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縣,中國舊縣名,始建制於戰國時趙國,為河北省邯鄲市原下轄縣,是戰國時趙國的國都,秦朝時設邯鄲郡。2016年撤銷。
「邯鄲」一詞最早出現在《春秋穀梁傳》(「襄公二十七年:故出奔晉,織絇邯鄲,終身不言衛。」)。古稱邯(趙邯鄲縣。從邑,甘聲。――《說文》。朱曰:「今直隸廣平府邯鄲縣,甘地有邯山。」)
- 戰國時,是戰國時趙國的國都邯鄲,《後漢書·光武紀》註:「邯,山名。鄲,盡也。邯山至此而盡。城郭字皆從邑,因以名焉。」有三千年的歷史。邯鄲早在春秋時代已是列國爭奪的重要城堡。先屬衛,後歸晉。自公元前386年趙國從中牟遷國都於邯鄲,至秦滅趙,達158年之久。
- 秦滅趙,置邯鄲郡。
- 西漢置趙國。邯鄲至西漢末仍為全國五大都城之一,城區面積13.6平方公里,人口有15萬之多;手工業、商業和冶鐵鑄造發達,有「冶鐵都」之稱。
- 三國後漸衰。三國時,曹操據鄴(今臨漳縣),鄴城開始崛起。
- 十六國時期的後趙、冉魏、前燕及北朝的東魏、北齊都在此建都。
- 隋朝初年,鄴城被毀。
- 唐朝時期,境內的魏州逐漸崛起,改稱大名府,成為「河北重鎮」、「畿輔八府之首」,
- 宋代又晉升為都城東京汴梁(今開封)的陪都,稱「北京大名府」。北宋末年,因長期的戰亂,逐漸衰落。
- 金改屬邢洺路。
- 明清兩代,邯鄲縣屬廣平府。
- 民國十七年,邯鄲縣直屬河北省。
- 1938年,邯鄲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屬冀南區第三行政監察專員公署。
- 1939年,成立邯永肥縣。同年底劃出肥西區,復稱邯鄲縣。
- 1941年,邯鄲縣隸屬於晉冀魯豫邊區冀南區第十二專區。
- 1946年4月,邯鄲市、邯鄲縣分置。
- 1949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冀南第三專署改為河北省邯鄲專員公署,邯鄲縣屬邯鄲專員公署。
- 1949年10月1日,邯鄲縣屬邯鄲專區。
- 1958月,撤銷邯鄲縣,併入永年縣。
- 1962年12月,復置邯鄲縣,仍屬邯鄲專區。
- 1968年,改邯鄲專區為邯鄲地區,邯鄲縣屬之。
- 1978年,改邯鄲地區為邯鄲行政公署,邯鄲縣屬之。
- 1983年,邯鄲縣併入邯鄲市;1984年1月,邯鄲市改為省轄市。
- 2016年9月,再次撤銷邯鄲縣,將原邯鄲縣的沙河縣的河沙鎮鎮、南堡鄉、代召鄉劃歸邯鄲市邯山區管轄;將原邯鄲縣的尚壁縣、南呂固鄉、兼莊鄉、三陵鄉劃歸邯鄲市叢台區管轄。將磁縣的高臾鎮、光祿鎮、辛莊營鄉、花官營鄉、台城鄉劃歸邯鄲市邯山區管轄;將磁縣的林壇鎮、南城鄉劃歸邯鄲市復興區管轄;將原永年縣的南沿村鎮、小西堡鄉、姚寨鄉劃歸邯鄲市叢台區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