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杰(1537年—1604年),漢甫,號繹梅福州府長樂縣江田(今福州市長樂區江田鎮)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戶部尚書。

Quick Facts 謝杰, 籍貫 ...
謝杰
大明戶部尚書
籍貫福建福州府長樂縣
字號字漢甫,號繹梅
出生嘉靖十六年丁酉三月二十四日
逝世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
出身
  • 萬曆二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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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福建鄉試第八十三名。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進士[1][2]。授行人一職。七年(1579年),充冊封副使,隨蕭崇業琉球,冊封尚永為王。尚永王贈予黃金,被蕭、謝二人推辭;琉球貢使至京朝貢,再贈其黃金,再次謝絕。

歷任光祿寺丞、兩京太常少卿、順天府尹。升南京刑部右侍郎。當時明神宗長期不理朝政。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謝杰上書勸諫,指出當時各種弊政,並稱:「陛下孝親、尊祖,好學、勤政、敬天、愛民、節用、聽言、親親、賢賢,皆不克如初矣。」未獲批覆。不久升刑部左侍郎,擢戶部尚書,兼管太倉和草場。當時遇上全國性的自然災害,各地都請求減免稅賦。謝杰建議只有每年須運三百萬以上的才可以討論減免稅賦,獲得神宗的採納。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卒於官,年六十八。追贈太子太保,遣官護送靈柩歸鄉安葬。其墳墓在今長樂營前胡里村旁的營前山[3],於文化大革命期間被砸毀,現僅存文武石翁仲一對[4]

著作

著有《順天府志》6卷、《白雲集》2卷、《遺詩》1卷、《北窗吟稿》30卷、《杜律詹言》2卷[3],以及《日東交市記》、《琉球錄撮要補遺》、《虔台倭纂》等。另有《使琉球錄》2卷、《皇華唱和詩》1卷,皆與蕭崇業同著。

事跡

  • 早年謝杰未出仕之時,有族人冒充謝杰之父謝廷袞逃稅,長樂縣令劉禹龍傳喚謝杰問訊,幾乎將謝杰打死。在謝杰巡撫南贛的時候,劉禹龍以退休居住在南贛,謝杰並未找他麻煩,時人稱讚他大度[5]
  • 南京歲祀懿文太子,以祠祭司官代。謝杰認為遣官職卑微者祭祀十分失禮,建議如哀沖太子莊敬太子之例,派遣列侯祭祀。明神宗從之,並任命他為南京五府僉書。累遷順天府。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謝杰為官清廉正直,不收受賄賂。在南贛期間,嚴厲整治官場賄賂行為,並說「賄而後薦,干戈之盜;薦而後賄,衣冠之盜。」這句話被時人引為名言。
  • 冊封使船隊到達琉球的時候,正逢大量倭寇騷擾琉球之際。由於倭寇船隊聚集地離冊封使居住的天使館不遠,琉球官員建議冊封使搬到較為安全的久米村居住。蕭崇業猶豫不決,但謝杰認為應保持天朝使者的尊嚴,堅決拒絕的這個建議[6]
  • 謝杰的母舅隨同出使琉球時,攜帶了數百條網巾前往販賣。至琉球後發現琉球人根本不戴網巾,因此一條都賣不出去。謝杰便故意拖延冊封的日期,聲稱國王既然穿着中華衣冠,那麼陪臣也要穿;若冊封之日有一陪臣不戴網巾,就沒法舉行冊封大典。於是網巾被搶購一空。福建人以「琉球人戴網巾」比喻強買強賣行為[7]
  • 任順天府府尹時,平徭役,均捐稅。曾在東直門外五里春場內建春亭[8]

家庭

曾祖父謝孟安,封知府;祖父謝士穆,贈戶部主事;父謝廷袞,曾任教諭。前母高氏;林氏[9]

腳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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