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羅桑堅贊生於1881年(清朝光緒七年)[4]。1915年起,十三世達賴設立了日喀則基巧,任命僧官羅桑團柱、俗官木霞二人擔任基巧。基巧除管轄達賴在後藏的全部的宗和谿卡外,還管轄了班禪所屬的四個宗及全部谿卡,這嚴重侵害了班禪的歷代固有權益。基巧建立後,噶廈還開始向當地攤派各種雜稅,使達賴與班禪的矛盾日益加深。1923年11月,十三世達賴命札什倫布寺的幾位負責官員赴拉薩,但他們剛到拉薩就被投入監獄。九世班禪恐懼異常,乃決定出走[6]。
1923年11月15日夜,九世班禪在15名近侍親信保護之下,秘密向北方出走。3天後的夜晚,九世班禪的蘇本堪布羅桑堅贊等人率100餘人離開札什倫布寺,追隨九世班禪出走。經過5天5夜,上述兩支隊伍會合。隨後,一行人開始穿越藏北草原,翻過唐古拉山脈,進入青海藏區。班禪一行出走數日後,西藏噶廈方才通過英國人所辦的郵電局電悉,十三世達賴當即命令孜本龍廈、代本崔科率一千騎兵赴藏北追趕,但未能趕上。[6]
1924年3月20日,班禪一行抵達甘肅省最西端的安西縣,獲安西縣長熱情接待,並電告蘭州的甘肅督軍陸洪濤。陸洪濤隨即報告北京政府的大總統曹錕。此後,九世班禪及其隨從開始了在中國內地的流亡生涯。[6]
1925年7月,羅桑堅贊出任北京的臨時參政院參政。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1929年4月16日,羅桑堅贊出任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藏事處處長。1937年1月21日,羅桑堅贊由藏事處處長改任蒙藏委員會參事,孔慶宗則由參事改任藏事處處長。1939年8月30日,羅桑堅贊被免去蒙藏委員會參事職務。1933年1月12日,羅桑堅贊出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第三屆立法委員[3]。1935年1月,出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屆立法委員。1935年11月當選為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4]。1939年8月任蒙藏委員會委員[4],至1949年仍然在任[3]。1945年5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4]。
1929年1月18日,西藏班禪駐京辦公處處長羅桑堅贊呈報西藏駐京辦公處的組織設立,「茲特賃定本京奇望街十三號為西藏班禪駐京辦公處,於本月二十日成立。」 並且向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閻錫山呈交《成立宣言》。1929年2月28日,國民政府批准西藏駐京辦公處成立,備案致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羅桑堅贊擔任首任處長。1932年10月31日,西藏班禪駐京辦事處組織大綱呈奉國民政府行政院備案。班禪駐京辦事處是九世班禪在中國內地從事各項活動的中樞機構,獨立行使權力處理宗教、政治事宜。[7]
1937年12月1日,九世班禪在玉樹行轅甲拉頗章內圓寂,享年54歲。九世班禪臨終時頭腦清醒,留下「遺囑」,全文如下:[8]
餘生平所發宏圖,為擁護中央,宣揚佛化,促成五族團結,共保國運昌隆。近十五年來遍游內地,深蒙中央優遇,得見中央確對佛教尊崇,對藏族平等,余心甚慰,余念益堅。此次奉派宣化西陲,擬回藏土,不意所志未成,中道圓寂。今有數事切函如下:後藏政務前已委定羅桑堅贊為札薩喇嘛,所有宣化使職亦著由彼暫代,在未到職前,印信暫交丁傑佛,並由堪布會議廳及回藏設計委員六人共同負責事宜,請示中央,聽候處理。至宜化使署槍枝,除衛士及員役自衛者外,其餘獻於中央,共濟國難,待余轉生,再請發還。又關於歷代班禪所享權利,應早圖恢復。最後望吾藏官民僧俗,本中央五族建國精神,努力中藏和好,札薩喇嘛及各堪布,尤宜善繼余志,以促實現,此囑
九世班禪圓寂後,札什倫布寺呈報達賴及西藏噶廈(熱振任攝政至1941年,此後由達扎接任攝政)。此後開始了班禪轉世靈童的尋訪工作。[8]
1940年,達賴、熱振攝政卜得九世班禪的轉世靈童已在「青康境內轉生」,班禪行轅乃先後派人赴青海西寧、香日德等地尋訪。蒙藏委員會審核了班禪行轅提出的善後處理意見書之後,於1941年4月22日向行政院呈報《班禪行轅善後辦法》,提出「尋訪靈童,責由羅桑堅贊辦理」。1941年5月2日,行政院下發指令,同意由羅桑堅贊辦理班禪轉世靈童尋訪事宜,並且發給旅費5000元,以便其赴青海任事。1941年7月初,羅桑堅贊抵達西寧,隨即派員分成十多路到青海、西康各地尋訪。1941年9月底,在青海「訪獲聰明孩童甚多,其中有三四名靈異昭著。西康方面及其他各地,雖有聰明孩童,然無合乎班佛象徵者」。同時,丁傑佛在西康康定告稱「在理化所尋獲之靈童,必為班禪佛化身無疑」。1941年10月30日,蒙藏委員會分別電告羅桑堅贊和丁傑佛,要求他們將「尋獲各靈童之姓名、年庚、家世先行呈報,以便轉呈核奪」。1941年11月25日,羅桑堅贊向蒙藏委員會遞交三份長篇報告。1941年12月9日,班禪駐京辦事處向蒙藏委員會呈送了訪獲諸靈童的姓名、年庚、家世略表。該表顯示,共訪得靈童15名(丁傑佛報告的理化尋獲的靈童未列入),其中籍貫青海者13名,籍貫西康者1名,籍貫不丹國者1名;靈童家世中,務農者9名,千戶2名,百戶、活佛、土司各1名。[9]
1941年,靈童尋訪告一段落。1942年,靈童征認開始。1942年1月3日,班禪行轅派出恩久活佛、卓尼巴等40多人啟程前往西藏拉薩,準備與西藏噶廈商定班禪轉世征認事宜。蒙藏委員會則認為,「班佛真正化身之徵認,關係黃教興替,自非鄭重辦理,不足以昭大信而使各方心服」,便於2月19日致電羅桑堅贊,請羅桑堅贊電囑恩久佛等人「請西藏當局就靈童名冊中所列各名照舊例先行卜定心、口、意化身三名,報候中央核奪」。蒙藏委員會又於2月28日致呈行政院,提出了班禪轉世辦法。3月26日,行政院制訂《征認班禪呼畢勒罕辦法》。[9]
1942年4月,恩久佛一行抵達拉薩。此後西藏噶廈節外生枝,又派恩久佛等人再度尋訪靈童。中央認為西藏當局「欲將班佛轉生於西藏所屬之地,希圖避免中央勢力入藏」。1943年6月11日,蒙藏委員會致呈行政院,提議修改原訂的班禪轉世辦法。其間,羅桑堅贊等人也致電蒙藏委員會,以「俾班佛正身早日確定」。1943年10月,羅桑堅贊提出折衷辦法。11月3日,蒙藏委員會致呈行政院,提出班禪轉世的三種處理方案。12月21日,行政院指令稱:「征認班禪呼畢勒罕辦法應依照舊日體制辦理。」[9]
1944年1日13日,羅桑堅贊致電蒙藏委員會稱,西藏當局最近有決定班禪正身的趨勢,「揆其用意,仍以宗教之掩護手段將藏內之孩童決定為正身,陰謀益著」,故羅桑堅贊決定先行卜卦、降神,於農曆十二月三日經法事手續簽定官保慈丹為班禪真身,並決定農曆正月(藏曆十二月)擇吉日舉行慶典,除「電恩久佛轉達藏方並呈請青海馬主席轉呈鑒核外,理合電呈鈞座核奪,遴派大員飛青,正式舉行決定典禮,以繼法統而昭鄭重。」由此,羅桑堅贊率班禪堪布會議廳單方面定下了班禪正身。[9]
1944年1月31日,蒙藏委員會致呈行政院稱,「在西藏當局未正式表示意見以前,自未便贊成羅桑堅贊之主張,增重處理此案之困難」,應遵舊例辦理,「並視前途演進情形,隨時妥慎應會,以達中央主持之目的。」2月5日,蒙藏委員會電告馬步芳,「對羅桑堅贊委員等之主張暫難照准,希即轉達知照為盼。」[9]
1944年2月8日,班禪正身慶典在塔爾寺舉行。同年3月4日,班禪赴大經堂講經,隨即被迎入最高禪林居住。此舉引起了班禪堪布會議廳內部恩久佛、王樂階等人不滿,並引起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關注。4月22日,蒙藏委員會電呈蔣介石稱:「在現狀下,倘執事等能於短期內商承藏當局依照中央原定辦法辦理,或易設法補救,否則前途頗難預測」擬「面告班禪駐京辦事處處長計晉美,在西藏當局未正式表示意見前,中央礙難承認西寧靈童。」4月28日,行政院針對上述函呈批示「准照所定步驟辦理。」[9]
班禪堪布會議廳單方面確定班禪正身的消息傳至西藏後,達賴及達扎攝政於藏曆四月初七日卜定班禪身、心、意化身三名:第一名為青海靈童官保慈丹,第二名為恪瓊扎喜(也是班禪堪布會議廳尋獲的靈童),第三名為拉瑪(是西藏噶廈派員在西康八宿地方尋獲的靈童,不在名冊中)。西藏噶廈除電告中央備案之外,並提出「須將三童齊集拉薩,在布達拉宮拈鬮決定正身」,但「對中央派員赴藏掣籤及主持坐床典禮一節,則避不答覆。」這和中央原定的西藏當局應就班禪堪布會議廳提交的靈童名冊中卜定三名,三名靈童卜定之後,須呈報中央派員在拉薩大昭寺掣籤決定正身一名的規定多處不符。[9]
西藏噶廈的決定遭到中央政府的反對。羅桑堅贊領導的班禪堪布會議廳方面更表示強烈反對,並且多次催促中央政府承認官保慈丹的轉世靈童正身地位。西藏噶廈方面則與班禪堪布會議廳矛盾甚深,又同中央政府就靈童官保慈丹入藏以候確定正身事宜反覆交涉。1948年,西藏噶廈派員赴昌都,擬將在八宿尋得的靈童拉瑪迎回拉薩,單方面認定為班禪的轉世靈童,並舉行坐床典禮。1949年6月3日,中華民國總統李宗仁頒佈准予官保慈丹繼任為第十世班禪爾德尼,並免予金瓶掣籤的命令。1949年8月10日,第十世班禪坐床典禮在塔爾寺普觀文殊殿前大講經院舉行,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關吉玉和馬步芳的代辦馬繼融廳長會同主持坐床典禮。[9]
家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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