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亞勞工黨(馬來語:Parti Buruh Malaya,縮寫為PBM;英語:Labour Party of Malaya,縮寫為LPM)是馬來亞聯合邦和馬來西亞的一個活躍於1952年—1969年的政黨。它的前身是作為馬來亞各州勞工黨聯合會的泛馬勞工黨。
歷史
馬來亞勞工黨的前身是二戰後英殖民政府準備組織地方選舉時成立的各州勞工黨。1948年9月1日,新加坡勞工黨率先成立[1],是英屬馬來亞第一個勞工黨。9月8日,馬六甲勞工黨成立[2],是馬來亞半島第一個勞工黨,但由於當時英殖民政府的限制,直到1951年才正式註冊。1951年5月17日,檳城勞工黨成立[3]。7月19日,霹靂勞工黨成立[4]。12月11日,森美蘭勞工黨成立[5]。12月23日,雪蘭莪勞工黨成立[6]。其中,檳城勞工黨參加是年12月1日的喬治市局部競選,8名候選人有1名當選;雪蘭莪勞工黨參加翌年2月16日的吉隆坡市選,3名候選人全部落敗。
1952年6月26日,檳、霹、雪、甲、森以及新加坡六個勞工黨,加上吉打的馬來左翼組織SABERKAS的代表在吉隆坡召開代表大會,決定成立「泛馬勞工黨」,由雪州黨秘書莫哈末·蘇比任全國主席。該黨一開始採取反共而不公開反殖民的立場,並加入社會黨國際[7][8]。這一時期的泛馬勞工黨只是各州黨的聯合體。該黨不接納個人黨員,但接受所有民主勞工和社會主義組織為成員。
不到一年,以佐哈里和西努為首的吉打州SABERKAS便轉投巫統[9],第二年,新加坡勞工黨便因陷入黨內鬥爭而不再參加中央領導層,而一個大山腳山城,居然出現威省勞工黨(檳州勞工黨的競爭者)[10]和大山腳勞工黨(檳州勞工黨支部)兩個組織[11]。黨主席蘇比的投機性格更使成立大會的決議和綱領淪為空話。
1953年1月,泛馬勞工黨參與建立亞洲社會黨會議[12],在會上勞工黨提議將其作為社會黨國際的亞洲組織,但遭到其他與會政黨的拒絕。同年,檳城費邊社16名知識分子,包括D·S·拉馬納坦、陳朴根、巴古南、李國良,加入泛馬勞工黨。這些專業人士和教師都是社會民主主義者,他們提供了與殖民地官員所青睞的溫和工會成員截然不同的分析、建議和政治參與。
1954年2月25日,英殖民政府在立法議會通過《聯合邦普選白皮書》。這份白皮書不接受泛勞與華巫聯盟訂在1954年舉行普選的建議及條件。於是,聯盟便於6月14日號召兩黨各級議員總辭職,接着發動13天的全國各地抗議集會和街頭示威。泛勞兩名官委議員一一前黨主席蘇比和檳城勞黨主席葉松綱,不但沒有辭職,還出席立法議會,遂引發各州勞黨的不滿[13]。蘇比和葉松綱最終退黨[14]。
1954年6月5至6日,泛馬勞工黨重組為馬來亞勞工黨[15],實行中央集權制,雪州的李木生當選第一任黨主席,檳州的陳朴根任總秘書。此後,由於公務員被禁止擔任政治職務,李木生被迫辭職,拉馬納坦成為新任黨主席[16]。隨着更加激進的社會主義領導層的崛起,該黨日益採取反殖民的立場。
1954年9月,英國在野工黨7人訪問團抵達新加坡,總秘書陳朴根前往提交備忘錄。備忘錄譴責欽差大臣在馬來亞緊急狀態下的權力過大,妨礙馬來亞的獨立和民主發展;要求英政府結束緊急狀態;取消9州的州籍民制度,以加速馬來亞成為單一的國家。
由於採用激進的議程作為該黨的主張,馬來亞勞工黨在1955年馬來亞大選中慘敗,沒有贏得任何席位。然而,勞工黨成功在1956年地方選舉中以8席的多數地位掌控檳城喬治市市議會。
根據勞工黨的說法,該黨馬來人和華人黨員的數量大致相同,但印度人和其他少數民族黨員卻很少。該黨自認為非共產黨,視聯盟政府為代表資產階級和封建階級的政府[17]。
1956年,勞工黨內部爆發長達10個月的南北派內爭[18]。事緣雪州分部主席陳傳文將該州分部建設為全國最大分部後,受命於黨中央到森、甲、柔三州建設並重組新分部。然而,陳傳文領導的南派[19]開始對抗檳州分部掌控的黨中央,甚至另立新中央分庭抗禮[20]。最終,南派分崩離析,陳傳文退黨加入甫成立的馬來亞人民黨。
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獨立當天,勞工黨決定與馬來左翼組織馬來亞人民黨共同成立馬來亞人民社會主義陣線。首任主席是人民黨主席阿末·博斯達曼,勞工黨主席拉馬納坦任副主席,陳朴根則任聯合秘書。社陣成立後,首先在當年的喬治市選舉中贏得決定性的8席,初次執政市議會,拉馬納坦當選市長。翌年,馬來亞社會主義青年同盟被政府指控「被共產黨滲透」而被查禁,大部分黨員加入馬來亞人民黨,也有部分黨員加入馬來亞勞工黨。
1959年馬來亞大選,社陣在雪蘭莪、柔佛和檳城奪下8席,並在所參選的選區中總共獲得了34.6%的選票[21]。社陣在整個大選中總共獲得了13%的選票,成為了繼聯盟以及泛馬回教黨之後國會第三大黨。勞工黨本身更是拿下8席中的6席。同年,前馬來亞馬來國民黨主席依薩莫哈末成為勞工黨主席,致使勞工黨完全洗淨英國工黨的色彩。
1961年地方選舉中,社陣在檳城喬治市的14席中總共奪下了13席,黃添壽出任市長[21]。到了1965年,社陣更進一步控制了檳城和馬六甲的市議會以及芙蓉和沙登的地方議會。勞工黨中委巴古南在1958年和1961年蟬聯雙溪檳榔議席,在1960年當選副市長。
1961年東姑阿都拉曼於新加坡的東南亞外國記者協會中提議成立一個包括馬來亞、新加坡、沙巴、砂拉越與汶萊的聯邦國家。這個「馬來西亞計劃」招致各左翼政黨的反對。1962年1月22至28日,社陣在吉隆坡召開五邦社會主義政黨代表大會,參會政黨有:馬來亞的馬來亞人民黨和馬來亞勞工黨;新加坡的新加坡社會主義陣線、新加坡工人黨、新加坡人民黨和新加坡人民行動黨;砂拉越的砂拉越人民聯合黨與汶萊的汶萊人民黨,列席團體有:馬大社會主義俱樂部、南大政治學會及新加坡工藝學院政治學會。由於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支持合併計劃,為抗議反對計劃的大會而中途退席。大會結束後發表聯合公報,接受汶萊及砂拉越代表有關北婆三邦需先擁有自主權的主張,支持新加坡人民爭取完全內部自治的願望,反對馬新合併白皮書。
1963年,馬印對抗事件爆發後不久,政府決定對付一些反對黨人士。由於政府認為社陣親印尼、親中國而大肆逮捕社陣領袖[22][23]。被捕人士包括了該黨時任主席依薩莫哈末。1965年2月13日,也就是社陣領袖等人被扣留的兩周年,勞工黨領袖陳凱希代表社陣訂該日為爭取人權日,大批群眾在吉隆坡展開示威活動,抗議政府通過內安法令逮捕大批異議分子[24][25]。聯盟政府派出鎮暴隊對遊行隊伍進行鎮壓,陳凱希被捕。
1964年馬來西亞大選,社陣失去了原有的6個席位,僅保留2席。馬來亞人民黨和國民議會黨無法取得任何議席,而馬來亞勞工黨也丟失了大量席位[26]。1965年,由於馬印對抗仍然持續,政府決定取消地方選舉,進一步削弱了社陣的影響力。由於內部紛爭,1965年馬來亞人民黨決定退出社陣。不久後,國民議會黨停止活動。作為社陣僅存的成員黨,馬來亞勞工黨在1966年1月10日決定放棄社陣,並重新使用原本的選舉標誌[27]。
經過1964年大選的挫折,以及多數高層領袖在《內安法令》下遭扣留,社陣特別是人民黨內部出現一片頹勢。加上人民黨和勞工黨在若干課題上的分歧,社陣終告解散。勞工黨中央遂和人民進步黨於1966年共組聯合陣線。然而,各州分部對於「中央巨頭」建立的聯合陣線非常不滿,認為人民進步黨是被人民認為是種族主義的政黨,指責四點低級綱領沒有明確提出反帝反殖反大馬的要求,指責這個聯合陣線是從上而下,沒有經過共同鬥爭的聯盟[28]。各州分部在經歷社陣解散和聯陣的擅自建立後迅速激進化。
1966年5月6日,社會黨國際在第十屆國際代表大會上宣佈開除馬來亞勞工黨。國際指控馬來亞勞工黨已經成為共產主義者的工具[29]。作為回擊,被國際認為是「正直的人」的黨總財政陳志勤批評國際被麥卡錫主義滲透[30]。黨主席林建壽則認為國際派來的調查團將陳志勤與新加坡社會主義陣線主席李紹祖混淆了,才做出「勞工黨90%是共產主義者」的報告[31]。
在一系列事件以及同年爆發的文革影響下,勞工黨霹靂州分部首先在總結213鬥爭經驗中提出群眾鬥爭結合議會鬥爭的新策略,並將矛頭直指黨中央。「中央五巨頭」,即黨主席林建壽、總秘書魏利煌、總財政陳志勤、副主席V大衛和黃漢德試圖解散霹州分部,但被中央委員會否決,遂集體辭職。黨務遂由3位副總秘書:甘幼華(檳州分部副主席)、許啟針(甲州分部主席)和黃春樹(雪州分部秘書)承擔。此後,霹州分部、雪州新分部、柔州反右支聯與新加坡社會主義陣線主席李紹祖串聯,共同反對「沒有魏利煌的魏利煌右傾路線」,勞工黨陷入中央和地方的爭鬥中。
1966年9月24日至25日,勞工黨在新山召開全國特別代表大會,確立了「群眾鬥爭為主,議會鬥爭為輔」的主輔新路線。特大上接納的政策綱領,包括「解散大馬、援越抗美」,及開展爭取華、印文為官方語文的鬥爭。特大也正式終止與人民進步黨合作的聯合陣線。然而,霹靂、馬六甲和一部分柔佛代表中途退席,抗議特大通過的決議,呼籲採取更加左傾的政策。
1967年10月21至22日,勞工黨第13屆全國黨代會,同時也是最後一屆黨代會召開,正式接納「我國社會和黨的鬥爭路線」指導性理論,並通過總結性的第13屆全國黨代會政治報告,以及三項大會提案。13屆大會後,勞工黨的分裂情況得到終結。
1967年6月11日,馬來西亞發放新貨幣後突然發生英鎊貶值,導致市面出現混亂。勞工黨在檳島發動總罷市一天,以抗議聯盟政府不負責任的舊幣貶值措施。大罷市卻不幸被種族主義份子捏轉為另一場為時近一個月的種族暴亂,多名勞工黨領袖因而被捕,多個勞工黨支部被查禁。在勞工黨的眾多領導都被扣留的劣勢下,吉打州分部秘書處於1968年1月16日發表題為《目前的形勢和我們的方針》的指導性文章,率先提出「半合法半非法」的鬥爭新策略。3月25日,勞工黨中央第二次會議召開,將參加來屆大選的問題交各州分部討論。各州分部大多同意抵制大選,惟彭亨分部主張參選。依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勞工黨中央擴大會議正式議決抵制1969年馬來西亞大選,號召全體議員總辭[32][33][34]。
1969年5月4日,馬來亞勞工黨在首都地區發動示威遊行,呼求人民抵制選舉,[35]隊伍中出現支持共產主義口號及標語,並與警方發生衝突,一名勞工黨黨員遭警方擊斃。5月9日,勞工黨為5月4日被擊斃的黨員舉行出殯葬禮,沿首都街道遊行,號召選民抵制普選[11]。
勞工黨的抵制大選行動,並沒有取得明顯效果,各州投票率最低者仍有50多巴仙。不過,在打擊聯盟特別是馬華公會方面,卻產生了意想不到的結果,不僅使它失去兩個州政權,雪州組不成政府,同時也喪失國會三份之二議席優勢[11]。
513事件導致馬來亞勞工黨陷入完全癱瘓狀態。1969年9月,馬來亞勞工黨和馬來西亞人民社會主義黨達成諒解協議,兩黨表示會堅持「科學社會主義」、「工人階級團結」和「各族人民團結」,反對「沙文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然而,兩黨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來實現這些目標[36]。10月18日,勞工黨最後一次中央擴大會議召開,成立五人小組負責整頓黨務,即副主席林建壽、總財政崔耀才、中委陳秀英、拉惹古瑪和霹州主席莫哈末阿里。但由於大部分支部被查禁,五人小組無力回天。1972年6月26日,據社團註冊局披露,勞工黨支部由513之前的244個,銳減至24個,實際上這24個支部也已人去樓空。9月,該黨被正式註銷[37]。
後事
在國內急轉直下的局勢影響下,馬來亞勞工黨許多分支部領導和基層黨員對議會鬥爭失去信心,轉而支持馬來亞共產黨的武裝鬥爭。自發性的地下組織迅速發展起來,其中以「馬來亞民族解放陣線」(解陣)發展最為迅速。其他的地下組織還包括「馬來亞民族解放同盟」(解盟)、以檳城為基地的「愛國主義陣線」(愛陣)、以雪蘭莪為基地的「馬來亞獨立同盟」(獨盟)和以柔佛為基地的「馬來亞新民主主義青年同盟」(新青盟)等組織。這些組織或由轉入地下的前勞工黨基層領導幹部和黨員自發組織,或吸收了許多勞工黨的基層幹部和黨員,各地下組織都先後和馬共產生聯繫。有些成員被吸收為民運的幹部,或直接參與馬共南下突擊隊的游擊戰鬥[38]。
議程
勞工黨的建黨憲章要求馬上成立馬來亞自治政府、自由公民權法律、公務員的當地人化、計劃經濟、更廣泛的民主正義和農業改革。勞工黨同時主張廢除種族特權, 使用聯邦國籍取代州國籍,以馬來語為官方語言和英語為第二語言, 新馬合併,限制馬來統治者的權力,建立一個選舉總統制和世俗國家。
由於1957年馬來亞獨立後的環境改變,馬來亞勞工黨在1959年修改黨章,鼓吹建立一個統一的民主社會主義馬來亞,確保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工人在生產、分配和交換資料共同所有制的基礎上,充分享受其工業成果,並儘可能公平地分配其成果,儘可能獲得最可行的大眾行政管理體系以及對所有工業和服務業的控制(後一部分基本上反映了當時的英國工黨第四項條款)。
1.黨的目前任務是打倒「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共和國」,實現一個包括新加坡在內的主權獨立、領土統一和真正民主的馬來亞。
2.黨的當前鬥爭道路是建立一個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反帝反封建的統一戰線。
3.當前黨的建設在於最大程度上把黨革命化,把黨建設成一個有高度紀律,有工人階級革命理論武裝的聯繫人民群眾的黨。
歷屆全代會
屆次 | 地點 | 召開時間 |
---|---|---|
成立大會 | 吉隆坡 | 1952年6月26日 |
1 | 吉隆坡 | 1953年7月9日 |
2 | 喬治市 | 1954年6月5日 |
3 | 吉隆坡 | 1955年10月1日 |
特大 | 怡保 | 1956年4月28日 |
4 | 八打靈 | 1956年8月9日 |
5 | 吉隆坡 | 1957年8月25日 |
特大 | 吉隆坡 | 1958年4月20日 |
6 | 馬六甲市 | 1958年6月23日 |
7 | 芙蓉市 | 1959年10月17日 |
8 | 新山 | 1960年8月21日 |
9 | 吉隆坡 | 1961年8月26日 |
10 | 吉隆坡 | 1962年8月20日 |
11 | 吉隆坡 | 1963年10月5日 |
12 | 吉隆坡 | 1965年7月31日 |
特大 | 新山 | 1966年9月24日 |
13 | 喬治市 | 1967年10月21日 |
歷屆中委會
- 主席:莫哈末·蘇比
- 副主席:奧斯曼·西魯
- 秘書:李木生
- 財政:峇拉克里斯南
- 委員:每單位一名
- 主席:莫哈末·蘇比
- 副主席:奧斯曼·西魯
- 秘書:李木生
- 財政:峇拉克里斯南
- 委員:每單位一名
- 主席:李木生(雪)
- 副主席:約翰伊曼紐(霹)
- 總秘書:陳朴根(檳)
- 財政:謝天佑(檳)
- 委員:P·R·威廉斯(新)、莫哈末·蘇比(雪)、M·阿羅卡沙米(雪)、E·S·慕迪(霹)、陳崇美(檳)、黃添壽(檳)
- 主席:D·S·拉馬納坦(檳)
- 副主席:約翰伊曼紐(霹)
- 總秘書:陳朴根(檳)
- 財政:謝天佑(檳)
- 委員:巴古南(檳)、江志堅(雪)、拉惹馬莫、威利亞、司徒發(森)、周特里(霹)
- 主席:D·S·拉馬納坦(檳)
- 副主席:江志堅(雪)
- 總秘書:陳朴根(檳)
- 財政:謝天佑(檳)
- 委員:司徒發(森)、溫釗光、賴政宏(甲)、奧斯曼·西魯(檳)、陳亞華、賽狄(雪)、M·阿羅卡沙米(雪)
- 查賬:依不拉欣、卡立
大選成績
大選 | 贏得席次 | 競選席次 | 總得票數 | 得票率 | 選舉結果 | 國會領袖 |
---|---|---|---|---|---|---|
1955 | 0 / 52
|
31 | 4,786 | 0.48% | ━ ; 無席次 | D·S·拉馬納坦 |
1959 | 6 / 104
|
31 | ▲6席; 反對黨聯盟 (馬來亞人民社會主義陣線) |
依薩莫哈末 | ||
1964 | 2 / 159
|
33 | ▼ 4席; 反對黨聯盟 (馬來亞人民社會主義陣線) |
陳志勤 |
州選舉成績
當選代表
參考文獻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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