儿子杀了人,虽得到秦惠王的宽恕,但仍坚持“杀人者死”的“墨者之法”。
按墨家的规定,被派往各国做官的墨者,必须推行墨家的政治主张;行不通时宁可辞职。另外,做官的墨者要向团体捐献俸禄,做到“有财相分”。当首领的要以身作则。概言之,墨家是一个有领袖、有学说、有组织的学派,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实践精神。墨者们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把维护公理与道义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人性观上,墨子认为人性是趋利避害的,又主张“义”与“利”是相通的,并没有认为人的本能可以被定义为善或恶,而墨家正是从人的本性出发强调利他、利己。墨子认为“素丝无常,唯所染之,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38],即人刚出生时就像无色的丝线,善恶等性格都是在后天的环境中染上的;墨子的学生告子继承了这种思想,提出了“食色,性也”、“性,犹湍水也”、“人性无善恶”的观点。
墨家亦在政治上主张“君、臣、萌(民),通约也”(《墨子•经上》)、“君修法讨臣,臣慑而不敢拂,四患也”(《墨子•七患》)、“君必有弗弗之臣,上必有詻詻之下。分议者延延,而支苟者詻詻,焉可以长生保国”(《墨子•亲士》)、“诽之可否,不以众寡,说在可非”(《墨子•经下》)、“罪,犯禁也,罪不犯禁,惟害无罪”(《墨子•经说上》),被一些学者认为具有言论自由和契约法治思想的萌芽。[39][40][41]
墨家在提倡“兼爱”的同时也不忽视个体自身的幸福,《墨子·大取》中说“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认为“爱人”并不排斥自己在外,自己也同样属于被爱护的对象。
一般都将秦国转弱为强都归功于商鞅变法,史家何炳棣则认为秦国发出“求贤令”,墨者入秦者众,秦墨为秦国富强做出了无比贡献。[42]李竞恒认为墨者入秦,可能由于墨家思想与秦国提倡的法家有相通之处,墨家与秦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最后实现了有机融合。在墨者文献中,有一些理念与制度设计已经与秦制完全一样。如伍长、什长、亭尉、县令、县丞、县尉、乡三老,皆为秦的制度。此外,还有灭三族的酷刑,还有“城旦”这一奴役制度。《墨子·尚同下》中有鼓励告密的内容:“若见恶贼天下不以告者,亦犹恶贼天下者也;上得而罚之,众闻则非之”。这种鼓励向专制君主告密的立场,与出土秦律非常相似。云梦秦简律法中就有所谓“公室告”,如“贼杀伤”、“盗它人”等,秦律鼓励“公室告”,甚至认为,即使是“子告父母”,如果符合“公室告”,就应该听从。可见,秦律也是鼓励为了“天下”利益而“大义灭亲”的。这与墨者所谓对父母之爱与路人之爱无等差,在价值观上也是很相符的。因为按照墨者的这一逻辑,如果父母损害了所谓“天下”的利益,那么就同样应该将父母揭发举报。[43]但“墨家助秦”一说的主观猜测性较强而证据不足,在学术界存在很大争议,《吕氏春秋·首时》记载墨家巨子田俅子求见秦惠文王却一直等了三年,后来得到楚王引荐才见到,这与何炳棣主张墨家在秦献公时期就已入秦自相矛盾,且战国末期的荀子亦批判墨子和宋钘“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44][45]
战国以后,墨家渐见衰落,墨家一支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另外韩非子则说墨子死后,墨家分裂为相里氏之墨(秦墨)、相夫氏之墨(齐墨)、邓陵氏之墨(楚墨)三派。
秦朝覆灭,秦墨随之消声觅迹。到了西汉时,由于汉武帝在位时代的独尊儒术政策、社会心态的变化以及墨家本身并非人人可达的艰苦训练、严厉规则及高尚思想,墨家在汉武帝在位之后基本消失。唐代韩愈则主张“调和孔墨”[46]。汪中曾为墨子说公道话,被翁方纲骂为“名教之罪人”[47]。清末,孙诒让著《墨子间诂》,是《墨子》校勘之大成。
至近代,墨家思想被一部分学者认为与现代的进步主义、社会主义、社会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等思想有相通之处[48],亦有“墨教”的称呼[49][50]。
另外,《晏子春秋》、《宋子》和《鲁仲连子》也可能是墨家经典。西晋时鲁胜作《刑名》两篇(已亡佚),亦属于墨家典籍。
墨家在六朝以后逐渐流失,正统十年(1445年),张宇初奉敕,将《墨子》刻入《道藏》。现代所传的《墨子》只剩下五十三篇,这些篇幅是因为被道家著作《道藏》所收录,才得以留传下来。汪中将墨子书分为内外二篇,著有《墨子表征》一卷。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首先将《墨子》五十三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自《亲士》到《三辩》,凡七篇,皆后人假造的。第二部分:《尚贤》三篇、《尚同》三篇、《兼爱》三篇、《非攻》三篇、《节用》两篇、《节葬》一篇、《天志》三篇、《明鬼》一篇、《非乐》一篇、《非命》三篇、《非儒》一篇,凡二十四篇,大多墨家弟子所著。第三部分:《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六篇,都是后来庄子的别墨。第四部分:《耕柱》、《贵义》、《公孟》、《鲁问》、《公输》五篇,是墨子一生的言行集,相当于儒家的《论语》。第五部分:自《备城门》以下到《杂守》,凡十一篇,所记都是墨家守城备敌的方法。
墨家的政治思想主要有以下十点(亦可称为“墨子十论”或墨子十大主张)[注 2],乃是为将国家拨乱反治所立之策略。而从诸篇内容来看,它们实可以统摄在兼爱这一概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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