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中國大陸、香港稱外賣,台灣稱外送)主要是指飲食業提供的配送餐食到指定地點的服務[1],常見的外賣食品有比薩餅、快餐、飯盒、飲料等。顧客通常透過電話、供應商的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或透過第三方食品訂購服務來下單。送達的物品可能包括主菜、小吃、飲料、甜點或雜貨商品,通常用盒子或袋子包裝。配送員通常會駕駛汽車,但在大城市中,由於住宅和餐館相距較近,他們可能會使用自行車或電動滑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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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自從約2020年,在餓了麼、美團外賣等平台,外賣不僅僅是送餐,而是可以「買菜、送花、買藥、跑腿……」[2],即成為了比速遞(所需約1天或更長)更快的速遞(所需約30分鐘或更長)。
歷史
最早的食品配送服務記錄於1768年的朝鮮,為冷面。到了19世紀,還有為兩班(貴族階層)提供的解酲湯(Haejang-guk)配送服務。1906年,食品配送和餐飲服務的廣告也開始出現在報紙上。[3][4]
1962年,愛丁堡的一家炸魚薯條店開始用汽車在愛丁堡都市區內送餐,包括魚晚餐、雞肉和漢堡包。食物被放在不鏽鋼保溫罐中以保持溫度。[5]
交易型態
曾經大部分外賣都是透過電話訂購,客戶待物品送達後直接支付現金。在互聯網普及後,正有越來越多的商家提供網絡購物方式,乃至線上訂餐專享優惠。
零售的飯盒、飲料業者通常並不收取外賣服務費,或者要求達一定數量始可外賣。而披薩、快餐店之類的連鎖業者則多為規定消費若未達一定金額,將加收外賣費用。
另有外賣平台,如Foodpanda、Uber Eats,提供網絡訂餐。
在台灣,2019年雙十國慶連假期間,接連發生兩起外賣員車禍身亡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外賣平台認定其與外賣員只是承攬,而非雇傭關係,因此外賣員沒有勞保,也無法領到職業災害給付。勞動部火速處理,公佈勞檢結果,認定業者為「假承攬、真雇傭」,須替外賣員加保,且限期給予職災補償。[6]
2019年起,Foodpanda、Uber Eats、戶戶送陸續提供雜貨與生鮮購物服務,在手機軟件訂購商品即可如同食物外賣服務一樣的網絡購物體驗,也因速度僅需花20分鐘等待即可收到的效率,遠快於傳統網絡購物等待6-8小時配送的倉對客宅配服務,目前已與量販店、百貨公司與商場合作。
批評
2022年5月,位於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杜拜的兩家海灣合作委員會最大的食品配送服務提供商Deliveroo和Talabat的工人舉行了大規模罷工。他們透過這一國家罕見的工業行動,要求獲得更好的薪酬和工作條件。在第一次罷工中,Deliveroo的工人要求僱主提供更高的薪資;而在第二次罷工中,外籍工人透過拒絕在酋長國內配送,迫使Talabat暫停削減薪資的計劃。海灣君主制禁止成立獨立工會、此類工業行動以及公開抗議。據報道,Talabat在阿聯酋的司機每月收入為3500迪拉姆(953美元),但未提及涉及的工作小時數;而Deliveroo的司機則按每次配送賺取2.79美元。扣除汽油費後,Talabat的司機抱怨,他們每月的總收入僅為2500迪拉姆,這是在每周工作七天、每天大約12到14小時的情況下。司機們警告說,如果他們的要求不被滿足,抗議活動將繼續。阿聯酋當局對此未能立即作出回應。人權組織批評杜拜和其他海灣國家透過向移民工人支付低工資,犯下了勞工虐待的行為。[7]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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