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觀察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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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共有65個觀察員。當中包含2個觀察員國、5個觀察員實體、和58個觀察員組織。聯合國在聯合國會員國之外,還設有觀察員制度,邀請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實體參與聯合國事務。觀察員有權在聯合國大會上發言,但是不被允許參與會議中的投票。聯合國另還設有永久觀察國制度,供非會員國若為任一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會員時,可符合此專門資格。[1]以下列表皆按英文字母順序排列。
觀察員國
聯合國大會可以邀請無正式會員國資格的非會員實體參與聯合國,而且曾經發生非常多次。這樣的參加者被描述成觀察員,其中的一些被更加清楚的解釋為非官方會員國觀察員。大部份的前非會員國觀察員國接受觀察員的地位,是因為他們處於申請過會員資格但卻無法得到的時期,起因於實際上或者被威脅將被一個或者多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成員所否決。觀察員的權利只由聯合國大會授予,不會被安理會否決權否決。觀察員國被視為擁有主權的政治實體,隨時可以依照自由決斷遞交請願書申請成為聯合國的正式會員國,例如瑞士在2002年9月10日成為正式會員之前的1948年至2002年間,亦是聯合國的常任觀察員。值得注意的是,聯合國視馬耳他騎士團為主權實體,而非主權國家。
2015年9月10日,聯合國大會高票通過決議,允許這2兩個現任觀察員國和193個成員國一樣在聯合國總部及其他相關機構駐地升旗。[2]
觀察員國 | 席位名稱 | 接納為觀察員國日期 |
其他有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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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4月6日 | 2004年7月1日:賦予除投票權、無共同起草直接提交決議草案及提出議案候選外,其他聯合國成員國權利(A/RES/58/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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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11月22日(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獲得非國家觀察員狀態,A/RES/3237 (XXIX))
2012年11月29日(狀態變更為非成員觀察員國,A/RES/67/19) |
1974年10月14日:聯大決議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為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並授權其可以參與聯大全會與巴勒斯坦有關的會議(A/RES/3210 (XXIX)),同年10月28日第7屆阿拉伯會議參與國及100多個與以色列有外交關係的國家承認巴解組織為代表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
1988年12月9日:授予其不通過中介,直接將函電作為會議文件分發的權利(A/RES/43/160) 1988年12月15日:席位名更名為巴勒斯坦(A/RES/43/177) 1998年7月7日:授予其參與聯大一般辯論的權利(A/RES/52/250) 2018年11月16日:巴勒斯坦作為77國集團主席國期間臨時授予額外權利(A/RES/73/5) |
觀察員實體
觀察員組織
註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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