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城中心(英语:MOSTown,2018年8月前称:Sunshine City Plaza),是由恒基兆业地产发展的购物商场,位于香港新界马鞍山鞍诚街18号,面积为532637平方呎[1],为马鞍山区最大的商场, 以及新界东第三大商场。新港城中心商场基座为马鞍山市中心公共运输交汇处、马鞍山民政事务署、马鞍山邮政局及新港城街市,上盖为恒基兆业地产发展的私人住宅新港城第4期。
新港城中心 MOSTow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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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类型 | 购物中心[*] |
地址 | 香港新界马鞍山鞍诚街18号 |
开业日期 | 1994年2月 |
开发商 | 恒基兆业地产 |
所有者 | 恒基兆业地产 |
营业信息 | |
商户数 | 200多个 |
建筑信息 | |
建筑师 | 刘荣广伍振民建筑师事务所 |
层数 | 3层 |
建筑面积 | 735,000平方呎 |
其他信息 | |
网站 | MOSTown 新港城中心 |
位置图 | |
商场概况
新港城中心与附近多个商场设有天桥连接,包括新港城第5期商场(前称:新港城广场)、马鞍山广场、富辉商场,而透过富辉商场的行人天桥,可到达马鞍山中心商场;透过新港城第5期商场的行人天桥,可到达福安花园商场。
商场设计
新港城中心兴建时以热带雨林为主题,其中的展览场地是1997年五大最佳展销会场之一[2]。商场曾采用以太空为主的圣诞装饰,借此获得全港最美观圣诞布置的第四位[3]。恒基兆业于2011年底斥资1.3亿元进行全面翻新工程,分三阶段进行,首阶段工程已于2012年3月底竣工。工程重点之一是商场整体的灯光效果参考日本六本木商场的“型格”概念,于广场加设环状LED显示屏,在简约的背景展现出不同的颜色变化,带出丰富鲜明的视觉效果。全部工程于2013年8月完成。
另外,商场亦注入环保设计的概念,采用玻璃物料以增加场内光线,让天然光线直接透过玻璃引入店铺内;以及加阔中庭位置,除使采光率充裕外,亦使购物环境更加宽敞舒适,有助环保节能。该商场亦将引入多间特色食肆,为顾客提供多元化的餐饮享受,锐意把该商场打造成马鞍山美食购物热点,全面提升新港城中心形象及格调,吸纳更多区外人流,带动场内消费。[4]
而2016年的翻新工程将商场东面通道和商铺间格进行大改动,首阶段工程已于2017年1月竣工,东面原有的扶手电梯于工程中拆除。到2017年中开始翻新中庭,香港最后一个位于商场的室内音乐喷泉亦已消失。[5]
2018年5月,恒基兆业表示新港城中心的英文名称将于8月20日起由Sunshine City Plaza改为MOSTown,中文名则维持不变。
商户组合
在商场落成初期,拥有当年全港最大的日资百货公司--八佰伴租用,占据了新港城商场广大面积,其店铺有男女服装部、玩具部、超级市场、欢乐天地等。八佰伴于1997年11月尾结业后,便由恒基地产旗下的千色百货公司承租。除此之外,商场亦曾设有哈迪斯及缤纷乐园,但已于2002年及2006年结业。缤纷乐园原店和千色百货混合,该店一直保持缤纷乐园风格,直到2010年代。全盛时期,香港“六大快餐店”麦当劳、哈迪斯、KFC、大家乐、美心快餐及大快活(位于新港城广场)曾同时进占新港城。新港城街市于2019年1月20日完成第一期翻新(即前惠康超级市场)。商场设有区内唯一戏院,1995年9月8日开业起服务马鞍山多年的马鞍山戏院营业至2019年4月28日。2019年7月25日起由英皇戏院接手经营。大型商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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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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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设新港城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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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的马鞍山戏院为区内唯一戏院,已改为英皇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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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间的新港城中心,可见有人在喷泉中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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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于2016年翻新前设花卉石林及人工迷你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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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东面中庭(2008年),已于2016年翻新,并拆除左右两旁的扶手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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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往3楼的扶手电梯(已于2016年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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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翻新后东面商店(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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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2017年翻新后新建的中庭和增设的扶手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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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商场通道提供座位让公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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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东面商店(2009年)
公共空间问题
根据地政总署资料,新港城中心商场二楼的天幕广场是一个占地逾20,000平方呎的公共空间 ,政府定义该处为“公众室内广场”(Public Atrium),公众往往难以察觉 ,甚至会误以为是私家地方。而商场业主在天幕广场范围举行食品展,并设置多个摊位,但没有收银处。其后地政总处已表示该处进行销售活动违反地契条款,须在作出纠正,但无正面针对“公众室内广场”的特殊性作出任何补救行动或改善建议。[6]
事件
2019年10月7日晩上8时,有反修例人士聚集新港城中心商场二楼的天幕广场唱抗争歌曲后,有防暴警察指因有人破坏新港城中心商场,进入新港城中心商场二楼采取行动,期间有四名新港城中心商场保安尝试挡住商场玻璃大门阻止,但防暴警察仍猛推撞开商场大门及闯入新港城中心商场二楼,并制服一名男子,期间推跌在场采访及身穿记者反光衣的立场新闻记者,压在地上,又拨走记者眼镜及拉走电话的充电线,其后有一名防暴警员将记者扶起。[7][8][9]事后马鞍山街坊称赞新港城中心商场保安尽责,表示会写感谢卡给保安,批评警方无理进入私人地方。[10]警察公共关系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称商场是必经之路,指场内有人用激光光照射警员。指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的第50条,警员是可以在没有搜令下进入私人地方。[11]
2019年10月9日下午,警方指四男一女保安涉在10月7日晚上阻止防暴警察进入新港城中心商场,被控“阻差办公”而被捕,在马鞍山警署扣查,同日晚上获准保释。警方又表示,根据《警队条例》第63条,任何人士协助或意图或拖延警务人员执法,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6个月。[12]到晚上7时半,百多名市民到新港城中心商场二楼的天幕广场内声援,手持“支持尽忠职守保安员,强烈谴责警方滥权滥捕”标语。期间约40名防暴警察一度在新港城中心商场出现。[13]
而恒基兆业地产发声明,对事件深感遗憾。指事件可能会进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便置评。同时表示新港城中心商场于2019年10月12日至13日暂停营业,以保障顾客安全及避免任何冲突事件发生。[14]
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会长陈志球指出,首先,根据第232章《警队条例》第50条第3款,当警方进入商场时说明来意指,须予逮捕的人已进入或置身该处,亦会进行拘捕行动,便需要放行警队,因此警员可进入处所搜查,任何人若妨碍执法都有可能干犯法例。而且,根据地契,商场并非私人地方就不准进入如此简单,因为涉及地契等法例监管,个别商场虽由物业公司管理,但有地契写明容许警方入内执法,部分地方连接公共空间,需24小时开放,因此具体需要视乎物业的地契。[15]
2020年3月30日,警方指5人获暂时释放,未有被起诉。但会保留检控权利。[16]
交通
商场下方为马鞍山市中心公共运输交汇处,对面马鞍山广场下亦有海柏花园公共运输交汇处。商场外亦设有巴士站。
33R | 荃湾(愉景新城) | ⇄ | 北潭涌 | 只限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服务 |
40X | 乌溪沙站 | ⇄ | 葵涌邨 | |
74R | 大埔(太和) | ⇄ | 北潭涌 | 只限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服务 |
85X | 马鞍山市中心 | ⇄ | 红磡(红鸾道) | |
85M | 锦英苑 | ↺ | 黄大仙 | |
86C | 利安 | ⇄ | 长沙湾 | |
86K | 锦英苑 | ⇄ | 沙田站 | |
86S | 锦英苑 | ⇄ | 沙田站 | 只限平日繁忙时间服务 |
87D | 锦英苑 | ⇄ | 红磡站 | |
89D | 乌溪沙站 | ⇄ | 蓝田站 | |
89S | 水泉澳 | ⇄ | 乌溪沙站 | |
97 | 康盛花园 | ⇄ | 乌溪沙站 | 只限平日繁忙时间服务 |
99 | 恆安 | ⇄ | 西贡 | |
99R | 大学站 | ⇄ | 西贡(北) | 只限星期日及公众假期服务 |
274 | 上水(太平) | → | 乌溪沙站 | 只限平日上午繁忙时间服务 |
274P | 乌溪沙站 | ⇄ | 大埔工业邨 | 只限每日繁忙时间服务 |
286C | 马鞍山(利安) | ⇄ | 长沙湾(海达邨) | |
287D | 红磡站 | → | 锦英苑 | 只限平日下午繁忙时间服务 |
581 | 马鞍山市中心 | ⇄ | 西沙及十四乡 | |
N281 | 锦英苑 | ⇄ | 红磡站 | 通宵服务 |
N287 | 尖沙咀东(么地道) | → | 乌溪沙站 | 只在每日凌晨首两小时服务 |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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