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崇業(1522年—1588年),字允修,號乾養,雲南臨安衛新安所(今蒙自新安所)人,旗籍,祖籍應天府上元縣(今南京地區),明朝政治人物,隆慶辛未進士,官至太常寺少卿[1]。
生平
洪武年間,在西南大移民的背景下,蕭氏家族因軍屯從都城應天府移民雲南,遂落籍臨安衛新安所(今蒙自新安所街道五一街12號存蕭崇業家水井一口)[2]。
明嘉靖元年(1522年)生於新安所。
蕭崇業幼嗜學,為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雲南鄉試第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又憑辛未科三甲218名中進士[3][4]。點選翰林院庶吉士。
萬曆元年(1573年)五月選授兵科給事中,三年二月升工科右給事中,七月升戶科左給事中。
萬曆四年(1576年)夏,大明藩屬國琉球的國王中山王駕崩,而太子尚未確立,於是向明朝廷請封。萬曆皇帝於是特命蕭祟業為正使,於七月從京城到福建,乘船出使琉球國。抵達琉球後,蕭盡心指導中山王太子演習禮儀,以使其順利拜受。最終,蕭與副使謝杰冊封尚永為國王。[2]
蕭崇業居琉四個月,期間詳細考察了當地的山川物產和風土民情,著有《使琉球錄》,其書中曾寫道:
宴罷中山贈數金,居夷那變四知心;義利源頭須慎獨,豈緣故事輒相尋!金函開詔使殊方,韡韡皇華眾所望;薏苡恐招犀玉謗,賂金媿入陸生裝!帝子重色貯金屋,我易麟趾貿書讀;但願明經勝滿籯,可憐豪富悲金谷!白晝攖金何太迷,黃金絡馬遭傾覆;金丸最惡韓嫣侈,婦賢且解遺金辱。君不見:燕王好客築金台,高士掉首去不回?天生李材必有用,期散千金還復來?又不見:鮑叔讓金交誼篤,仲翁問金樂宗族;不疑償金同舍子,幼安鋤金如草木;祖榮一錢猶為多,清獻琴鶴良自足;趙軌飲水范甑塵,羊續懸魚苗留犢?余誠不能比德於數者,區區竊慕古人之芳躅。
——蕭崇業,《使琉球錄》
萬曆八年(1580年)四月升兵科都給事中,七月升光祿寺少卿,九年(1581年)九月升太僕寺少卿,十一年(1583年)閏二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十一月升南京太僕寺卿,十三年(1585年)四月升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十月以母老乞休歸。
萬曆十六年(1588年)卒,十七年三月賜祭葬。
家族
曾祖父蕭榮;
祖父蕭文迪;
父蕭志高,字兆登,號頤庵[5],壽官,贈戶科左給事中;
母戎氏;
前母瞿氏,封孺人[6]。
後世紀念
為紀念蕭崇業,蒙自新安所把鎮內的一條街道命名為崇業街[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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