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1955年9月24日),江蘇南通人,生於上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原副國級領導人原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畢業,法學碩士,教授,比利時根特大學名譽法學博士。197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七、十八、十九屆中央委員。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大法官(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檢察官),以及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現任妻子是央視前主持人王小丫[1]

生平

早年經歷

曹建明出生在上海的一個普通幹部家庭;父親從軍隊轉業後,曾在地方一家國營工廠當了30年的廠長;母親則在某國營棉紡織廠,長期從事基層黨務工作。「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曹的父親被打成「走資派」。因家庭出身問題,中學畢業後的曹建明進入一家國營飲食店當學徒工。1975年到1976年間,曹建明先是在安徽參與「小三線」建設;後又投入到唐山大地震後的城市重建工作,一直過着漂泊的生活,直到文革結束。

研習法律

高考制度恢復後,已經中斷學習六年多的曹建明決心考大學,選擇報考法律專業[2]。1979年,他踩着華東政法學院的最低錄取分數線,進入該校法學院。四年本科學習結束後,又攻讀國際法研究生。在華東政法學院學習的七年時間裏,曹建明有六年都被評為「上海市『三好』學生」

1986年研究生畢業後,曹建明留校任教;歷任國際法系教師,系副主任、主任;期間,還曾到比利時根特大學法學院進修。在留學比利時期間,六四事件的發生,促使很多中國海外留學生希望能夠留在當地。但是,在一年學習結束後,曹建明堅持回到了中國。回國後不久,曹建明被破格晉升為副教授;並於1990年8月,被派赴美國三藩市大學法學院,作為訪問教授進行短期教學工作。1991年,再次被破格晉升為教授,成為當時中國最年輕的法學教授,時年36歲。[3]

1994年12月9日,作為國際法的研究學者,曹建明受邀到中南海,為當時中共領導人江澤民喬石李瑞環胡錦濤等講授有關《國際商貿法律制度與關貿總協定》的課題;由此,進入中共高層領導人的視野。一年後,即被安排出任華東政法學院常務副院長;1997年,晉升為院長。1998年5月12日,曹建明第二次進入中南海,為中共領導講授有關《金融安全與法制建設》的課題。[4]

最高人民法院

1999年11月,曹建明被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同時兼任國家法官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後被選為會長,任職高檢後退為名譽會長),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副理事長,中國法官協會副會長等職[5];2002年,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6]2007年12月,被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大法官[7]

最高人民檢察長

2008年3月16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53歲的曹建明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晉升副國級。2013年3月15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獲得連任,任期至2018年3月18日結束。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

2018年3月17日,當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8]

2020年12月,美國國務院宣佈因香港問題制裁全國人大常委會14名副委員長,曹建明在列其中。[9]

學術成就

曹建明曾先後主編、參與編輯出版《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產品責任法概論》、《國際經濟法新論》等著作、辭書共28部;並在國內外報刊雜誌上發表論文兩百多篇。

所獲榮譽和獎勵

  • 1992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 1997年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
  • 2001年,被比利時根特大學授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

曹建明所獲榮譽稱號包括:

  • 全國有出突出貢獻的回國留學人員
  • 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 中國十大傑出青年
  • 中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 上海十大高教精英
  • 上海十大傑出青年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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