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末·博斯達曼馬來語Ahmad Boestamam,1920年11月30日—1983年1月19日)是一位馬來西亞政治家,也是馬來亞人民黨馬來西亞無產階級黨的創黨主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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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博斯達曼

阿末·博斯達曼出生於吉隆坡(當時仍屬於雪蘭莪州)文良港,父母是米南加保裔馬來人,祖籍印度尼西亞西蘇門答臘省丹那達達,在霹靂州丹絨馬林長大。

生平

1930年代以來,博斯達曼成為馬來青年團的追隨者。二戰後成為與較年長和溫和的馬來亞馬來國民黨領袖布哈努丁依薩莫哈末相對應的覺醒青年團的年輕領袖。

馬來國民黨帶領人民力量中心(PUTERA)加入當時由馬來亞民主同盟領導的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AMCJA)。1947年,AMCJA-PUTERA聯盟制定《人民憲章》以作為馬來亞獨立的憲法草案。

從1948年初開始,博斯達曼與數千名要求獨立的馬來青年一起未經審判就被拘留了長達七年。同年中馬來亞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殖民政府這種先發制人的鎮壓,為日後的反殖民鬥爭增添了種族色彩。

1955年博斯達曼獲釋後,與其他獨立志士於1955年11月11日創立馬來亞人民黨。受到印尼總統蘇卡諾反殖民鬥爭的影響,該黨初期的綱領有明顯的親印尼色彩。與它對立的巫統不同,人民黨要求馬來亞從英殖民政府完全獨立。

1957年,馬來亞人民黨與依薩莫哈末領導的馬來亞勞工黨結為馬來亞人民社會主義陣線。社陣此後在馬來亞地方選舉中佔據主導地位。左翼力量的增長給聯盟政府帶來了威脅。

1963年,馬印對抗事件爆發,政府決定對付一些反對黨人士。由於政府認為社陣親印尼、親中國而大肆逮捕社陣領袖[2][3]。被捕人士包括了博斯達曼、依薩莫哈末、阿都亞茲國民議會黨主席)、拿督甘波(後來的馬來亞人民黨主席)、陳凱希等一百多人。

面對政府的強烈鎮壓以及地方選舉被取消,社陣最終瓦解。馬來亞人民黨逐漸成為邊緣政黨,當博斯達曼獲釋後,他被卡欣阿末領導的派系移除黨主席一職。

1968年博斯達曼和依薩莫哈末共同創立了馬來西亞無產階級黨,他在1974年馬來西亞大選前夕曾嘗試「復活」社陣,但失敗了[4]。博斯達曼最終淡出政治。他的兒子魯斯坦·薩尼日後成為了馬來亞人民黨的副主席。

1981年7月16日,博斯達曼表態對新上任的首相馬哈迪·穆罕默德有信心,相信他可以在未來為馬來西亞提供良好的領導,並同時希望未來在馬哈迪領導下,能造福民族、宗教和國家[5]

1983年1月19日,博斯達曼去世。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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