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香港警方的处理手法为人诟病。例如警队被批评在内部加紧对警员的身体和思想控制,以强化警队对示威者的仇恨,亦有声音批评警队高层靠拢中国大陆当局,不再维持政治中立[1][2];在外部与无差别袭击市民的黑社会人士勾结[3],且使用不必要及过分武力、违反国际标准及规范。
国际特赦组织确认香港警队在2019年6月12日大体和平的示威中,使用不必要及过分武力,违反国际人权法[4]。
2019年8月13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言人指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已检视可信证据,证实香港执法人员使用“低致命武器”时违反国际标准及规范[5],至2020年2月,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向香港政府发信,称接获反送中运动期间,香港义务医疗人员及急救员提供医疗时,被拘捕、骚扰及恐吓等事件,要求特区政府交代和回应。但港府未有按要求在60日内回复联合国。[6]
《华盛顿邮报》于2019年12月25日发表详尽报道,称取得过百页警方武力指引等文件,并邀请9名国际专家审视65宗警察使用武力事件,指只有8%事件中警方武力合符指引。[7][8]
虽然联合国及不同外国媒体均对香港警察执法问题,甚至拘捕医护的行径作出指责,但林郑月娥坚称香港没警暴发生,社会必须支持警队执法。[9]政府亦多次发声明,反驳所有外国的批评“没有事实根据”。[10][11][12]
有鉴于市民关注和社会上对警队的批评,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就2019年反修例事件大型公众活动和警方行动,进行研究并在2020年5月16日发表独立专题审视报告,希望市民可以更全面明白警方在暴力事件前扮演的角色[6]。报告中亦提出52项针对警队行动的建议和部分大型公众活动的观察报告,当中包括721元朗袭击事件,612警方执法行动等。唯坊间仍认为该报告没有提及警方失职部分[6]。
背景
自冲突加剧,爆发多次流血冲突,香港政府无一官员为此问责下台,反用警队面对民众。前线警员亦因此疲于奔命,近乎失控[13],警队高层又靠拢中国大陆当局,不再维持政治中立[14]。
执法过程滥用暴力
2019年6月12日,大批反对修例市民因应《逃犯(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冲击警方防线,包围立法会、占据夏悫道和龙和道。警方向在场示威者施放约150枚催泪弹、20发布袋子弹及数发橡胶子弹。民阵原本获警方批出不反对通知书,在中信大厦附近范围举行和平集会,但警方武力清场。[15]警方又在医院搜捕伤者。[16]一系列处理手法备受争议,因此示威者除了要求撤回条例修订法案,还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国际特赦组织确认香港警队在2019年6月12日大体和平的示威中,使用不必要及过分武力,违反国际人权法[17]。
7月1日后民阵暂时停止游行,运动改为集中在连侬墙,以及不同地区的游行及集会。7月9日,林郑宣布《逃犯条例》修订“寿终正寝”,但仍然拒绝撤回法案,导致社会民怨持续。民阵抨击政府漠视民意,决定在7月21日举行第六场游行。当日示威者包围中联办,投掷鸡蛋和向中国国徽泼墨,被中港政府斥责是暴徒挑战一国两制的底线,当晚警方在中上环用橡胶子弹等清场。7月21日,警方在上环向示威者开了36枪,包括橡胶子弹、催泪弹等,但没有使用实弹。同日,2019年7月元朗袭击事件中,警方被指放任元朗白衣人的暴力袭击。警方声望再受挫。
8月11日,一位女示威者被射中右眼,经诊断后,其右眼全数爆裂,永久失去视力。但事后,该名女子提出司法复核,指不满警方未经其同意下向法庭申请手令索取其医疗报告。高等法院其后判其理据不足,判以败诉,而其视力亦并非坊间一开始所传全部丧失。司法程序后,少女再无公开露面。[6][18][19]有指该少女被警方的布袋弹击中[20][21][22][23][24],亦有指是其他示威者使用弹弓或钢珠误伤(前卫生及食物局局长高永文亦一度同意有关讲法[25])。
2021年5月,《东方日报》报导K小姐无爆眼、已赴台,并刊出该女子双眼完好无损在机场拍摄笑容美照片。[26]众新闻其后引述接近该女子的消息报导该少女已经离港赴台,并表示其受伤的右眼视力并无恢复,只是通过整容技术在表面上作出补救。[27] 随着众新闻的报导出台,其他传媒再跟进案件,并深入报导。如星岛日报报导,医疗报告内容中对该女子伤势虽没有结论,但其眼部伤势不严重,亦没有“爆眼”或伤及眼球和内部组织,主要是眼睛周边位置受创,视力没受到严重损害。至于如何造成受伤亦没法肯定,有可能是其他硬物造成。而且,该女子受伤后在伊利沙伯医院留医约一星期便出院,未几已康复[28]。 文汇报亦报导,香港警方已获取的医疗报告内容中对其伤势虽没有结论,并未“爆眼”或伤及眼球和内部组织,主要是眼睛周边位置受创,视力没受到丝毫损害,明显并非警方布袋弹所致。若以上两则报导属实,则K女子爆眼并不存,只是眼部曾受轻伤。整个案件要有较多证据出现,或所谓爆眼的女子出来被检验,才能证明了。
同日于铜锣湾有多家传媒拍摄到疑似警员假扮示威者执法,事后警方开记者会解释其行动目标。时任警务处副处长(行动)邓炳强指,有关行动属拘捕核心暴力分子的必要行动。[29][30][31],翌日警方记者会回应,警员会伪装成不同人士[32]
2019年8月13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言人指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已检视可信证据,证实香港执法人员使用“低致命武器”时违反国际标准及规范[33]。
2019年8月31日的太子站袭击事件中,警察被指无差别袭击市民[34]。
2019年9月29日,有警员被摄到面带笑容近距离向记者喷胡椒喷雾[35]。同一天,港台直播摄到警员在湾仔一天桥上面带笑容将枪指向市民[36]。
当冲突中被捕人士压倒在地上制服后,往往会以被穿上钢底军靴、装甲护胫等重型武装的防暴警以踩头、膝跪重压其头、颈部,导致被制服者有窒息及脑部缺血致命危险。2020年5月7日一名非华裔男子在尖沙咀被多名警员以包括压颈等手段制服时报称不适,送院抢救一天后死亡。警方却表示这是“适当武力”。[37]
于6月12日,有警察在未有警告的情况下开枪,橡胶子弹击中示威者右眼,该名示威者并无作出任何攻击行为[38]。该名示威者其后曾以暴动罪被捕,及后右眼仅余视力2.5%。之后,该示威者表示将会要求法庭宣告有关武力违法、违反警察通例第 29 章〈武力及枪械的使用〉以及要求就案件对他的人身伤害作出赔偿。[39]香港电台发言人伍曼仪称该台一名外判司机在下车时疑被警察催泪弹击中,一度心脏停顿;在接受其他传媒司机急救后,获送上救护车载往玛丽医院,现时情况稳定及清醒[40]。
在连日冲突期间,防暴警察经常施放大量催泪弹,以图驱散示威者。但在市区大量使用催泪弹,往往波及周边民居、商铺、甚至安老院等设施,社区中与示威完全无关、且缺乏防护装备人士皆受害。社区中的食肆、粮食店须销毁大量受污染食材[41]。民间将警察在市区大量使用、滥用催泪弹的场合,揶揄为“催泪弹放题”。有报导指,自6月9日的半年起,警方已发射1.6万枚催泪弹,即平均每日发射逾90枚催泪弹[42]。
2019年8月11日,警方在葵芳站内发射催泪弹及橡胶子弹,影响乘客及职员安全[43]
2019年10月28日屯门不明气体泄漏事件,防暴警察多次施放催泪弹驱散,并射中兆轩苑逸生阁7楼走廊和宝怡花园平台,有住户窗户被击碎。其后防暴警察更自行按大堂密码进入宝怡花园住宅平台搜查,据报有居民被捕,引起住户不满。[44][45]同年11月13日晚上9时许,沙田好运中心竹林阁低层住户在家中吃晚饭期间,发现警员用电筒照射其单位,便就向他们发射催泪弹,催泪烟射穿玻璃向家内四散,全家为了避开刺鼻气体,因而跑落大堂逃避。住户表示没有任何叫喊和挑衅,只是好奇查看外面。批评警方“明明话留喺屋企先最安全,点知又射上嚟,有咩办法啫?”[46][47]其后事主透过律师去信警务处,要求警方派员执走催泪弹头和赔偿,但警方曾恐吓她违法藏有弹壳,事主批评警方态度有问题。[48]
警方10月20日九龙区冲突间,使用水炮车施放颜色水剂识别示威者,弥敦道沿途有商店被射中,货品被蓝色水沾污[50]。
2019年11月11日,水炮车在太子行动期间,怀疑无故攻击一间药房,令店内货物损毁。[51]。
前线警察示威中,至少两次怀疑以警察车辆冲撞示威人群。根据《警察通例》,以车辆撞人并非警察行动中可以使用的合法武力。
2019年11月14日,有警员攻击一名孕妇,该孕妇其后被捕。[54] 2020年2月9日,西贡区议员王卓雅被捕时,曾指有警员抓胸非礼。[55]
网民2020年5月10日发起“香港独立 唯一出路 母亲节行街”活动,下午起在尖沙咀海港城、旺角新世纪广场、观塘apm和荃湾广场等多个商场均有大批市民聚集,防暴警员多次进入商场驱散在场人士,其中有警员在旺角新世纪广场发射胡椒球弹,多名市民受波及,更有婴儿疑被击中剧痛而痛苦嚎哭。[56]有人更拍摄到有警员在美食广场内“制服”一名据悉9岁的男童压倒在地上,引起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关注,要求警方解释和质疑警方使用不必要武力。[57]
2020年9月6日有网民发起九龙区游行,防暴警在弥敦道一带任意截查、搜捕途人,一名12岁女童在一处警方封锁线疑因受惊欲急步离开时,被多名全副武装的防暴警扑倒并以骑姿重压在地上,手脚受伤。警方事后数度回应,先后声称“事主形迹可疑”、“市民不应在高风险地方出现”等,企图将事任责任完全推卸至女童身上。护苗基金因为其亲政府立场,对此事默不作声。[58]
敌视记者及妨碍采访工作
根据警察通例,警员在执行职务的时候应尽量配合传媒采访工作。但香港警察一连串针对传媒记者的滥权及暴力行为[59][60][61][62][63][64][65][66],包括用粗口辱骂记者[67][68]、足以损害视力的超强力闪光阻碍拍摄[69]、故意展示记者个人资料[70]、任意架设大范围封锁线阻挠记者拍摄,向记者及镜头喷洒胡椒喷雾[71][72]、推跌记者[73][74]、用警棍殴打记者[75][76]、用防暴盾推撞记者[77][78]、任意否定记者身份[a]并作侮辱式盘查、定额罚款,甚至拘捕[79]、从背后发射海绵弹[80][81],亦有质疑指警方发射橡胶子弹射爆记者眼球致其失明[82],警方的行为被指侵害记者正常采访的权利[83][84],危害新闻自由与公众知情权[85][86][87]。
2020年9月22日警方公布正式修改《警察通例》,将警员在执行职务时“须尽量配合传媒采访工作”,改为“在不影响行动效能下配合传媒采访工作”,并参照政府新闻处资讯发布系统,去确认传媒工作者身份。措施变相成为警方对记者发牌制度,亦意味警方全盘否定学生记者、非主流媒体记者、自由身记者之身份。他们不单在游行集会现场有被任意镇压、拘捕风险,其新闻材料或不再受到法律保护,严重打击新闻自由。
2020年12月21日,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就香港记者协会司法复核要求“指明警方违法地阻碍传媒采访活动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而警务处处长无法或是有意拒绝指出这一系列的警方缺陷”作出声明,颁下判词并判败诉。[6]。判词理据包括,如视记协供词为表面证供并不恰当,而当中部分指控并未能证实。法庭亦不适合颁布概括命令,其中指出警方有责任以合法方式维持社会安宁。有关判决被视为对记者协会的一大挫败。
妨碍医护救援工作
反送中运动期间,有医疗人员及急救员组成义务团队,不论是警察、示威者、市民、记者受伤,他们都会救治。但警察拒绝承认其人道角色,只将他们视作“阻碍执法”、“协助暴徒”,甚或是“乔装暴徒”,他们在不同情况下被暴力攻击、拘捕、骚扰及恐吓,及被阻延提供救援。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今年2月向香港政府发信,要求政府交代和回应。[88]但港府未有按要求在60日内回复联合国。[6]
执法过程不当合作
在2019年7月元朗袭击事件中,警方亦被批评与无差别袭击市民的黑社会人士勾结[89]。8-9月,警方再被批评与和示威者斗殴的福建帮勾结合作。[90]警黑合作为历年香港市民对香港警队的指控。在2014年雨伞运动中开始被广为提及,自2019年反送中运动开始,此指控达至高峰。
2020年3月18日,路透社引述消息指有多达4000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员驻扎在香港,参与了镇压香港示威者的行动,有香港警察陪同中国武警到前线[91][92]。中国武警与解放军均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领导,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兼中央军委主席为习近平。中国国防部和香港警务处否认有关消息[93][94]。
蒙面及拒绝出示委任证、警员编号
警队一向要求警员佩戴委任证,或展示警员编号。依据《警察通例》,警员行使权力时必须表明身份,便衣人员需出示委任证,或展示警员编号。依据《警察通例》,警员行使权力时必须表明身份,便衣人员需出示委任证[b],在有市民要求时,警长以下职级的警员应披露职级及警务处职员编号[c][95]。《警讯》节目亦多次提醒市民,有怀疑时应要求自称警务人员的人士出示委任证,防范有人冒充警务人员作出各式非法行为。[96][97][98][99]。亦有影评人早于2007年指出,警务人员出示委任证是警察电影的必备元素[100],在《五亿探长雷洛传》中,即使是港英时代香港警方最贪污腐败的1950年代,警察出勤依然会配上委任证[101]。
然而,6·12占领行动起,警员屡次违反守则。为此,五名立法会议员于6月27日到湾仔警察总部作出投诉,要求警方作出彻底调查。[102]其后,处理示威的警员,不论军装还是便装人员以面罩蒙面、不出示委任证、不展示警员编号已变成常态[103][104]。警员拒绝展示编号的同时,却在制服上张贴大量与行动无关的字句、口号、徽章等,有违反《警察通例》之嫌,也反映其纪律日益败坏。有前线警员执勤时高呼“不需展示委任证”,亦有警员将出示委任证要求视为挑衅,对提出的市民恶言辱骂,甚至殴打、拘捕。[105][106]8月16日,浸大学生会会长方仲贤被捕期间,四名黑衣警员中有三名仍然拒绝出示委任证。[107]
除了民主派议员向警察总部投诉外,亦有市民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法庭强制所有非便衣警员在制服上显示编号[108]。公民党亦去信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促请警方展示编号及委任证[109]。但建制派却避谈此议题,例如7月20日守护香港集会不曾提及。8月22日,监警会副主席张华峰议员表示,要求速龙小队出示委任证对警员不公平[110];同日下午,他向记者澄清,他没说过“执法毋须守法”。[111]在2020年元旦游行期间,多名疑似警员的蒙面人,在湾仔卢押道汇丰银行外手持霰弹枪等枪械徘徊,在一般市民眼中,就像持械打劫银行的匪徒。
然而,警察行动时完全拒绝表露身份,对社会造成非常严重后果:市民无法分辨行动中自称是“警察”又拒绝展示证件证明身份者,到底是真警察还是冒警匪徒下,或会出于义愤包围、群起指骂,继而引发警民冲突,令警民关系更趋恶劣。同时,此举会助长更多人冒警犯法,当中甚至可能涉及持械行劫、绑架等严重罪行。
虽然警方自2019年底在游行集会等冲突现场以展示“行动呼号”取代展示完整警员编号,声称此举可在表露身份与保护隐私间取得平衡,但由警员所属队伍、行动时站位等组成的“行动呼号”,远比独一无二、最多由五位数字组成的警员编号复杂难记,市民在冲突现场混乱间未必能清楚记住,亦有警员会有意无意以装备、肩带等物件遮掩展示行动呼号卡位置,更遑论防暴警继续蒙面根本无法认人之下,要确认涉及不当行为的警员真正身份并投诉仍然非常困难。
警方一反常态,违反守则,令舆论质疑其背后目的可能是:
- 逃避问责。
- 方便内地执法人员冒充香港警察。
- 由于6月12日镜头下警员对付示威人士所使用的武力非比寻常,而警员又不展示其编号,市民怀疑有内地执法人员假扮香港警察。此说一时甚嚣尘上。6月15日,警方Facebook专页发帖予以否认。[113]8月7日,《环球时报》公开谈及内地公安介入香港局势的可能,称香港《公安条例》第40条已经提供行动的法律依据[114],再次引发社会疑虑。两日后特区政府发出“澄清谣言”新闻稿,强调香港警察全是香港永久性居民。[115]
- 除了有官方回应作佐证的质疑之外,网民还提出其他质疑:一、当议员向第一线警员要求出示证件,警员默不作声;[116][117]二、执行任务时,警员当刻的身体本能反应更像内地武警[118];三、警员冲口而出说了普通话,继有8月5日的“同志们”[119][120]、8月24日的“放催泪”[121]。
- 卧底工作,假冒示威者。有示威者早已意识到有非示威人士在人群中收集情报。[122]8月11日晚,铜锣湾出现一批黑衣人士,即场抓人,又避答记者对其身份的提问。[123]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翌日警务处副处长邓炳强于记者会首次承认有派卧底于人群中工作[124]。亦有报导指有警方飞虎队成员装扮成示威者破坏和纵火,其身份就连前线警员都不知道,而目的是要社会对示威者反感,企图改变社会舆论的风向[125]。
但上述有关警员隐藏身份从事违法活动的指控从未获得证实。
从心理学角度出发,网上不少人提出或探讨“隐藏个人身份”与“对人使用不寻常武力”之间可能正是《路西法效应: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描述的因果关系,其中有医学杂志[126]、报章[127][128][129]及周刊[130]。同时,亦有人提出“去过性化”也可产生慈悲救弱倾向的评论[131]。
由于警员不用再出示委任证,曾造成多宗冒警事件。单是2020年头9个月,就发生最少8宗冒警事件[132][133]。一名自称反黑组警员的“王Sir”,2019年8月订购大量葡萄适。惟事隔逾一年,对方仍未缴清货品款项。结果所拘捕的一名涉案男疑犯,警方指他并非警员[133]。在2020年1月2日,屯门一名61岁男子被两名怀疑冒警贼人行劫,抢去21万元现金[132]。
防暴贴“风林火山”徽章
2020年6月起,有防暴警察贴上各种与执行正当职务无关的标贴,如“风林火山”、“劲揪”标语,和写有“Bravo”字眼徽章等,让市民无法辨别身份,批评警队在民望非常低的情况下,只能透过贴徽章增加存在感。而艺人王喜在个人Youtube频道表示相关事件相当严重,其中“侵掠如火”极为不恰当,要求该队涉事警员销毁所有“风林火山”布章。而根据《警察通例》第15章,除非获得警务处长批准,警务人员不得改变警方所发的制服或衣着。[134]而警方回应指执勤时佩戴徽章,可让相关人员易于识别,提升行动效率,团队精神及士气,同时不会影响市民对警队的印象,实属可以理解[135]。
乔装为示威者拘捕示威者
2019年8月11日晚上9时33分,示威者在铜锣湾广场一期外设置路障,期间有垃圾筒被焚毁。到晚上10时04分,多名警员突然冲出波斯富街制服和拘捕多名示威者,部分人因为警方的突然冲击而受伤。当中包括10多名乔装成示威者的便衣警员。他们穿上和示威者相同的黑衣黑裤、部分便衣警员亦头戴和示威者类似的工程头盔、工程用眼罩和防尘面罩,手持警棍,没有戴上委任证,其后登车离开。有路过的市民直斥警方无耻,有记者追问乔装示威者的警员后,警方问应“可向警察公共关系科查询”,又说“我的委任证不需要给全世界人看”和“用一下你的专业知识”回应。[136]有关事件受到各家媒体及社会关注,民权观察成员王浩贤指出一般的便衣警员已可制服和拘捕示威者,冒充示威者缺乏正当的理由,而在场冒充示威者的警员亦涉嫌煽动群众进行非法集结等行为[137];民间记者会在翌日指无戴委任证及穿黑衣的疑似警察畜意制造冲突[138],并质疑“警方之前不断谴责的暴动行径,到底有多少是出自警方的精心策划?”[139]从中煽动冲突,甚至是警方自编自导自演各种激进行为[140],认为警方必须公开所有行动指引及守则;民主派批评警方的做法是“烧完警察仅余的公信力”;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质疑在示威中出现的不法行为,便衣警员或冒充示威者的警察有多大程度的参与[141];立法会议员毛孟静表示,大家看到警察装作示威者后,任何放火及丢东西都可以是警察做的,并指警方是水洗也洗不清[142]。
自8月起有媒体指警方乔装成蒙面示威者参与示威活动及煽动冲突[143][144],并有假扮示威者的警员在身份败露后于维多利亚公园在人群中开枪[145],更有称警察假扮示威者投掷汽油弹[146][147][148],及有警察被指乔装成示威者在湾仔站纵火[149]。在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示威者对港铁的冲击中,市民亦发现有多个警员假扮成激进示威者在已经落闸关闭的上水站内徘徊[150],令外界质疑警员假扮示威者破坏港铁设施再嫁祸给示威者[151][152][153]。
警方冒充示威者受到各家媒体及社会关注,民权观察成员王浩贤指出一般的便衣警员已可制服和拘捕示威者,冒充示威者缺乏正当的理由,而在场冒充示威者的警员亦涉嫌煽动群众进行非法集结等行为[137];民间记者会在翌日指无戴委任证及穿黑衣的疑似警察畜意制造冲突[138],并质疑“警方之前不断谴责的暴动行径,到底有多少是出自警方的精心策划?”[139]从中煽动冲突,甚至是警方自编自导自演各种激进行为[140],认为警方必须公开所有行动指引及守则;民主派批评警方的做法是“烧完警察仅余的公信力”;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质疑在示威中出现的不法行为,便衣警员或冒充示威者的警察有多大程度的参与[141];立法会议员毛孟静表示,大家看到警察装作示威者后,任何放火及丢东西都可以是警察做的,并指警方是水洗也洗不清[142]。
于12月26日示威活动当中,有手持警棍的怀疑便衣警被防暴警抓颈,需由另一名同样面戴围巾的男子提醒对方为“自己人”才获放行,亦有蒙面的怀疑便衣警,被防暴警员箍颈。[154][155]
至1月5日上水反水货客游行,期间警方曾在上水中心作驱散行动,制服及带走多人。一名便衣蒙面警员亦在上水中心多次被胡椒喷雾喷面,便衣警员多番大叫“自己人”都无用,直至他展示委任证后,防暴警员才停止使用胡椒喷雾。[156][154][157]
性暴力
- 在绝大部分冲突现场中,前线防暴警都漠视女性被捕人须由女警处理,并须避免与异性作不必要身体接触的规定。
- 2019年8月23日,一名女被捕人揭发她被捕后在警局在没有合理解释下被逼裸体搜身[162][163],连内衣裤亦必须全部脱下,其间她多次被笔拍打其手部及双腿之间。程序完结后搜身房大门打开,有十多名男警站立在门外。此事件更是导致三万人在2019年8月28日参加反警察性暴力大游行的导火线[164]
- 2019年8月29日,警方被揭发用硬物磨女被捕人士的阴蒂,更喂其进食利尿药物使该被捕人士失禁[165]。
- 行政会议成员罗范椒芬9月声称有“朋友的朋友”家庭中,有少女示威者为其他示威者当“天使”提供性服务,但没有提出具体证据证明,被质疑散播谣言。[166]此后,警员常引用这些假新闻及谣言,常态化地以“妓女”、“天使”、质问“有否提供性服务”等涉及性暴力、性骚扰言词,恶意羞辱被捕的女示威者。[167]
- 2019年10月7日,防暴警察在屯门兆康站拘捕一名19岁怀孕女子,女子报称不适,送往屯门医院妇科产前病房,有男警被揭发曾以“核对资料”为由,闯入产房范围,期间事主仅半穿手术袍,用毛毡盖着身体。[168]
亵渎宗教
在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占领行动期间的2019年6月12日,有牧师试图隔开警民冲突,却遭警察出言侮辱宗教信仰,扬言“叫你耶稣落嚟见我地”[171],其后有市民入禀法院要求警务处长道歉。[172][173]
2019年11月3日,有网民发起在全港七区“紧急行街”,大批警察在沙田百步梯外搜捕并制服多人,当市民指警方不可以假定市民有罪时,有警员疑曲解基督教教义,声言“呢到个个都有罪架啦!上帝话架”[174]。
2020年5月10日,身兼义务急救员的基督教储圣会的姜牧师被捕时,警员称他为“邪教教主”。[175]
在2019年10月20日九龙区反送中游行期间,警方派出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俗称水炮车)驱散人群,沿弥敦道推进时使用蓝色催泪水剂喷向九龙清真寺,导致清真寺大闸和寺内不少地方被污染,十多名市民及记者被击中[176][177][178]。立法会议员谭文豪、伊斯兰教宗教人士简浩明、民阵先后批评警方故意污损宗教场所,侮辱及不尊重伊斯兰教和宗教多元[179][180][181]。事后特首林郑月娥联合警队高层向寺方致歉,警方在记者会上指出他们是在驱散行动时“误中”清真寺[182]。
闯入私人地方
警方多次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闯入私人地方。
根据《警队条例》第50(3)及(4)条,如任何警务人员有理由相信任何须予逮捕的人已进入或置身在某处,则居住在该处或管理该处的人在该警务人员提出要求时,须容许该警务人员自由进入该处,并给予一切合理的便利,以便他在内搜查,而无须搜查令。[184]然而,警务人员实际上须有明确予以拘捕的目标,方可在无搜查令下进入处所,而不是随意闯入私人地方,并作漫无目的之胡乱搜捕。[185]。
- 2019年7月14日,大批防暴警员闯入沙田新城市广场执法,商场保安并无阻止,结果引发大规模冲突[186]。
- 2019年8月2日,一批防暴警员闯入马鞍山雅景台执法,结果无人被捕。而保安因主动开门给警察入内,事后被暂时停职[187]。
- 2019年8月11日,一批防暴警员闯入黄埔花园执法,保安没有阻止,结果保安主管遭居民喝骂达8小时[188]。
- 2019年9月6日,一批防暴警员员尝试闯入将军澳安宁花园执法,遭保安成功拒绝[189]。
- 2019年9月7日,两名防暴警员突然闯入大埔富雅花园第三座执法,保安未及阻止。结果不但没有人被捕,门柄更遭防暴警员撞断[190]。
- 2019年10月6日,大批防暴警员尝试闯入小西湾蓝湾半岛执法,遭保安成功阻止。无法进入的警员,曾大骂“这里是曱甴窦”[191]。
- 2019年10月7日,大批防暴警员闯入马鞍山新港城中心执法,结果制服一人,并推跌立场新闻记者何桂蓝。商场保安曾尝试阻止,但不成功。期后,马鞍山新港城中心四男一女保安涉阻止防暴警察进入商场,被控阻差办公而被捕,在马鞍山警署接受调查后保释候查[192][193]。
- 2019年10月7日,一批防暴警员闯入太古康怡花园执法,结果带走三人。保安因未有阻止警员,事后保安主管遭大批居民指骂。其后警方再次两度闯入康怡花园范园,但没拘捕任何人,两次都在街坊辱骂声中撤离[194]。
- 2019年10月8日,大批防暴警员突然闯入大埔大埔广场宜兴阁地下,对数名居民搜身查问,保安未及阻止。当区区议员区镇桦尝试调停,却被警员赶走[195][196]。
- 2019年10月27日,大批防暴警员突然闯入黄埔花园,并向平台施放催泪弹,并拘捕4人。其后在大批居民指骂下,向人群射胡椒喷雾[197]。
- 2019年10月28日,大批防暴警员突然自行输入密码闯入屯门宝怡花园平台,并在平台向楼上施放催泪弹,击毁多户玻璃窗[198]。
- 2019年10月29日,大批防暴警员突然再次闯入屯门宝怡花园,保安因主动开门让警员进入而被停职[198]。
- 2019年10月30日,大批防暴警员突然闯入屯门兆轩苑逸生阁,在地下大堂逼令现场人士跪地抱头[199]。警方在那里拘捕62人[200]。
- 2019年10月30日,大批防暴警员硬闯屯门珀御食肆“东屋台”,在那里拘捕多人,包括两名店员[201]。
- 2019年11月3日和4日,警员多次闯入私人地方︰
- 2020年1月26日晖明邨冲突,多名防暴警察一度冲入雍盛苑雍华阁地下住宅大堂,声称现场是非法集结,居民被搜身后才获放行。[203]
- 2020年2月1日及2日,防暴警员多次闯入美孚新邨屋苑范围截查街坊,并举起蓝旗。区议会副主席伍月兰因查询为何将居民按在地上而被警方带走。有居民被喷胡椒喷剂不适。[204]
自2020年第二季起,防暴警针对网民号召在商场叫喊口号等活动,以执行《公安条例》及《预防及控制传播疾病规例(599G)》为由任意闯入、封锁商场范围,并截查搜捕在场人士,已经变成常态。
警方也曾闯入私人地方之一的大学校园执法。有评论指此举违反西方社会约定俗成,执法单位除非获大学同意或邀请,否则不会主动进入大学校园行动,以示尊重学术自由、院校自主传统[205]。警方2019年11月12日的说法指香港无一个地方“无王管”,引用《公安条例》条例指警员有权进入校园、商场等地执法[206]。
怀疑钓鱼执法
警方于争议期间亦被指有钓鱼执法行为,刻意隐蔽身份,采取手段引诱被执法人做出违法行为。而《刑事诉讼程式条例》(香港法例第221章)第89条(协助犯,教唆犯及从犯):“任何人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属就同一罪行有罪。”[210]。
2019年12月28日晚有网民发起在九龙湾德福广场进行抗议活动,期间有防暴警怀疑拍摄现场记者样貌放到telegram即时通讯群组,惟被网民发现涉事者疑似同时加入多个示威集会相关群组,发表煽动性言论。有网民质疑警方主动引人犯法,再行诱捕。[211]由于这类“钓鱼执法”手段,是执法者主动引诱原本未有犯罪人士,做出犯法行为,故此举不单是极不道德的执法手段,也有触犯教唆罪行之嫌[210]。
非法窃取或暴露他人隐私
立场新闻一名男记者12月26日于大埔超级城采访期间,遭便衣警员要求出示身份证,警员将身份证放在直播镜头前长达40秒。[212]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件中,控方证物包括黄之锋WhatsApp和Telegram通讯记录。黄之锋称自己当时使用iPhone XR,[213]事前从未收到警方查阅手机内容手令,亦从未提供密码,批评警方行为犹如黑客,侵犯其隐私。[214]
根据香港法庭做法,所有以非法手段取得之“证据”,皆不会被视作有效,不能呈堂。
残疾中伤
有网民于2020年4月26日号召在太古城中心发起“和你唱”行动,大批防暴警到场驱散,又擅闯太古城私人屋苑范围设防线。于2019年11月3日太古城袭击事件中,被凶徒咬掉左耳耳廓的东区区议员赵家贤到场调停时,有防暴警恶意嘲讽他“冇咗只耳听唔到”,又在他面前不断揉耳,疑刻意针对其耳廓伤患,作侮辱性言论及动作[215][216]。赵家贤4月29日就防暴警涉嫌“残疾歧视”及“残疾中伤”,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投诉。
2020年5月1日,失明律师陆耀辉监察警员行动时,遭警员嘲讽她“你盲嘅,监察啲咩?睇到啲咩?”。而她先前在警署内,也被警员质疑她是否失明,要即场取下假眼证明。[217]
不当诠释法律
在禁蒙面法实施后,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曾口头承诺记者可获豁免。2019年10月27日晚,一名防暴警员截查记者时,指“记者冇豁免㗎(记者没有豁免的)”,继而强行扯脱记者的防毒面罩[218]。
警员怀疑妨碍司法公正行为,包括干扰证物、恶意抹黑刑事案件报案人及自编自导刑事案件。
警方于4月13日晚上,在葵涌警署附近的葵芳邨截查一名21岁大专生,从其袋中搜出2枚汽油弹,调查期间有人透露受第三者招揽,从而揭发疑有警务人员自编自导案件。4月20日警方以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在秀茂坪拘捕一名驻守葵青警区38岁警长。[221] [222]
警方多次拘捕示威者期间,被拍摄到向被捕人士的手、袋、身旁放置不明物件,被质疑是栽赃诬谄。
- 有网民12月14日发起多区大型商场“和你Christmas Shop”活动,一名穿黑衫市民在商场内近通往沙田站的出入口,突被多名防暴警制服。然后一名中年男子用脚将一柄锤子,像传球一样踢向防暴警,一名便衣警配合将之踢向被捕者身旁。[224]。
于11月香港理工大学冲突期间,有催泪弹射入柯士甸路的西医诊所及其相连民居引发火警,事件中近半间屋被焚烧,险酿伤亡,有餐厅老板目击警员掟砖入起火单位,质疑插赃嫁祸示威者。[225]
2020年5月24日,有防暴督察于执勤期间疑擅自、非法携带无刀套保护之军刀,刀锋外露悬挂于战术背心外,期间该警员更不慎将刀掉落地上[226]。有线新闻就事件向警方查询,警方指装备部署属行动细节、不会公开,引起网民质疑军刀是用来插赃嫁祸示威者。[227]。然而,根据《警察通例》,利刀并不是警务人员可配备的制式武器,也不是行动中可对他人使用的合法武力。
2020年1月,警察被揭发疑利用申请搜查令的漏洞,将大量被捕人士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装置,集中存放在湾仔警察总部,再申请法庭手令搜查警总,便可一次过搜查电子内容,绕过逐名疑犯申请入屋搜查的程序。手令只是笼统地指资料有助调查,但未有指明有何疑犯、案发时间和地点等未有指明疑犯等资料,机主也无法得悉手令存在。其后有被捕人士入禀要求法庭声明两名签发搜查令的裁判官,以及执行手令的警方,行为皆属非法。[228]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在香港爆发,政府于2020年4月颁布香港法例第599G章《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禁止多于特定人数的“群组聚集”,警方此后即常态化地滥用此条例打压集会,票控参加集会人士、开设宣传街站之社运人士、甚至身处封锁范围,与集会完全无关的一般市民、被警方单方面否定记者身份的非主流媒体工作者等,皆会遭无差别票控。
2020年4月21日元朗有网民发起纪念元朗袭击事件集会,大批防暴警当晚在元朗大马路一带行动,期间有青少年指控被防暴警截停,声称他们其他不相识途人“群组聚集”,发出定额罚款告票。
另外,自2020年元旦游行后,绝大部分游行集会均遭警方以“预防传播疫情”为由完全禁止。
立场新闻曾经作出统计,指最少21宗案件,涉及警员证供有问题,裁判官在判决时,甚至指作供警员“大话冚大话”、“砌词狡辩”、“信口开河”。由于这些警员作供前需发誓,换言之作假口供的警员,已经在“发假誓”。但这些作假口供的警员,却很多时没有后果[229]。
精神控制
警队亦被指在内部加紧对警员的身体和思想控制,以强化警队对示威者的仇恨,亦有声音批评警队高层靠拢中国大陆当局,不再维持政治中立[230][14]。在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结果出来后,即使结果显示主流民意不支持警队,但警员只是觉得“香港人大部分人都被洗脑”、“青少年遭人煽惑犯法”、“有人刻意煽动仇警”,而自己所作所为“仍然是正确无错”。[231]
而梁启智引述监警会报告内的附录时,当中由伦敦大学学院学者所写的香港警员的态度与经历报告,指出多个问题,包括高估市民支持度、法治理解十分狭窄、认同为求目的不择手段、心理状况出现问题等。[232]
抢掠商铺
在2020年5月24日网民发起“反国歌法、国安法大游行”期间,数名防暴警察闯入铜锣湾一便利店,擅自取去至少一瓶樽装饮品,没有付款即行离去,有触犯盗窃、甚至抢劫罪之嫌。虽然警员两度表示“转头”、“转头我争(拖欠)你”,不过被质疑便利店是否可以“后数(事后付款)”。有关片段曝光后,网媒PSHK拍摄到,有3名相信是警察公共关系科警员前往该便利店,询问店员“拎咗几多支水?”,疑为未付款就取走饮品的警员“补镬埋单”。[233]
不过,律师黄国桐表示,该名警员未有付款,更即场饮用樽装水,只要离开了付款范围,即使事后付款,仍有可能触犯盗窃罪。《警讯》2017年曾经就“不付款而离去”作罪案呼吁,指出明知要付款而离去,不论是否有意,都触犯不付款而离去罪,最高可判监3年,因此市民质疑相关警员已干犯盗窃罪行。根据香港法律,事后付款不是盗窃、抢劫罪行的抗辩理由。[234]
嫌犯待遇
警察在医院索阅示威者病况引起医护界哗然。有被捕人士向传媒表示,指曾被用作扣查被捕者的新屋岭扣留中心,怀疑有虐打被捕者情况发生,亦有被捕人指控警员曾施以性暴力、另有人疑曾遭性侵犯。有律师指控警方阻挠接触被捕人,质疑警方企图在被捕人无律师代表陪同接受调查下,进行暴力逼供,或利用部分他们对法律及自身权益认识不足(例如威吓被捕人行使缄默权等同自招嫌疑;使用“好警察坏警察”手段等),引导他们作出不正确、对自身不利的证供。
两名军装警员被指于6月25日晚上,涉嫌虐待因疑似袭警被捕、留院北区医院急症室的醉翁。虐待手法包括行连环掌掴事主、揸事主下体、以沾尿的上衣掩盖事主口鼻、强行脱下事主外裤及内裤,多次用警棍戳事主下体及肛门。该名警员离开前,把手套脱下并放在事主脸上多次掌掴事主,结束第二轮约六分钟的施暴[235]。 两名警员其后被捕[236],并且被判罪名成立[237]。
有患精神病的被捕者在拘留期间已表明有残疾人士登记证,三次向警员要求服药及入院被拒,更被警员斥是“玩嘢”、“多余”,期间警察甚至对其作出人身攻击。有受害人最终在被捕 30 小时才获释放,其后出现抑郁状态及恶梦,需要会见心理辅导及加重新药的剂量。[238]曾任辅警的律师林正文指,警方早在2018年5月向立法会称,指所有前线警员均已接受对处理 MIP 的培训,但警方漠视有关人士请求,是违反多条警队守则及指引。[239][240]另外,有被捕人士的上司尝试送药到警署亦遭拒。[241]
柴湾区议员曾健成指,于2020年香港元旦大游行期间,警方故意将被捕人士的衫裤鞋袜扣起,并供应如囚衣一般的灰色衫裤及胶拖鞋要他们穿上离开警署,有恶意羞辱被捕人士之嫌。他期后与多名区议员及巿民收集不同尺码的衣物、球鞋及食物等放在北角警署外,支援获释人士。[242]
有律师表示,在警署发现多名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被捕者遭警员以不易脱色水笔在前臂写上一组号码,认为警方做法犹如二战时纳粹德国为关押在集中营囚犯纹上编号一样。警方承认曾向被捕人士“分配”编号,但就无回应是否将号码写在被捕人皮肤上[243]。
以下犯上
在2019年7月元朗袭击事件后,政务司司长张建宗7月26日为政府对事件的处理手法致歉。[244]但随即引来大量“警司”、“警员”反击,他们发起“晒证行动”,展示遮盖了身份的委任证,指“张建宗不代表警队”,甚至要求张建宗下台。[245]而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更表示,“所有警务人员”都对张建宗的言论感到“极度愤慨”。[244]但根据《警察通例》第6章22条,“警务人员不可发出匿名信件,此举可被视为有损警队良好秩序及纪律的行为”。[246]换言之,这些警员已经违反《警察通例》。而且,政务司司长作为公务员之首,警员的行为已是“以下犯上”。[245]大律师公会前主席陈景生就指,这班警员反应是“恃宠生骄”。[247]而张建宗自此也不敢再提及此事,仅能呼吁大家“向前看”,不要再纠缠721事件上。[248]
另外,因在葵涌警民冲突期间举起霰弹枪指吓群众,成为中国大陆网络红人的“光头警长”刘泽基,多番在微博上批评特首林郑月娥等政府高层,[249]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质疑刘泽基网上言论严重抵触《公务员守则》及《警察通例》,向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发信,要求跟进。[250]除了民主派外,建制派的田北辰亦曾就刘泽基造谣增加中港矛盾,质问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你点忍呀”。[251]
不反对通知书制度争议
因应早前多个游行演变为警民冲突,建制派建议警方审慎批出[252],甚至暂停批出[253]不反对通知书,以避免冲突。民主派和民阵批评这些建议剥夺和平集会权利,打压示威自由,漠视政府没有回应诉求的核心问题[254]。
7月24日,十八乡乡事委员会去信警方反对就27日游行批出不反对通知书,指当时网上流传有人会对南边围发动攻击,又称“一切严重后果将全部由警方负责”[255]。
及后,基于近日游行后经常发生冲突等原因,警方对7月27[256]及28日[257]的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但最后仍有大批市民自发游行。香港理工大学学者陈伟强、7月28日游行发起人刘颖匡均认为情况显示不反对通知书制度已经名存实亡,形同虚设。[258][259]
欺压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人员
2020年6月23日,香港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到九龙湾辅警总部进行捐血活动时,一批警员疑因有抽血员佩戴批评警方的饰物,要求该中心主管交出涉事抽血员姓名不果后,即时拉队离场。涉事抽血员个人资料疑被现场参与捐血活动警员曝光,有撑警人士对其进行包括恶意起底、滋扰等网络欺凌。[260]恒常捐血者程展纬指出,这次事件是因为警员“以自己的标准不相信别人的专业”,以为别人也会用他们的手法,以公权力报复私仇,是他们“心底的孽债”。[261]
然而,消息人士指该名涉及事件的抽血员只是佩戴迷你黄色头盔挂饰,并无任何侮辱性字眼。食物及卫生局6月26日就事件发稿,指输血服务中心职员行为“有欠专业”,已要求医管局及输血服务中心根据既定机制进行调查,严肃跟进事件。舆论批评警员反应过大,红十字会没有为职员澄清网上传闻,反而就事件向警方道歉,更不排除追究有关职员,[262]事件酿成红十字会“公关灾难”,市民由同情、支持该会变成反感,更有网民宣称往后不会再捐血。
争议言行
约8月初起,前线警员处理冲突时多次称呼示威者、市民乃至记者作“曱甴”(蟑螂),而示威者及市民则回敬他们作“狗”、“黑警”及“黑社会”。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更在8月4日一份书面谴责中,直呼示威者是与“蟑螂无异”、“蟑螂们,请收手吧!”。此后,警员公开以“曱甴”直接呼喝、辱骂示威者以至身在冲突地点附近的一般市民、居民等非警务人员,已变成常态。
在警方记者会上,发言人承认有关说法是“不理想、不礼貌”且欠缺尊重,又呼吁市民体谅警方,双方都“以礼相待”[263][264],但对于警员使用此言论是否违反纪律,则一直避而不谈[265],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仅称有不满“可以去投诉”。[266]
舆论不断的指出,“寄生虫”、“害虫”一类污名化、非人化是纳粹煽动仇恨、种族灭绝的手段之一,是将残暴对待、甚至残杀特定群体合理化、正义化的借口[267]。其中,“蟑螂”的称呼更与卢旺达大屠杀中胡图族对图西族的称呼相同[268],是非人化的罪行。
而到了2019年12月,任职警民关系主任的总督察谭汝禧接受香港电台《铿锵集》访问时,声称市民“无需过分解读‘曱甴’一词”:[269]
“ | 大家有时候对部分称呼,其实不需要过分演绎。“曱甴”当然你们可能视为很差的比喻,从另一角度去看,“曱甴”是否富有生命力呢? | ” |
——香港警察警民关系主任、总督察谭汝禧,《铿锵集》字幕 |
网民7月7日举办“九龙区大游行”,部分示威者晚上转到旺角。警员于旺角汇丰总行对开人行道,与示威者发生冲突期间,警员锺俊邦向示威者以粗言大声呼喝“咩呀,认X住我呀”、“只揪呀!”(即单挑的意思)[270][271][272]
及后,锺俊邦当时的照片被制成海报,张贴在不同的连侬墙,甚至台湾,英国及加拿大都出现有关海报。[273]
2019年9月,警察在后巷向一名身穿黄衣躺在地上的守护孩子成员执行私刑,事后警方发言人韦华高在记者会上表示片段“不太清晰”,他们只是脚踢“黄色物体”(指示威者)[274][275][276],也是非人化罪行在运动中的例子[277][278]。
2019年11月8日晚上,即周梓乐离世当晚,全港各区有悼念活动,及后演变为警民冲突,在屯门大会堂近市中心站的行人天桥上,防暴警员对桥下的黑衣示威者对峙,一名警员在电视直播镜头前挑衅示威者、侮辱已逝者指“过嚟报仇啊,曱甴!(过来复仇吧,蟑螂!)”、“过嚟只揪啊!(过来单挑吧!)”、“我哋今晚开香槟庆祝啊!(我们今晚开香槟庆祝!)”。警方承认字眼不恰当,高度关注事件,已训斥相关人员须注意个人言行及提升敏感度[279]。
一名中五男生在10月1日荃湾冲突中,遭防暴警以真枪实弹近距离轰胸重伤后,大批市民10月2日在多区游行抗议警暴。其中大围田心警署外,有防暴警情绪失控,清场时两度向在场市民喝骂:“你住公屋有乜X嘢地位!”(你住公屋有个鸡巴地位?)[280]。(然而,香港不少前线、员佐级警务人员实际上都是公共屋邨居民。)
一名前往香港采访的德国战地记者伦泽(Enno Lenze)指自己于2019年11月11日冲突中,被香港警察恐吓[281]。该记者曾于伊斯兰国进行采访工作,但于前往香港后,于11月11日在Twitter留言,指香港警察比伊斯兰国更“难以预计”,自己“更害怕香港警察”[281],警察对其自身行动亦非不情愿,又指经常听到示威者对他表达谢意[282]。同日,他又在Twitter再留言,指香港警察非常具侵略性[283],非常紧张,说“警察要求我立即停止报道,离开香港,并不要再回来”[284]。
2019年11月18日香港理工大学大规模冲突爆发后,全港各区均有大批防暴警察,配备只能发射实弹,杀伤力极高的AR-15步枪。在大埔太和路有防暴警过桥时,被在场街坊指骂,该批持步枪的蒙面警大骂:“你唔好走啊,我要六四重演!”(你别走,我要六四重演!),疑威吓要使用枪械大规模杀害市民。[285]
2020年3月8日,网民自发到将军澳悼念周梓乐逝世四个月,活动期间警员将部分市民带入停车场内进行搜身。网媒Flash Media Hong Kong录得片段所见,七名蒙面警员疑情绪失控,轮流以粗口辱骂一男子,更要求男子向警员逐一道歉直至满意为止,当警员发现记者正在拍摄便多次呼喝要求关机、交出所拍摄的相片和影片,并质疑记者身份并指拍摄行为是“挑战警察”,最后记者被带到一旁截查,态度恶劣,犹如三年零八个月中,皇军动辄暴力虐待“无礼”民众一样。事后警方仅称会对涉事警员训斥,但未回应会否勒令他们停职[286] [287]。
2020年6月,警方在旺角截查市民期间,有防暴警员走向外籍记者镜头前,多次叫喊“Black Lives Matter”、“I Can’t Breathe”等美国反警暴口号,又叫喊“There is not America”。
“ | Black Lives Matter, Black Lives Matter, Black Lives Matter; There is not America, There is not America, There is not America,ok? You that it say:I Can’t Breathe, I Can’t Breathe, I Can’t Breathe! |
” |
——防暴警员 |
警察公共关系科回复查询时表示知悉有关短片,处方关注有前线警务人员使用与其职务无关的字眼,已训示相关人员须注意个人言行及提升敏感度。警方表示,如有任何人员涉嫌违纪,会按照既定机制作出调查及因应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采取纪律行动,强调一向重视人员的操守及纪律,亦有严谨守则规管言行,以维持警队专业形象。
任意拘捕
警察于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多次对路过,和任何抗议活动无关的人作出拘捕,甚至以怀疑非法禁锢、殴打、恐吓手段企图强行夺取市民“关键物证”。惟未被正式拘捕的市民无责任、无义务要配合警方“协助调查”。
2019年8月,有未有参与示威活动的市民驾车误入示威区,其后警员致电他作预约拘捕,称要取得行车记录仪资料,但因该行车记录仪记忆体有限,没储存的影片会被覆写及删除,所以没有相关示威片段。当该名被捕人士解锁手提尝试联络律师的时候,警员即一手抢了他的手机,又反讽:“呢度冇CCTV,我做乜都得。”其后该市民被拘留10小时,期间遭警员拳打脚踢,又要他吃白面包和饮厕所水。律师陈惠源批评,警方没有作正式拘捕,又没有法庭搜查令,以恐吓勒索方法去拿取物主的影片,不顺从就送入新屋岭受虐,实属非法禁锢。[288]
于2019年10月1日,一名地盘男工在屯门街上踏单车时被警员截查,因背囊孭带上扣着刀锋长3厘米的迷你匕首,被控违反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但其后开庭时,就连作供警员也承认当时附近一带没什么特别事情发生。[289]
于11月2日,警方在铜锣湾截查多人,其中一名人仅因藏有两支士巴拿,被控管有可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惟案件再提堂时,控方称因证据未足以达至合理定罪机会,故提出撤销控罪。最终裁判官批准,并同时批准被告的讼费申请。[290]
于2019年11月18日早上8时,警方在尖东附近,出动逾百名防暴警及速龙小队进行围捕,拘捕数十名男女,包括用脚把市民压在地上,有被捕人甚至头破血流。有目击人士表示,不少是上班一族,质疑警员任意拘捕。 [291]
于2020年香港元旦大游行,有路过市民购物、吃饭、逛街或围观,但在未听到警方警告下在街头被捕,多名获释者均指警方“绝对系滥捕”[242][292],被捕人士当中甚至有些是亲建制派支持者。[292]就连港岛总区(行动)高级警司吴乐俊,于回应记者质询时,也承认有部分人并无涉违法行为但亦被警方拘捕。[293]
2020年6月25日元朗YOHO端午节和你shop,便衣警员在商场内突然截停10多名市民,事后全部被反锁手铐或绑索带,之后被带走。[294]
2020年9月6日九龙大游行,不少市民走入西洋菜南街“卫讯电讯”店内回避,不过警员随即封锁店铺门口,禁止店内顾客离开,更走入店内逐一登记市民的身份证及拍摄容貌。到晚上8时半,警方布以“未经批准集结”拘捕近30名市民,有媒体观察整个截查至拘捕行动历时近4小时,被搜查的市民须一直站立等待警车到场。[295]
影响
在外界无从制衡、政府纵容下,警权自反修例运动爆发后无限膨胀,市民游行示威被完全禁止,警方屡以《港区国安法》拘捕展示个别标语、口号示威者,又筛选并拘捕记者、甚至一般市民外出消费也随时遭防暴警任意拘捕,港人的言论、游行、集会、新闻自由在内的基本人权已被剥夺殆尽。
在2019年10月15日明报公布的民调中,警队评分只有2.6分(10分满分),当中超过一半受访者更直接给予0分,即“完全不信任”[296]。而根据香港民意研究所在11月18日公布的警务处满意度评分,只能获得39.4分(100分满分),是有纪录以来最低。[297]另外根据香港民研在12月7日公布的警务处满意度评分,只能获得35.3分(100分满分),是1997年回归后新低,当中四成受访者更直接给予0分。[298]
批评声音指出,警队对政府影响力、武装自6月12日立法会冲突后持续膨胀,在不断有新的滥权、滥暴指控下,管理层完全拒绝道歉和问责,并将所有问题推卸到市民、示威者身上,变相包庇、纵容前线人员继续滥用暴力等各式不当行为[299][300];对于民间批评、讽刺声音,警队均采取“零容忍”态度,每每以强硬措辞反驳之余,更威吓会以严厉手段追究。民间有评论质疑,警队已变成不受任何约束,且自视为法律、任意诠释法律去对付异己的特权阶级,其嚣张跋扈形同已篡夺文官政府的实质管治权,令香港变成无异于“军政府”管治[301]。
批评声音认为警察的不当行为令其声誉毁于一旦[302],在不少市民心目中,警员行为、表现极度敌视青少年,警队变成恶意针对、欺压青少年的暴力、流氓集团,再也不受欢迎。当他们接近社区行动时,每每被当区居民群起指骂,要求离开;警方则往往会以“扰乱公众秩序”、“非法集结”等理由,闯入社区任意搜捕居民作为报复。更有声音要求解散警队[303]。除了成年人外,警察在小朋友心目中的形象也严重受损。[304]有幼稚园生因为看过电视直播画面,认为警察“唔捉坏人只系捉好人”[305]。11月7日,有名7岁小童因迷路向警员问路,结果被喷胡椒喷雾。[306]
香港政府亦被指“蓄意孤立香港年轻人,决意与一整代年轻人为敌”[302]。部分香港建制派议员不满被政府胁持要支持草案,事后沦舆论箭靶[308]。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讲师丘梓勤批评林郑月娥错判民情,管治威信无存,建议她下台[309]。但林郑月娥不但拒绝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更不接受有人指“有警暴发生”,认为警员应该以更严厉方式回应社会。[9]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明言,任何批评、针对警队言论及行动等,都是削弱警队执法能力,等同“支持罪犯”;他更声称部分与反修例运动有关的刑事案件涉“本土恐怖主义”,表明会研究以反恐条例去追究,企图将反修例运动定性为“恐怖活动”,涉事者则视作“恐怖分子”对付[310],以便合理化未来对示威者施行更残酷、血腥的镇压。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更明言打算提高香港的恐袭风险级别至“高度”。到时便可以封锁高风险地点,高调巡逻,并在公众地方搜查市民。[311]
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是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中的五大诉求之一,运动支持者一直要求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以调查警队在运动期间的滥暴及失职事件,该要求一直被警方坚决反对[312]。2019年11月26日,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会考虑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313],但不包括调查警方[314],被民间记者会批评是混淆视听[315]。但截至2020年5月,“独立检讨委员会”仍未成立。《信报》引述知情人士表示,筹备工作差不多完全停顿,怀疑已经胎死腹中。[316]至2020年11月,独立检讨委员会由于没有人愿意担任主席,一般认为已经胎死腹中。[317]
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国能开腔赞成彻查,认为若没有独立调查,市民警察的不满很可能继续加剧[318][319]。田北辰以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去信特首林郑月娥及主管港澳事务的国务院副总理韩正,说明香港最新进展及监警会调查权力有限,促设独立调查委员会。[320]香港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均支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但建制派除田北辰外[320],普遍也反对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321]
对于政府的不作为,香港民间自发针对警暴事件作出调查,并于2019年10月推出一共300页的《香港警队的法定权力及监管调查报告书》[322][323]。另外监警会前国际专家组成员,英国基尔大学心理学教授 Clifford Stott,则在2020年11月17日发表报告,批评警方严重依赖准军事方式维持治安,做法过时,亦暴露多次“战略性失败”,令警察在民众心目中的合法性逐步崩溃。至于示威者面对长时间无差别、以及缺乏合法性的警方武力,除了令示威者日后除了更针对警察,行动也愈趋激进。[324]
在2020年2月,一名防暴警员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后,民间掀起庆祝风潮。例如以“最紧要人有事”、“三万thanks”等字句回应,也有市民开香槟庆祝,认为警员得到报应。类似的庆祝潮,在随后有警务人员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后也有发生。浸会大学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指出,市民认为警员“贪生怕死、贪资源”,;在抗疫期间仍然搞聚会,没有成为防疫中坚,形容警员表现是“负资产”。临床心理学家叶剑青指,社会出现整体的“反警现象”,是这场运动的条件反射。除非制度有改变,否则仇警情绪会没完没了[325]。
2020年5月28日和29日,分别有2名警员猝死[326][327],和一名交通警当值时中风晕倒。[328][329]网上同样出现庆祝潮。
由于警队在反送中事件中滥权滥暴,而又缺乏制衡,导致警队腐败不堪,丑闻接二连三爆出。[330][331]由2020年4月至5月,短短一个月内就有19名警员被捕,罪名包括妨碍司法公正、聚赌、虐儿、贩毒、殴斗、公职人员索取利益等。[332][333][334]而警队高层亦被爆出僭建问题,包括陶辉[331]、庄定贤[335]、邓炳强[336]等。
由于警队形象下滑,导致警队在招募人才方面处处碰壁。据保安局回复立法会财委会的资料显示,2019-20年度无论投考或新入职警队的人数只有766人,也比过去多年有明显跌幅。[337]同时间却有1,032名警员离职,当中446名属“非预知离职”,增幅达38.5%。警方在本地报章刊登的招聘广告,要罕有地列出高薪作招徕卖点,网上宣传片段亦标榜欢迎中年人士投考,不再单以毕业生、青少年作主要招募目标。即使有学警体能等方面成绩不及格,警校倾向为他们额外催谷训练补底至及格毕业,而非直接淘汰之。在2020年6月,更有7名学警被揭发在考试时作弊,但他们没有遭开除处分,反而安排他们重考并将获准毕业。[338]
除了在本地无法招募人才外,在海外招聘亦多次碰壁。香港警务处曾打算向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香港事务组织招募,但被该组织拒绝。[339]加拿大及澳洲至少4间院校,也把香港警务处的招募广告撤回。[340]
监警会委员钱志庸指在一次录口供的过程中,负责录口供的警员因长时间工作,认为他有情绪问题。[341]而警察高级临床心理学家(机构心理服务及支援)麦咏芬也指出,服务使用率比去年上升28%。[342]。
注释
参见
外部链接
参考文献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