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茨法(英語:Bates method)是一種據稱能改善視力,但實際上沒有效果,甚至會危害身體健康的替代療法[1][2]。提出該理論的眼科醫生威廉·貝茨(1860–1931)幾乎將所有視力問題歸咎於眼睛習慣性「勞損」,認為緩解這類「勞損」能治癒視力問題。

Quick Facts 替代醫學 (又稱為:補充和替代醫學), 宣稱 ...
貝茨法
替代醫學
(又稱為:補充和替代醫學)
貝茨和他的助理
宣稱利用放鬆技巧免除對眼鏡的依賴
相關領域眼科學視光學
發表年份1891
早期的提倡人威廉·貝茨
伯納·麥克法登英語Bernarr Macfad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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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茨法主張眼球為了保持焦點會不斷改變形狀的生理學觀點,但該理論一直遭到觀察結果反駁[2]。1952年,驗光教授埃爾文·瑪格英語Elwin Marg表示「幾乎所有視覺科學家都認為(貝茨)他的大多數主張及理論都是錯的」[3][4]

不管進行何種訓練,眼睛的光學倍率都不會發生改變[5]。而且,貝茨法的某些方面會將信奉該理論的人置於危險境地,包括不顧眼睛損害過度直視陽光、開車時不戴矯正鏡、忽視傳統的眼部護理,這些都有可能會引發嚴重的病情[3][6]

早期歷史

1891年,貝茨在《紐約醫學期刊》(New York Medical Journal)發表文章,聲稱成功扭轉了七個近視病例[7]。1911年,貝茨發表文章,表示成功教近視學童正確遠距離對焦。他建議學校在每間教師張貼斯內倫圖英語Snellen chart,鼓勵學生每天閱讀[8]

1917年,貝茨與「『生理文化』狂熱分子」伯納·麥克法登英語Bernarr Macfadden合力推出《眼睛訓練新課程》("New Course of Eye Training"),在《生理文化》(Physical Culture)雜誌推廣。之後的廣告抹掉了貝茨的名字,但麥克法登繼續推銷這門函授課程,還將課程名改為「強化眼睛」("Strengthening the Eyes")。課程遭到美國醫學會調查局批評,認為這是庸醫所為,極具危險性。1919年7月,貝茨出版「致力於不戴眼鏡預防治療視力低下月刊」的《視力改善雜誌》(Better Eyesight),同樣被指是「精神病人的手筆」[9]

1920年,貝茨自行出版著作《不戴眼鏡治療視力低下》(The Cure of Imperfect Sight by Treatment Without Glasses,又稱《完美視力無須眼鏡》(Perfect Sight Without Glasses))。1926年,貝茨助理艾米麗·利爾曼(Emily Lierman)發表的多篇文章在著作《診所記事》(Stories From the Clinic)中在讀出版,其中部分故事聲稱貝茨方法成功治癒了青光眼、白內障和屈光不正[10]。1929年,聯邦貿易委員會投訴貝茨發佈「虛假或帶有誤導性」的廣告[1]

主要概念

調節

調節是指眼睛通過增加光學倍率維持視網膜焦點的同時,將視線移向更近地方的過程。按照醫學界長期以來的共識,眼睛調節伴隨眼睛內部睫狀肌的運動進行,這個運動可以調整晶狀體的曲度[11]。該解釋源於對阿托品作用的觀察,將這種藥品用在睫狀肌上面,可以臨時阻止眼睛調節,而且當眼睛焦點轉移到更近的地方時,晶體狀反射圖像會變小,證明晶狀體的形狀會發生改變。貝茨反對這項解釋,他在1920年的著作中展示了幾張照片,說能證明眼睛焦點改變的時候,圖像大小保持不變,從而證明晶狀體不是影響調節的因素。然而,驗光師菲利普·波拉克(Philip Pollack)在1956年的著作形容這些照片「太模糊,不可能說明(焦點移近的)圖像是不是比其他(焦點正常的)圖像要大」,但相反地,後期的攝影作品英語Timeline of photography technology可以清晰顯示反射圖像的大小比原本圖像有所改變,而這個現象早在19世紀末期就已經被發現[2]

貝茨堅持從不同角度解釋眼睛調節的原理,但他的觀點在那個時候普遍不被醫學界看好。貝茨聲稱眼球「周圍」的肌肉英語extraocular muscles會控制眼睛焦點[2]。按他的說法,這些肌肉除了人盡皆知的轉動眼球功能,還可以塑造眼球的形狀[12],在焦點位於較近位置時將眼球拉長,較遠位置時將眼球縮短[13]。科普作家約翰·格蘭特英語John Grant (author)認為魚等動物會拉長眼球來進行眼睛調節,「只是人類不屬於那些動物而已」[14]

實驗室測試表明,人的眼球過於僵硬,不可能自發改變形狀,改變到那種可以實現貝茨眼部調節理論的角度[2]。實際上,調節過程中睫狀肌活動引起的眼球軸向長度變化極小(18.6–19.2微米),所造成的屈光度變化僅為−0.036,無法證明這種變化必然會在聚焦過程中出現[15]

視力問題成因

醫療專業人士認為眼屈光不正是眼睛形狀及其他基礎解剖學現象共同作用的結果,未有證據證明鍛煉可以改善問題[16]。然而,貝茨認為屈光不正是眼周圍肌肉緊張導致的,按照他對眼睛調節的解釋,這些肌肉阻止眼球在視線移近移遠時充分改變形狀。他指出,這種所謂的肌肉緊張是看的東西導致「精神緊張」所引起的,放鬆下來就可以立馬改善視力[10][17]。他還認為「情緒受到極大影響」所導致的供血不足,不僅會造成眼屈光不正,也會引發復視斜視弱視,更甚者會引發白內障青光眼[2][18]。他按照上述推斷制定療法[10]

貝茨認為矯正鏡英語corrective lenses形同「眼睛的拐杖」,阻礙了視力問題的治療。在他看來,眼睛為了適應眼前的矯正,會增加「壓力」。因此,他建議信奉他方法的人摘掉眼鏡[10]

治療手段

貝茨在著作中提出多種據稱可以幫助病人改善視力的方法,基本原理就是緩解他口中會引發視力問題的「壓力」[10]

手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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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法示意圖,摘自《完美視力無須眼鏡》

貝茨建議閉目養神幾分鐘,讓眼睛舒緩下來[19]。他聲稱大多數情況下,用手掌蓋住閉合的眼睛,能夠加深放鬆過程,不會給眼球造成壓力。就算蓋住釋放不了壓力,眼睛也會看到「一片漆黑的田野,無法記住、想像或看到任何更加黑的東西」,因為手掌阻擋了光線。不過,他表示部分使用手掌法的病人會看到「燈光和顏色的錯覺」,有時候會像「萬花筒一樣」,這是因為病人的「壓力」無處不在,只要真正放鬆下來就會完全消失[19]。實際上,幾乎可以肯定地說,這種現象是暗光英語Eigengrau導致的,即便處在洞穴這樣的幽暗環境中,視覺系統每個層級的神經元也會產生隨機的背景活動,而大腦會將這種活動解釋成各種光線及色彩[2]

另外,手掌法使用不當反而會對眼睛造成壓力,增加患上青光眼的風險[16]

視覺想像法

貝茨非常重視心像的作用,認為這是將想像清晰化、塑造真實視力的關鍵[20]。他主張用黑色的視覺記憶衡量一個人是否放鬆:腦海越是黑暗,想像中的黑色區域越小,人就越放鬆[21]。他建議患者想像視力表英語Snellen chart最上面的字母,之後再逐漸想像後面的小字母,最後想到句號或者逗號[10]。但他告誡大家不要「專注」這些圖像,因為「只想着一件事」也是一種壓力[19]

貝茨雖然傾向於讓患者想像黑色的東西,但也認為其他顏色的東西也很容易想像,因此記住這些東西的作用最好,畢竟「記憶從來都不是完美的,除非很簡單」[10][21]。懷疑他的人認為,用這種手段改善視力本身就是天方夜譚,因為視力表字母這種東西大家都認識,就算不清晰也可以認出來[2]

運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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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運動法

貝茨認為眼睛運動可以影響視力。他建議「快速移動視距」,或是前後移動眼睛,讓眼睛誤以為物體往反方向「擺動」,擺動範圍越小,視力改善越大。他認為該法可以結合視覺想像法使用,提倡患者閉上眼睛的同時想像物體移動。他表示,許多病人在實際及心理層面快速挪動與物體的視距,最終可以縮小到「構思、擺動報紙上一個句號大小字母」的程度[22][10]。或許貝茨的「快速移動視距」及「擺動」概念太過複雜,伯納·麥克法登英語Bernarr Macfadden建議直接上下及兩邊移動眼睛,在近處和遠處之間來回移動視線[10]

日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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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來將日光聚焦在人眼上面的日曬鏡英語burning glass,摘自《完美視力無須眼鏡》

貝茨提倡直視太陽,認為直視帶來的不良反應「只是暫時的」,但眾所周知直視太陽會損傷眼睛英語Photic retinopathy[2][3][6]

後來,貝茨在雜誌中建議只用眼白直視太陽幾秒鐘,之後再閉上眼睛,讓陽光在眼瞼照射一段時間[23]。在貝茨死後出版的著作未有提到睜眼看太陽會帶來哪些所謂的好處[4]。就算閉着眼睛,直射陽光也會對眼瞼造成皮膚癌之類的傷害[16]

後續發展

貝茨1931年去世後,遺孀艾蜜麗與同事繼續研究他的療法。1932年,蓋洛德·豪瑟英語Gayelord Hauser出版著作,為貝茨法背書,同時增加新的鍛煉方法,並推廣自己的飲食產品[10]。後來出現的支持者大多不支持貝茨對眼睛聚焦機制的解釋,但堅持認為緩解習慣性「壓力」是改善視力的關鍵[4]

瑪格麗特·達斯特·科貝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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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格麗特·達斯特·科貝特英語Margaret Darst Corbett

瑪格麗特·達斯特·科貝特英語Margaret Darst Corbett最初為了尋求解決丈夫視力問題的良法,而去認識貝茨。之後她成了貝茨的信徒,開始在洛杉磯的眼科教育學院教授他的方法[24]。她堅信「視覺神經是大腦的一部分,視覺是百分之九十的心理作用加百分之十的生理作用」[4][25]

1940年年末,科貝特和助理被控無照治療眼科疾病,違反《加利福尼亞州醫療實踐法》(Medical Practice Act of California)。在庭上,許多學生代表科貝特作證,詳細說她讓他們摘掉了眼鏡。一名目擊者自稱白內障患者,幾近失明,因為和科貝特一起共事,視力大幅度改善,有史以來第一次不戴眼鏡連續讀八個小時的書。科貝特在庭上解釋,她沒有接受過視光學眼科學訓練,不是醫生,而是「眼部訓練導師」。她表示,自己推崇的治療方案是「通過引導眼球活動來改善視覺」:「我們希望這種運動能夠緩解眼球的凝視效果,讓眼球的視距不再固定於一處。我們利用光線舒緩眼睛,讓眼睛適應陽光[24]。」

這場審判及隨之而來的「無罪」判決吸引外界廣泛關注。該案促使加利福尼亞州議會提出法案,將類似的無驗光或醫療執照下視覺培訓課程列為非法行為。後來受媒體輿論攻勢影響,法案不了了之[26]

奧爾德斯·赫胥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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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爾德斯·赫胥黎

英國作家奧爾德斯·赫胥黎應該是貝茨法的知名支持者。赫胥黎16歲時患上角膜炎,隨後一年半近乎失明,只有一隻眼能感知光線,另一隻眼未矯正的斯涅倫小數英語Snellen fraction僅為10/200。這主要是由雙眼角膜不透明導致的,在遠視散光的作用下,角膜的這種情況會進一步加重。赫胥黎只有戴上厚厚的眼鏡,或者用阿托品散瞳,讓眼睛看到角膜中央不透明區域的時候,才能讀書[27]

1939年,45歲的赫胥黎的眼睛情況進一步惡化。他了解到貝茨法,去找瑪格麗特·科貝特協助,科貝特給她傳授常規課程[27]。三年後,赫胥黎寫下《看的藝術英語The Art of Seeing》,他在書中寫道:「只消幾個月的時間,我讀書就可以不戴眼鏡,而且還感受不到壓力和疲勞,情況變好了......現在我的視力雖然遠遠算不上正常,但已經比我以前戴眼鏡的時候好上兩倍了[28]。」他也提到了訓練的過程:「如果不花點功夫,視力是不可能恢復的,對於那些已經學會將思緒和視力置於動態放鬆的被動警覺狀態中的人來說,道理就是這樣[4]。」

赫胥黎的案例受到廣泛宣傳及審視。其中眼科醫生沃爾特·B·蘭開斯特(Walter B. Lancaster)在1944年認為赫胥黎是通過訓練「大腦的視覺部分」來「提升自身的優勢」,並不是真的改善了視網膜的圖像質量[4]

1952年,《看的藝術》出版10年後,赫胥黎在荷里活的晚餐會上講話。當時在場的貝內特·瑟夫英語Bennett Cerf表示赫胥黎沒有戴眼鏡,在講台上讀自己寫的論文就出現了問題:

他突然顫抖了一下,做了明顯令人感到震驚的真實舉動。他完全沒在讀自己的演講稿,全憑記憶說話。為了理清思緒,他把講稿湊到眼前。即便是一英寸左右的距離,他還是讀不出來,必須要從口袋掏出一個放大鏡,才能看清講稿上的字。真是個令人痛苦的時刻[10]

對此赫胥黎表示:「我一般在光線差的地方使用放大鏡,從未說過我在這樣的情況下也可以讀書,除非光線真的很好[29]。」這也恰恰證明赫胥黎的視力根本沒有恢復到正常水平,事實上他也從未說過自己恢復正常視力[30]

現代發展

後來提供個人指導的從業者繼續推廣「自然視覺矯正」方案,其中許多人沒有醫療或驗光證書。他們推崇的療法大多出自貝茨法,雖然部分方法融入了視覺療法英語vision therapy[11]。另外,許多旨在自然改善視力的自助英語self-help書籍及項目未經過隨機對照試驗[31]。提供這種療法的人會說他們沒有那麼多錢去做正式的試驗[32]

受到大力宣傳的視力清晰法英語See Clearly Method所用的「手掌法」及「陽光療法」均出自貝茨法[33],但創造者表示該法完全是自行研製,完全沒有借鑑貝茨的方法[34]。該療法因存在虛假宣傳,於2006年11月被法庭頒令暫停銷售[35]

1992年,「貝茨法教師」比得·曼斯菲爾德(Peter Mansfield)在著作《貝茨法:自然改善視力完全指南》(The Bates Method, A Complete Guide to Improving Eyesight—Naturally)批評眼保健專家英語eye care professional開出使用矯正鏡的處方。該書引用12個「真實案例」,但沒有提到任何關於眼屈光不正的信息[36]

捷克人約翰·斯拉維切克(John Slavicek)發明了一種「眼保健法」,聲稱三天就能改善視力。他借鑑了古代的眼保健操瑜伽、賽斯視覺材料及貝茨法。儘管有鄰居及其他人為他作證,但部分學生認為自己的病例被他誇大了。斯拉維切克自己出版的手冊《眼睛瑜伽》(Yoga for the Eyes)被負責評估的眼科醫生否決,也因為未經過雙盲測試,未引起世界衛生組織及瑞典聖埃里克眼科基金會(St. Erik's Eye Foundation)的興趣[37]

真相

部分眼部缺陷會隨年齡及生命周期增長而改善。眼科醫生斯圖爾特·杜克-埃德爾英語Stewart Duke-Elder認為赫胥黎的角膜炎病情就是這麼改善的[38]。有些時候,白內障首次出現會在短時間內大幅度改善視力,一直使用貝茨法的人就把這當成病情改善,忽視了真正原因[10]

矯正鏡摘下的時候,視力可以適應一開始模糊感的減少,有時可以多看清視力表上的兩行字母[39]。這種現象叫做模糊適應[40][41]。部分研究認為這種學會解釋模糊圖像的能力,也是視力認知能力改善的原因所在[5]

總體研究

2004年,美國眼科協會英語American Academy of Ophthalmology發表各種「視覺訓練」的評審結果[11],這些訓練法包括「眼睛訓練法、肌肉放鬆法、生物反饋法、眼罩法和眼部按摩法」,評審方法「或單獨,或綜合」。未有證據顯示這些方法能客觀改善視力,儘管一些研究指出部分近視案例經過斯內倫圖測量,出現了正面和負面的效果,某些情況下後續鍛煉能持續改善視力。然而,這些結果實際上不算是近視逆轉,應該是「對模擬圖像的認知改善、情緒或動機產生變化、使用人工隱形眼鏡改變淚膜、瞳孔過度收縮英語miosis成針孔」導致的[5]

2005年,新西蘭基督城醫院英語Christchurch Hospital眼科公佈43個眼睛鍛煉英語eye exercises法的評審結果,認為「目前主流媒體未有明確的科學證據支持使用眼睛鍛煉」改善視力,所以這些鍛煉方法「仍存在爭議」[42]

批評

無成效

經過出現的批評聲音認為貝茨法非常模糊,缺乏證明該法真實有效的證據。作家艾倫·M·麥克羅伯特(Alan M. MacRobert)在1979年的一篇文章中認為「沒有結果」就是「反對貝茨體系及其他替代療法的最佳證據」。對於貝茨法,他認為「如果手掌法、焦點改變擺動法真的可以治癒弱視,眼鏡就應該像馬車一樣被淘汰了[43]。」

哲學家弗蘭克·J·萊維特(Frank J. Leavitt)認為貝茨法強調放鬆和視覺化,很難從科學層面進行測試。他提出了一個問題:「我們怎樣才能知道一個人完全放鬆下來,去想像一些東西,還是說這些東西完全就是他的想像?」至於安慰劑試驗英語Placebo-controlled study,萊維特表示:「我無法想像怎樣才能讓一個人去一個地方,想像我們認為他沒有在想的東西[20]。」

矯正鏡片與安全

按貝茨的建議摘掉矯正鏡,或像貝茨法追隨者提倡的那樣,佩戴比規定矯正度還要弱的眼鏡,在某些情況下會造成潛在的安全隱患,尤其是在駕駛機動車的時候[6]詹姆斯·蘭迪表示自己的父親按照相關做法摘下眼鏡不久,就出了車禍[44]。但是教授貝茨法的老師經常提醒大家開車的時候佩戴眼鏡是法律的要求[6]

逃避常規治療

貝茨法的追隨者可能會忽視各種眼科重疾必須進行的治療,例如會致盲的青光眼[3]。另外,兒童的視力問題若在早期得到專業人士的關注,可以成功預防弱視。相關療法可能會涉及到鍛煉,但和貝茨法的鍛煉不同。相信貝茨法的父母推延接受傳統治療的時機,到了情況加重的時候為時已晚[6]。有弱視傾向的兒童在後期可能需要佩戴正確的矯正鏡[45]

參見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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