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巡洋艦(德語:Großer Kreuzer)是德意志帝國海軍對於排水量大於5500噸的巡洋艦的分類。不同於英國皇家海軍,德國人並未把前無畏艦時代的「裝甲巡洋艦」和無畏艦時代的「戰列巡洋艦」區分開。[1]這一術語是通過《艦隊法》確定的。1898年,第一部艦隊法規劃了數量為12艘的大巡洋艦,其中三艘將部署至海外,另有三艘作預備役處置。[2]至1912年的最後一份戰前修正案為止,艦隊法所規劃的大巡洋艦數量已增加為20艘。[3]
發展
隨着德意志帝國海軍在19世紀下半葉的擴張,帝國海軍部需要對其既有的軍艦進行相應的分類。其中包括原本完全不同的艦隻。於是,英國的泰晤士製鐵廠本於1865年為奧斯曼帝國海軍開建了一艘軍艦,卻在1867年的建造期間由普魯士購得;後者於1868年將其歸類為鐵甲巡防艦下水,並命名為威廉國王號,至1897年完成最後一次重建後,它又被歸類為大巡洋艦。有及於此,另外兩艘同樣由英國在1874年建造的皇帝級艦隻,皇帝號和德國號,也被重新歸類為大巡洋艦。
最終,這一類別包含有防護巡洋艦,如奧古斯塔皇后號和五艘維多利亞·路易絲級艦隻(維多利亞·路易絲號、赫塔號、漢薩號、弗蕾亞號、菲內塔號),以及九艘德國裝甲巡洋艦——其中海因里希親王號是《艦隊法》所明確規定的第一艘:[4]
在德國,布呂歇爾號是最後一艘裝甲巡洋艦,馮·德·坦恩號則成為第一艘全尺寸戰列巡洋艦。儘管如此,德意志帝國海軍還是將該艦及其已完工的六艘後續艦隻正式稱為大巡洋艦。
使用這一分類的主要原因是出於預算考量,因為海軍得以採用提爾皮茨計劃的巡洋艦預算來建造主力艦,而不必向帝國議會提請新的法案。它也是響應了一些黨派的訴求,通過轉而建造結合有戰列艦和戰列巡洋艦特點的「一體化艦型(Vereinigungstyps)」的同時,還能夠節省單位數量的資金。
該術語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也有非正式使用,但其後改稱為「戰列巡洋艦」,因為它們也被運用於:組成戰列艦隊的快速偵察及攻擊側翼,例如在日德蘭海戰那樣。在這兩種術語之間偶爾也會(同樣非正式的)使用「大戰巡洋艦(Linienschiffkreuzer)」作稱謂。
美國海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臨近結束時也建有類似於戰列巡洋艦的阿拉斯加級艦隻,它們被歸類為「大型巡洋艦(Large Cruisers,代號CB)」。
註釋
參考資料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