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員保護組(俗稱G4;英文:VIP Protection Unit,縮寫:VIPPU)於1974年成立,隸屬於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保安部,為準軍事保鏢,主要責任為執行要員保護任務,根據《國際公約》及《香港法例》,確保訪問香港的「應受國際保護人物」的安全、自由及尊嚴受到保護。由要員在香港國際機場停機坪上踏出飛機艙的一刻起,要員保護組就需要作出保護,直至要員所乘坐的飛機航班離開香港領空為止。要員保護組為國際要員保護協會會員[1],各亞太區執法機構在檢測其保護證人的管理效能時,皆以要員保護組作為首選的標準機構。
俗稱
香港殖民地時期,要員保護組隸屬於政治部,而以部門英文字母排列,要員保護組處於G部門的第4組,俗稱因而得來。 現時大概有120人
職能
要員保護組策劃要員保護行動乃建基於風險評估,根據國際形勢及要員遇到襲擊的風險分為6級(從無危險至最高危),以制訂相應的保護措施,確保所保護的對象安全。保護措施包括近身保衛、住址安全、場地保安、車隊路線安全、保安檢查及醫療保障等,其中重要一環是在所保護的對象停留、到訪或者途經的地方設立核心保安區,以確保所保護的對象安全。核心保安區的範圍按照風險評估而釐訂,包括視乎施襲者可能使用的物品或者武器的安全距離等。
要員抵達前及到埗當日較早時間,要員保護組的先遣人員都會先前往要員預定行程內的地方、場地及所途經的路線視察,並且安排一切相關保安事宜[2]。包括邀請警察搜查隊進行反恐及安全保障搜查、警犬隊偵測炸藥、爆炸品處理課排除爆炸品,並且在檢查後貼上保安封條及封鎖現場。在比較高級保安級別的任務上,要員保護組更聯同警隊護送組、機場特警組、反恐特勤隊及特別任務連等共同執行要員保護任務。此外,如果行政長官出訪,甚或屬於私人性質,要員保護組亦隨行保護。
要員保護組所保護的對象大致上分為政治要員、官員和知名人士。政治要員包括時任及退休香港行政長官、香港政府高級官員和國家元首;官員包括部長級主要官員和皇室,知名人士的定義則比較廣泛及複雜[3]。
組織
- 呂師龍高級警司(現任)
歷史
香港是一座世界級城市,每年均有大量各國家的政治要員以至國家元首到訪,根據《國際公約》所定,東道主有責任保護上述人士的性命及尊嚴。於要員保護組成立前,每當有重要人物到訪香港,就會從警察訓練學校及警察機動部隊抽調及派遣警察力量,由香港警察總部統籌及協調相關的事務。
基於1972年德國慕尼黑慘案的前車之鑑,警務處於1974年成立要員保護組,成立初期,接受英國陸軍特種空勤團相關的保衛原則及技巧的訓練。隨着時間更逸,為了加強配合香港的特殊環境的需要,隊伍在發展成熟後,經過不斷地研究及改善,自行發展了一套獨有及特別的要員保護理論、技巧及訓練內容。
1993年,要員保護組人員於美國深造後,引進壓點控制。
1998年起,要員保護組人員均獲得基本創傷生命支援術的資格。
遴選訓練
投考加入要員保護組的人員需要於該職級擁有至少3年年資,服務紀錄良好,毋須矯視工具執勤,對游泳有非一般程度的掌握;此外,男性投考人另外需要於現時職級曾經駐守於警察機動部隊。獲得所屬主管的推薦後,投考人會接受為期3日2夜的基本遴選(通常會於每年3月中後舉行),包括體能、游泳、搏擊及不同的測試等等。
成功通過基本遴選的投考人,投考人(包括:入職要求為交代中學三年級以後之成績表品行項目,投考加入要員保護組為交代小學三年級以後之成績表品行項目等等)及其家人會被進行比較(入職)高級別的品格審查。
成功通過品格審查的投考人,會進入為期約10星期的政要保護課程或稱基本訓練課程(英文:Basic Training Course),內容以英國陸軍特種空勤團的戰術及模式為部門成立初期時的標準導向及訓練藍本,後來逐漸發展出獨有的香港模式;項目包括體能、武力控制技巧、壓點控制、搏擊、槍械使用(包括個人射擊、組合射擊、應變射擊、攻擊技巧、防守技巧、掩護要員安全射擊及練習在微弱光線下射擊等。)[7]、戰術、防彈器材使用、防護性保安技巧(包括防衛性人群管理及陣式等)、防衛性駕駛、風險評估、急救、(由要員保護組和醫院管理局合辦的)基本創傷生命支援術(完成相關訓練後,人員的醫療技術和資格相等於1名擁有一級緊急醫療助理資格的香港消防處救護總區救護員)、(由香港消防處提供的)酒店及場地等相關消防訓練、處理核生化事故及聯絡事務溝通技巧等等。
成功通過基本訓練課程的人員,會被編列作為試用人員,最後通過為期半年的試用時期才能夠成為正式一員。
培訓
人員往後需要接受進階訓練,包括語言(包括英語及普通話)、戰術及行動醫療課程等,以及與警察機動部隊、機場特警組、反恐特勤隊及特別任務連等聯合訓練[8],部份人員會被挑選保送至外國深造[9]。
到院前創傷生命支援術(英文:Prehospital Trauma Life Support,縮寫:PHTLS)為由香港警務處與香港聖約翰救傷會合作舉辦的課程,內容由美國緊急醫療技術人員協會及美國外科醫學院擬備,為期兩日在香港聖約翰救傷會總部舉行,由具備資格及在到院前創傷生命支援術範疇服務中的在職醫生、護士和救護人員擔任導師,專門供予具備高級急救資格的警務人員修讀。課程旨在評估人員對處理嚴重受傷個案的知識(包括運動學中的創傷及生理學及病理學等)以及根據處境情況所採取的即時生命支援治療的技巧(包括驗傷、脊椎制動及氣道處理等)及水平。成功通過考核的人員將會獲得緊急醫療技術人員協會頒授到院前創傷生命救援技術證書[10]。
警察輔助醫療急救課程(英文:Police Paramedic Training Programme,縮寫:PPTP)於1995年起教授,是由香港警務處和醫院管理局合作舉辦的專業化急救及醫療訓練課程,用以專門訓練部分香港警務處部門的警務人員,人員接受訓練後會成為警察輔助醫療急救人員(英文:Police Paramedic Cadre,縮寫:PPC);所獲得的資格,相等於一名擁有二級緊急輔助醫療資格的香港消防處救護隊目。課程由香港警務處顧問編排,為全球獨一無二的戰術及行動醫學的課程。為期10日的密集式訓練(包括到醫院實習)內容包括:氣道及呼吸的處理、中心靜脈導管、靜脈注射及輸液法、創傷處理、縫針技巧、高級心臟支援術、分流和災難應對、細菌、化學污染、輻射、核生化及恐怖襲擊處理等等。通過基本訓練後,人員將會被派往醫院急症室實習。為求掌握高水平的急救技巧,人員亦必須持續地複修有關的訓練課程[11][12]。
警察導向戰術急救醫療課程(英文:Police Oriented Tactical Emergency Medicine Course,縮寫:POTEM)於2006年11月起教授,由香港警察學院的3位醫療顧問設計,分別是醫院管理局新界東醫院聯網急症科統籌專員暨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急症科部門主管陳德勝醫生、新界西醫院聯網矯型及創傷學組聯網部門主管周育賢醫生和香港中文大學外科學系意外及急救醫學教學單位的郭浩祺教授,為專業化的戰術急救訓練]課程,分為3個層次──初級、基本以及高級訓練,用以專門分別培育訓練部分香港警務處部門的警務人員,人員接受訓練後會成為警察醫療員(英文:Police Medic),在戰術環境、突發事故或者災難現場發生時為到傷者提供緊急醫療服務,避免救援及緊急醫療隊伍可能因為環境、時間及能力的阻礙而無辦法第一時間深入現場照顧傷者,延誤救治。
要員保護組人員需要接受當中為期8日、針對特別行動單位的行動需要而設計的高級訓練課程,課程內容涵蓋初基訓練課程中的日常警察事務期間所遇到的受傷事故,包括急救醫療集體打鬥所引起的創傷、爆炸或從高處墮下受傷以及四肢骨折等等技巧;基本訓練課程的戰術急救醫學、運輸醫學,以及槍傷和生化事故導致受傷個案的處理;以及高級訓練課程獨有的在戶外各種不同的模擬行動中進行訓練[13][14]。
裝備
下列為已經曝光、記錄過或公開過的裝備。
- 耳鼓傳導對講系統
- 防毒面具
- 避彈衣
- 防彈文件夾
- 防生化衣
要員保護組設有豪華警察防彈車提供予政治要員及隨隊人員所使用,所使用的警察車輛外觀和一般的豪華房車無異,然而功能及內部設計上完全不同,除了均為防彈及防爆外,亦設備多種武器及裝備,單一道車門重逾400磅,需要特別技巧才能夠開關。於2008年、2011年及2012年,要員保護組分別3次,每次更換了4輛特別裝甲車輛,分別兩部價值同為4,000,000港元、另外兩部價值同為4,500,000港元[17][18]。
- 五十鈴Trooper四驅車,為要員保護組指揮車輛,具有防彈及防爆功能,給予隨隊人員作為指揮車輛用途,備有武器及裝備。
- 豐田陸地巡洋艦普拉多(Land Cruiser Prado)四驅車,為要員保護組指揮車輛,具有防彈及防爆功能,給予隨隊人員作為指揮車輛用途,備有武器及裝備。
- 三菱Pajero四驅車,為要員保護組車隊殿軍車輛,具有防彈及防爆功能,備有武器、裝備及醫療用品等等。
- 富豪汽車S70 T5
- 寶馬X5,具有防彈及防爆功能,給予隨隊人員使用,備有武器及裝備。
- 寶馬5系,至少4輛,最新一批於2011年引進,具有防彈及防爆功能,給予隨隊人員使用,備有武器及裝備。
- 寶馬7系F03,於2012年引進,給予政治要員乘坐及給予隨隊人員使用,備有武器及裝備。總重量約3噸,備有武器,符合BRV 2009(VR7)防彈級別,具有防彈及防爆功能外,可以抵擋爆炸品爆炸,車頂亦可以承受手榴彈爆炸;防彈擋風玻璃可以自由拆卸,為緊急求生的用途;即使全部防彈車胎爆裂,仍然可以以時速80公里的速度行駛約50公里的路程。車系設有遠程開啟引擎裝置,人員可以於137米以外遙控距離啟動引擎,以測試車輛是否被安裝了爆炸品;車底設有自動滅火功能;如果遇到毒氣、生化襲擊,位於車廂內的3個感應器會根據空氣成份變化發出警號,一旦檢驗到空氣中的污染物濃度達到一定程度,車窗及車廂內的所有送風口將會自動關閉,空氣調節系統將會變為氧氣提供系統[19][20]。
已知行動紀錄
以下為不完全紀錄:
- 1995年:被指為犯罪家族的黃氏四兄弟中的四弟黃桂南指警察誣陷其兄致使入獄,寫了12封恐嚇信,分別寄給時任代理香港總督的布政司陳方安生和律政司馬富善等多名政治重要人物,要員保護組出動,包括安排10名人員全天候保護時任布政司陳方安生。
-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儀式
- 1997年9月21至25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年會:於舉行前訓練約200名來自其他部門的警務人員,以便於舉行時提供額外警察力量;於舉行時要員保護組全體出勤保護來自各國家及地區的要員,以至要員保護組的曝光率比起從前增加不少,亦為到外國來賓帶來了安全的旅程,備受各方高度讚賞。
- 2001年5月8至10日:香港舉行財富全球論壇,負責保護5位被列進重要保護人物的名單的政要,包括時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江澤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前美國總統克林頓和時任泰國總理他信等5人[21]。
- 2002年11月18至20日:出動保護到訪的中國總理朱鎔基[22]。
- 2005年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
- 2007年2月:出動保護行政長官曾蔭權。
- 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香港區火炬接力:出動保護火炬及火炬手。
- 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馬術比賽
- 2010年5月29日:出動保護行政長官曾蔭權及一眾到各區進行政治宣傳的香港政府高級官員。
- 2010年6月6日:出動保護行政長官曾蔭權及一眾到各區進行政治宣傳的香港政府高級官員。
- 2010年8月:出動保護到訪的津巴布韋總統穆加貝。
- 2010年9月2日:一名電單車駕駛教練於途徑跑馬地時,失事擁傷一名途人。期間3輛載有6名要員保護組人員的警察車輛停下,響起警號免及其他車輛撞及傷者,人員同時下車為受傷途人施行急救[23]。
- 2011年3月:出動保護行政長官曾蔭權、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等。
- 2011年4月17日至18日:出動保護到訪的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24][25][26][27]。
- 2011年6月6日:出動保護到訪於西貢舉行的賽龍舟的行政長官曾蔭權。
- 2011年7月16日:出動保護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的行政長官曾蔭權。
- 2011年7月24日至25日:出動保護到訪的美國國務卿希拉莉[28][29][30]。
- 2011年8月16至18日:出動保護到訪的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31]。
- 2012年3月24至25日:出動保護到訪的印度尼西亞總統蘇西洛·班邦·尤多約諾。
- 2012年3月25日:出動約15名人員保護於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中的3名候選人[32]。
- 2012年3月25日,出動保護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33]。
- 2012年3月28日:出動保護到多處進行探訪及謝票活動的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
- 2012年6月29日-7月1日:出動保護到訪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34][35]。
- 2012年8月10日至13日:出動保護神舟九號載人航天任務訪港澳代表團團中3名航天員[36][37]。
- 2013年11月13日:出動保護到訪的瓦努阿圖總理莫阿納·卡凱塞斯[38]。
- 2013年11月19至21日:出動保護到訪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39][40]
著名組員
軼事
要員保護組出動時,均在佩槍槍管上貼上反光貼紙,及在制服上扣上徽章,以茲識別。
以要員保護組為題材的作品
相關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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